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朽有種種說法,但是總括看來,只有兩種說法是真有區(qū)別的。一種是把“不朽”解作靈魂不滅的意思。一種就是《春秋左傳》上說的“三不朽”。
神不滅論?宗教家往往說靈魂不滅,死后須受末日的裁判:做好事的享受天國天堂的快樂,做惡事的要受地獄的苦痛。這種說法,幾千年來不但受了無數(shù)愚夫愚婦的迷信,居然還受了許多學(xué)者的信仰。但是古今來也有許多學(xué)者對于靈魂是否可離形體而存在的問題,不能不發(fā)生疑問。最重要的如南北朝人范縝的《神滅論》說:“形者神之質(zhì),神者形之用……神之于質(zhì),猶利之于刀;形之于用,猶刀之于利。……舍利無刀,舍刀無利。未聞刀沒而利存,豈容形亡而神在?”宋朝的司馬光也說:“形既朽滅,神亦飄散,雖有剉燒舂磨,亦無所施?!钡撬抉R光說的“形既朽滅,神亦飄散”,還不免把形與神看作兩件事,不如范縝說的更透徹。范縝說人的神靈即是形體的作用,形體便是神靈的形質(zhì)。正如刀子是形質(zhì),刀子的利鈍是作用;有刀子方才有利鈍,沒有刀子便沒有利鈍。人有形體方才有作用:這個作用,我們叫做“靈魂”。若沒有形體,便沒有作用了,便沒有靈魂了。范縝這篇《神滅論》出來的時候,惹起了無數(shù)人的反對。梁武帝叫了七十幾個名士作論駁他,都沒有什么真有價值的議論。其中只有沈約的《難神滅論》說:“利若遍施四方,則利體無處復(fù)立;利之為用正存一邊毫毛處耳。神之與形,舉體若合,又安得同乎?若以此譬為盡耶,則不盡;若謂本不盡耶,則不可以為譬也?!边@一段是說刀是無機(jī)體,人是有機(jī)體,故不能彼此相比。這話固然有理,但終不能推翻“神者形之用”的議論。近世唯物派的學(xué)者也說人的靈魂并不是什么無形體,獨立存在的物事,不過是神經(jīng)作用的總名:靈魂的種種作用都即是腦部各部分的機(jī)能作用;若有某部被損傷,某種作用即時廢止;人年幼時,腦部不曾完全發(fā)達(dá),神靈作用也不能完全,老年人腦部漸漸衰耗,神靈作用也漸漸衰耗。這種議論的大旨,與范縝所說“神者形之用”正相同。但是有許多人總舍不得把靈魂打消了,所以咬住說靈魂另是一種神秘玄妙的物事,并不是神經(jīng)的作用。這個“神秘玄妙”的物事究竟是什么,他們也說不出來,只覺得總應(yīng)該有這么一件物事。既是“神秘玄妙”,自然不能用科學(xué)試驗來證明它,也不能用科學(xué)試驗來駁倒它。既然如此,我們只好用實驗主義(Pragmatism)的方法,看這種學(xué)說的實際效果如何,以為評判的標(biāo)準(zhǔn)。依此標(biāo)準(zhǔn)看來,信神不滅論的固然也有好人,信神滅論的也未必全是壞人。即如司馬光、范縝、赫胥黎一類的人,說不信靈魂不滅的話,何嘗沒有高尚的道德?更進(jìn)一層說,有些人因為迷信天堂,天國,地獄,末日裁判,方才修德行善,這種修行全是自私自利的,也算不得真正道德。總而言之,靈魂滅不滅的問題,于人生行為上實在沒有什么重大影響;既沒有實際的影響,簡直可說是不成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