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劉儀偉
最初聽到“愛情長跑”這個說法,是許久以前,大約上世紀80年代中期,緣于一部臺灣地區(qū)的純情電影。當時頗為這個說法感動。愛情,可不是跟長跑一樣嗎,需要心力,需要體力,需要毅力,需要耐力,向一個大家既定的目標,義無反顧地奔跑,一路上要經歷前所未有的考驗,當?shù)诌_終點,那一分來自心底最深處的喜悅旁人無從體驗,但自己可以驕傲并坦蕩地接受周遭的贊許與祝福。
那個時候,年紀尚輕,不懂愛情。
那個時候,關于愛情的長跑,只有對“跑”的過程的無限憧憬,完全沒有對“長”字究竟有多長給自己一個能夠承受的時間概念。
然后,在如水般流淌的光陰中漸漸體味到愛情的真諦,然后,開始了目的性較強的尋尋覓覓,然后,就如同大多數(shù)情侶一般于偶然機會里結識了我的妻,然后,成家了。
從認識對方到成為她的丈夫,我們只用了11個月,我們采用了短跑項目,在短暫的愛情奔跑中,我們釋放了相互愛慕的心力與體力,我們把毅力與耐力放置到了婚后。
我們有的是時間,因為我們相約將以夫妻的方式,走完今生。
然而,我們也會安靜下來,詢問彼此,是不是有些許遺憾,沒有擁有長跑的經歷。畢竟,在我們身邊,相戀五年、八年甚至十幾年依舊沒有修成正果,依舊沒有步入婚姻的大有人在。
想象中,長時間談戀愛的人是幸福的,歷久彌堅,厚積薄發(fā)。許多人都講婚姻是愛情的墳墓(盡管我不同意,堅決不同意),人家一直擁有愛情、一直處于年輕狀態(tài)、一直充滿活力,而不入墳墓,豈不快哉!
卻蠻不是那么回事。相互交往得多了,了解得多了,終于悟出其中道理。我們知道,人生的每一次轉折都是需要理由的,這個理由當然不必大眾認同,卻必須自圓其說,讓自己為之心悅誠服。如我一般的“愛情短跑”者,只需要給自己找一個可以結婚的理由,便從此永遠擁有了自己至愛的伴侶。而那些“愛情長跑”者,他們必須不斷地尋求理由——不結婚的理由,這談何容易。兩個人長期相處,彼此誓言相愛,卻不得不在含情脈脈的對視中努力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