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背景概述
關于指稱的研究由來已久,早期對指稱進行研究的是諸如柏拉圖(Plato)、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等思想家,他們將指稱視為一種語言與現(xiàn)實聯(lián)系的方式,重點對指稱形式與其指稱對象進行研究,直接揭示的是語言與現(xiàn)實之間所具有的對應關系。因此,早期的指稱研究是在哲學領域來完成的。隨著斯特勞森的語境論的提出,指稱研究也由最初的靜態(tài)研究轉向動態(tài)研究,由原來的純形式化研究轉向語用研究。研究者們逐漸開始關注自然語言中的指稱現(xiàn)象,研究對象轉為指稱形式與現(xiàn)實世界或可能世界間的關系。到20世紀60年代,指稱研究角度也從原來單一的邏輯哲學角度發(fā)展為含語義學角度、語用學角度及話語分析角度在內(nèi)的多角度研究。
從語篇角度研究指稱現(xiàn)象,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語篇中指稱語的形式,二是該形式表現(xiàn)的同指稱有關的意義,三是發(fā)話人在話語語境中使用有關指稱語的目的。其中,不同形式指稱語使用的目的是最重要的考慮方面之一。以韓禮德(Halliday)為代表的功能學派將語篇研究重點放在語篇的銜接與連貫上,并且指出指稱語在語篇中除具有語義功能外,還擔當著語篇的銜接作用。與系統(tǒng)功能語言觀不同,認知語言學者認為語言是一種心理或認知現(xiàn)象,語言的意義不是通過語言表達式與客觀世界間的聯(lián)系來實現(xiàn)的,而是來源于話語形式對話語交際雙方大腦里已有概念的激活,意義的描寫涉及的是詞與大腦間的關系,而不是詞與世界的關系。這樣一來,話語中某一指稱形式所指稱的就不再是現(xiàn)實世界中的某一實體,而是某一實體在話語交際雙方大腦中的概念。語篇中,對同一實體的不同指稱形式標示著該實體在話語交際雙方大腦中的活躍度。無論是功能學派還是認知學派,學者們在對語篇中的指稱現(xiàn)象進行研究時,都將自然語篇作為其語料來源,對于文學語篇中的指稱現(xiàn)象研究則主要由文體學家或敘事學家來完成。
雖然文體學家與敘事學家均對文學文本中的語言現(xiàn)象進行研究,但是二者的研究內(nèi)容卻不盡相同。前者主要憑借語言學理論來分析作品中的詞匯特征、句法特征、書寫(或語音)特征以及句子之間的銜接方式等語言現(xiàn)象;后者則更多關注于語篇結構上的敘事技巧,忽略作品對語言本身(即具體語句)的選擇。盡管文體學與敘事學研究間存在著本質的區(qū)別,但二者間也存在著研究的重合之處:一為敘述視角,另一為表達人物話語的不同形式,如“直接話語”“間接話語”“自由直接話語”及“自由間接話語”等。關于敘述視角,文體學者與敘述學者有著不同的理解。文體學者將“視角”(point of view)理解為敘述者在敘事時通過文字表達或流露出來的立場觀點;而敘述學者認為“視角”是一種結構上的概念,是敘述者在敘事時所采用的視覺或感知角度。具體到文本語言中不同指稱語的使用上,敘事學者主要將其與敘事視角結合起來進行研究,認為文本中不同形式的指稱語反映了不同的敘事視角。文體學家與敘述學家研究的另一重合之處在于人物話語的不同表達形式。在對這一研究對象進行研究的過程中,文體學家關注的是這些表達形式語言上的特征,這些特征不僅表現(xiàn)在指稱語、時態(tài)的變化,還表現(xiàn)在詞匯、句型或標點上的種種變化。通過對語言特征的研究,文體學家們最終要明確的是這些語言特征與文本主題表現(xiàn)之間的關系。敘事學者之所以對表達人物話語的不同形式感興趣,是因為這些形式是調(diào)節(jié)敘事距離的重要工具。他們對語言特征本身并不直接感興趣,他們的興趣在于敘述者與敘述對象之間的關系。當這一關系通過語句上的特征體現(xiàn)出來時,他們才會關注語言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