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愛上了一個已婚男人,兩年之后,他找茬和前妻離了婚,要娶我,但他的前妻并不知道有我的存在。離婚的時候,他和前妻為財產(chǎn)鬧得不可開交,他提前轉移了他的財產(chǎn),還耍了很多手段。我在一旁觀看覺得心里有點害怕。和這么有心計,對女人這么狠的男人在一起,以后我會不會也被他算計呢?
A:這位插足女,你,把對手插跑了,擊潰了,奸夫也快要改名叫老公了,開始說風涼話是吧?他找茬和前妻離婚,不就是為了娶你嗎?那么,他提前轉移的財產(chǎn)以及為此所做的很多手段,某種程度上,不也都是為了你這個女人么?也就是說,你倆結成合法夫妻之后,那些財產(chǎn)有一半就是你的,起碼在名義上。難不成你想讓他凈身出戶,你就不感到害怕了,道德就完滿了?
以你旁觀所見,他除了“耍了很多手段”,轉移了他的財產(chǎn),而且,還瞞著自己的老婆,和別的女人(不要懷疑,不是別人,就是你)明鋪暗蓋長達兩年之久。種種行徑,究竟何者比較高尚,何者更為卑劣呢?
物傷其類,兔死狐悲。你的想法我懂。天下女人都是同行,你的害怕,可以算是一種同行之間的職業(yè)性尊重吧。但在悲傷之余,你也千萬不要忘記自己的當事人身份,你并不是一個單純的旁觀者。既然你已經(jīng)破壞了別人的家庭,在“惻隱之心”和“鱷魚的眼淚”這兩個詞匯中間,我實在不知道哪一個更適合你。
要擔心,要害怕──按你的邏輯,你其實早就該為自己的未來擔憂了。不要懷疑,你愛上的,的確是一個“這么有心計,對女人這么狠的男人”,不過,坐實這件事的證據(jù),卻并不是他在離婚一事上所耍的手段,而是他為了你拋棄了糟糠。你為什么不這么想:既然他能為了另一個女人而毅然甩了他的原配,難道就不能又為了另一個女人而把你甩了么?節(jié)哀順變吧。
對于“破壞他人家庭”這種事,以“愛情”這該死的名義,我的態(tài)度,是既不反對也不提倡。不過你確實讓我想起了《水滸傳》里西門慶勾搭潘金蓮的那一幕。當時,西門慶彎腰去拾筷子,“只見那婦人尖尖的一雙小腳兒正翹在箸邊。西門慶且不拾箸,便去那婦人繡花鞋兒上捏一把。那婦人便笑將起來,說道:‘官人,休要羅唣!你真?zhèn)€要勾搭我?’西門慶便跪下道:‘只是娘子作成小人!’那婦人便把西門慶摟將起來。當時兩個就王婆房里,脫衣解帶,無所不至。”
看看人家!潘金蓮敢作敢當,反觀西門慶就顯得假惺惺的。這一次,你扮演的就是西門大官人,臺詞也改成了“只是相公作成小人!”。 羅唣不羅唣?小人,做都做了,就別想那么多了,好好過日子,“脫衣解帶,無所不至”,趕緊生個小人吧。做小人,總比做小老婆好。沒有人有權向你扔石頭,當然你也犯不上把石頭往自家腦門上拍。如果真有“惡報”這件事,也是天塌砸眾人,人人有份,永不落空。
唯一需要存?zhèn)€戒心的,不是那種甩了老婆的男人,更不是會耍手段會轉移財產(chǎn)的男人,而是戒了煙的男人。一個男人連煙也能戒,還有什么是他戒不了的?
提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