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序

撿拾靈魂的碎片 作者:譚風華


自序

沒出書前,總覺得出書是人生了不得的一件大事,門檻很高,比登天還難。我的第一本書《屐紅高跟鞋的雨》,是本現(xiàn)代詩選集,2016年9月由中國三峽出版社出版發(fā)行。拿到樣書時,我非常感慨,跟朋友開玩笑說,我的“疹子”終于發(fā)出來了,很有點異樣的興奮和感激。

短短一年多時間,這本《撿拾靈魂的碎片》,是我繼《屐紅高跟鞋的雨》《濾》《城·色》后,正式出版的第四本書,是我的第二本散文集。最近準備與中國經(jīng)濟出版社簽訂出版合同,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的自己似乎與出第一本書前的我,多少有些不同,但究竟有多不同,似乎又說不太清楚,反正與當初沒出過書時相比,心態(tài)或多或少發(fā)生了變化。打個不恰當?shù)谋扔?,感覺現(xiàn)在出書,不再是出“疹子”,而有點像在“脫衣服”,每出一本書,其實就是當眾剝掉一層衣服,先是道貌岸然的西裝外套,而后是領(lǐng)帶、襯衣、棉毛褲,再就是內(nèi)衣、內(nèi)褲,然后把“皮”揭了下來,功力比較大和濃厚的,最后甚至像哪吒,把骨肉和血都剔了下來,還給父母,還給自然和大地,還給上帝和神,僅剩下靈魂,光溜溜的,一絲不掛,沒有遮攔和隱瞞,在眾目睽睽之下“裸奔”。從此以后,你似乎總站在明處,人家卻都躲藏在暗處。書賣得越好,閱讀的人越多,出書的人就越發(fā)透明,像行走在風中的一塊透明薄片或玻璃。這也可能是錢鐘書為什么說“假如你吃了個雞蛋,覺得不錯,何必認識那下蛋的母雞呢?”的緣故了。

作者本人并不都愿意面對公眾。記得1985年米蘭·昆德拉獲得“耶路撒冷文學獎”時,發(fā)表了《小說與歐洲》的受獎演說,在演講中他說道:“按照福樓拜的說法,小說家是一位希望消失在其作品后面的人。消失在他的作品后面,也就是說拒絕公眾人物的角色。而今天的大眾媒體與福樓拜的意愿相反,使作品消失在它的作者的形象后面。而小說家一旦扮演公眾人物的角色,就使他的作品處于危險的境地,因為它可能被視為他的行為、他的宣言、他采取的立場的附庸。而小說家絕非任何人的代言人,他甚至不是他自己想法的代言人?!钡聦嵣?,除了曹雪芹、凡·高、艾米莉·狄金森、薇薇安·邁爾、佩索阿、卡夫卡等少數(shù)幾位大師,生前冷寂,死后榮光,很少有人能從名利、媒體追逐和榮譽圍困等陷阱和樊籬中跳出來。而我相信,真正的作者,往往更多地希望讀者去關(guān)注其作品,而非其本人,作品比其本人更真實、更重要。

我出生在湖南省通道縣,童年是在一個叫坪陽鄉(xiāng)坪陽村的地方度過的。那個地方很偏僻,至今還保留著許多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楚國遺風遺俗,背地里還盛行一些巫鬼文化的殘跡。舊《通道縣志》記載,當?shù)赝林坝胁t尚祈禱,而不用醫(yī)藥。”當?shù)厝税档乩锲毡楸容^信巫、信鬼,供奉梅山、保山、小山等神祇,平常沒事,隨隨便便就可用米、雞、草、蛋、衣等物件做巫卜,身邊一個其貌不揚的人,很可能就是一個會喊魂、收驚駭、掛符、釀水、收魂、放馬腳的“隱性”巫師。記得小時候,夜里我常到坪陽村侗族小伙伴的家里,圍著火塘,煨著紅薯,烤著玉米,聽大家講鬼故事,講轉(zhuǎn)世“再生人”的傳聞,那時候我會講一口流利的侗族話,交流沒有一點障礙。其中有一個說法,我至今記憶猶新,說一個人若是去世了,靈魂出殼,就會沿著生前走過的路,腳尖著地,倒著走回去,一直走到出生地,而且會每走一步,都佝著身子,將掉落在地上的腳印一一撿拾起來。一個人不論活多長,走多遠,行過多少路,最后都會把他的記憶和留在過往里的痕跡撿拾起來,送回到故鄉(xiāng)或出生地,與身首一起埋葬。據(jù)說曾經(jīng)有人不信這個傳說,還做過實驗,在某人去世時,在其出生的堂屋里撒上爐灰,三更半夜,躲藏在屋內(nèi),堅持三宿不打瞌睡,就可以清楚地看見死者的靈魂進屋撿拾最后腳印的場景。

其實,通道這個地方,歷史上留下有名記載的相關(guān)文字并不多,零星半點。但明朝時候有個浙江舉人,叫包汝楫,曾任綏寧知縣五年,在天啟五年(1625年),游歷綏寧、辰溪、沅陵、靖州、通道等地,很多地方是屈原和沈從文都沒去過的地方,在他著的《古今說部叢書第四集(南中記聞)》中,留有一段對通道的有趣記載,不完全準確,但非常珍貴。全文摘錄如下:

“通道縣共六里止。二里系漢民,被服與中國同。四里系苗民,不冠不履,男婦俱右衽佩刀。男子頭插雉尾,身穿短襖,胸背兩臂,俱花繡;婦女頭髻,偏挽右傍,頂上插一根銀牌為飾,上衣齊腰,亦花繡;男婦下截只穿長褲一條,冬夏跣足。男子娶婦七日,即送回母家,遇耕獲時,暫喚幫助。平時止在母處。男子年長未娶號羅漢,女子年長未嫁號老陪。其羅漢已娶妻,遇婦人有姿色者,仍托名羅漢,復(fù)行取討。老陪已嫁夫,遇得意男子,亦自托名老陪,又復(fù)嫁配。夫婦不恒,自成夷俗。婦人非有孕欲產(chǎn),不至原夫家,其夫各亦不戀本妻。此苗錯處中土,編在版籍,其習俗如是。”

需要說明的是,文中所說的“苗”,實際都是“侗”。苗族和侗族,以及湘西土家族,對于外人或漢人來說,不太分辨得清,容易混淆,即使是本地人,若不因為氏族沖突或其他原因,也并不像楚河漢界劃得那么清楚。文中說,當?shù)厝讼矚g赤腳卻是千真萬確。我原以為是因為窮,買不起鞋子,卻似乎并非如此,更多的倒是生活習慣。

沈從文在1932年9月22日在山東青島寫的《月下小景——新十日談之序曲》,講的是湘西黃羅寨的故事,曾記有以下的湘西民俗,很多專家懷疑其真實性,以為是沈從文的杜撰:

“女孩子是不會說謊的,本族人的習俗,女人同第一個男子戀愛,卻只許同第二個男子結(jié)婚。若違反了這種規(guī)矩,常常把女子用一扇小石磨捆到背上,或者沉入潭里,或者拋到地窟窿里。習俗的來源極古,過去一個時節(jié),應(yīng)當同別的種族一樣,有認處女為一種有邪氣的東西,地方族長既較開明,巫師又因為多在節(jié)欲生活中生治,故執(zhí)行初夜權(quán)的義務(wù),就轉(zhuǎn)為第一個男子的戀愛。第一個男子因此可以得到女人的貞潔,但因此就不能夠永遠得到她的愛情。若第一個男子娶了這女人,似乎對于男子也十分不幸。迷信在歷史中漸次失去了它本來的意義,習俗卻把古代規(guī)矩保持了下來。由于××守法的天性,故年青男女在第一個戀人身上,也從不作那長遠的夢?!?/p>

“當?shù)嘏⒆右驗檫@方面的習俗無法除去,故一到成年,家庭即不大加以拘束,外鄉(xiāng)人來到本地若喜悅了什么女子,使女子獻身總十分容易。女孩子明理懂事一點的,一到了成年時,總把自己最初的貞操,稍加選擇就付給了一個人,到后來再同自己鐘情的男子結(jié)婚。男子中明理懂事的,業(yè)已愛上某個女子,若知道她還是處女,也將盡這女子先去找尋一個盡義務(wù)的愛人,再來同女子結(jié)婚?!?/p>

通道也屬于湘西的一部分,是湘西的角落,地理上比鳳凰更為偏遠,通道的侗族很多風俗習慣、生活理念和著裝打扮,與處于稍北的鳳凰的苗族、土家族極其相近,雖然很多外人是看不出其中的差異的。認為“處女”是邪氣的,初夜權(quán)讓渡給土司(酋長、族長)、巫師,或隨便一個什么男人,并沒有漢人傳統(tǒng)里的那種強烈的“貞操”觀念,社會、鄉(xiāng)俗也并不標榜“節(jié)婦烈女”,在他們的意識里,第一個男人的睡和“破處”其實是在給這個女人做一件很有功德的“好事”,并沒有什么道德上的罪惡。1999年,因修建株六復(fù)線鐵路,我在黔西南州的凱里一個工程指揮部里工作了一年,據(jù)說凱里當?shù)氐拿缱濉⒍弊迦匀涣鱾髦依锬行岳洗笃鋵嵅]有財產(chǎn)繼承權(quán)的風俗,因為老大多半是說不清父親是誰的“野種”,這一方面有沈從文“處女”邪氣的傳統(tǒng)觀念,另一方面可能是這里的民風更看中女人的生育能力,強調(diào)女人“傳宗接代”的義務(wù),能夠生育才能正式進家門。所以包汝楫才說通道“婦人非有孕欲產(chǎn),不至原夫家,其夫各亦不戀本妻”。我以為,其敘述真實可信。

當然,現(xiàn)在的通道早已不是明朝時候的那個樣子了,大量的風俗已主動或被動地“漢”化。我童年的時候,周邊像包汝楫、沈從文等敘述的情況也不多見,已開始非常“文明”起來了。我感興趣的,或比較吃驚的倒是,從包汝楫所敘述的明朝天啟年間,到沈從文所敘述的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民國,三百年過去,時間在通道這個地方似乎是靜止的,沒有多少變化。而這種無變化,甚至又可以從明朝天啟年間,追溯到春秋戰(zhàn)國以前,包括隱藏在老莊等古代典籍的故事里……作家韓少功在一篇名叫《文學的根》的文章里曾經(jīng)追問:“絢麗的楚文化到哪里去了?”然后又介紹說:“兩年多以前,一位詩人朋友去湘西通道縣侗族地區(qū)參加了一次歌會,回來興奮地告訴我:‘找到了!’她在湘西那苗族、侗族、瑤族、土家族所分布的崇山峻嶺里找到了還活著的楚文化。那里的人慣于‘制芰荷以為衣兮,集芙蓉以為裳’,披蘭戴芷,佩飾紛繁,縈茅以占,結(jié)苣以信,能歌善舞,呼鬼呼神。只有在那里,你才能更好地體會到楚辭中那種神秘、奇麗、狂放、孤憤的境界。他們崇拜鳥,歌頌鳥,模仿鳥,作為‘鳥的傳人’,其文化與黃河流域‘龍的傳人’有明顯的差別。”關(guān)于“鳥的傳人”,可能與四川成都挖掘出來的三星堆和金沙遺址文化,以及古巴蜀文化和夜郎文化有著神秘的、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和淵源。通道這個地方歷史上也應(yīng)該屬于“鳥”文化。

而通道那種不可逆轉(zhuǎn)和遏制的“漢”化,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呢?新《通道縣志》中有以下這段記載可供參考:

“民國22年,也就是公元1933年10月,通道國民黨縣政府設(shè)改良夷民風俗委員會,并組織鉤裙隊、剪發(fā)隊,強迫當?shù)厣贁?shù)民族斷發(fā)易服。也就是從那開始,當?shù)囟弊彘_始進一步‘漢’化,侗族婦女改穿褲而不著裙,青年婦女服飾也有所改變,衣著有領(lǐng),衣領(lǐng)、袖口、褲口用青、蘭、綠三層扎成條邊。夏季常穿進口洋布衣。而獨坡婦女仍著寬短袖衣,袖口僅及手彎處,并向上翻起三、四寸,翻袖都用藍布?!?/p>

設(shè)立改良夷民風俗委員會的初衷很可能是善意的,并非像某些資料介紹那樣充滿惡意,也不一定在“強迫”執(zhí)行和實施,但世事往往如此,善良的出發(fā)點并不總能夠抵達好的目的地,人們常常一次又一次犯“好心辦壞事”的錯誤。而社會的改革、變化往往都是從服飾、打扮、生活習俗這些細微和不起眼的地方起步的,風起于青萍之末,蝴蝶效應(yīng),所以婚姻習俗也應(yīng)該在那時,在當?shù)芈l(fā)生改變。這可能也是沈從文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后期回湘西時,一路寫《湘行散記》《湘西》,字里行間常感慨“古風”不在的嘆息的緣故吧。那種對未來變化的善意企盼,也一如沈從文在《長河》里,寫辰河的中部小口岸呂家坪的人對“新生活”的憧憬和擔憂相一致。

雖然我的祖籍是湖南婁底漣源,但我至今從來沒有涉足那個地方,除了祖墳,直系的親屬早已離開那個地方。而通道卻是我的出生地,在這篇序言里之所以啰嗦這么多,只想告訴讀者,通道就是這么一個不起眼的小地方。而我就是從那樣一個地方,一步一步走了出來,然后因工作或生活等原因,去了很多地方,走過很多的橋,看過很多的云。有些地方偶有感觸,寫下點文字;有些地方偶有感觸,因種種原因并沒記下什么;而有些地方,去了就去了,既沒有感觸,也沒有只言片語。所以這本書的第一輯《水浸的牽?;ā范际俏以谕ǖ揽h坪陽鄉(xiāng)童年時的一些記憶,這是一組并沒有全部寫完的文章,十年前雖雄心勃勃,卻因意外到了北京,又因要寫《城·色》那組文章,便將這個系列中斷了,后來想續(xù)寫,卻因思路實在接不上,精力和時間又難以允許,已很難續(xù)寫,所以也就只完成了這幾篇文章。而最為重要的原因是,其實我對于通道來說,畢竟還是“外人”,對于這塊神奇土地來說,只能算個養(yǎng)子,對它的理解和了解,并不能夠像想象那樣,深入到骨子里去。而其他文章卻于坪陽沒有多少直接關(guān)系,但坪陽這個地方,對于我來說,卻是其他地方的一個永遠參照系,無法泯滅。而這些記下的文字,形成我靈魂的某些需要撿拾的“碎片”,結(jié)集成這本書,如此而已……也許只是為了方便靈魂碎片的最后撿拾,害怕到那時腦子糊涂,走不動路,或找不清方向,會遺失一部分印跡的緣故。

2017年8月8日作于北京復(fù)興路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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