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紀清(北京市國稅局稽查局首任局長)
在我的視野里,這是一部兼具曲折情節(jié)和以案說法特點的跨界實用作品。
這部作品人物虛構但情節(jié)寫實。以案說法,是一個很好的宣傳稅法的形式。我國的法典不屬于案例法,隨著法制進程的推進,包括稅法在內的各種法律已引起社會大眾的廣泛關注。我們看到,現(xiàn)階段一些電視媒體、平面媒體的“以案說法”欄目收視率高、備受關注,正是受眾“法律饑渴”的反映。這部小說貫穿的涉稅案件,對稅務稽查的選案、檢查、審理、執(zhí)行的各環(huán)節(jié)、各細節(jié)都用嚴謹?shù)亩惙ㄟM行了解讀,體現(xiàn)了作者深厚的稅收執(zhí)法專業(yè)背景。這個文藝作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源于實踐,貼近實戰(zhàn),同時在稅法適用上毫不含糊,體現(xiàn)了作者多維度宣傳稅法的社會責任感。從這個角度說,用文藝作品詮釋稅收法律,讀故事,發(fā)人深思;看情節(jié),令人警醒。這部文藝作品“寓教于樂”,可以將看似枯燥的稅法條文變得通俗易懂,可以使看似繁雜的稅法條文潛移默化地扎根在大眾心里。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國家調控經濟、調節(jié)分配的重要手段,稅收工作與廣大納稅人利益息息相關。從各國政府稅收實踐來看,稅收具有“返還”的性質,即最終通過國家財政預算分配,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等方式用之于納稅人。在我國,稅收的本質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因此,協(xié)稅護稅,是社會大眾維護國家稅收利益的應有之義。從狹義上說,每一個公民不一定是具體繳了多少稅的“納稅人”,但從發(fā)展角度看都屬于“潛在”的法定納稅人;從廣義上說,社會大眾卻是國家稅收的“負稅人”,更是國家稅收的“受益人”。這部作品,使廣大讀者了解涉稅案件辦理過程,揭開這層看似神秘的面紗,更有利于監(jiān)督社會上存在的涉稅違法行為,發(fā)揮協(xié)稅護稅的積極作用。
稅務檢查是稅務機關依照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對納稅人、代扣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進行審查監(jiān)督的一種行政檢查,承擔著打擊涉稅違法行為、整頓和規(guī)范稅收秩序的重任。為保證稅務機關能通過檢查,全面真實地掌握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生產、經營及財務情況,稅收征管法明確規(guī)定了稅務機關在稅務檢查中的權力,包括查賬權、場地檢查權、責成提供資料權、調查取證權、查證權、檢查存款賬戶權,并對各項權力的行使規(guī)定了明確的條件和程序。稅務稽查是由稅務稽查部門依法組織實施的全面的、綜合的專業(yè)檢查,主要是對涉及偷稅、抗稅和騙稅的大案要案進行檢查。規(guī)范稅務檢查權,體現(xiàn)在以下幾方面:控制檢查次數(shù)、減少重復檢查;實行檢查回避制度;應當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實施稅務檢查應當有兩人以上參加;檢查存款賬戶在審批、使用、人員等方面有嚴格限制;調賬檢查有嚴格的審批和時間限制;應保守被檢查人的秘密。法律同時規(guī)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接受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的稅務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xié)助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稅務檢查,如實向稅務機關反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當事人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或證明材料。
隨著稅收違法行為的隱蔽性、作案手段的高科技化以及團伙化、跨地區(qū)流動作案趨勢的不斷增強,稅收征收管理和維護稅收秩序面臨著新的挑戰(zhàn)。經過各級稅務機關的不斷實踐和探索,我國逐步形成了“以申報納稅和優(yōu)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模式,“重點稽查”,強調對納稅人的遵從風險有重點地實施稅務稽查,充分發(fā)揮稅務稽查的打擊作用,嚴厲查處各種涉稅違法案件。2010年,全國稅務稽查部門共立案檢查納稅人23.52萬戶,查補收入1160.45億元,有效打擊震懾了涉稅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