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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封治罪絕招

世界經(jīng)典智慧故事全集:明事知情的故事 作者:馮志遠(yuǎn) 著,周治 編


李封治罪絕招

唐代李封作延陵(治所在今江蘇丹陽延陵鎮(zhèn))縣令時,官吏或老百姓中有誰犯了法的,不用板子打,而是命令他們自己裹上碧色的頭巾,以此作為恥辱的標(biāo)記。根據(jù)所犯罪行的輕重,來規(guī)定碧色頭巾要戴的天數(shù),時間到了就可以去掉。戴了這種碧色頭巾的人,都認(rèn)為是莫大的恥辱,大家都互相勸告、勉勵,不敢再犯罪。在李封的任期內(nèi),雖然沒有打過一個人板子,但社會風(fēng)氣卻日漸好轉(zhu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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