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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頭鬼混(2)

北野武自述:無聊的人生,我死也不要 作者:北野武 (法)米歇爾·特曼


當年,許多來自郊區(qū)富裕家庭的孩子,都是搭父母的漂亮轎車進城。他們穿著整齊體面,而我是衣衫襤褸地在街上混日子。在成長過程中,我漸漸變成名符其實的小流氓,一個十足的、無可救藥的小無賴。我可以跟你保證,我可是一點也不乖。在首都的東邊與北邊,我跟我的伙伴大肆胡作非為。我不像其他下町小孩那樣單純,例如夏天去抓螢火蟲什么的,而是跟一票狐群狗黨鬼混。我們是一群明明沒本事,卻自以為了不起的街頭小霸王。

我們是那么年輕不懂事,以為東京是由我們做主,而且因為身無分文,所以學會偷東西。我們到處偷錢,能偷就偷,連寺廟與神社的錢都偷。只要有一根棍子、一條線和一只獨角仙,我們就有辦法從備受保護的木制捐獻箱里偷走人們奉獻給廟宇的香油錢。有時候,我會一個人單獨行動,尤其是在我肚子餓、想買點東西吃的時候,比如一顆飯團,什么都好……

我會躲在某個朋友父母主持的寺廟角落里,等著人往捐獻箱丟錢。他們一走,我就跳出來,靠著甲蟲在一秒鐘內把錢幣弄到手后拔腿就跑,一直跑到喘不過氣才停下,為自己干的壞孩子勾當而激動不已。然后在接下來的日子里,我又重施故技。靠著把甲蟲垂入捐獻箱底的法子,讓我弄到許多錢幣。我記得有一天在某間寺廟,我的獨角仙連一枚硬幣也沒鉤到,正要拔腿落跑時,我的脖子卻被線纏住了。

為了賺點小錢,我也會跟其他朋友搞一些稀奇古怪的詭計。白天,我們賣給地方上的店家一些不值錢的小東西,各式各樣我們從四處偷來的小建材或廢五金。等到夜晚來臨,我們同一票伙伴再潛入店里,把白天才賣掉的東西偷回來,準備過陣子后再把這些東西拿去賣給另一家商店。有一次,事情出了差錯。因為一直發(fā)生竊案,這一區(qū)的人開始議論紛紛,我們的買主中有人識破了這套小把戲,設下陷阱,在我們賣給他的一盆玫瑰花上做了記號,后來它又被我們偷了,而且沒發(fā)現(xiàn)他動了手腳,結果在我們準備再一次賣給他的時候被認出來……我們被當場抓包,也受到處罰:每個人都被狠狠打了一頓。

在那個年紀,我成天胡思亂想。那當然都是些遙不可及、孩子式的夢想,比如我會想象自己在壽司店的柜臺前坐下來,毫無顧忌地狂點想吃的東西。那時的我永遠處在饑餓狀態(tài),所以老是夢想著能夠狼吞虎咽大吃一頓。又或者是在街上看到漂亮的轎車,我也會馬上想要同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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