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適合愛挑刺的人,但這并不意味著它追求的是細枝末節(jié)。哲學專注的是那些關乎人類生存的自我追問。哲學家們喜歡吹毛求疵的原因在于:他們關心人們對世界的信念能否得到理性論證的支持。由于哲學家關注的問題非常重要,所以他們強調把注意力放在具體的細節(jié)上。人們會利用許多技巧,并以各種方式進行推理論證,其中有些符合邏輯,有些則不盡然。通常情況下,一個人要想分辨優(yōu)劣論證之間的差異,就必須盡心竭力地審視論證的內容和結構。
論證
那么,論證是什么?對大多數人而言,論證就是爭論,指兩個或更多的人意見相左時,他們之間出現的辯駁或爭執(zhí)。在這個意義上,論證或許意味著大呼小叫、指名道姓,甚至是一定程度上的拉拉扯扯。這種論證可能(但其實并不需要)包含理性的推理。
相較而言,哲學家只在非常精確或有限的意義上使用“論證”這一術語。他們認為,論證是理性推理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或原子。論證是由一個或多個起點出發(fā)到達終點,即由“前提”到“結論”的一個推論過程。
論證vs.解釋
“論證”不同于“解釋”。對于它們之間的差異,我們只需要知道一個大概的區(qū)分標準:論證試圖證明某一事物為真,而解釋則試圖說明某一事物如何成真。例如:假設你遇到一個顯然已經死去的女人。那么,對其死亡的“解釋”就意味著要說明死亡是如何發(fā)生的(肺中存留的水可以解釋她的死因)。而對其死亡的“論證”則意味著要證明這個人確確實實已經死了(她的心臟已經停止跳動,并且沒有任何生命跡象,因此我們得出結論:她確實死了)?;蛘哒f,論證是比解釋更好的一種解釋:其頭部傷口沒有流血,以及肺中存留的水表明這個女人死于溺水而非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