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聾振聵
【釋義】聵:天生耳聾。聲音大得使耳聾者都能聽見。比喻用驚人的語言喚醒麻木不仁的人。
【出處】現(xiàn)代·趙爾巽等《清史稿列傳七·黃爵滋》。
清朝末年,英國的軍艦時常侵犯沿海城市,無惡不作。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年),當時擔任鴻臚寺卿的黃爵滋,目睹這些情況,憂心如焚,就上奏朝廷,提出要警惕外國侵略者險惡用心的主張,他說:“外國不可盡以恩撫,而沿海無備可危?!钡拦馐四辏ü?838年),他所上的《禁煙議疏》,首次提出要在我國提倡禁止鴉片煙。在奏疏中,他列舉大量史料說:“自鴉片流入我大清帝國,道光三年以前,每年有數(shù)百萬兩白銀外流。道光三年之后越來越多,僅廣東一地,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每年外流的白銀達1800萬兩;道光十一年至十四年,每年外流的白銀為2000余萬兩;道光十四年至今已經(jīng)達到3000萬兩之多。而福建、浙江、山東、天津各??诤掀饋砻磕暌灿袔浊f兩。以中國有用之財,去填海外無窮之壑,年復一年,何處是底呢?長此下去,漸成病國之憂。為了嚴禁鴉片,應當不惜動用死刑,以達到發(fā)聾振聵的目的?!?/p>
道光皇帝認為黃爵滋的意見和建議很對,接受了他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