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田、砍柴的日子
一切農(nóng)業(yè)活動都離不開土地?!队揽悼h志》中把田土分成“田、地、山、塘四等”,又說“農(nóng)務耕耘,習為勤苦。近山兼樵采,瀕溪則漁釣”。
永康地區(qū)山多地少且缺水,土地也不算肥沃。地處丘陵地帶的巖下老街,農(nóng)耕狀況更加不盡如人意,這就讓耕種成為一種異常辛苦的勞作。正如清康熙《永康縣志》里所描述的,“記稱‘三時之勞,一時之樂’。若吾縣之農(nóng),蓋四時俱勞,不惶逸樂者也。緣地狹不能多得田,且壤瘠不能多得,稍惰則無以糊口矣”。可能正是因為這一點,永康人對土地則更加珍視。他們一方面努力開墾新的良田;另一方面盡量控制因人口增加而新建房屋對耕地所造成的蠶食。永康人口從明初的63967人,增長到明末83022人。相比之下,田地的總數(shù)在這三百年中,不但沒有減少,反而略有增加??h志記載,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永康有田4365頃,地616頃;到清康熙六年(1667年),有田4370頃,地634頃。
依舊的農(nóng)家小院
老街上的程氏后人,一直把土地作為他們的立足之本。三世祖程權(1333—1385年)初來巖下村,就在上坑口內(nèi)建造了以“得耕”為名的住宅,并欣然于“終身得耕隴畝”的生活。從此,“得耕”這兩個字,就成為巖下程氏立家的根本。近二百年后,七世祖程(1474—1548年)在老屋西側(cè)建造了一座更大、更華麗的住宅,起名為“得耕居”。程在獨松村的侄子,禮部侍郎程文德(1497—1559年)還對“得耕”這兩個字作了“耕者生民之本,衣食之原也。得耕則以勤而興,不得耕則逸而亡”的評論,以此來勉勵程氏的后人。又過了二百多年,即十八世紀中后期,巖下程氏建造了一座美輪美奐的世遠公祠。這座祠堂是以六世祖程坦為名,為全村程氏共有,也是村里眾多祠堂中地位最高的祠堂。世遠公祠的正堂,仍舊因襲“得耕”這兩個字,取名為“得耕堂”。正堂前金柱上還刻有一副對聯(lián),“六世衍宗祧有典有則,千秋隆孝享是訓是行”。這里的“典”、“則”、“訓”、“行”中一定包括“得耕則以勤而興”的家訓。
由于耕地數(shù)量十分有限,僅憑勤勞還是不能解決生計問題。于是這里的人們就想盡一切辦法在同樣大小的面積里,比別人打更多的糧食。在兩宋時期,浙江地區(qū)由于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技術水平的提高和經(jīng)濟發(fā)展的需要,在大面積種植水稻的基礎上,還積極發(fā)展麥、粟、黍、豆等農(nóng)作物,從而做到“種無虛日,收無虛月,一歲所資,綿綿相繼”。巖下村的程氏更是把這種“綿綿相繼”的精神推廣到了極致。每到正月,村里的老人就會督促子孫:“十二月講過年,正月講種田?!闭且驗槔辖稚系娜藦恼戮烷_始忙碌起來,所以這里一年四季都有播種和收獲。大體上說,這里的耕地分為水田和旱地,水田以種植水稻為主。當?shù)厝酥v“清明料谷籽,立夏開秧門”,立夏的時候家家戶戶都要吃可以讓人“長”力氣的紅棗雞、蛋湯,標志著新一年農(nóng)作的開始。水稻在立秋(8月7~9日)后收獲,隨后馬上種玉米;到陰歷八月的時候再利用玉米之間的間距夾種蘿卜菜;等到霜降(10月23~24日)的時候玉米熟了,收割以后再套種大麥;冬至(12月22~23日)前后則可以收獲蘿卜菜;來年小滿(5月20~22日)時再收獲大麥,隨后便馬上開始新一年的水稻插秧。旱地在陰歷八九月時開始種小麥,到清明(4月4~6日)時在小麥之間夾種豆子;等到小滿時收獲小麥,再套種番薯;陰歷八九月番薯熟了,便重新播種小麥。至于蔬菜,則在離家較近的邊角地上種植,主要品種有南瓜、蒲菜、白菜等。田間套種的蘿卜是當?shù)厝说漠敿也耍瓤梢阅脕碜龈刹?,又可以用來喂豬,永康人也因此被戲稱為“永康蘿卜”。
巖下老街雖沒有“瀕溪”,卻“近山”,窮苦的村民也需要靠打柴賣錢來貼補家用。由于附近的山多為石頭山,少林木,再加上砍柴的人太多,所以已經(jīng)成了禿山,正因為如此,所謂的“獅子”、“蜥蜴”、“蜈蚣”才顯得格外逼真。橙麓村的程水保老人講,由于老街只有很短的一部分從橙麓村穿過,所以這里的村民不能像巖下村那樣做旅店和蠟燭生意。村里的土地很少,雖然解放初只有500多人,但是“土改”時人均只能分到一分地,所以半個村子的人都要靠賣柴為生。附近的山?jīng)]有柴可采了,就要到20里外的金竹崗去。還好這里砍柴不受“開柴期”或“封山”的限制,除了方巖山和屬于胡氏的壽山之外,附近的山上都可以砍柴。賣柴可以去派溪或者胡庫,派溪的集市雖然近,但是因為賣的人太多,賺不到錢,所以大家都要不辭辛苦走到十里外的胡庫。
用蘿卜做干菜的傳統(tǒng)在老街上依然盛行
晾干菜
二、背井離鄉(xiāng)的手藝人
永康由于地少人多,在勤苦耕耘并“兼樵采”的情況下,還有可能會入不敷出。于是民間便流傳有“家有千秧八百,不如手藝纏身”的說法。手工業(yè)者人數(shù)的增加,使本地的市場過于飽和,導致競爭激烈。但是由于交通不夠發(fā)達,不便于貨物運輸,所以無法形成以手工業(yè)產(chǎn)品為主的商業(yè)。這些手藝人只好挑著擔子,背井離鄉(xiāng),到別處去謀生路。這種獨特的經(jīng)營方式使永康手藝人的足跡遍布大半個中國,于是就有“府府縣縣不離康,離康不是好地方”的說法,永康也因此素有“百工之鄉(xiāng)”的美稱。
永康手工業(yè)發(fā)展的歷史可以從歷年的縣志中找到些許痕跡。據(jù)明正德年間(1506—1521年)編纂的《永康縣志》戶口篇里記載,當時戶數(shù)總和為16706戶,其中有民戶16351戶,各色人匠192戶。也就是說,平均每87戶才有一戶匠人。這種比例,應該僅僅能滿足當?shù)厝松畹男枰5搅饲蹇滴趿辏?667年)編纂的《永康縣志》中就有這樣的記載,“承平以來,生齒甚夥。而農(nóng)利不加修反損焉。此又近數(shù)十年之變也。民鮮技巧,工多粗劣。持斧鑿者,不及雕鏤,操機杼者,不及錦綺。秉針線者,不及繡,攻澤飾者,不及文章。商賈鮮,百金之赍。其繳利他郡”。從這里可以看出,清朝創(chuàng)立以來,天下太平,人口增多。農(nóng)業(yè)的不濟,使得手工業(yè)在十七世紀中葉開始得到發(fā)展。由于水平有限,所以由此并沒有形成商業(yè),反而是手工業(yè)者行走他鄉(xiāng)賺錢謀生。二百多年后,清光緒十七年(1891年)編纂的《永康縣志》中再次提到,“工、土、石、竹、木、金、銀、銅、鐵、錫,皆有匠,然樸拙不能為精巧……多育技于他鄉(xiāng)”。工匠、土匠、石匠、竹匠和木匠都離不開尺子,所以被合稱為五尺工匠。這里的“工”指的是裁縫;“土”為泥水匠,過去泥水匠除了壘墻砌磚之外,還兼畫祠堂、住宅里的壁畫。金、銀、銅、鐵、錫匠又稱為五色工匠,永康以銅、鐵、錫匠最為興盛。此外,還有以修理小五金為主的“小鐵匠”和用白鐵皮為原料制作日常用品的“白鐵匠”。
橙麓村的程水保老人眼睛雖然已經(jīng)看不見了,但他對當年砍柴度日的辛苦還是記憶猶新(右側(cè)為清華大學李秋香老師)
在那些永康籍手藝人挑著擔子遠走他鄉(xiāng)的年月里,巖下老街上的百貨業(yè)和旅店業(yè)正在蓬勃發(fā)展。這里的大多數(shù)人,托胡公的福,還不至于要背井離鄉(xiāng)。就算他們沒有開店,還可以在家里做一些香燭、玩具、雨傘之類的小商品賣錢。這種好年景一直持續(xù)到解放前的幾年,由于連年的戰(zhàn)亂,來拜胡公的人越來越少了,村里才開始有一些年輕人到附近的村莊去學打鐵。由于老街上的程氏一直十分重視教育,這里各個姓氏的子孫都可以到祠堂里接受免費的初級教育,所以從老街上走出去做學徒的男孩都比外村的要大上好幾歲。
現(xiàn)住在作公祠里的程茂發(fā)(1934年生,崇字輩,程氏21代)老人,他是在虛歲16歲的時候(1949年)去仙居學徒打鐵的。這里學徒的頭兩年一般以練習基本功、學行話、熟悉工序為主,此外還要負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雜活。第三年稱“半作”,即在師傅的指導下,開始獨立完成一些工作?!俺鰩煛焙?,師傅通常會送徒弟一兩件工具,還要傳授徒弟挑選本行工具的一些方法。程茂發(fā)老人講,他學徒三年,師傅管吃管住,每年還有700斤谷子的收入,但是并沒有得到任何禮物。20歲時,他開始帶著徒弟到江西上饒去打鐵,當時兩人每天收入3.2元,徒弟得5角。程茂發(fā)老人回憶他每年一般只在過年的時候才回家,在夏天農(nóng)忙的時候也偶爾回來。年底回家要到臘月十五以后,一般待過正月十五才離開。來回一次在路上就要花費四五天的時間,從上饒到金華可以坐火車,盡管快車比慢車在時間上快一倍,價錢也只多八角,但是他還是會花3.8元坐六個小時的慢車;從金華到方巖這145里就只能靠走了,快走也要用上一天半。程茂發(fā)老人講他這樣打鐵一直打了37年,到1990年才歇業(yè)在家。這里的很多人都到江西去打鐵,因為江西是老區(qū),各方面都受到照顧,而且人少田多,所以相對富裕。
集市中的各式竹編制品
新街上一家方巖百貨店中銷售的各式鐵制器具
現(xiàn)在的永康人再也不用遠赴他鄉(xiāng)了,現(xiàn)代化的機器和運輸工具替代了他們的雙手和一條扁擔,把“永康制作”送到了更多更遠的“府府縣縣”。老街上現(xiàn)在也只剩下了一位鐵匠,他叫程明星(1944年生,圣字輩,程氏22代)。老人住在松門橋以南,老街以東的第一幢房子里。他的小作坊就是院落西北角,臨街的那間。每每走過老人的窗前,都可以看到他站在紅彤彤的爐火前,揮舞著手中的鐵錘。他嘴里常叼著半支香煙,那一縷青煙就會隨著有節(jié)奏的叮當聲,在爐火中冒出來的虛虛渺渺熱氣的襯托下,翩翩起舞。老人說,這幢房子有一百多年的歷史,是他的太公和祖父先后建成的。以前這里曾經(jīng)賣酒、賣瓷器,供香客們歇腳。“土改”的時候,他家有800把地(70把為一畝)。這在當時的巖下村可是了不得,算是數(shù)一數(shù)二的富農(nóng)。富農(nóng)的身份,加上本是教書的父親在1958年“反右”運動中失去了工作,讓全家的生活變得更加窘迫。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他離開家到新昌去學打鐵,后來又先后去了江西和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