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四(1)

新中國外交談判 作者:陳敦德


黃華一路行色匆匆,隨南下工作隊乘火車趕到合肥。正趕上原來設在合肥的總前委和華東局都搬家遷往南京,他立即搭上了汽車,趕到了南京。

當時南京剛剛解放,情況十分復雜。他到軍管會報到,剛放下行李,就沒日沒夜地忙了起來。先根據(jù)周恩來交代的任務,組建外事處,開始工作。外事處就設在原國民黨政府行政院的辦公樓里。他一方面接管國民黨政府外交部,處理遺留的檔案;一方面做留在南京的外國使館人員和僑民工作。經(jīng)接收檔案及與市公安局聯(lián)合做調(diào)查,核實在南京有32個國家的328名外交官及其114名眷屬。他與市公安局長周興給總前委、華東局寫了一個報告,提出對這些使領館及外交官們的對策:除了社會主義陣營國家外,統(tǒng)統(tǒng)按一般僑民處理,不承認其外交特權,并限制其活動范圍;對帝國主義資產(chǎn)采取“壓下來,擠出去”的辦法,迫其退出,逐步接管。鄧小平和劉伯承非常重視,立即轉報中央,幾天后,中央回電表示同意。他一到南京,也了解了有關司徒雷登的事情。

美方向市軍管會申述滯留在南京的理由,說是司徒雷登的專機壞了,需要時間修理,飛機現(xiàn)停在明故宮機場。我方問要修多久,回答說需要修理約四個星期即一個月左右,我方同意了。

黃華一聽就明白,這顯然是一種借口而已。還有就是發(fā)生了有幾名解放軍戰(zhàn)士進入司徒雷登住處的事件,引起了一些原外國使節(jié)的不安。

此事發(fā)生的第二天,即4月26日,中共中央軍委及時給南京發(fā)來指示:

……凡對外國大使、公使、領事和一切外交機關人員及外國僑民施行室內(nèi)檢查,采取任何行動,必須事先報告上級,至少須得到中央局及野戰(zhàn)軍前委一級的批準,方得實施;凡上述行動未經(jīng)中央規(guī)定者,更須電告中央批準。對待各國駐華大使館、公使館、領事館及其他外交機關,早經(jīng)規(guī)定一律予以保護,非經(jīng)特許不得施行室內(nèi)檢查。野戰(zhàn)軍以下,任何部隊及其首長均無權未經(jīng)中央或中央局野戰(zhàn)軍前委批準擅自采取對待外國僑民超過中央規(guī)定的行動。

黃華立即召集南京軍管會各單位的干部開了一次會,傳達了中央的對外政策,宣布了幾項外事紀律和注意事項。

這時,他已經(jīng)獲知司徒雷登急于與他見面。5月6日時,老同學傅涇波就要求先與他見面,黃華以有事而推托了。經(jīng)報告南京市委領導同意之后,約定了第二天與傅涇波見面。

5月7日,在中山路南京軍管會外僑事務處的會客室里,兩個燕京大學的老同學見面了。黃華穿的仍然是灰布軍裝,傅涇波卻是西裝領帶皮鞋,在當時剛解放的南京,這兩人雖是過去同班的老同學,在不同的著裝上就表明了各自代表的是不同的世界。

傅涇波一進屋里,就主動表現(xiàn)出非常熱情的樣子,先寒暄敘舊談同窗苦讀之誼后,黃華顯得不冷也不熱,話也不多,盡量讓對方多說。在與傅涇波接觸之前,因為已經(jīng)得到了中央的有關指示,黃華胸有成竹。

在4月28日,南京軍管會就收到了中共中央軍委關于與美國建交的原則問題的指示電。這份指示電是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電總前委,粟裕、張震并告劉伯承、張際春、李達的:

我方對英美僑民(及一切外國僑民)及各國大使、公使、領事等外交人員,首先是美英外交人員,應著重教育部隊予以保護?,F(xiàn)美國方面托人請求和我方建立外交關系,英國亦極力想和我們做生意。我們認為如果美國(及英國)能夠斷絕和國民黨的關系,我們可以考慮和他們建立外交關系的問題。……

美國援助國民黨反共的舊政策已破產(chǎn),現(xiàn)在似乎正在轉變?yōu)楹臀覀兘⑼饨魂P系的政策。

另一方,傅涇波早已經(jīng)與司徒雷登反復琢磨怎么來與黃華對話。

司徒雷登知道,共產(chǎn)黨對自己是很有意見的,毛澤東已經(jīng)開始公開點過其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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