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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天下重新定義政治概念:問題、條件和方法(1)

天下的當代性:世界秩序的實踐與想象 作者:趙汀陽


以世界為尺度去理解作為整體政治存在的世界,就是“天下無外”原則,意味著天下是個最大限度的政治世界,一切政治存在都在天下之內。“天下無外” 原則依據(jù)的形而上學的理由是:既然天是整體存在,天下也必須是整體存在,才能與天相配,所謂“天無私覆,地無私載”。“天下無外”原則先驗地(transcendentally)預設了世界是一個整體的政治概念,那么,天下體系就只有內部性而沒有外部性,也就取消了外人和敵人的概念:無人被理解為不可接受的外人,沒有一個國家、民族或文化被識別為不可化解的敵人,任何尚未加入天下體系的國家或地區(qū)都被邀請加入天下的共在秩序。天下概念只是在理論上先驗地覆蓋整個世界,實際尚未存在。3000年前的周朝天下體系雖然只是在一個有限地區(qū)的實驗,卻以實踐示例的方式展示了天下概念如何將外部性化為內部性,這是古代天下的最重要遺產。

既然天下的概念承諾把一切外部性化為內部性,也就在邏輯上排除了不可化解的死敵、絕對異己或者精神敵人的概念,也就是排除了異教徒概念(pagan)。這一點有別于一神教的思維格式。盡管基督教在歐洲已經(jīng)退化為一種精神象征而不再是生活方式,但異教徒概念卻轉化為固定思維格式而影響著政治和文化的敘事。如果找不到異己或者敵人,西方政治就好像失去了風向標,甚至失去了激情和動力。施米特深刻地解釋了這種基于識別敵友并且活在永遠斗爭中的政治概念。無論是基督教與異教徒的斗爭,還是基督教內部與異端的斗爭;無論是霍布斯的叢林假定,還是馬克思的階級斗爭理論;無論是基于民族國家體系的國際政治理論,還是亨廷頓的文明沖突理論,這些斗爭觀念都與敵友政治的概念密切相關。與此相反,天下概念假定,必定存在著某種方法能夠將任何他者化入共在秩序中,即使某個他者堅決拒絕加入天下體系,也必定存在著能夠相安無事的共在方式,于是,任何具有外部性的存在都是需要化解的問題而不是征服的對象。

在對立斗爭與化外部性為內部性的兩種政治之間,我們看到了兩種政治概念的哲學分歧。我試圖論證,對立斗爭的政治概念所表達的并非真正的政治,而是斗爭或戰(zhàn)爭。沖突和斗爭是人類的基本事實,但如果政治只是研究如何把斗爭進行到底,就無法解決沖突的問題,反而是沖突的繼續(xù)和強化。如果一種理論只能把現(xiàn)實變得更差,那么我們不需要這種理論。對立斗爭的政治概念僅僅重復了現(xiàn)實問題而沒有解決問題,因此,對立斗爭的政治在理論語法上是一個謬誤(grammatical fallacy in theorizing),甚至是加重人類災難的存在論謬誤(ontological fallacy)。戰(zhàn)爭或斗爭正是政治無效率的表現(xiàn),甚至就是政治的失敗。假如政治不是用于建構人類的共同生活,假如政治不是用于建構一個和平的世界,其意義何在?斗爭的政治既不尊重人類,也不尊重世界,所以需要顛覆以斗爭為核心的政治概念,代之以共在為核心的政治概念。一句話,政治必須尊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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