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瓢把子的江湖軼事(7)

江湖三十年2:天下第一幫 作者:李幺傻


三天后,三師叔就離開了,他要去北部的四子王旗。那時候,四子王旗屬于綏遠省,現(xiàn)在屬于內蒙古烏蘭察布市。

我沒有跟隨三師叔漂泊,我留了下來。三師叔和師父凌光祖不一樣,師父凌光祖像只老母雞一樣守護著徒弟,而三師叔是一只公雞,他只顧自己逍遙自在,見到母雞就撲上去,從來不會照看雞雛的。他浪跡天涯,如水中浮萍,依靠自己在江湖上創(chuàng)出的名號,走到哪里吃到哪里,吃到哪里睡到哪里,他從不缺錢,也不缺女人。

我雖然沒有跟著三師叔離開,但是因為有三師叔這層關系,虎爪對我青眼有加。

虎爪給了我們一筆錢,這是我們在大同的生活費,通俗的說法叫安家費。

虎爪允許我們在大同范圍內偷竊,但是宣布了兩條紀律:一,只準偷竊官員商家;二,偷竊東西全部上繳。

關于第一條,燕子的解釋是,虎爪從來不對平民下手,因為平民的錢來之不易,都是辛苦錢,而官員商家的巨款,要么是貪污的,要么是詐騙的,取他們的錢,理所當然?;⒆τX得,好好做清官,好好做生意,是發(fā)不了大財的。關于第二條,這是這個行業(yè)的行規(guī),即使上繳到組織手中,也要保存三天,三天后,才會進行分配。

為什么又要保存三天呢?燕子說,偷竊這個行業(yè),難免要與官府、黑幫、警察打交道,如果被偷竊的人背景深厚,就會找到官府、黑幫、警察中的任何一方,這任何一方就會找到虎爪,索要財物?;⒆σ谶@一帶生存,絕對不能得罪這些人,所以就要退還給被偷者。

在偷竊行業(yè)里,這種情形被認為是最晦氣的。

過去,官黑一家,警匪一家。他們看起來彼此互不來往,其實背后關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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