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局長,我可以給您舉一個例子。您沒來時,局里起草一個文件,要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下發(fā)。辦文的規(guī)矩是,業(yè)務處室起草,辦公室審核,逐級簽字,先是處長、副局長、局長,最后再找分管市長。文件由老范來辦,這老范能耐大了,他嫌麻煩,拿著文件直接找分管市長把字簽了。文件拿下來交給我,我一看,處長、副局長、局長還沒有簽字,這文件也不能存檔,便硬著頭皮去找這些人簽字。處長、副局長們全都火了,誰也不簽字,指著我的鼻子說:‘這市長把字都簽了,還找我們干什么?老劉,你這不是耍我們嗎?’要不是看我是老同志,準會把我罵個狗血噴頭。我不怕局長批評,我寧可叫他閑著,他的活兒別人來干,也不愿意替他擦這個屁股。”
郎局長不愿意再聽劉伯忠這些話,不耐煩地打斷道:“老劉,我們都是老同志,機關干部最基本的就是兩條,一是要堅持早8晚5,早上8點來上班,晚上5點下班;再就是有一攤自己的工作,盡心盡力地去把它干好。如果連這兩條都做不到,那只有回家待著去。我就是這個意見,你去跟他談,如果辦不到,我們就商量個意見,總不能拿著國家的工資,每天來瞎扯淡。”他越說越激動,“啪”地拍了一下桌子。
劉伯忠見郎局長發(fā)這么大的火氣,再說什么也只能是自討無趣,只得道:“好,我一定按局長的意見去辦,馬上找他談。”
郎局長覺出自己這樣跟一個老主任說話,未免有些太重,便緩了下口氣,道:“我看,像老范這樣的老同志,取長補短,不能干這事,還能干那事兒,總不能閑著,你說是嗎?比如說,他不是能辦事兒嗎,那好哇,把我們食堂好好抓一抓?,F在咱們機關食堂,中午這頓伙食,大家意見很大,為什么不設一個人好好抓一抓呢?”
S局機關食堂歷來歸辦公室來管,劉伯忠聽得出來,新來的局長對辦公室的工作不是很滿意。他本想張嘴與郎局長再說些什么,見郎局長這樣一個態(tài)度,話到嘴邊又咽下去,道:“好的,我一定按郎局長的意見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