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3.1 國外研究狀況簡述

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與實施機制研究 作者:迪莉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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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對推動電子政務發(fā)展產(chǎn)生了不可低估的作用,這在相當大的程度上與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機制有關,探索其中的規(guī)律作為借鑒是筆者的初衷和努力的目標。在廣泛查閱文獻資料,借鑒吸收相關研究理論的基礎上,形成了目前初步的研究成果。

1.1 研究的背景

歐盟的電子政務自從2000年里斯本高峰會議之后有了很大的發(fā)展,就世界范圍來看,歐盟的電子政務發(fā)展水平處于領先地位。根據(jù)聯(lián)合國近年來發(fā)布的《全球電子政務準備年度報告》來看,歐盟電子政務一直保持著穩(wěn)健的發(fā)展態(tài)勢,“全球電子政務準備度”

全球電子政務準備度主要從政府網(wǎng)站利用、電訊基礎設施狀況和人力資源3個方面衡量一個國家的電子政務發(fā)展水平。

排名前25位中,從2003年到2005年連續(xù)3年歐盟國家一直占據(jù)其中的16個席位。換言之,約有四分之三的歐盟國家進入全球電子政務發(fā)展水平前25強的行列

United Nation,Global E-Government Readiness Report2005:From E-Government to E-Inclusion,2005.http://www.escwa.un.org/divisions/ictd/workshop/forum/docs/eGovReadness.pdf.(檢索日期:20080111)

。除個別國家之外,歐盟各國的電子政務準備度指數(shù)都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歐盟電子政務促進了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推動了民主制度的進步,特別是在彌合數(shù)字鴻溝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例如,在歐盟第六次電子政務調查報告中顯示,新成員國電子政務發(fā)展取得了優(yōu)異的成績,馬耳他在2006年電子政務的排行榜中從上一年的第16名躍居第2名,愛沙尼亞從第8名晉升為第3名

Capgemini“Online Availability of Public Services: How is Europe Progressing?”,June2006.

。

歐盟電子政務之所以取得長足的進展,是諸多社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其中特別與歐盟治理模式下穩(wěn)定有效的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息息相關。與此相反,雖然我國近十年來,花大力氣建設電子政務,但經(jīng)過暫短的“躍升式”發(fā)展,迅速甩掉電子政務發(fā)展在世界排名中的落后帽子之后,就沒有繼續(xù)保持“躍升”態(tài)勢,徘徊在世界191個國家和地區(qū)的“中游”位置。這與我國經(jīng)濟總量居世界第四,對外貿易總量居世界第三的地位很不相稱。面對世界各主要國家和地區(qū)電子政務不斷加速發(fā)展的態(tài)勢,中國必須進一步加大力度穩(wěn)步加速發(fā)展。而要實現(xiàn)這一目標,需要在許多方面付諸努力,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是當前必須盡快完善我國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因為我國電子政務確實需要有一個一致的、靈活的、有效的、可持續(xù)的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作為保障。

在2000年里斯本高峰會議后,歐盟提出“促進經(jīng)濟增長和提高就業(yè)率”是歐盟的首要目標。長期以來,歐盟的經(jīng)濟發(fā)展遲滯,失業(yè)率不斷增加,老齡化的歐洲即將到來,歐盟提出加大對信息社會的發(fā)展和投資,在2010年建成最具有競爭力的知識經(jīng)濟社會。自2000年制定電子歐洲行動計劃以來,電子政務只是電子歐洲的子項目,直到歐盟的“i2010年行動計劃”的提出,歐盟才有了一個獨立的電子政務的計劃,即《i2010電子政務行動計劃:加速歐洲電子政務,使所有人受益》。歐盟如此重視電子政務的發(fā)展,蓋源于電子政務對歐盟經(jīng)濟增長、社會進步,特別是在就業(yè)率提高方面具有巨大的促進作用;歐盟電子政務之所以能夠得到迅速發(fā)展,蓋源于相關公共政策的有力、有效,而這其中公共政策制定與實施機制的靈活、有效功不可沒。

歐盟是一個超國家組織,歐盟有其獨特的治理機制——多層次治理即網(wǎng)絡治理模式,這是歐盟重要的決策機制,它標志著歐盟基本實現(xiàn)了國家權力向上、向下和向側的多維度轉移,即成員國中央政府的權力同時向超國家層面、次國家層面以及公共私人網(wǎng)絡分散和轉移,也就是形成了多層次治理體系

見吳志成、李客循《歐洲聯(lián)盟的多層級治理:理論及其模式分析》,《歐洲研究》2003年第6期,第103頁。

。歐盟的多層次治理體系由國家主義、政府間主義、超國家主義、泛歐主義四個層次和向度組成。歐盟的這種多層次的治理,對于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形成產(chǎn)生了非常直接和重要的影響。在歐盟多層次治理模式下,歐盟電子政務的政策也是歐盟立法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歐盟針對不同的政策目標,采取了兩種不同的政策制定模式,即硬政策和軟政策的制定。這種軟硬政策不同的制定,為電子政務政策的實施奠定了民主性和合法性的基礎。

不同制定模式下政策形成的效果不同,也導致了歐盟電子政務軟硬政策在實施方面有很大的差別。硬政策的實施方式加強了信息技術在歐盟政府工作領域的廣泛應用,例如在信息數(shù)據(jù)交換、互操作性、信息通訊市場開放等方面效果明顯,特別是有效地促進了這些領域發(fā)展的協(xié)調性和一致性。電子政務軟政策領域通過實施開放協(xié)調機制,給予成員國政府足夠的靈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體現(xiàn)了“軟治理”

軟治理指基于軟法的治理。

的特色安排,獨到而有效。

歐盟電子政務政策有效性的發(fā)展,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它所建立的電子政務政策評估體系。歐盟電子政務政策評估機制有一定的特殊性,反映了歐盟這種特殊政治共同體的需要和要求。同時,也為其他國家和地區(qū)電子政務政策評估機制的建立和發(fā)展提供了有益的經(jīng)驗和教訓。

基于上述初步認識,筆者嘗試從政策制定、實施、評估等幾個方面剖析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機制,以幫助我們更加真切地認識這種機制,并從中吸取有益的經(jīng)驗與教訓。

1.2 研究的目的

第一,通過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實施和其所產(chǎn)生實際效果的分析研究,探索其中的內在規(guī)律性,特別是重點認識一個行之有效的電子政務政策制定與實施機制對推動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地區(qū)電子政務發(fā)展中的作用;

第二,以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發(fā)展為突破口,探討電子政務政策過程中各個權力主體之間的相互關系對電子政務政策形成和實施中的功能定位;

第三,通過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情況的分析,探討其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中的特殊規(guī)律,希望能對我國的電子政務政策發(fā)展產(chǎn)生一定的借鑒價值。

1.3 國內外相關研究簡況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信息化浪潮的興起,世界各國的專家和學者對電子政務的研究也逐漸興盛起來,電子政務政策對電子政務發(fā)展的決定性作用,也理所當然地引起相當一部分人對電子政務政策問題的特別關注。以下是筆者對國內外學者關于電子政務政策研究情況的概要敘述。

1.3.1 國外研究狀況簡述

國外學者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研究起步比較早,研究的內容和方向主要包括經(jīng)濟建設、公共服務、技術、人本為中心、政策發(fā)展等各個層面。

第一,在經(jīng)濟建設層面的研究。

歐盟電子政務的首要目標是促進經(jīng)濟增長和提高就業(yè)率,創(chuàng)建知識經(jīng)濟的社會。從目前筆者所占有的材料來看,相當一部分學者的研究報告將主要著眼點放在電子政務政策是否能給歐盟的經(jīng)濟帶來繁榮和如何為經(jīng)濟繁榮創(chuàng)造條件方面,對電子政務政策的評價也主要從經(jīng)濟效益方面展開。許多研究報告闡述了歐盟的公共領域在經(jīng)濟方面提高歐盟競爭力方面的作用,指出公共領域是促進歐盟經(jīng)濟增長的主要領域,在經(jīng)濟、社會和環(huán)境更新方面實現(xiàn)里斯本戰(zhàn)略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歐盟重要的政策研究報告《電子政務在歐盟未來中的作用》指出

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to the Council,the European Parliament,the 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 and the Committee of the Region,The Role of eGovernment for Europes Future,Commission of eGovernment for Europes Future,2003.

:公共領域在為公民支持高水平的經(jīng)濟和社會模式以及創(chuàng)建有競爭力的市場環(huán)境方面扮演著重要角色。認為歐洲經(jīng)濟發(fā)展在培養(yǎng)有技術的勞動力和提升主要工業(yè)競爭力方面需要公共領域的支持。那些在公共領域透明、公開以及電子政務準備度分數(shù)高的國家同時在經(jīng)濟競爭力方面也名列榜首

World Economic Forum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s,European Commission Innovation Trendcharts and Scoreboards,UN Global eGovernment Readiness Reports(2003,2004,2005).

。該文還指出,為了克服改變思想、推進組織結構的變化、加大投資等方面的障礙,需要強大的政治領導力。歐盟委員會為了加強與公眾之間的聯(lián)系,準備建立電子歐盟委員會,進一步改善成員國內部和其他機構以及公民和企業(yè)之間的關系。IDABC電子政務觀察室專門做了關于電子政務對于國家競爭力、就業(yè)和經(jīng)濟增長影響的報告,該報告指出電子政務成為增加國家競爭力的關鍵因素。電子政務能夠提供更高質量、更具有回應性、適合用戶需要和更有效率的公共服務。這也是收獲信息社會的成果和達到里斯本戰(zhàn)略目標的根本

IDABC eGovernment Observatory,The impact of e-government on competitiveness,growth and jobs,IDABC eGovernment Observatory Background Research Paper,2005,p.11.

。對于歐盟電子政務政策是否能夠促進歐洲社會經(jīng)濟繁榮問題,回答是肯定的。幾乎在所有的研究報告中都明確指出,歐盟經(jīng)濟的繁榮與強有力的電子政務政策有關。至于如何促進經(jīng)濟繁榮,很多研究報告中指出要通過電子政務革新政府、減少行政負擔、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等。

第二,在公共服務層面的研究。

學者和專家一方面關注電子政務對于公共服務發(fā)展本身的研究,指出互聯(lián)網(wǎng)可以幫助實現(xiàn)《阿姆斯特丹條約》

1997年6月歐盟理事會中旬公布由歐盟首腦會議通過的《阿姆斯特丹條約》。

所制定的目標,保證歐盟的決策活動對公民實現(xiàn)充分的透明和進一步開放

Communication on a Commission Initiative for the Special European Council of Lisbon,E-Europe,an Information Society For All,2000,p.13.

。歐盟成員國政府制定相關的政策為公民利用政府信息提供保證。由于政府面臨著更多的挑戰(zhàn),例如老齡化、氣候變化、恐怖主義者等問題,公民需要更好、更安全、更透明的服務。電子政務在加速政府革新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to the Council,the European Parliament,the 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 and the Committee of the Region,i2010eGovernment Action Plan: Accelerating eGovernment in Europe for the Benefit of All,Brussels,2006.

。另一方面,對電子政務績效的研究也比較多。Elio Borgonovi和Valentina Mele從中央和地方關系的角度研究歐盟的電子政務政策,分析了電子政務政策在各個成員國推廣的情況,以及各個國家電子政務方面的合作機制,指出這種合作機制對于政府機構的變化和信息的共享具有重要的作用

Borgonovi,Valentina Mele,Study on Central-local Relationship in EU in the Field of Electronic Government,41th Meeting of the European Directors-General Responsible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2003.

。Ross OB(yǎng)rien、Denis McCauley等人指出政府的開放和透明也是實現(xiàn)中東歐地區(qū)政府在20世紀90年代對人民承諾的保證。通過對歐盟中東歐國家的基礎設施、電子政務發(fā)展情況、企業(yè)和法律環(huán)境、教育和技術、政府政策以及公共服務等幾個方面的調查和分析,認為電子政務不僅僅是傳遞服務的一種新渠道,而且也是行政機構達到透明和有效率跨越式發(fā)展的一個機會

A white paper from the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 sponsored by Oracle,E-government in Central Europe Rethinking public administration[R],2004.

。因此,各個成員國需要在公共服務方面加大力度,學習先進國家的經(jīng)驗。在IDA

Albena Kuiumdjieva,Albert Jacob Meijer,Breaking Barriers to eGovernment— Overcoming obstacles to improving European public services,EC,2006.

IDA:是指歐盟行政機構數(shù)據(jù)互換項目,歐盟重要的電子政務政策之一。

項目研究報告——《電子政務服務的多渠道傳遞》中指出建立多渠道服務的必要性:第一,多渠道公共服務提高了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數(shù)量;第二,多渠道服務減少了提供服務的成本,并且強調了多渠道電子政務服務政策也是克服數(shù)字鴻溝的重要方法

Interchange of Data between Administration,Multi-channel delivery of eGovernment services,June2004.

。Albena Kuiumdjieva、Albert Jacob Meijer等研究者從機構和法律的角度對電子政務公共服務政策在實施中的障礙做了研究,提出了克服這些障礙的途徑

Albena Kuiumdjieva,Albert Jacob Meijer,Breaking Barriers to eGovernment— Overcoming Obstacles to Improving European Public Services,Modinis Study(draft),2006.

。

第三,在技術層面的研究。

建立泛歐洲的電子政務服務政策,需要克服技術上的障礙,尤其是互操作性、軟件開放等方面的問題。許多歐盟的研究報告,例如《互操作架構的主要原則》、IDA項目第二期的《關于互操作性的決定》等對于互操作性的必要性、原則以及歐盟實行互操作性所采取的行動和方案作了規(guī)定。電子采購也是電子政務政策中的重要內容,電子采購的技術問題、原則、方法以及要求在歐盟委員會的專家研究報告中多次強調,指出各個成員國使用網(wǎng)上采購時,在采購的各個階段所用的交流方式和工具應該保證非歧視性的原則。為了防止電子采購方面的障礙,各個成員國應該使用委員會所提出的IDA(行政機構數(shù)據(jù)交換)的功能需求

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to the Council,the European Parliament,the 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 and the Committee of the Region,Action Plan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egal Framework for Electronic Public Procurement,Commi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2004.

等。Rishab Aiyer Ghosh、Bernhard Krieger、Ruediger Glott、Gregorio Robles等學者對歐盟的軟件開放政策,以及軟件開放政策對于歐盟經(jīng)濟的影響作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指出軟件是在經(jīng)濟、結構和競爭力方面驅動信息通訊技術的關鍵因素,信息通訊技術的績效也強烈受到軟件開放資源的影響。并且指出與軟件資源開放相關的服務在2010年達到所有IT服務32%的份額,在經(jīng)濟中與軟件資源相關的份額占歐盟GDP4%的份額

Rishab Aiyer Ghosh,Study on the: Economic impact of open source software on innovation and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ICT)sector in the EU,2006.

。就公共領域軟件開放政策發(fā)展和未來的走向問題,Rishab Aiyer Ghosh等人在《公共領域軟件開放——歐盟內部政策》一文中就法國、德國、西班牙、英國、奧地利、比利時等歐洲國家軟件開放政策的情況作了比較分析

Rishab A.Ghosh,Bernhard Krieger,Ruediger Glott,Open Source Software in the Public Sector: Policy within the European Union,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Infonomics University of Maastricht,2002.

第四,以人本為中心的研究。

電子政務政策為誰服務、如何服務也成為學者關注的重點,許多學者強調建立以人本為中心的電子政務服務政策。C·Centeno、R·van Bavel、J-C·Burgelman指出建立以公民為中心電子政務政策的重要性,認為電子政務要以用戶知識為基礎,以用戶為中心去獲取知識,傳播信息。政府必須更好地理解和處理好公民的需要,理解在多大程度上應該賦權于電子政務的用戶

C.Centeno,R.van Bavel,J-C.Burgelman,eGovernment in the EU in the Next Decade:the Vision and Key Challenge,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l-General Joint Research Centre,2004.

。很多學者對縮小數(shù)字鴻溝政策做了專門研究和提出了具體的建議。John Butler和Roberto Carneiro等人對寬帶政策做了研究,在治理數(shù)字鴻溝方面提出了建議。Bergamelli Serge和Carneiro Roberto等人對電子普遍服務政策(inclusion policy)以及所面臨的挑戰(zhàn)作了分析,并對未來的政策實施提供建設性的意見

eEurope Advisory Group,e-Inclusion:New challenges and policy recommendations,2005.

,指出數(shù)字技術的發(fā)展為殘疾人提供了克服障礙(包括社會經(jīng)濟、地理、文化等)的機會。利用技術可以幫助殘疾人在平等的基礎上融入社會的發(fā)展,指出未來的挑戰(zhàn)是處理用戶技術之間的障礙

Communication on a Commission Initiative for the Special European Council of Lisbon,E-Europe,An Information Society For All,2000,p.13.

。電子普遍服務政策通過縮小信息通訊技術使用方面的差距,從而縮小數(shù)字鴻溝來克服社會排斥,在提高經(jīng)濟績效、就業(yè)機會、生活的質量和社會的參與及凝聚力等方面作出了貢獻

EU,Ministerial Declaration,Riga,Latvia2006.

。

第五,從電子政務政策發(fā)展的角度研究。

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進行系統(tǒng)研究和分析的是有名的電子政務專家Antonio Alabau,在他的文章《理解歐盟的電子政務政策——超國家組織的電子政務政策的比較分析》

Antonio Alabau,Understanding the e-Government Policy of the European Union— A comparative analysis with the e-Government policies of some supra national organizations,2003.

中,對歐盟不同的電子政務政策實行情況、經(jīng)驗教訓作了總結,并且對聯(lián)合國、國際電信聯(lián)盟、OECD等超國家組織的電子政務政策作了比較。而Antonio Alabau的另一篇專著《歐盟和它的電子政務政策》對歐盟不同時期的電子政務政策從戰(zhàn)略、規(guī)則和預算角度作了詳細的分析,指出了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不足。因為歐盟缺乏連續(xù)的電子政務政策,歐盟電子政務的政策必須通過其他歐盟政策的措施和項目來實施,即通過工業(yè)、泛歐洲網(wǎng)絡、研究和技術發(fā)展、內部市場和地區(qū)發(fā)展等政策來完成,問題不在于措施本身而是如何使用這些措施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的責任在于歐盟委員會

Antonio Alabau,European Union and its egovernment development policy,2004.

。Eremy Millard、Richard Warren、Christine Leitner、Jamal Shahin等人研究了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研究的優(yōu)勢和弱勢,并且對電子政務政策的組織、協(xié)調、運作以及2020年電子政務發(fā)展做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討

Jeremy Millard and Richard Warren,Towards the eGovernment Vision for the EU in2010:Research Policy Challenges,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General Joint Research Centre,2006.

。

1.3.2 國內研究狀況簡述

由于信息化浪潮的興起,中國對國外電子政務政策的研究還要從歐盟的信息政策的研究算起。雖然專門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研究的著述目前不多,但是對歐盟信息政策方面的研究已見雛形。因為歐盟電子政務政策是信息政策的一部分,在國內學者的論著中會涉及對電子政務政策的發(fā)展情況。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歐盟信息政策和電子政務政策都是在歐盟多層次治理背景中產(chǎn)生的,在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中會有很多相似之處,通過對歐盟信息政策的研究也可以發(fā)現(xiàn)很多值得借鑒的學術成果。

第一,關于信息政策的研究。

早在1993年我國學者就已經(jīng)對國外信息政策開始關注,例如辛欣的《國外信息政策梗概》、梁俊蘭的《國外信息政策發(fā)展道路》、肖希明的《國外信息政策研究的興起與熱點》以及張珠圣在《毛澤東鄧小平理論研究》上連續(xù)發(fā)表了《國外信息政策研究(上、中、下)》。后來,張新宇和尚萍對國外信息政策作了從1990年到2001年的研究述評,以及到最近羅曼發(fā)表的《國外信息政策研究解析》,在這些對國外信息政策研究中,學者們更多的是介紹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家信息政策的發(fā)展歷程。

而首先對歐盟信息政策專門展開研究的要屬鄭海燕和羅曼,兩位學者從歐盟信息社會發(fā)展、信息社會總體框架、電信改革、信息資源開發(fā)利用、電子商務、信息安全、知識產(chǎn)權的保護等幾個方面對歐盟信息社會政策的各個方面作了全面的介紹,指出歐盟信息政策制定中的兼具區(qū)域性組織和國家的特點。

后來鄭永豐、李廣建在其《歐盟信息政策及其對我國的借鑒意義》一文中總結了歐盟信息政策的3個特點:a)雙重性。即它的信息政策既具有區(qū)域合作組織的特性,又帶有國家信息政策的特征;b)合作性。即歐盟的特殊性質,決定了其在制定和執(zhí)行信息政策的時候必須更多地考慮國家間的協(xié)調與合作,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促進整個歐洲地區(qū)的信息化和信息社會建設;c)人本性。社會是人的集合,信息社會的概念反映出歐洲人在進行信息化建設過程中的一種以人為本的思想。鄭永豐和劉明政的另外一篇文章《歐盟信息社會政策制定戰(zhàn)略》還總結了歐盟信息社會的制定戰(zhàn)略經(jīng)驗,認為歐盟信息社會的制定戰(zhàn)略得益于:a)充分的準備工作與及時的跟蹤反饋相結合;b)階段性目標明確;c)衡量指標體系詳細。

歐盟信息政策的發(fā)展對我國信息化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具有很大的借鑒意義。電子政務政策是歐盟信息化政策的一部分,歐盟的電子政務政策同樣具有以上特點。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無論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都體現(xiàn)了歐盟與成員國彼此之間的合作和協(xié)調,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電子政務政策雖是歐盟信息政策的子集,但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也有自己的發(fā)展規(guī)律。

第二,關于信息法律的研究。

歐盟自成立以來,已制定推出了關于構建新型科技信息社會的一整套政策,同時還出臺了一系列對信息化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法律、法令和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學者蔣坡對中、美、歐盟的信息法律進行了深入的比較分析,他認為歐盟整合了歐共體各國的共同利益,陸續(xù)發(fā)布了一系列用以規(guī)范和指導各國信息發(fā)展的“指令”等,初步建立起了歐盟的信息法律體系

見蔣坡《國際信息政策法律比較》,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蔣坡的著作同時也系統(tǒng)而全面地闡述了中、美、歐盟在信息產(chǎn)業(yè)、信息服務、信息安全保障、電子商務管理、網(wǎng)絡知識產(chǎn)權等信息法律方面的異同。許可靜對歐盟的信息法律安全等方面做了研究,強調在信息法的建設方面為信息社會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許可靜認為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是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jīng)濟發(fā)展、人民利益和社會穩(wěn)定的重大問題,而歐盟通過法制及其實施方案和政策維護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見許可靜《歐盟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法律規(guī)制及其實施方案》,《中國信息導報》,2007年第3期。

另外,在法律的推行方面注重成員國之間的協(xié)調,指出歐盟法律指導成員國的法律,各成員國的法律服從和補充歐盟的法律,從而構成了由歐盟統(tǒng)一的法律規(guī)范和各成員國各自的法律規(guī)范兩個層面的法律規(guī)范所組成的特有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

歐盟信息法律體系中,對于隱私和安全的保護居于核心內容,這對于我國信息法律的制定和實施很有借鑒意義。信息法律體系的建設也為電子政務的發(fā)展營造了良好的法制環(huán)境。

第三,關于電子政務政策的研究。

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研究還處于初始階段,但是勢頭良好。焦寶文、薛曉戶的專著《全球電子政府發(fā)展狀況》,分析了歐洲國家構建電子政務的戰(zhàn)略規(guī)劃、實施步驟和具體措施。吳愛明在其論著《國外電子政務》中就各個國家,例如美國、歐盟、新加坡等國的電子政務發(fā)展情況作了闡述,認為歐盟制定電子政務的特點在于政策目標明確,利用建設信息社會的契機,使歐盟的經(jīng)濟在整體上有一個飛躍,力爭超過美國。該文還指出,歐盟與美國相比,在于各國之間團結帶來的凝聚力,因此歐盟要有統(tǒng)一的行動來發(fā)揮這種優(yōu)勢

見吳愛明、王淑清《國外電子政務》,陜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24頁。

。李章程雖在《歐洲電子政務建設研究》一文中冠以歐洲電子政務方面的研究,但是在文章內對歐盟電子政務在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社會問題等方面作了一定的闡述。

總體來說,中國學者對歐盟電子政務的研究還在起步,更多地關注電子政務公共服務、功能設計、作用等方面的研究,無論是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本身的研究,還是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機制的研究,大都處于初涉階段,還沒有形成體系。

1.4 研究的內容與方法

1.4.1 研究的內容

本書的主要研究內容,就是闡釋和分析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具體而言,就是探索研究了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與實施的機理、規(guī)則及各政策要素相互結合、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的規(guī)律性。本書用6章討論了這一問題。

第1章:導論。這部分主要回答了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與實施機制的選題背景和選題的意義,介紹了國內外研究的現(xiàn)狀,交待了研究的研究內容和方法,并分析了研究的成果和創(chuàng)新點等。

第2章: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功能分析。歐盟非常重視電子政務政策的發(fā)展,因為電子政務政策在歐盟建構中具有重大的意義。重點分析了電子政務政策在推動歐盟經(jīng)濟增長、民主發(fā)展和泛歐洲服務方面所具有的特殊功用。

第3章: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制定。本章從硬政策的制定入手,分別闡述了歐盟硬、軟政策決策主體,通過具體案例分析了制定過程中多方利益的協(xié)調和平衡的程序,以及軟、硬政策的不同特點,并在此基礎上,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的核心機制即多元利益協(xié)商立法制度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分析,提出對我國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可資借鑒的意見。

第4章: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實施。本章首先分析了歐盟電子政務硬政策實施的原理,通過具體的案例分析了電子政務硬政策的實施情況,總結了歐盟電子政務硬政策實施的特點。相對硬政策的實施,軟政策的實施更多地體現(xiàn)了靈活和柔性的特點,分析了軟政策主要通過目標管理、電子政務排行榜、良好實踐交換以及政策擴散的方式促進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在成員國之間的發(fā)展,并且探討了電子政務軟政策的特點。在對歐盟軟硬政策的實施過程和特點分析基礎上,解析了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實施的重要機制即軟硬兼施、雙管齊下的政策安排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發(fā)展的重要意義。

第5章: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評估。本章首先分析了政策評估的含義及其電子政務政策的評估對歐盟電子政務發(fā)展中的重要作用。重點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評估的三種模式,即目標達成模式、利益相關者模式和經(jīng)濟模式進行解析,分析了不同政策評估方式對于政策發(fā)展中的重要意義,而且通過具體的案例解讀了三種評估模式的運作過程,并在此基礎上對電子政務政策評估的特點作了歸納和總結。最后,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評估機制進行分析,并形成了一定的獨立見解。

第6章:結語。這部分主要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進行了歸結,介紹了作者在研究過程中獲得的一些啟示,并且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發(fā)展的未來走向作了一定的探討和預測。

1.4.2 研究的方法

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研究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探索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的規(guī)律,涉及理論和實踐的方方面面。為了更加透徹地掌握事物的發(fā)展規(guī)律,筆者在具體的研究中嘗試采用了跨學科綜合研究的方法,即從多學科的視角出發(fā),應用多學科的原理,結合案例分析、文獻研究、政策分析、政策建構、實地考查等具體的研究方法,互為補充、互為印證,以求盡可能使研究成果接近事物及其發(fā)展的本質。

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與實施機制的研究涉及政策過程的各個方面。從一般意義上講,電子政務更多的涉及公共管理的內容,但是在歐盟多層次治理背景下,增加了政策運行的復雜性。因為電子政務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并不是一個簡單的技術實現(xiàn)問題,而受到所處的政治、社會、文化、技術等復雜的社會環(huán)境系統(tǒng)的影響。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研究將會橫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的諸多領域,對于電子政務政策機制的研究光靠公共管理的原理和知識很難探尋到一個極其復雜的社會事物內在客觀規(guī)律的方方面面。因此,在研究中,筆者嘗試使用多學科研究的方法,即超越任何一個具體學科的視野,綜合運用多學科的原理和知識對問題展開研究。本書具體結合應用了信息資源管理學、政治學、公共管理學、政策科學、法學、經(jīng)濟學以及計算機科學、網(wǎng)絡應用技術等多學科的理論原理和方法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與實施機制的規(guī)律進行了探索。

案例研究方法的應用是本書的特色之一。歐盟電子政務政策機制受到歐盟多層次治理框架的制約和影響。因此,電子政務政策制定與實施機制的研究本身就可以看做是歐盟多層次治理的一個案例。本書主體部分,即對電子政務政策制定與實施機制的解析中,都采用了案例作為實證,試圖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說明問題。

在案例的選取上,本書兼顧了案例的客觀性、典型性,在案例的分析上注意理論和實踐、定性和定量相結合,在大案例和小案例之間注意互相銜接、互相印證,力爭通過對案例層層深入的解析,探索在歐盟多層次治理背景下,電子政務政策發(fā)展的規(guī)律。

文獻研究和實地考查作為社會科學研究的主要方法,在本書中也得到了充分的應用。筆者收集了國內外有關電子政務政策各方面的研究文獻,并通過歐盟的官方網(wǎng)站,不斷跟蹤電子政務學術研究的最新動態(tài)。由于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發(fā)展的現(xiàn)實性,光靠各種數(shù)據(jù)庫、圖書館和歐盟的官方網(wǎng)站收集的資料是不夠的。因此,筆者于2007年親赴歐盟總部布魯塞爾走訪了歐盟議會、歐洲理事會、歐盟委員會、北約等重要機構,并且訪談了布魯塞爾自由大學電子政務方面著名的專家和教授,參與了有關的學術研討會,不僅拓展了研究資料的來源,而且積累了大量有價值的第一手文獻資料,為探索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規(guī)律和拓展學術思維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1.5 相關概念界定

在研究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過程中,會涉及很多相關的概念,為了與讀者能有一個共同討論問題的概念基礎,本書對政策、機制、治理、歐盟多層次治理四個主要概念進行了界定。

1.5.1 政策

社會各方面對政策的認識是多種多樣的。韋伯在《經(jīng)濟與社會》一文中認為:政策是對某一特定的事情進行有計劃的處理和領導。

[德]馬克斯·韋伯《經(jīng)濟與社會》,商務印書館2004年版,第83頁。

政策科學的創(chuàng)始人哈羅德·拉斯維爾與亞伯拉罕·卡普蘭認為:政策是一種含有目標、價值和策略的大型計劃。

H.D Lasswell and A.Kaplan,Power and Society: A Framework for Political Ingenuity,Yale University Press,New Haven,1954,p.71.

英國的政策科學家里查德·羅斯指出:應該把政策看做是多多少少有聯(lián)系的活動所組成的一個較長的過程。

Richard Rose,Policy Making in Great Britain,Macmillan,London,1969,p.10.

孫光認為:“政策是國家和政黨為了實現(xiàn)一定的總目標而確定的行動準則,它表現(xiàn)為對人們的利益進行分配和調節(jié)的政治措施和復雜過程?!?p class="Postil">見孫光《現(xiàn)代政策科學》,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6—37頁。

張金馬主編的《政策科學導論》一文中指出政策為“黨和政府用以規(guī)范、引導有關機構團體和個人行為的準則或指南”

見張金馬主編《政策科學導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43頁。

對于政策的定義,筆者更傾向于公共行政學首創(chuàng)之一,伍德羅·威爾遜的說法:“政策是由政治家,即具有立法權者制定的而由行政人員執(zhí)行的法律和法規(guī)。”

[美]伍德羅·威爾遜《行政學研究》,彭和平、竹立家等編譯,《國外公共行政理論精選》,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年版,第14頁。

基于這樣的認識,筆者認為歐盟電子政務政策是指歐盟為了有計劃地處理有關成員國電子政務事務、問題所制訂的各種決定、指令、規(guī)章、行動方案、建議等法律和規(guī)范。

歐盟電子政務政策通常分為兩種:硬政策和軟政策。對于歐盟老的共同體方法來說,歐盟政策的制定就是一個立法的過程,而政策就是法律和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的過程,對于歐盟這一類政策來說通常稱之為硬政策。具體而言,就是指那些需要依賴歐盟強制力保障實施的法律和規(guī)范。自里斯本高峰會議以后,歐盟采取了很多柔性的政策措施來達到電子政務政策的目標,這類政策通常稱之為軟政策,即指那些效力結構未必完整,無須依靠歐盟強制實施,但能夠產(chǎn)生實效的法律規(guī)范。這類政策通常又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將硬政策柔性化,即通過具體的沒有法律約束的方法和措施分解硬政策,達到硬政策的目標;另一部分是歐盟為實現(xiàn)電子政務政策目標制定的各種計劃、方案等。

1.5.2 機制

“機制”在《不列顛百科全書》中解釋為:“在機構構造中,改變和修正機器或者任意部分組合運動方式和手段,其主要特征是所有的部分具有有限的運動性,也就是部分只能與其他部分相關進行運動,這種相關運動由部分的數(shù)量及其聯(lián)系的方式來決定。”

《辭?!?縮印版),上海辭書出版社1989年版,第1408頁。

“機制”在《韋氏大學詞典》中解釋為:“實現(xiàn)目標的過程和方法?!?p class="Postil">Websters Ninth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1983.

1996年版的《現(xiàn)代漢語詞典》(修訂本)對“機制”有4種解釋:“a)機器的構造和工作原理,如計算機的機制;b)有機體的構造、功能和相互關系,如動脈硬化機制;c)指某些自然現(xiàn)象的物理、化學規(guī)律,如優(yōu)選法中優(yōu)化對象的機制;d)泛指一個工作系統(tǒng)的組織或部分之間的相互作用過程和方式,如市場機制、競爭機制等?!?p class="Postil">《現(xiàn)代漢語詞典》(修訂本),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第582頁。

從以上可知,人們談論機制,從原來意義的機器的構造和工作原理上引申到工作原理、方法等領域。

本書所稱的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是指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的機理、規(guī)則及各政策要素相互結合、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的規(guī)律性。

1.5.3 治理

治理的概念在1992年由羅斯茲和岑佩爾出版的《沒有政府的治理:世界政治中的秩序與變化》中首次提出后,對治理的認識多種多樣,總結起來有以下幾種看法:a)治理是一種權力運作方式。世界銀行認為“治理”是“為了發(fā)展而在一個國家的經(jīng)濟與社會資源的管理中運用權力的方式”。經(jīng)合組織的發(fā)展援助委員會擴展了世界銀行的觀點,認為治理就是“運用政治權威,管理和控制國家資源,以求經(jīng)濟和社會的發(fā)展”。b)治理是一種制度安排。聯(lián)合國治理委員會在1995年發(fā)表的一份題為《我們的全球伙伴關系》的報告中,對治理下了如下定義:“治理是個人和公共或私人機構管理其公共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它是使相互沖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調和并且采取聯(lián)合行動的持續(xù)的過程。它既包括有權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guī)則,也包括人民和機構同意的或以為符合其利益的各種非正式的制度安排?!?p class="Postil">聯(lián)合國治理委員會《我們的全球伙伴關系》,牛津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23頁。

c)治理是一種規(guī)則體系。姆斯·羅澤瑙在他的著作中將治理界定為由共同目標所支持的一種規(guī)則體系,并將治理和統(tǒng)治區(qū)別開來。

眾所周知,歐盟是超國家組織,它不是一個實體國家,歐盟使用治理有其特別的意義。

德國學者海因茨·熊普夫指出,歐洲被稱為一種獨特的模式,其核心在于治理。用治理這個詞表述歐盟是超國家的統(tǒng)治,說明治理和統(tǒng)治有很大的區(qū)別。第一,治理強調主體參與的多元性,它是一種多主體的參與和合作機制,包括社會與國家、公共機構和私人機構、政府和非政府之間各種參與和合作形式。統(tǒng)治一般通常指政府或者其他的公共機構;第二,從權力運作的方式來說,治理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互動關系,而統(tǒng)治更多的強調自上而下單一向度的權力執(zhí)行方式。

筆者認為,治理是多元主體參與,為實現(xiàn)共同目標,在一定的規(guī)則體系下各個主體之間權力博弈的過程。首先,治理是一個過程,是主體之間為實現(xiàn)共同目標,進行權力和資源交易的過程;第二,主體是多元的,治理是一種多主體的參與和合作機制,包括社會與國家、公共機構和私人機構、政府和非政府之間各種參與和合作形式;第三,治理存在于一定的規(guī)則體系下,但是它并不局限于政府的規(guī)則體系;第四,談判和協(xié)商是治理運作的主要手段。

1.5.4 歐盟多層次治理

歐盟的組織機構是非常獨特的,是因為它既有超國家性質的機構,又有政府間機構以及次國家機構,各種不同性質的機構相互制約和平衡,共同構成歐盟的組織制度框架,并為實現(xiàn)歐盟的治理目標而彼此合作與互動。歐洲聯(lián)盟的超國家機構主要有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和歐洲法院,這三大機構主要代表歐盟的整體利益,使得歐洲聯(lián)盟明顯地高于一般的國際組織,而具有聯(lián)邦的特點。還有一些歐盟機構如歐洲審計院和歐洲中央銀行等也具有超國家的性質,在歐盟層面的治理中同樣發(fā)揮著重要作用;政府間機構主要有歐洲聯(lián)盟理事會和歐洲理事會,它們代表歐盟各成員國的利益,并在實際上控制著歐洲一體化的發(fā)展進程;次國家機構包括各成員國的地方政府,以及致力于參與歐洲一體化進程,代表并維護聯(lián)盟內利益團體和地方利益的經(jīng)濟社會委員會和地區(qū)委員會,這些次國家機構在歐盟決策中的地位比較低,影響比較有限。

歐盟目前有27個成員國,歐盟的治理有別于單一國家的統(tǒng)治模式,呈現(xiàn)出“集體治理”的模式。

Bulmer,Simon J,The Governan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A New Institutionalist Approach,Journal of Public Policy,1994,13(4),p.354.

雖然歐盟會員國有權利按照其國內的情況安排國家的政策,但是單一會員國已經(jīng)失去了對議題結果的掌控能力,而必須在集體決策中尋求個別的次佳利益。會員國之所以將政策逐漸移至歐盟集體的決定,乃因歐盟提供會員國個別政府無法提供的政策實質產(chǎn)出。

Hooghe,Liesbet and Gary Marks. Multi-Level Governance and European Integration.Oxford: Rowman& Littlefiel,2001,pp.71-74.

歐盟經(jīng)過五十多年的發(fā)展,從經(jīng)濟一體化逐漸走向社會一體化,網(wǎng)狀概念是多層次治理的核心觀念

Jachtenfuchs,Markus.2001.“The Governance Approach to EuropeanIntegration.”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39(2),pp.253-255.

。決策權在多行為者上和多層次中分享,而非單一行為者在單一層次上獨攬。

Hooghe,Liesbet and Gary Marks.“Unraveling the Central State,but How?Types of Multi Level Governanc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97(6),pp.233-235.

歐盟的治理呈現(xiàn)出超國家、國家、次國家、跨國家多層次、網(wǎng)狀的結構。歐盟在多層次治理中體現(xiàn)了:

第一,主權讓渡是歐盟多層次治理的實質內容。歐洲一體化進程是民族國家走向融合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主權讓渡是歐盟治理的基礎,并且隨著一體化的不斷深入,歐盟成員國主權讓渡的層次和規(guī)模也在不斷擴大??梢哉f一體化的過程也是民族國家的主權向歐盟一級和地方一級更多讓渡的過程,公民社會則在公共治理之外為公民的社會生活創(chuàng)造了新的空間?!皻W洲一體化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所體現(xiàn)了各成員國的基本利益或者說它可以實現(xiàn)成員國單獨所不能實現(xiàn)的利益?!?p class="Postil">見黃志雄《從歐洲聯(lián)盟看國際社會組織化與國際化的發(fā)展》,《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1998年第5期,第12—14頁。

歐盟的多層治理系統(tǒng)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民族國家在新形勢下治理能力的不足,它取代了民族國家自身已經(jīng)無法完成的任務:促進民族間的合作和制止它們之間的戰(zhàn)爭;化解全球化帶來的風險,推動經(jīng)濟前進,以保障歐盟公民的社會福利權利;優(yōu)化歐盟現(xiàn)有的政治資源并保障民主和公正;加強歐盟在國際上的地位和影響。歐盟的目標是把自己建設成一個民主、福利的聯(lián)盟,并在全球化的世界上扮演一個領導性的和促進和平的角色。

參見歐盟拉肯首腦會議宣言: http://europa.eu.int/futurum/documents/offtext/doc151201_de.htm.

第二,歐盟多層次治理的目標,無論是社會的、政治的都最終落在經(jīng)濟上。歐洲區(qū)域治理的核心制度主要是為經(jīng)濟合作設置的,經(jīng)濟目標的實現(xiàn)以及效果如何也能較好地說明治理的有效性。雖然歐盟治理的目標多元化,但是都可最終在經(jīng)濟上找到其出發(fā)點。

第三,歐盟多層次治理的方式是協(xié)商、談判。“歐盟作為一個多層面和多舞臺體系的特殊結構”,

Heritier,Adrienne.The European Union Impact on National Policymaking.in: Heritier,Adrienne(Hrsg.).Differential Europe.Boulder: Rowman and Littlefield Publishers,2001,pp.1-21.

“由于其獨特的制度特性和社會結構條件,產(chǎn)生了一種特殊的治理方式,我們可以稱之為‘在網(wǎng)絡中治理’”

貝婭特·科勒-科赫《歐洲一體化與歐盟治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179頁。

。網(wǎng)絡治理意味著歐盟是一個復雜的協(xié)商談判體系,“這個體系試圖通過談判協(xié)商的途徑讓行為者全面介入,以使參與者的利益達到最優(yōu)”

同上。

。眾多利益不同的公私參與者的碰撞和妥協(xié)的結果,所訂立的條約、法規(guī)所體現(xiàn)的往往是各種利益博弈的綜合和妥協(xié),歐共體(歐盟)作為一個泛利組織其目標必定是多元的,否則它就不能具有廣泛的代表性。

第四,歐盟多層次治理的保證是歐盟法、憲法和條約。歐盟也類似于聯(lián)邦國家設有行政、立法和司法3個方面。但其特點是:行政權由歐盟層次、成員國層次及次國家層次共同分擔;立法權由超國家機構和政府間機構分享,但是政府間機構占優(yōu)勢;司法權則由歐盟法院獨立行使,但是不受成員國司法體系的干擾。歐盟法律對于歐盟治理的保證體現(xiàn)在歐盟對于超國家機構和主權國家在歐盟治理中權力分配的界定,以及歐盟法在整體層次、成員國層次和地方層次的適用性。

見劉文秀、汪曙申《歐洲聯(lián)盟多層治理的理論與實踐》,《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5年第4期。

歐盟法院是歐盟治理的保證實體,而歐盟法律的直接效力和優(yōu)先性原則保證了超國家機制的行為能力。

1.6 主要研究成果及創(chuàng)新點

本書從政策的角度探討了歐盟電子政務發(fā)展的過程,初步揭示了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的內在規(guī)律性,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具有一定創(chuàng)新意義的見解。

1.6.1 主要的研究成果

第一,比較系統(tǒng)地闡釋了在歐盟多層次治理背景下,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的過程,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實施的機理和內在規(guī)律性作了比較深入的探悉。指出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實際上是指圍繞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形成、實施過程中各個主體之間所形成的相互關系和相互作用對于電子政務政策產(chǎn)生影響的過程和方式。這種過程和方式對于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有效實施產(chǎn)生了深刻和直接的影響。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是歐盟多層次治理機制在電子政務發(fā)展過程中的直接反映。在這種多元利益協(xié)商立法制度下,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反映了各個行為主體所發(fā)揮的作用和采取不同的執(zhí)行方式所帶來的直接效果。

第二,從歐盟多元利益主體協(xié)商式立法制度入手,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過程作了深入的分析,指出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制定和歐盟立法之間的關系。電子政務政策的制定是經(jīng)過歐盟委員會、理事會、歐洲議會和歐盟法院之間通過法定的程序,綜合各方的利益和需求協(xié)商進行的。雖然這種立法的過程采用了兩種不同的方式,即軟政策和硬政策,但都是在歐盟多層次治理模式下多元主體共同發(fā)揮了作用,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民主性和合法性產(chǎn)生了深刻的影響。多元利益主體的協(xié)商式立法制度是達到歐盟電子政務政策效率和公平的基本條件。

第三,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實施模式進行了分析和探討。闡述了歐盟電子政務政策所采取的軟硬兼施、剛柔并濟、優(yōu)勢互補的方式和方法,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實施方式產(chǎn)生了深刻的影響。進一步認同并闡釋了軟政策的柔性、回應性、靈活性、協(xié)商性、互動性、共識性、親和性、自覺性、經(jīng)濟性等特征,這既是優(yōu)勢,又是其劣勢;同樣,硬政策的剛性、確定性、可預期性、普適性、單方性、強制性、權力性等特征,也既是其優(yōu)勢,又是其劣勢

見羅豪才等《軟法與公共治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63頁。

的觀點。在硬政策和軟政策之間具有明顯的互補性,這在電子政務政策執(zhí)行過程中是并行不悖、缺一不可的。兩種政策剛柔相濟,各占其長,軟硬兼施,最大限度地發(fā)揮政策的規(guī)范和調整功能,推動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目標的實現(xiàn)。

第四,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所采用的技術與價值相互糅合的評估機制進行了探討。指出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度化的評估、制定指標和基準的多元參與以及評估主體的選擇等方面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公正性、客觀性、準確性等方面的重要性。指出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的評估不僅取得了政策評估達到公平和正義的價值目標,而且體現(xiàn)了政策的客觀和真實的效果,為歐盟電子政務政策目標的更新和糾錯起著重要的作用。

第五,提出了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對歐盟發(fā)展的戰(zhàn)略意義,指出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在歐盟治理中的根本目標是實現(xiàn)電子治理。歐盟電子政務政策有效的制定和實施機制是實現(xiàn)歐盟電子治理的根本保證,這對于歐盟成員國政府的改革和創(chuàng)新具有重要的影響。電子政務的發(fā)展不僅受到政治的影響而且也通過政治賦予其意義。電子政務是在既定的價值體系和制度安排下達到目標的手段。而電子政務的意義和功能并非僅僅由信息通訊技術本身所決定,而是由信息通訊技術和信息通訊技術所處的政治、社會和文化的環(huán)境系統(tǒng)所決定。

第六,通過對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與實施機制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對我國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有一定參考價值的建議和意見。

1.6.2 創(chuàng)新之處

研究的創(chuàng)新之處主要體現(xiàn)在:

第一,拓展了一個全新的視角。從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和實施機制的角度研究歐盟電子政務發(fā)展中的問題。從政策發(fā)展過程的主要環(huán)節(jié)分析了歐盟電子政務政策制定、實施和評估的過程、特點。

第二,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有一定突破。在歐盟多層次治理的背景下,將歐盟電子政務政策作為一個大的案例進行分析,同時將公共政策過程的每個環(huán)節(jié)作為主要研究的對象,詳細闡述了電子政務政策在每個環(huán)節(jié)中的具體過程,揭示了電子政務政策形成和發(fā)揮作用的規(guī)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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