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板路
石板路在南邊可以說是習(xí)見的物事,本來似乎不值得提起來說,但是住在北京久了,現(xiàn)在除了天安門前的一段以外,再也見不到石路,所以也覺似有點稀罕。南邊石板路雖然普通,可是在自己最為熟悉也最有興趣的,自然要算是故鄉(xiāng)的,而且還是三十年前那時候的路,因為我離開家鄉(xiāng)就已將三十年,在這中間,石板恐怕都已變成了粗惡的馬路了吧。
案《寶慶會稽續(xù)志》卷一《街衢》云:
越為會府,衢道久不修治,遇雨泥淖幾于沒膝,往來病之。守汪綱亟命計置工石,所至繕砌,浚治其湮塞,整齊其嵚崎。除哄陌之穢污,復(fù)河渠之便利,道涂堤岸,以至橋梁,靡不加茸,坦夷如砥,井里嘉嘆。
《乾隆紹興府志》卷七引《康熙志》云:
國朝以來,衢路益修潔,自市門至委巷,粲然皆石甃,故海內(nèi)有天下紹興街之謠。然而生齒日繁,阛阓充斥,居民日夕侵占,以廣市廛,初聯(lián)接飛檐,后競至丈余,為居貨交易之所,一人作俑,左右效尤,街之存者僅容車馬。每遇雨霽雪消,一線之徑,陽焰不能射入,積至五六日猶泥濘,行者苦之。至冬殘歲晏,鄉(xiāng)民雜遝,到城貿(mào)易百物,肩摩趾躡,一失足則腹背為人蹂躪??滴趿辏崆湎铝畋僦?,以石牌坊中柱為界,使行人足以往來。
查志,載汪綱以宋嘉定十四年權(quán)知紹興府,至清康熙六十年整整是五百年,那街道大概就一直整理得頗好,又過二百年直至清末還是差不多。我們習(xí)慣了也很覺得平常,原來卻有天下紹興街之謠,這是在現(xiàn)今方才知道。小時候聽唱山歌,有一首云:
知了喳喳叫,
石板兩頭翹,
懶惰女客困旰覺。
知了即是蟬的俗名。盛夏蟬鳴,路上石板都熱得像木板曬干,兩頭翹起。又有歌述女仆的生活,主人乃是大家,其門內(nèi)是一塊石板到底。由此可知,在民間生活上,這石板是如何普遍,隨處出現(xiàn)。我們又想到七星巖的水石宕,通稱東湖的繞門山,都是從前開采石材的遺跡,在繞門山左近還正在采鑿著,整座的石山就要變成平地,這又是別一個證明。普通人家自大門內(nèi)凡是走路一律都是石板,房內(nèi)用磚鋪地,或用大方磚名曰地平,貧家自然也多只是泥地,但凡路必用石,即使在小村里,也有一條石板路,闊只二尺,僅夠行走。至于城內(nèi)的街,無不是石,年久光滑不便于行,則鑿去一層,雨后即著舊釘鞋,行走其上亦不虞顛仆,更不必說穿草鞋的了。街市之雜遝,仍如舊志所說,但店家侵占并不多見,只是在大街兩邊,就店外擺攤者極多,大抵自軒亭口至江橋,幾乎沿路接連不斷,中間空路也就留存得有限,從前越中無車馬,水行用船,陸行用轎,所以如改正舊文,當(dāng)云“僅容肩輿”而已。這些擺攤的,當(dāng)然有好些花樣,不曉得如今為何記不清楚,這不知究竟是為了年老健忘,還是嘴饞眼饞的緣故,記得最明白的卻是那些水果攤子,滿臺擺滿了秋白梨和蘋果,一堆一角小洋,商人大張著嘴在那里嚷著叫賣。這種呼聲也很值得記錄,可惜也忘記了,只記得一點大意。
石天基《笑得好》中有一則笑話,題目是《老虎詩》,其文曰:
一人向眾夸說:“我見一首虎詩,做得極好極妙,止得四句詩,便描寫已盡?!迸匀苏垎?。其人曰:“頭一句是甚的甚的虎,第二句是甚的甚的苦。”旁人又曰:“既是上二句忘了,可說下二句罷?!逼淙搜鲱^想了又想,乃曰:“第三句其實忘了,還虧第四句記得明白,是很得很的意思?!?/p>
市聲本來也是一種歌謠,失其詞句,只存意思,便與這老虎詩無異。叫賣的說東西賤,意思原是尋常,不必多來記述,只記得有一個特殊的例:賣秋白梨的大漢叫賣一兩聲,頻高呼曰“來馱哉,來馱哉”,其聲甚急迫。這三個字本來也可以解為“請來拿吧”,但從急迫的聲調(diào)上推測過去,則更像是警戒或告急之詞,所以顯得他很是特別。他的推銷法亦甚積極,如有長衫而不似寒酸或嗇刻的客近前,便云:“拿幾堆去吧”。不待客人說出數(shù)目,已將臺上兩個一堆或三個一堆的梨頭用右手攪亂歸并,左手即抓起竹絲所編三文一只的苗籃來,否則亦必取大荷葉卷成漏斗狀,一堆兩堆地盡往里裝下去。客人連忙阻止,并說出需要的堆數(shù),早已來不及。普通的顧客大抵不好固執(zhí),一定要他從荷葉包里拿出來再擺好在臺上,所以只阻止他不再加入,原要兩堆如今已是四堆,也就多花兩個角子算了。俗語云,“挜賣情銷”,上邊所說可以算作一個實例。路邊除水果外,一定還有些別的攤子,大概因為所賣貨色小時候不大親近,商人又不是那么大嚷大叫,所以不大注意,至今也就記不起來了。
與石板路有關(guān)聯(lián)的,還有那石橋。這在江南是山水風(fēng)景中的一個重要分子,在畫面上可以時常見到。紹興城里的西邊自北海橋以次,有好些大的圓洞橋,可以入畫,老屋在東郭門內(nèi),近處便很缺少了,如張馬橋、都亭橋、大云橋、塔子橋、馬梧橋等,差不多都只有兩三級,有的還與路相平,底下只可通小船而已。禹跡寺前的春波橋是個例外,還是小圓洞橋,但其下可以通行任何烏篷船,石級也當(dāng)有七八級了。雖然凡橋雖低而兩欄不是墻壁者,照例總有天燈用以照路,不過我所明了記得的,卻又只是春波橋,大約因為橋較大,天燈亦較高的緣故吧。這乃是一支木竿高約丈許,橫木上著板制“人”字屋脊,下有玻璃方龕,點油燈,每夕以繩上下懸掛。
翟晴江《無不宜齋稿》卷一《甘棠村雜詠》之十七“詠天燈”云:
冥冥風(fēng)雨宵,孤燈一杠揭。
熒光散空虛,燦逾田燭設(shè)。
夜間歸人稀,隔林自明滅。
這所說是杭州的事,但大體也是一樣。在民國以前,屬于慈善性的社會事業(yè),由民間有志者主辦,到后來恐怕已經(jīng)消滅了吧。其實就是在那時候,天燈的用處大半也只是一種裝點,夜間走路的人,除了夜行人外,總須得自攜燈籠,單靠天燈是絕不夠的。拿了“便行”燈籠走著,忽見前面低空有一點微光,預(yù)告這里有一座石橋了,這當(dāng)然也是有益的,同時也是有趣味的事。
民國三十四年十二月二日記,時正聞驢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