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就是缺乏理論深度。換一種說法,換一種說法。”
“個體是指一個人對自我行為和心理動機的一種理想的、浪漫主義的闡發(fā)。有時闡發(fā)得過了分,不符合實際,那就成了個人主義。”
“多么聰明的分析??!可見‘自我’、‘主體’和‘個體’這是三個不同的概念,你自己一下子全分析出來了。很清晰、很透徹。”
“季老師,您是不是特有成就感,特覺得我孺子可教……”
“不敢——”
“我可以進一步問你一個問題嗎?”彩虹笑著說。
“說吧。”
“請問主體和對象究竟是什么關系?在現(xiàn)實的重壓下,作為主體的我們還能夠行動,還有勇氣闡釋嗎?”
季篁微微揚眉:“當然能。”
“莎士比亞說: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a question!”
“彩虹,這句話的關鍵詞是‘no to be’。人活于世,爭取的不過是一個身份,身份給了我們安全、給了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季篁淡淡地說,“而我們所要做的,是抵抗身份帶來的種種誘惑。要勇于not to be。”
Not to be!
這話很抽象。彩虹怔怔地看著他,腦子亂了,有點跟不上。
“那究竟是一種什么關系呢?”
“沒有確切的關系,只是一些位置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