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代科舉考試

解說老北京 作者:仝冰雪


清代童生第一次經(jīng)縣考試(縣考限本縣之人),次經(jīng)府考試(府考限本府之人),第三次經(jīng)欽命督學使者考試,取中者為秀才。以秀才資格應省考(省考名曰“鄉(xiāng)試”,由欽命正副主考考試,限本省之人),取中者為舉人。舉人第一名為解元。其名列舉人之額外者為副榜,以舉人資格齊集京師,應會試。由欽命大總裁考試取中者為進士,應復試于太和殿,分一、二、三等。復試后,最末在中和殿試殿試,分一甲、二甲、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為狀元,第二為榜眼,第三為探花。二甲一百余名,賜進士出身,第一名為傳臚。三甲一百余名,賜同進士出身。自縣考至殿試階段,略如上述。

凡中副榜者,須再應下科鄉(xiāng)試,非中舉人不得參與會試。

一州縣約三五千士子應考,而僅取中三四十名秀才。集百十州縣成萬之秀才,而僅取中舉人數(shù)十百名。集二十余行省前后數(shù)科五六千之舉人,而僅取中三數(shù)百名之進士。由數(shù)百名進士應殿試,產(chǎn)生狀元一名,其難也。若是故大魁天下,其為人艷稱羨慕宜矣。

北京的科舉考場,木刻版畫,《倫敦新聞畫報》制作,187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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