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1

親合 作者:刁斗


在北京,如果人們對出租車司機說,去魏公村,或者,去魏公村路,或者,去為公橋,目的地大體是同一個地方。

魏公村或魏公村路或為公橋,指的都是海淀區(qū)中部,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舞蹈學院那一地域。那一地域名為魏公村的歷史,已經(jīng)不止兩百年了。后來,近三十年前,那里拓展一條馬路,東西走向,不特別寬,筆直悠長有縱深感,名字就叫魏公村路。再后來,近二十年前,魏公村路西口修了座橋,高大挺拔,威風凜然,南北走向,成為西三環(huán)上的一個環(huán)扣,名字卻叫成為公橋了。按理說,不論怎么考慮問題,科學地稱謂后來之橋,都應該是“魏公村橋”。不妨想想,在王府井地域建一座橋,不叫“王府井橋”,不叫“王府橋”,卻叫“亡夫橋”,或者,命名南京長江大橋為“男精大橋”,武漢長江大橋為“捂汗大橋”,該多別扭。不喜歡“魏公村”的鄉(xiāng)土味道,為魏公村地域的橋取名,叫個“紅旗”或“戰(zhàn)斗”,“自由”或“民主”,“強國”或“富民”,“長虹”或“彩練”,也強于“為公”。不是“為公”的意思不好,是在“魏公”的背景下“為公”,會有一種怪怪的感覺。三十年前為路命名的,和二十年前為橋命名的,可能不是同一個人——對有益無害而又約定俗成的東西,前者懂尊重,后者不買賬。后者不愿因襲歷史,改造、革新、再創(chuàng),這是他對前者的態(tài)度,他態(tài)度里是否還有輕蔑背叛拋棄的意思,說不太好。有一點好說,肯定與文化修養(yǎng)知識儲備等因素有關,后者跳不出前者窠臼,或者,后者對前者有所忌憚,不敢徹底改旗易幟,只敢試探地、曖昧地,甚至茍且地,通過減去一字再筆誤一字的方式,以“為公”對“魏公村”或“魏公”進行模糊化處理。前者與后者,應該在同一職能部門任過領導,那一部門的領導即使是文盲,也擁有為魏公村地域公共設施命名的權力。也許,前者退休前,或調(diào)往他處前,對后者有過提拔之恩。這種猜測能說明些問題,但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場地名混亂的制造者,即那個擁有為魏公村地域公共設施命名權力的后者,在玩這個并不高明的文字游戲時,看去只是在歷史和傳統(tǒng)的肋巴骨上撓幾下癢癢,可達到的效果,卻是往需要方位坐標作為識記參照的草民百姓腰眼子上捅了一刀。減一字的做法頗為可?。喝值?ldquo;魏公橋”比四字的“魏公村橋”明快上口,“魏公”的意思也很文雅,與這周邊的高等學府,還仿佛有些潛在的關聯(lián),若一并把“魏公村路”改成“魏公路”,都算得上是點石成金——在這個以“魏公”命名的大“村子”里,再有些冠名“魏公”的飯館、酒店、小賣鋪、大超市、百貨商場……沒準更好。但以“為”易“魏”,貽害甚大,它至少會讓人覺得,破“四舊”的紅衛(wèi)兵正卷土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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