我和許多新一輩樂迷一樣,聽音樂的根并不在披頭士、反戰(zhàn)(胡士托)的時期種下?;蛘撸珼eep Purple、Bad Company 這等樂隊還會有些印象,然而認真迷上音樂的時候,是disco、new wave相繼而起的年代。但當Bony M 響遍街頭巷尾之際,我同時也興奮于長長吉他solo的Hotel California 。也許是天性如此,我今日是rock n’ roll的擁護份子。
而年齡漸長,認識社會事物越多,就仿如聽disco、中文歌、new wave、rock等接觸層面步步廣闊起來。從前但求旋律動聽,歌詞朗朗上口便當作是好歌,如今不單講究歌曲味道、彈奏技巧,有深度的歌詞更是我樂于欣賞的。
的確,有內(nèi)涵的曲中意境往往令人產(chǎn)生無比的快意。有時候,更能借歌曲來道出心底里的說話。尤以情歌為甚,最容易惹起聽者的遐想,使人感慨回味。許多人愛用來陶醉自己,找尋思想上的滿足。
不過,除了love songs的優(yōu)點——浪漫的回憶,美麗的憧憬——令我熱愛音樂外(不止限于 rock ballad),有氣氛的樂曲,有感情地表達與申訴同樣是樂與怒的真正吸引人之處。我并不熱衷于聽純以聲浪轟炸式演奏的搖擺樂,由于部分樂隊演奏時只給聽者一種表面化的官能刺激,比如最近觀看的Ramband,或幾個月前的Gilan 便是了,他們大多數(shù)時間在制造震撼人心的聲浪,個多小時的精神麻醉是有的,但過后還有什么值得留戀?那不是跟去disco跳舞一樣嗎?
雖然如此,我仍愛rock n’ roll其他形式的音樂節(jié)奏,以及部分搖擺樂人對文化、藝術(shù)、生命的融匯演繹。從Bob Dylan 、Neil Young 、Bruce Springsteen、Dan Fogelberg、The Clash 、Pink Floyd 等的音樂中,我們不斷感受到很多東西,而且仍有無數(shù)是自己未曾發(fā)現(xiàn)的。當然,在以后的日子里,更會廣泛獲得那份樂趣。
可是真正體會出rock music真意的人又會有幾多?反之,利用它從潦倒街頭的漢子搖身變成富豪的例子卻比比皆是。但不管那些歌手、樂隊賺的錢多與少,生活怎樣奢華糜爛,事實也是無可厚非的,而生活在香港的我們這一群未嘗不是借它賺錢、炫耀、討名。我們更可憐的是,除了懂得無意識地彈奏外,還可以利用它發(fā)揮樂與怒的社會價值嗎?
樂與怒本身是種很平民化的音樂,一般來說,玩和聽這類音樂的人都屬于中產(chǎn)階級。因此它在歐美國家里,在一定程度下可以反映出社會景況,呈示青年人的心態(tài),與本地鼓吹的城市民歌有同樣目標。但城市民歌的流行,只能帶給唱片公司收入,它真正要負擔責任——反映生活體驗的話,效果遠遠不及早期的許冠杰或偶爾出色的鄭國江。今期周報另文介紹的Peter Barry ,才是切切實實的城市民歌手??上В钗覀儜M愧的是,他是外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