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輕學校而重科舉,取士用“明經”“進士”二科(明經科討論經典,進士科策論應試),學者對于孔氏的學說不許違背,因此拘束的弊病,和漢代立十四博士不相上下,并且思想不能自由,成就很少;孔、賈而外,竟沒有卓異的經學家了。
《儀禮·喪服》是當時所實用的,從漢末至唐,研究的人很多并且很精,立說也非賈《疏》所能包;這是特例。
宋代典章制度,多仍唐時之舊,宋人拘守唐人的注疏,更甚于唐人,就是詩賦以經命名的,也不許抵觸孔、賈的主張;當時有人作“當仁不讓于師賦”,將“師”訓作“眾”,就落第了。邢昺作《論語》《孝經》疏,拘守孔、賈所已引用的,已是簡陋,那些追隨他們的后塵的,更是陋極。宋代改“明經科”為“學究科”,這“學究”兩字是他們無上的諢號。
在思想不能自由發(fā)展的環(huán)境之下,時勢所趨,不能不有大變動,因此宋代學者的主張就和以前趨于相反的方向了。揭反向旗幟的人,首推孫復:他山居讀書,治《春秋》以為三傳都不可靠;這種主張,在唐人已有趙匡、啖助創(chuàng)議于先,孫不過推衍成之。繼孫復而起,是歐陽修,他改竄《詩經》的地方很多,并疑《易》的《系辭》非出自孔氏;立說之中很多荒謬,因為他本是文人,非能說經的。同時有劉敞(字原甫)說經頗多,著有《七經小記》,原本今雖不存,但從別書考見他的主張,雖和注疏背馳,卻不是妄想臆測。神宗時王安石治經,著有《三經新義》,當時以為狂妄;原書已難考見,但從集中所引用的看來,也不見得比歐陽修更荒謬;想是宋人對于王安石行為上生怨惡,因此嫌棄他的學說。王的學說,傳至弟子呂惠卿輩,真是荒謬絕倫,后來黃氏(宋人黃朝英)有《緗素雜記》,把《詩經》看作男女引誘的談論,和《詩經》的本旨就相去千里了。
宋儒治經以意推測的很多。南宋朱文公(朱熹)憑他的臆測釀成很多謬誤。朱氏治經,有些地方原有功于經,但是功不能掩過;現且分別指明:
一、《易經》本為十二篇,鄭、王合《彖辭》于經,已非本來面目,朱氏分而出之,是他的功;他取陳摶的《河圖》《洛書》并入《易經》——《河圖》《洛書》由陳摶傳至邵康節(jié)(邵雍),再傳至朱文公,他就列入《易經》;有清王懋竑為朱文公強辯,謂《河圖》《洛書》非朱文公所列,那就太無謂了;因為朱文公對于道士煉丹之術,很有些相信,他曾替《參同契》(漢時道家書)作注釋,在書上署名“空同道士鄒炘”,“鄒”“朱”雙聲,“炘”“熹”通訓,他的本名已隱在里面了——這是他的過。分《易》是還原,為功很??;增《河圖》《洛書》是益迷信,過很大;可以說是功不掩過。
二、朱文公從文章上,懷疑為《古文尚書》,開后人考據的端緒,是他的功,他懷疑《書序》(今文所無、古文所有)也是偽托,他的弟子蔡沈作《集傳》,就不信《書序》,是他的過;這可說是功過相當。
三、古人作詩托男女以寓君臣,《離騷》以美人香草比擬,也同此意。朱文公對于《詩序》(唐時《本事詩》相類)解詩指為國事而作,很不滿意;他徑以為是男女酬答之詩,這是不可掩的過。當時陳傅良反對朱文公,有“城闕為偷期之所,彤管為行淫之具”等語。(不見于今《詩傳》,想已刪去)清人亦有指斥朱文公釋《丘中有麻》詩為女人含妒意為不通者。
與朱文公同時有呂東萊(呂祖謙)治《毛詩》很精當,卻不為時人所重。元代朱子學說大行,明代更甚;在這二代中,經學一無足觀,士子受拘束也達極點,就激成清代的大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