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的參展是我第一次到美國。當(dāng)時同行的還有馬爾科姆和我們的朋友格里·戈爾茨坦(Gerry Goldstein)。這里還有他站在TFTLTYTD店鋪外面拍攝的照片。當(dāng)時的店鋪還叫“盡情搖滾”,但是已經(jīng)在醞釀改名了。我特別喜歡美國,感覺非常興奮,但是真正到了那里,才發(fā)現(xiàn)它如此破敗,完全不像是《蝙蝠俠》漫畫里所描述的繁華的哥譚市的模樣。而且,天氣簡直熱到令人難以忍受的程度,所以我就只能不停地把浴缸放滿涼水,然后泡了又泡——到處都沒有空調(diào)。但是抵達紐約的當(dāng)天,我們做的第一件事情,甚至在拆封行李或售賣商品之前,決定去參觀安迪·沃霍爾(Andy Warhol)的工廠。我們純粹是覺得,身處紐約就應(yīng)該這么做。那次旅程的大部分時間,我穿的都是一件形似花呢的彈力萊卡緊身連衣褲——材質(zhì)就像是犬牙花紋粗紡呢絨,上身縫有一個馬海毛編織出的胸罩,肩帶的背面鑲有人造鉆石,搭配的是羅賓漢式的靴子,其上端被切割成小丑或是城堡的圖案。靴子是馬爾科姆在專賣芭蕾舞鞋的店鋪弗里德茲(Freed’s)的櫥窗發(fā)現(xiàn)的——主要的銷售對象是在童話劇中扮演男主角的女演員。在紐約的那段時間里,我一直穿著這雙靴子,真是讓我愛不釋手……這是我的紐約之行最好的造型,不過我也穿了一些撕裂式的小上衣和其他類似的衣服……紐約實在是太熱了……
在20世紀(jì)70年代中期,每天仍有遠洋客輪從歐洲出發(fā),??吭谟珊谑贮h經(jīng)營的哈德遜河碼頭。薇薇安跟著馬爾科姆及其藝術(shù)學(xué)校時期的密友格里·戈爾茨坦,一起飛往紐約長島的拉加迪亞機場(LaGuardia),服飾樣品箱則采用了更為經(jīng)濟的慢速海運。不過薇薇安和馬爾科姆并沒有打算長期離開英王道的店鋪和孩子們。盡管如此,要隨身攜帶的行李還是很多。他們在麥克阿爾平恩酒店的一間臥室里搭起了小貨攤——其中有T恤、痞子男孩和搖滾風(fēng)格的服飾,以及一些搖滾樂紀(jì)念品。用一個從市區(qū)買來的小型便攜式唱片機,他們播放著杰瑞·李·劉易斯(Jerry Lee Lewis,美國搖擺舞曲男歌手)和比爾·哈利(Bill Haley)的熱門歌曲。但是人群來了又走,卻沒有任何人購買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