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四(3)

新中國外交談判 作者:陳敦德


親自掌握著這次南京中美接觸的毛澤東,同意黃華可以與司徒雷登見面,目的是要讓黃華去摸一摸美國政府的底,并覺得5月6日黃華對傅涇波談話中有的說法有不妥當的地方,需給予指正。

5月10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復南京市委并告華東局電。該電指出:

(一)黃華可以與司徒雷登見面,以偵察美國政府之意向為目的。

(二)見面時多聽司徒雷登講話,少說自己意見,在說自己意見時應根據李濤聲明。

(三)來電說“空言無補,需要美國首先做更多有益于中國人民的事”,這樣說法有毛病。應根據李濤聲明,表示任何外國不得干涉中國內政,過去美國用幫助國民黨打內戰(zhàn)的方法干涉中國內政,此項政策必須停止。如果美國政府愿意考慮和我方建立外交關系的話,美國政府就應當停止一切援助國民黨的行動,并斷絕和國民黨反動派殘余力量的聯(lián)系,而不是籠統(tǒng)地要求美國做更多有益于中國人民的事。你們這樣說,可能給美國人一種印象,似乎中共也是希望美國援助的?,F在是要求美國停止援助國民黨,割斷和國民黨殘余力量的聯(lián)系,并永遠不要干涉中國內政的問題,而不是要求美國做什么“有益于中國人民的事”。照此語的文字說來,似乎美國政府已經做了若干有益于中國人民的事,只是數量上做得少了一點,有要求他“更多”地做一些的必要,故不妥。

(四)與司徒雷登談話應申明是非正式的,因為雙方尚未建立外交關系。

(五)在談話之前,市委應與黃華一起商量一次。

(六)談話時如果司徒態(tài)度是友善的,黃華亦應取適當的友善態(tài)度,但不要表示過分熱情,應取莊重而和氣的態(tài)度。

(七)對于傅涇波所提司徒雷登愿意繼續(xù)當大使和我們辦交涉,并修改商約一點,不要表示拒絕的態(tài)度。

根據中央的指示,黃華準備以私人身份到司徒雷登住處與其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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