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雖然短,而且貌似只是簡單介紹了柔奴的身份:她現在的身份是王鞏的“歌兒”侍妾,復姓宇文,“京師”人,也就是東京人(今河南開封)。柔奴長得眉清目秀,而且很有口才,“善應對”,這就是關于柔奴的全部信息了。但這幾句簡簡單單的介紹背后,其實蘊含了在北宋初年非常重大的一個歷史事件,這個事件就是震動一時的“烏臺詩案”。我們看序言中有一句“定國南遷歸”,王鞏從貶謫南方再回來,那王鞏為什么會貶謫到南方呢?
這就要追溯到元豐二年(1079)的烏臺詩案了,這一年蘇軾四十三歲。當時北宋朝廷正被王安石為首的“新黨”主宰,厲行新政,以司馬光、蘇軾為代表的“舊黨”受到排擠。元豐二年,蘇軾剛剛調到湖州(今浙江吳興)任上時,被“新黨”羅織文字獄,說他寫詩誹謗新法,將他逮捕,同年八月十八日被投進御史臺獄,這就是著名的“烏臺詩案”。“烏臺”是御史監(jiān)獄的代稱,因為漢代御史臺外經常聚集了很多烏鴉,所以又成為“烏臺”。要是被他們彈劾了,往往沒有好下場,御史大夫因此又被戲稱為“烏鴉嘴”。
不過,雖然新黨不能容忍蘇軾這樣的反對派,新黨首領王安石倒無意置蘇軾于死地,他們只是政治立場不同而已。因此蘇軾被關了一百多天后,經過親朋好友的多方疏通,再加上太后也出來幫他說話,宋神宗還是下旨釋放了他,以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的名義貶謫黃州(今湖北黃岡)。黃岡現在是全國著名的教育強市,說不定這還與蘇軾當年在那兒留下來的一縷文脈有關呢。
烏臺詩案發(fā)生后,和蘇軾交往密切的一幫官員、文人朋友也受到牽連,這其中,就包括了王鞏。王鞏被貶到賓州(治所在今廣西賓陽縣),在當時這就已經是非常荒涼艱苦的地方了。王鞏前往貶所的時候,侍女柔奴隨同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