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菜
周作人
偶然看書講到民間邪教的地方,總常有吃菜事魔等字樣。吃菜大約就是素食,事魔是什么事呢?總是服侍什么魔王之類罷。我們知道希臘諸神到了基督教世界多轉(zhuǎn)變?yōu)槟?,那么魔有些原來也是有身分的,并不一定怎么邪曲,不過隨便地事也本可不必,雖然光是吃菜未始不可以,而且說起來我也還有點贊成。本來草的莖葉根實只要無毒都可以吃,又因為有維他命某,不但充饑還可養(yǎng)生,這是普通人所熟知的。至于專門地或有宗旨地吃,那便有點兒不同,仿佛是一種主義了?,F(xiàn)在我所想要說的就是這種吃菜主義。
吃菜主義似乎可以分作兩類。第一類是道德的。這派的人并不是不吃肉,只是多吃菜,其原因大約是由于崇尚素樸清淡的生活??鬃釉疲骸帮埵枋常嬎?,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笨梢哉f是這派的祖師?!赌淆R書·周颙傳》云:“颙清貧寡欲,終日長蔬食。文惠太子問颙菜食何味最勝,颙曰:‘春初早韭,秋末晚菘?!秉S山谷題畫菜云:“不可使士大夫不知此味,不可使天下之民有此色?!薄斪魑恼聛砜磳嵲诓缓芨呙鳎笥刑ǖ囊馕?,但如算作這派提倡咬菜根的標語卻是頗得要領的。李笠翁在《閑情偶寄》卷五說:
聲音之道,絲不如竹,竹不如肉,為其漸近自然,吾謂飲食之道,膾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漸近自然也。草衣木食,上古之風,人能疏遠肥膩,食蔬蕨而甘之,腹中菜園不使羊來踏破,是猶作羲皇之民,鼓唐虞之腹,與崇尚古玩同一致也。所怪于世者,棄美名不居,而故異端其說,謂佛法如是,是則謬矣。吾輯《飲饌》一卷,后肉食而首蔬菜,一以崇儉,一以復古,至重宰割而惜生命,又其念茲在茲而不忍或忘者矣。
笠翁照例有他的妙語,這里也是如此,說得很是清脆。雖然照文化史上講來吃肉該在吃菜之先,不過笠翁不及知道,而且他又哪里會來斤斤地考究這些事情呢。
吃菜主義之二是宗教的,普通多是根據(jù)佛法,即笠翁所謂異端其說者也。我覺得這兩類顯有不同之點,其一吃菜只是吃菜,其二吃菜乃是不食肉。笠翁上文說得蠻好,而下面所說念茲在茲的卻又混到這邊來,不免與佛法發(fā)生糾葛了。小乘律有殺戒而不戒食肉,蓋殺生而食已在戒中,唯自死鳥殘等肉仍在不禁之列,至大乘律始明定食肉戒,如《梵網(wǎng)經(jīng)》菩薩戒中所舉,其辭曰:“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眾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辟t首疏云:“輕垢者,簡前重戒,是以名輕,簡異無犯,故亦名垢。又釋,瀆污清凈行名垢,禮非重過稱輕。”因為這里沒有把殺生算在內(nèi),所以算是輕戒,但話雖如此,據(jù)《目蓮問罪報經(jīng)》所說,犯突吉羅眾學戒罪,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于人間數(shù)九百千歲,此墮等活地獄,人間五十年為天一晝夜,可見還是不得了也。
我讀《舊約·利未記》,再看大小乘律,覺得其中所說的話要合理得多,而上邊食肉戒的措辭我尤為喜歡,實在明智通達,古今莫及?!度肜阗そ?jīng)》所論雖然詳細,但仍多為粗惡凡人說法,道世在《諸經(jīng)要集》中《酒肉部》所述亦復如是,不要說別人了。后來講戒殺的大抵偏重因果一端,寫得較好的還是蓮池的《放生文》和周安士的《萬善先資》,文字還有可取。其次《好生救劫編》《衛(wèi)生集》等,自鄶以下更可以不論,里邊的意思總都是人吃了蝦米再變蝦米去還吃這一套,雖然也好玩,難免是幼稚了。我以為菜食是為了不食肉,不食肉是為了不殺生,這是對的,再說為什么不殺生,那么這個解釋我想還是說不欲斷大慈悲佛性種子最為得體,別的總說得支離。眾生有一人不得度的時候自己決不先得度,這固然是大乘菩薩的弘愿,但凡夫到了中年,往往會看輕自己的生命而尊重人家的,并不是怎么奇特的現(xiàn)象。難道肉體漸近老衰,精神也就與宗教接近么?未必然,這種態(tài)度有的從宗教出,有的也會從唯物論出的?;蛘哂腥艘尚奈ㄎ镎撜咭欢ㄊ侵鲝垙娛橙跞獾?,卻不知道也可以成為大慈悲宗,好像是《安士全書》信者,所不同的他是本于理性,沒有人吃蝦米那些律例而已。
據(jù)我看來,吃菜亦復佳,但也以中庸為妙,赤米、白鹽、綠葵、紫蓼之外,偶然也不妨少進三凈肉,如要講凈素已不容易,再要徹底便有碰壁的危險?!赌淆R書·孝義傳》紀江泌事,說他“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也”,覺得這件事很有風趣,但是離徹底總還遠呢。英國柏忒勒(Samuel Butler)所著《有何無之鄉(xiāng)游記》(Erewhon)中第二十六七章敘述一件很妙的故事,前章題曰《動物權》,說古代有哲人主張動物的生存權,人民實行菜食,當初許可吃牛乳雞蛋,后來覺得擠牛乳有損于小牛,雞蛋也是一條可能的生命,所以都禁了,但陳雞蛋還勉強可以使用,只要經(jīng)過檢查,證明確已陳年臭壞了,貼上一張“三個月以前所生”的查票,就可發(fā)賣。次章題曰《植物權》,已是六七百年過后的事了。那時又出了一個哲學家,他用實驗證明植物也同動物一樣地有生命,所以也不能吃。據(jù)他的意思,人可以吃的只有那些自死的植物,例如落在地上將要腐爛的果子,或在深秋變黃了的菜葉。他說只有這些同樣的廢物,人們可以吃了于心無愧。“即使如此,吃的人還應該把所吃的蘋果或梨的核、杏核、櫻桃核及其他,都種在土里,不然他就將犯了墮胎之罪。至于五谷,據(jù)他說那是全然不成,因為每顆谷都有一個靈魂像人一樣,他也自有其同樣地要求安全之權利?!苯Y(jié)果是大家不能不承認他的理論,但是又苦于難以實行,逼得沒法了便索性開了葷,仍舊吃起豬排、牛排來了。這是諷刺小說的話,我們不必認真,然而天下事卻也有偶然暗合的,如《文殊師利問經(jīng)》云:“若為己殺,不得啖。若肉林中已自腐爛,欲食得食。若欲啖肉者,當說此咒:如是,無我無我,無壽命無壽命,失失,燒燒,破破,有為,除殺去。此咒三說,乃得啖肉,飯亦不食。何以故?若思惟飯不應食,何況當啖肉?!边@個吃肉林中腐肉的辦法豈不與陳雞蛋很相像,那么爛果子、黃菜葉也并不一定是無理,實在也只是比不食菜心更徹底一點罷了。
二十年十一月十八日于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