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順帝至正五年 乙酉(1345) 三十六歲
三月初七,順帝親試進(jìn)士七十八人,賜普顏不花、張士堅進(jìn)士及第,其馀賜出身有差。黃溍學(xué)生高明登進(jìn)士第,授處州錄事。
十月二十一日,《宋史》成。
十一月,作《故翰林待制承務(wù)郎兼國史院編修官柳先生(貫)行狀》。
見《潛溪前集》卷十(P117)。據(jù)文末年款系。
十一月,作《蜀墅塘記》。
見《潛溪前集》卷十(P126)。塘在義烏縣南四十里,許謙門人朱震亨經(jīng)畫筑堤之役,里耆求宋濂為其作記。
十一月十四日,元廷《至正條格》成,詔于明年四月頒行天下。
宋濂母膝下有孫,自言“死亦瞑目”。時宋濂子瓚十三歲。
《潛溪前集》卷九《先夫人木像記》(P105):“(予妻賈專)間告予曰:‘……初,姑未亡時,妾子瓚始十三歲,姑嘗撫瓚頂謂曰:‘吾年耄矣,或幸見汝之有子,吾死亦瞑目也。’”
同門友王袆出示《陳忠肅公疏文跋語》,題識其后。
見《鄭濟刻輯補》(P1888)。跋云:“烏傷王君袆,其八世祖永年令仙居時,而公之冢子正匯實為尉,交契之深,遂以其女歸仙居之子嚴(yán)州司法儔。今王君家藏跋文,正假托臣布引咎之辭,豈或正裕所秘藏者,而正匯出示于親戚歟?今去公造此文時,已歷二百四十二年,……王君與濂為同門友,而義若弟昆,間以相示,因忘其孤陋而僭書之。”據(jù)文,疏文造于崇寧二年(1103)。
作《故處州慶元縣學(xué)教諭張公(?。┠怪俱憽?。
見《黃譽刻輯補》(P2168)
是年,胡助以承信郎、太常博士致仕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