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州官和縣官擁有直接收稅權。因為沒有嚴格的監(jiān)督體系,他們在向百姓征收稅款時,通常都要比國家規(guī)定的多收一些。多收的這些,就要給上司分點肥。比如各州縣本來應該收一萬兩銀子,但是他們亂收費,收了兩萬兩。多出這一萬兩,他們自己貪污了五千兩,剩下那五千兩,得送給包括總督在內的上級官員,這就叫“錢糧平頭銀”。
那么除了州縣官有直接收稅權外,還有些權力部門有大筆的收入。比如海關和稅關會收到大量稅款。他們也一樣,本來應該收一萬,巧立名目收上兩萬,其中有五千,送給上級,就叫“關規(guī)”。 糧道衙門交漕糧時多收些,叫“漕規(guī)”。鹽道衙門向鹽商亂收費,叫“鹽規(guī)”。總而言之,只要是有油水的部門,都得給上級分點肥。你要不這樣,上級就會把你這些油水給砍了。所以有的地方還有一項奇怪的收入,叫“香規(guī)”,這是什么呢?大伙兒到泰山和武當山這些名山進香,這些地方的廟里就生意特別紅火,收了很多香火錢,收得多了,和尚就要分給縣令一點,縣令再給上級送一點。這就叫“香規(guī)”。
以上我們說的是“規(guī)”。
至于“禮”,就是官員們過年過節(jié)時給上級送的禮。清代官場的基層官員需要向上級致送的禮金名目繁多,以至于他要建立一本專門的賬簿來進行統(tǒng)計。他們一年至少要送五種禮。
一是“見面禮”。上司剛剛到任,下屬要前往參拜,要送 “見面禮”。
二是“節(jié)禮”,也就是逢年過節(jié)送的禮。三個重要的傳統(tǒng)節(jié)日,即端午節(jié)、中秋節(jié)、春節(jié)時,下屬是一定要向上司送禮的。
三是“賀禮”,就是上司家紅白喜事及生日時送的禮金,比如官員的妻子、父母做壽,官員生兒子、生孫子,都要送禮。
四是“謝禮”,是為了感謝上司提拔而送的禮,也就是買官的錢。
五是與“上任禮”相對應的“離任禮”,它在上司升遷、調動離任時送。
這些規(guī)和禮,加到一起,就是所謂的“陋規(guī)”。事實上,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規(guī)和禮都形成了固定的數(shù)額,成了一種變相的財政制度。每位官員都得收,你不收就沒錢辦公。連著名清官林則徐也公開收受“陋規(guī)”。道光二十六年(一八四六年),陜西發(fā)生重大災荒,地方稅收大幅減少,導致國家的軍糧都停征了,然而陜西糧道張集馨在《道咸宦海見聞錄》中說這一年“督撫將軍陋規(guī)如常支送”,其中的“撫”就是陜西巡撫林則徐。那么林這一年所得“陋規(guī)”多少?張集馨說,計“每季白銀一千三百兩”,另有“三節(jié)兩壽”的“表禮、水禮、門包”和雜費,“年逾萬”。他這個糧道衙門一年要送給林則徐一萬兩白銀。
不管多大的天災人禍,林則徐的“陋規(guī)”都會旱澇保收。我們很難想象林則徐會為了一己之私不顧百姓死活。這一事例只能解釋成,離開了這筆“陋規(guī)”,林則徐個人生活以及巡撫衙門的日常運轉就無法繼續(xù)。這個例子可以說明,“陋規(guī)”其實是維持地方政府運轉的必不可少的固定收入。
從這個角度來看,陋規(guī)這個事完全可以理解。不過,由于清代沒有財政審查制度,收多少陋規(guī),完全由官員的良心做主。而良心不可依恃,貪婪是人的本性?!奥?guī)”就給貪腐帶來了極大方便。比如兩江總督,本來一年收四萬陋規(guī)就夠花了,但是一屆比一屆收得多,最后收到了十八萬兩。那么四萬兩用來辦公,多出那十四萬兩,就落入私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