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歸國以后之“十里洋場” 2

你是愛,是暖,是希望 作者:鄭麗婭


事業(yè)上的熱鬧并不代表生活的幸福,身處上海的徐志摩過得并不輕松。起因是他的婚姻并沒有向他希望的那樣發(fā)展。陸小曼是一代名媛,來到了繁華的大上海如魚入水,很快就邁入了上海的上流社會,成為紅極一時的交際明星。因為熱愛票戲,她結識了翁瑞午等有錢有閑的世家子弟,而且和他們合作了兩場演出,本來這次演出徐志摩也參加了,按說也不會有什么故事發(fā)生,偏偏那時候的小報報紙和現(xiàn)在的狗仔隊一樣靠新聞的驚悚度吃飯,一個名為《福爾摩斯小報》的報紙就煞有介事地編了一篇文章,里面不僅編排陸小曼和翁瑞午等人行為不檢點,還暗指徐志摩的父親和張幼儀有爬灰劣跡,且文筆極端下流。徐志摩非常憤怒,向法院告了這個小報,但是由于小報登載文字的時候用的都是化名,告也告不贏,最后不了了之。從這個官司上,可以看出徐志摩當時的處境是非常尷尬的。

本來他設想的夫妻生活,肯定不似當初和張幼儀在一起時的那種枯焦無味,而是琴瑟諧鳴、互有唱和的。剛開始的時候,極有藝術天分的陸小曼還愿意看他的一些文章和詩作,并且提出自己的看法,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徐志摩很相信妻子的眼光,她說好的就拿出去發(fā)表,她說不好的就不發(fā)了。可是漸漸地,陸小曼開始倦怠了,她更感興趣的是唱戲和跳舞,加上身體一直不大好,更打不起精神來看徐志摩的詩稿。徐志摩出書的時候,想讓小曼作序,她總是寫不了幾行就覺得身體不舒服,擱筆不寫了。志摩盼望了好幾次都沒能成文,也拿小曼無可奈何,而且陸小曼極愛交際,常常不在家中,讓志摩枯等。這些雖不至于讓徐志摩氣急敗壞,但至少已讓他深深失望,最讓他揪心的是小曼生性揮霍無度,花起錢來似流水一般。他,養(yǎng)不活她了。一個前半生尋求“愛”、“自由”和“美”的詩人在獲得愛情后的生命的最后幾年一直在為錢而奔忙。這恐怕很令他感到挫敗,甚至是絕望。但是他愛小曼,他不想放棄這個他從茫茫人海中尋覓到的聰慧女子,他覺得小曼的文學潛能很大,她可以更加出眾而不是像被外界攀誣的那樣不堪。過新年的時候,他送了小曼一本《曼殊菲兒日記》,在扉頁這樣寫道:“一本純粹性靈所產(chǎn)生,亦是為純粹性靈而產(chǎn)生的書。”曼殊菲兒是徐志摩心中的女神,他希望小曼能像曼殊菲兒一樣高雅純粹,散發(fā)著靈性之美。這是想法雖然美好,但是也只能是徐志摩的一廂情愿。陸小曼不喜歡徐志摩干預她的生活,她和徐志摩都是自由主義者,她希望她的婚姻可以包容她的自由,而不是一種限制,讓她變成徐志摩的附庸。兩個人在興趣愛好上的差異隨著時間顯露了出來,這對相愛的人來說是苦不堪言的??膳碌氖?,小曼居然還抽上了鴉片,那每日的煙榻橫陳變得讓徐志摩陌生和害怕。

原本理應鮮花著錦的日子居然過得一塌糊涂。徐志摩沮喪極了,一方面他為了支應家里巨額的開支又接下了蘇州東吳大學的聘書,另一方面,他很想逃離眼前的生活。這樣的生活再過下去他覺得自己就不再是自己了,他應當是一個“在霜濃月澹的冬夜獨自寫幾行從性靈暖處來的詩句”的詩人,而不是“跟著人們到涂蠟的跳舞廳去艷羨仕女們發(fā)金光的鞋襪”的一個過著腐朽生活的米蟲。這個時候,國內發(fā)生了舉世震驚的“濟南慘案”,國家災難深重,自己的小家又叫人掃興。徐志摩又想逃離了,他要到國外去,他要整頓自己的所有的思緒,要充一充電,鍍一鍍金,不能再荒廢下去了。

正好一位朋友王文伯也要出國,大家彼此做個陪伴。朋友們對徐志摩的這次出國也是贊同的。胡適說:“志摩殊可憐,我很贊成他這回與文伯去外國,吸點新空氣,得點新材料,也許換個新方向。”這說明,徐志摩當時的處境已經(jīng)到了朋友覺得可憐,為他想出路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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