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二月卅夜月,你和我人兒一雙 9

星星·月亮·太陽 作者:江勇振


胡適在當(dāng)年七八月的家信里,已經(jīng)屢屢在報告江冬秀“頭暈”、“嘔吐”、“上午更重,下午見好些”的征狀。到了9 月上旬,他終于報告江冬秀“大概是‘病兒’。”等母親來信催問他懷孕是否屬實,他回信說“此時已過了三個多月,大概可信。但我們都是沒有經(jīng)驗的,故不敢十分決定。”①這一段時光,是他們的二度蜜月。他要江冬秀做闊頭鞋放腳,“現(xiàn)腳指已漸放開,甚可喜也。”②平時喜歡開夜車的胡適,江冬秀來了以后,不得不加收斂。他在給母親的家信里,表面上看起來是在向母親抱怨,實際上,是訴說他骨子里

① 胡適稟母親,1918 年9 月20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216 頁。

② 胡適稟母親,1918 年7 月14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199-20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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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喜的情懷:“自冬秀來后,不曾有一夜在半夜后就寢。冬秀說他奉了母命,不許我晏睡。我要坐遲了,他就像一個蚊蟲來纏著我,討厭得很!”①對胡適來說,江冬秀“像一個蚊蟲來纏著”他的感覺,至少在新婚的階段,自有它打情罵俏的喜悅感。這種喜悅感似乎延續(xù)了幾年。比如說,1920 年12 月17 日,是陰歷十一月初八,是胡適的陽歷生日,又剛好是江冬秀的陰歷生日,胡適說是“百年難遇的巧事”,就寫了一首《我們的雙生日》(贈冬秀),作為紀(jì)念:

他干涉我病里看書,常說,“你又不要命了!”我也惱他干涉我,常說,“你鬧,我更要病了!”

我們常常這樣吵嘴,——每回吵過也就好了。今天是我們的雙生日,我們訂約,今天不許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詩,他喊道,“哼,又做什么詩了!”要不是我搶得快,這首詩早被他撕了。”②

夏志清以這首詩為證,說雖然這是一首幽默詩,但它充分地說明了胡適和江冬秀在“精神上毫無默契”。③這種說法有兩個缺點。第一,它只停留在字面的理解,全然不理會文字有它雙關(guān)、影射、和隱喻的靈活性。 

① 胡適稟母親,1918 年8 月3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203-204 頁。

② 胡適,《我們的雙生日(贈冬秀)》,《胡適詩存》,235 頁。

③ 《夏志清先生序》,唐德剛,《胡適雜憶》(臺北:傳記文學(xué)出版社,1979),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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