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記得那天,清清楚楚地記得。
那天是星期天,她休息,其實一點事情都沒有,她從早到晚都在家里睡覺,手機關(guān)機,連鬧鐘都關(guān)掉,一連睡了十二個小時。天黑的時候才爬起來,晚上自己收拾得光鮮動人,跟李夕一起去酒吧玩去了。她還記得那天那個叫做“卡酷伊”的酒吧開周年慶派對,派對的主題是“制服控”,她還穿了套改良過的水手套裙。李夕還批評她的眼影跟裙子不配,硬是把她拉到廁所里,親手將她化成藍色妖姬才罷手。
借口找不到,最后只能沉默,詠綠好像也根本不想聽她解釋。靜了半天,才幽幽地丟出一句話,“你要是不喜歡言辭哥,就求你別再靠近他了,他被你害得已經(jīng)夠慘的了。”
然后電話飛快地被掛斷,只剩下一陣茫然的嘟嘟聲,龍詠聲卻站在樓道里保持著通話的姿勢,半天沒動彈一下。
其實龍詠聲覺得自己挺健忘的,很多事情只要她不想記得,就絕對會徹徹底底地忘掉。這也算是一項特異功能,托這項特異功能的福,大學(xué)之前,她過得比任何人都開心幸福。就算考試考了全年級倒數(shù)第一,頂多是難過幾分鐘,因此老師剛當著全班同學(xué)的面數(shù)落完她,轉(zhuǎn)過身去,她就能繼續(xù)跟自己后坐的小胖子,繼續(xù)有說有笑。
所以在她不停被清空的大腦中,所留下的畫面并不多,而且每每回憶起來,她都會自欺欺人地刻意撰改一番,不開心的換成開心的,傷心的變成高興的,就連小時候偷了媽媽的五塊錢買泡泡糖,之后被爸爸用拖鞋抽了兩嘴巴這件事,她也能厚顏無恥地撰改成,那其實是詠綠偷的錢,不關(guān)她的事,她是被冤枉的。
自欺欺人的活法一直都讓她樂在其中,但是不知道怎么的,有些畫面,有些人,存在在記憶中,無論過了多久,無論她多努力想要忘記,多努力想要撰改,都不能撼動它分毫,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那些畫面不但沒有褪色,反而在她一遍一遍的掙扎和摩挲中,變得異常鮮明。
就比方說,她那位于郊區(qū)的老家,那個有著“龍山村”這樣剽悍的名字的村子,村后那條通往麥田的那條小路,路兩旁長滿了各種顏色的野花。白天里三三兩兩嬉鬧撒歡的小孩,圍著田埂捉迷藏,挖蚯蚓。一到了晚上又寂靜得像是另外一個世界,耳邊只聽得見風(fēng)聲和蟲鳴。她遠遠地站在田埂上,看見年輕男人滿身都是血地朝她跑過來,溫潤干凈的面容上滿是恐慌,他朝她喊:“詠聲姐,快跑啊……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