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wèi)未憤怒地沉默著,像是在面對一個能窺透人心的魔鬼。
“不要以為我貪婪,我不是一只為了一塊骨頭而咬人的瘋狗,我沒那么下作。我擁有的財產已經足夠我花一輩子,我也不會侵占小可名下的一分錢。我只是想要控制長光集團,明白嗎?控制!”丁益表情猙獰而扭曲,右手在半空做了一個兇狠的抓握動作,仿佛要將整個城市都握在手中,“我要控制一切,我要實現自我!我會繼承我堂哥的事業(yè),但我會比他做得更好!我會按我的想法改變這個城市!”
衛(wèi)未慢慢地走到丁益跟前,提起他的衣領,狠狠地照著他的臉砸了一拳,再將他摔倒在地。
丁益爬起,從容地抹去嘴角上的血跡,輕蔑地笑著說:“我原諒你。因為,我是勝利者。”
衛(wèi)未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樓的。
他的內心激蕩著山一般沉重的憤怒,卻無處發(fā)泄。沒錯,丁益是勝利者。從法律上看,他僅僅是偷竊了一個布娃娃和偷換了幾盒冰激凌,僅此而已,他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丁成功和秦菲死后,兩人名下所有財產包括股權按照法律都會由小可繼承,可小可是未成年人,丁益是她在世的唯一親屬,獲得對她的監(jiān)護權以及對她名下財產的管理權是毫無懸念的。他可以憑這筆極為龐大的資源做他想做的任何事。
正如他所宣稱的,他會按他的想法打造這個城市,這一串照亮城市夜空的通天燈只是他所做的第一件事而已。
只是,這個城市真的可以這樣打造嗎?
走在大街上,人潮歡樂地涌動著。此時正是夏末,游客特別多。許多人對著天空上的通天燈歡呼喊叫、吹著口哨。燈籠上顯示著的字句早已換成一家夜總會發(fā)布的一句充滿誘惑和鼓動的廣告詞。
衛(wèi)未先前發(fā)出的那句“丁益是一個兇手和渾蛋”早已消失,想必也不會有人理會。誰會理會誰是渾蛋誰是兇手呢?有酒精有興奮有歡樂就好。
衛(wèi)未離開后,丁益去了金森城最好的飯店——當然也是他的長光集團名下的飯店,給自己開了一桌最奢華的慶功宴,只有他一個人的慶功宴。他不需要別人的祝賀和肯定。
他帶著醉意出了飯店,獨自開車行駛在大街上。他不害怕酒駕,他相信自己能控制一切,包括酒精。
突然,丁益看見一股大得難以形容的黑色的霧洶涌而來,迅速吞沒整個城市里的每一處光亮。眼前壯闊而絢麗的不夜城正在迅速地黑暗下去,慢慢進入永夜。
他以為這是幻覺,揉了揉眼睛。這時,一輛在黑色的霧中失控的貨柜車迎面沖了過來,將他的車軋入輪底。
臨死前的那一刻,丁益領悟到了丁長光的真正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