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寫這首詩的時候,新婚不到兩個月。在北京孤寂的他,作好了這首詩,就立即把它寫在給他母親的信里。②當然,這有可能是因為他所說的:“吾所以極力表示閨房之愛者,亦正欲令吾母歡喜耳。”因為,“那十年陳的爆竹”是胡適的母親十年前為準備幫他成婚而預備的;胡適后來把這首詩放在《嘗試集》里發(fā)表的時候,特別加了一個序:“吾本不欲用爆竹,后以其為吾母十年前所備,不忍不用之。”③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熟知胡適的徐志摩提醒我們,“凡適之詩前有序后有跋者,皆可疑,皆將來本傳索隱資料。”④
① 胡適致江冬秀,1918 年1 月30 日,耿云志、歐陽哲生編,《胡適書信集》,上冊(一九〇七到一九三三)(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122-123 頁。
② 胡適稟母親,1918 年2 月23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142-143 頁。
③ 胡適,《新婚雜詩》,《胡適文集》,第一冊,(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8),209 頁。
④ 徐志摩,《徐志摩全集補編》,第四冊,《日記· 書信集》( 上海:上海書店,1994),17 頁。
換句話說,這是胡適的“障眼術”,我們必須用徐志摩所說的“索隱論”來抽絲剝繭。對中、英詩寫作與品評都游刃有余、而且又做為新詩體領航者的胡適來說,隱語、暗示、和雙關語是他精擅之所在。這首詩里的“爆竹”是雙關語。一方面,胡適用它來表示他的孝心,“為吾母十年前所備,不忍不用之。”另一方面,“爆竹”的“響”、“烈”、火花、與神魂蕩漾,其所描述的是他新婚燕爾的歡愉。他與江冬秀固然是“十年陳的爆竹”,但他們可是“越陳偏越響”!
胡適新婚小別后,對江冬秀的相思,除了筆之于詩以外,也躍躍然地顯現在他的家信里。他在1918 年2 月3 日晨抵北京,在次日的家信里,他就對母親說:“冬秀頗識字,可令他勉強寫信給我,附在家信內寄來,寫得不好亦不妨。”為了體貼江冬秀,讓她有傾吐衷情的隱私空間,他特別叮囑:“如不愿他人見了,可用紙包好,附入家信中。”①三天以后,他按耐不住,在家信里附了一封給江冬秀的信。他以夢見母親生病作為理由,要江冬秀時時寫信“老老實實的說母親的身體如何。”然后,話題一轉:“你自己的病,可好了沒有?昨天我看見一書上說,女子月經來時,切不可有發(fā)怒、憂擾、氣惱諸事。我想你前兩月不痛經,是因為心事寬了之故。本月又痛經,想是因為心事不寬之故。下月月經將來時,可以先掃除一切心事,再看還痛不痛。無論如何,望你寫信時,也細說自己身體如何,千萬要寫信,不可忘記。”②兩個多禮拜以后,還是沒收到江冬秀的來信,胡適于是又寫信去催:“我從前有信要你寫信與我,何以至今無信來。這個月月經來時,還痛經嗎?……千萬寫信寄來(胡適還在此句下面,劃了強調語氣的圈圈)。”③
其實,就在胡適望眼欲穿地等信的時候,江冬秀2 月16 日的信,也就是那封叮嚀胡適千萬不可把情詩給別人看的那封信,已經付郵上路了。他3 月1 日收到信以后,非常高興,就在回信里告訴江冬秀:“前次寫的信很好,我讀了很喜歡。能多寫幾封,我更歡喜了。”為了鼓勵江冬秀,讓她能夠從此跟自己魚雁往來情書,胡適就以他們蜜月期所拍的照片為餌。這些照片一共十八張,他帶回北京沖洗,從2 月中旬開始,就陸續(xù)把照片寄回家。他哄著江冬秀說:“你看見你的照片了,可好不好?你多寫幾封信與我,我便替你多印幾張回家去送人。”①
① 胡適稟母親,1918 年2 月4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132 頁。
② 胡適致江冬秀,1918 年2 月7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135 頁。
③ 胡適致江冬秀,1918 年2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