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2

作者:彭學明


幸運的是,我考上了古丈二中。更幸運的是我的成績特別地好。在古丈二中求學的日子里,所有的老師都喜歡我。所有的學生都敬重我。離開了上布尺那個讓人傷心、米有(沒有)尊嚴的地方,我在這里得到了空前的尊重。從初中一年級到高中二年級(那時只有高二,讀完高二就高中畢業(yè)),全校幾千學生,每一個學生都知道我的大名,都會給我投來敬佩的目光,都會以給我做朋友為榮。上布尺那種家庭環(huán)境中的壓抑和陰霾,一掃而光。我不但是學校的大明星,更是學校的掌上明珠。

那時候,學校除了評三好學生,還評三好標兵,就是比三好學生還優(yōu)秀的學生。全校只有兩個,高中部一個,初中部一個。我讀初中時,我是初中部的那個三好標兵。我讀高中時,我是高中部的那個三好標兵。每年,都是校長給我發(fā)獎狀、戴紅花,我都要在全校大會上做典型發(fā)言,都要接受臺下幾千學生和老師暴風雨般的掌聲和敬佩的目光。我個子不高,站在臺上做典型發(fā)言時,就像一只小螞蟻。可這種至高無上的榮譽給我?guī)淼淖院栏?,使我覺得在天空中飛翔一樣,美。那時的獎勵都是精神的,很少有物質的,即便有也只是一只鋼筆或一本筆記本(呵,可不是現(xiàn)在的電腦筆記本),可那時的人們都因精神的鼓勵而快樂,因精神的褒獎而驕傲。精神和榮譽,真的是金錢買不來的。不然,現(xiàn)今的億萬富翁們就不會那么空虛、蒼白和不自信了。

不自量力地,我很快墜入情網(wǎng)。我暗暗地愛上了一個各方面都很優(yōu)秀的女孩。那時的愛情不像現(xiàn)在這樣火辣辣、赤裸裸,而是羞澀的、地下的,像小偷一樣。想愛卻不敢愛。愛卻不敢表達。期待,害怕,沉醉,奇妙地攪在一起,讓人整天處在亢奮中。那時的男生女生是不敢寫信,不敢遞紙條的,愛和被愛,都在眼神里,表情上。我知道,那女孩也喜歡我,不然她不會那么對我好,不會那么把家里什么好吃的都拿來給我,不會有事無事就找我搭話,不會總找借口想與我在一起。盡管這樣,愛的火焰,還是不敢燃起來。我知道,我們的地位相差懸殊,我們不可能結成正果。相反,只會是苦果。我不能給她寫酸菜一樣滋味的情書,不能讓她過酸菜一樣貧窮的生活。我的愛,只是一根火柴劃了一下,沒有去點亮一盞燈,沒有去燃起一堆火,而是亮光一閃就滅了。即便我自己不掐滅這一點光亮,老師和她的家長也會掐滅。那時,學校只要發(fā)現(xiàn)談戀愛,就會處分甚至開除。我的初戀,就這樣悄無聲息地無疾而終。因為,我徹骨感到,我沒有資格談戀愛。愛,如果不能給愛的人幸福和快樂,就沒有資格。

當我愛一個人而感到沒有資格時,我對我的家庭又增加了一份厭倦,對我娘又增加了一種埋怨。如果,如果,如果,我想象了好多個如果來設想我的命運。我唉聲嘆氣,怨天尤人,后悔自己出生在這樣一個家庭。慢慢的,這種悔恨越來越強大,以一種不可阻擋的力量穿透了我本很脆弱的心靈,擊潰了娘賦予我的所有親情。

我不愿回到那個破碎的家。

我不愿看到我娘。

即便見到了我娘,我也不愿跟娘講話,動不動就對娘大發(fā)雷霆。

家庭苦難帶給我的變態(tài)的自尊,已經讓我徹底淪為了一個不孝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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