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童年與少年

簡·奧斯汀的英格蘭 作者:[英] 羅伊·阿德金斯,萊斯利·阿德金斯 著,陸瑤 譯


第三章 童年與少年

……此外,她喜歡吵鬧和撒野,不愿關在家里,不愛清潔,天下的事情她最愛做的,便是躺在屋后的綠蔭坡上往下打滾。凱瑟琳?莫蘭十歲的時候就是這副樣子。到了十五歲,她漸漸有了姿色……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樣喜歡臟里臟氣了,而是講究起服飾。

——簡?奧斯汀《諾桑覺寺》

對蹣跚學步的嬰兒而言,走路是最初的挑戰(zhàn)。如今合適的地毯是家中的日常品,學步的時候若是失去了地毯的保護,那就將是一段鼻青臉腫的經歷。幫助嬰兒學步有各種各樣的設備,比如起支撐作用的背帶以及嬰兒可以手扶的推車,這都是現代嬰兒學步車的祖先。然而在19世紀早期,醫(yī)學界對這些輔助器械持否定態(tài)度。“在嬰兒獨立走路之前,”一位作家這樣建議道:

他們要先學會爬:慢慢感受到他們對腿的需要后就會逐漸嘗試使用自己的雙腿。為此,可以把嬰兒放在大的地毯上,周圍放滿玩具:嬰兒就會投身其中,四處移動伸展自己的四肢,翻滾著去夠他們的玩具……在托兒所,他們開始學著抓住椅子從地上站起來:如果他們剛好用雙臂支撐,就能輕易學會如何筆直站立:但是他們也必須知道永遠都不要用一只手單獨支撐站立起來。(1)

對那些買得起地毯和玩具、負擔得起托兒所費用的家庭來說,這的確是個好建議,但是對那些貧窮得無法購買這些用品、只能讓孩子自我照料的家庭來說,這個建議顯然不靠譜。

有乳母的嬰兒往往從乳母那里學到第一個會說的詞,他們說話的方式也會受到乳母影響。同樣,住家仆人會形成一個語言的大熔爐,來自不同教育階層、擁有不同說話方式的人住在同一屋檐下,為嬰兒學習語言提供了多種范本。兩個世紀以前,地區(qū)之間的口音和方言差距很大,即便是毗鄰兩郡的方言聽起來也會天差地別。當時伊麗莎白?漢姆(Elizabeth Ham)一家住在多塞特(Dorset)的韋茅斯(Weymouth),她的父親在當地開了個釀酒廠,一個兄弟則和親戚一起住在鄰近的薩默賽特。伊麗莎白評價說:“我的哥哥威廉……說起話來有明顯的薩默賽特口音?!?sup>(2)

當然不是每天都會碰到有其他地區(qū)口音的人的。當來自全國各地的人集中在軍艦甲板上或是商船上,不同方言開始互相碰撞。第一次出海時,年輕的海員羅伯特?哈伊(Robert Hay)對“在蘭茲角(Landsend)(3)與蘇格蘭最北端的約翰歐格羅茲(John O'Groats)之間盛行的省區(qū)方言”感到訝異。(4)而約翰?賓在每年夏天游覽英格蘭的旅程中,總是無法對各種不同的說法感興趣,反而會因此發(fā)怒?!拔以儐栠@條河流是否可以航行到此處,”1782年他在漢普郡的靈伍德(Lingwood)記錄道,“但是我沒辦法表達清楚。有個男人覺得我想說的是‘科航星’(5),但并不是?!?sup>(6)不僅僅是對地區(qū)口音,哈伊還對于不同的說話方式十分不耐煩。七年后當他來到米德蘭茲(Midlands,靠近達寧頓堡[Castle Donington]),他寫道:“在這個郡里,人們的回答慢得讓人煩躁。當我只問一些最簡單的問題,比如這條路通向哪個村莊,他們的回答總是以‘為什么要這樣走’‘讓我想想’‘你似乎偏離路線了’‘要我說’這些短語開頭。于是我就騎馬走開了,人生太短,沒有時間聽他們講完。”(7)

1805年,二十五歲的美國人本杰明?西里曼來到英格蘭繼續(xù)學習科學。他本來在耶魯學院念法律,之后學習了化學和自然哲學——最終成為科學界的前瞻人物。他1806年回到美國,詳細地寫下了旅行中的觀察與印象并予以出版,其中就包括了他對語言的思考。1805年5月,他曾到達德比郡的臺茲韋爾(Tideswell),這里是英格蘭真正的中心?!八麄冎v的語言中有很多奇怪的發(fā)音,”他記錄道,“有大量的詞我在美國聞所未聞?!?sup>(8)

幾個月后他訪問劍橋大學,人們覺得他的英語說得太好了,根本不可能是在美國受的教育。西里曼認為這些理應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懷有一種不可原諒的謬誤認知:“他們……知道盎格魯血統(tǒng)的美國人都講英語,但他們把這種英語想象成殖民時期的方言,帶有敗壞且野蠻的發(fā)音,而詞匯中則會充滿美國制造的,奇怪又前所未聞的用語?!?sup>(9)

西里曼認為美國人在溝通方面具備優(yōu)勢,因為每個人至少能聽懂對方的意思,然而在英格蘭,“省區(qū)方言……讓即使是同一個郡的人都在一定程度上難以理解對方的意思,就算鄉(xiāng)紳也是如此紳士?!?sup>(10)他常被認作地道的倫敦人:“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美國人可能從倫敦游歷到蘇格蘭的最北端,然后再到英國西南的極端[康沃爾],在這些地方他都被認作倫敦人:這是人們對他的普遍看法?!?sup>(11)

亞當?沃克(Adam Walker)是一位旅行演講家和作家,他這樣描述自己家鄉(xiāng)的方言:

這是一種威斯特摩蘭(Westmoreland)的方言,如果用家鄉(xiāng)方言說一個謎語:

我走至林中拿到它,(I went toth's wood an I gat it,)

坐著瞅著它:(I sat me doon en I leakt at it:)

明白我拿不到了,(En when e saa I cudn't git't,)

我把它捎回家。(I teakt heam we ma.)

而正統(tǒng)的英語則會這么說:

我走到林中,我得到它,(I went to the wood,and I got it,)

然后坐下,看著它:(I sat me down and I look'd at it:)

當我發(fā)現我無法得到它,(And when I saw I could not get it,)

我將它帶回家。(I took it home with me.)

或許無需多言,謎底是“腳底的刺”。(12)

被送去寄宿學校或是海上生活的男孩口音可能會變輕。不過即便如此,據說已經是成年人的尼爾森(Nelson)還保留著自己“純正的諾福克郡拉長元音的說話方式”。(13)簡?奧斯汀和她的兄弟姐妹一定學到過北漢普郡的口音,但是通過后來的教育、旅行和社交,極有可能性不再使用方言。亞當?沃克爾認為方言之間的差異逐漸減少,原因在于越來越多人在英格蘭到處旅游從而影響了語言。1791年,他描述了英格蘭北部的情況:“我曾經可以分辨出不同的英格蘭方言,然后在地圖上將其標繪出來。我認為撒克遜粗喉音(也稱為紐卡斯爾粗喉音)的邊界是從蘇格蘭哈丁頓(Haddington)到達勒姆郡(Durham)的切斯特勒大街鎮(zhèn)。西邊的邊界則是到坎伯蘭(Cumberland)的諾森伯蘭(Northumberland)。用舌頭中部而不是舌尖發(fā)r這個音,就能得到這個低沉嘶啞的單音節(jié)?!?sup>(14)

1791年,約翰?沃克(John Walker)也同樣出版了一本日記,部分目的是為了提升發(fā)音水準。這本字典對于社會,尤其是中產階級影響巨大——如果說博?布魯梅爾(Beau Brummell)對應的是高端時尚,那么沃克爾對應的就是日常口語。這本字典收納了倫敦人的發(fā)音錯誤,比如“h什么時候應該發(fā)音,什么時候不該發(fā)音”以及“v與w發(fā)音顛倒”。(15)鑒于約翰?沃克爾認為在“humour”或“hospital”等詞中,h不應該發(fā)音:而在“whet”這類詞中必須清晰發(fā)音以區(qū)別于“wet”,因此他所舉的例子都著重描繪兩個世紀以來語言經歷了何等變化。他指出許多倫敦人在念“veal”或“vinegar”等詞時都會把音發(fā)成“weal”或是“winegar”,而要說“wine”或是“wind”時則又會說成“vine”和“vind”,所以他建議人們不要混淆w和v的發(fā)音。即使沃克爾做出了極大的努力,變音在日常英語中依然普遍存在。

喬治三世是第一位將英語作為主要語言的漢諾威君主。在1760年即位時,他向議會宣布:“生于斯,長于斯,我以不列顛之名為榮。”(16)上層階級往往使用一種感染人心的方式進行演講。在簡?奧斯汀的小說《諾桑覺寺》中,女主角凱瑟琳?莫蘭說:“我沒辦法說得好到令人費解。”對此,博覽群書的年輕律師亨利?蒂爾尼回答道:“好極了!——這是對現代語言的完美諷刺?!?/p>

學會走路和說話后,孩子們就會開始學習做游戲以及如何玩不同的玩具,這就意味著他們要和身邊的東西展開即興互動——無論是接觸到的單詞,還是一杯水。1808年10月,簡?奧斯汀的兩個侄子喬治和愛德華與她一起住在南安普頓,此時全家正在為他倆剛剛去世的母親哀悼。“我?guī)缀跏莿倓傄娮R了喬治,”簡寫信給卡桑德拉,“我發(fā)現他和愛德華一樣精力充沛,只是表現形式不同。我們不需要其他消遣:喬治對抓球游戲不知疲倦,還有挑棒游戲、紙船、謎語、智力題、卡片、觀看河水潮漲潮落,還要時不時地出門散步,這些已經讓我們忙得頭頭轉?!?sup>(17)傳統(tǒng)游戲還包括了比賽誰制作的紙船可以航行得最遠,不過現在看來都老掉牙了。抓球游戲,又被稱作“杯子和球”,參與者要用木杯子或是象牙杯子接住小球。而挑棒游戲則是將一堆細木棒堆在桌上,玩家每次要從中挑出一根,但不能碰到其他木棒。

其他的玩具還有玻璃球、旋轉陀螺或是鞭抽陀螺:“男孩有各式各樣的陀螺,有的要用鞭子抽打,有的用線裹住陀螺讓其旋轉……孩子們充滿好奇地觀察這些發(fā)出嗡嗡聲的陀螺,其實這種聲音是因為陀螺旋轉時風吹進陀螺中間的洞而產生的?!?sup>(18)牧師荷蘭看到自己生病初愈的兒子在玩這種玩具時記錄道:“小威廉生病了不能外出,所以他只能在走廊上抽打陀螺?!?sup>(19)另一次他又寫道:“布萊克先生帶著兒子約翰尼(Johnny)來拜訪,他允許兒子和威廉一起玩到晚上。他們又玩又跳的,放了風箏,玩了彈珠和其他東西。”(20)荷蘭的小兒子在他已經51歲,妻子47歲時才出生,因此荷蘭十分寵溺這個孩子,在日記里生動地描述了他的生活。

越來越多玩具可以供富裕家庭的家長選擇,有些玩具還具備道德教化或是教育作用,比如地圖七巧板拼圖等等。兒童讀物也逐漸豐富,有些僅供娛樂,有些則是傳教書籍。報紙上會刊登這些書的廣告,1772年4月《北安普頓水星報》上有一則廣告:“孩子的娛樂及指導書籍,T.卡納聯合F.紐伯里印刷,初級讀物,倫敦圣保羅教堂庭院65號?!?sup>(21)書單包括了《拇指湯姆的書》,《倫敦傳聞及護士愛人的圣誕禮盒》,定價均為一便士,而《假正經的老好人的歷史書》以及《亞伯拉罕?伊索紳士的韻文寓言》則定價六便士。童謠選集的兒童書刊當時也以低價出售。孩子們也會從父母那里學會童謠,但是一些新編的童謠,比如“一個老婦人住在鞋子里”以及“心臟皇后”,則是在18世紀逐漸編寫并流傳至19世紀。

對于小女孩,人們則希望其玩一些適合的玩具,比如洋娃娃。伊麗莎白?漢姆記得曾經和一個朋友落單的場景:“我們全神貫注沉浸在自己有趣的職業(yè)中,用一條真正的印度條紋棉布為洋娃娃做連衣裙,以至于我們都沒注意到火燒起來了?!?sup>(22)火逐漸熄滅,蠟燭也忽然滅了,她們兩人只好在黑暗中驚恐地等大人回來。然而,女孩其實更喜歡男孩的玩具和游戲。在18世紀80年代的薩默賽特鄉(xiāng)村,五歲的伊麗莎白有玩耍的自由:

我不去上學的時候就和玩伴們瘋跑。沒被填平的鋸木坑可以成為極好的屋子:夏天我們會在收費公路的大橋下玩耍。清澈的小溪很淺,留下鋪滿碎石的淺灘,我們可以在落英繽紛的草坪間走來走去,從公路上卻看不到我們的身影。曬牧草的時候,在兩層籬笆外長了一棵大樹,樹干旁是我們喜愛的隱蔽的藏身之處。在卸下干草之后我們跑回家中,跟著空蕩蕩的貨車我們可以再回到這片空地。(23)

有些女孩渴望可以玩和男孩一樣的游戲,不過以今天的眼光來看,當時插圖里的男孩的穿著十分女性化,因為那個時候他們穿著連衣裙或套頭衫,要憑穿著判斷一個孩子的性別并不容易。1811年英國中央刑事法庭審訊了一起三歲男孩被誘拐的案件,法庭上描述了男孩和他五歲的姐姐的穿著打扮:“男孩穿著白色罩袍,黑色短裙,藍色無袖無領連衣裙以及一雙黑色的短筒靴:女孩穿著亮淺黃色的罩袍,黑色短裙,深色無袖無領連衣裙以及一雙半靴。”(24)男孩的頭發(fā)可能會更短一些,但是在這起案件中,“事情卻正好相反:他的頭發(fā)已經需要修剪了?!?sup>(25)

到了四五歲,會有正式的儀式標志著孩子要從嬰兒時期走向少年時代,這時男孩就會換上褲子。此后他們就不再穿裙子,而是穿褲子和短夾克衫。女孩此后也就失去了無拘無束的自由。她們的短裙越變越長,逐漸變得像成熟女人的衣衫:她們要穿上鯨骨以保持良好的體態(tài),不過這一做法在那個年代已經漸漸式微。在伊麗莎白?漢姆九歲還是十歲的時候,她無拘無束的童年生活結束了:

現在,我還是個質樸粗野的孩子……我在外觀上的第一個改變來自束身衣商人。我坐在靠窗的座位,一個男人正在為我量尺寸好裁制[束身衣]??紤]到我年紀還小,所以只穿了“半骨裝”。意思就是,這些骨頭并非密密麻麻疊在一起,它們之間還會有一根骨頭寬的間隙。盡管如此,第一天穿上它時我似乎是在煉獄中受折磨。(26)

如果說穿衣在某些時候讓她們似乎走進了煉獄,那么在孩子做錯事時受到的某些懲罰則可以用殘忍一詞形容。1803年5月,荷蘭記錄了他六歲的兒子不禮貌的行為:“威廉和他的母親講他上過的課,但是他十分不守規(guī)矩,我只好鞭打了他。”(27)四個月后,他又從花園的樹上偷摘了油桃。“我抽了兒子兩鞭子,或者可能是三鞭子,”他的父親記錄道,“但是既然他說出了實情并且保證之后再也不會這么做了,我就不再懲罰他了。”(28)

不過,如果對孩子使用極度的酷刑就不能被容忍了。1814年,一對來自約克郡科廷厄姆村(Cottingham)的夫婦因如下罪行被捕:

貝弗利(Beverley)季審法院最近開庭審訊了以下這個殘酷的案件——喬治?克拉克(George Clarke)及其妻子伊麗莎白,因襲擊家仆而被指控。被襲擊的家仆是一個八九歲的男孩。這對夫婦是科廷厄姆的煙囪清理工,他們以6先令和一雙鞋的價格從一個流浪的小販手里買來了這個孩子……好幾個證人都證實男孩的手腕被綁在馬廄上,并懸掛了好一段時間……另一種虐待方式……則是持續(xù)將他的腿和馬腿綁在一起——用此方法來阻止馬或者男孩的逃跑。當馬為了吃草而奔跑時,男孩只好被拖在后面:因此,男孩的背部嚴重挫傷甚至撕裂。兩名被告已被判刑:丈夫被判入獄,并從事苦工一年:妻子則從事苦工一個月。(29)

這個備受虐待的孩子可能并不是那個小販的兒子,而可能是他偷來的孩子。因為一旦嬰兒或者兒童被抓走,當時幾乎不可能確定孩子所處的方位?!短┪钍繄蟆吩鴪蟮懒艘黄饍和壖馨福骸?799年5月的第一天,蒙塔古太太愿意在她位于波特曼廣場的家中庭院里,將她一整年享用的烤肉和梅子布丁都送給整座大都市的煙囪清理工,以紀念在他們當中找回了自己被拐騙(偷)走了很久的孩子?!?sup>(30)伊麗莎白?蒙塔古是一位富有的寡婦,她每年都會為煙囪清理工準備宴會,但是這樁兒童綁架案卻充滿疑點——她唯一的兒子在十六個月時就已夭亡。(31)

孩子被偷有各種各樣的原因,比如無法生育卻渴望家庭的夫婦可能會偷竊孩子,或者這些孩子被賣到農田或是海上做廉價勞工,甚至會被賣去當奴隸。1789年6月,《泰晤士報》報道了蘭貝斯(Lambeth)的一則兒童綁架案:

知名商人的兒子,一個乖巧的男孩,從花園大門中被偷走。孩子自己走進了花園,但不幸的是花園的門卻意外打開了。男孩三歲左右。許多人在黑衣修士路上看到了這個抱走孩子的女人。當時孩子正趴在她的背上大哭,男孩的穿著顯然不是這個女人可以負擔得起的,因此很多過路人都問她這個男孩是誰家的孩子。(32)

這個女人編造了一段可信的故事,她聲稱男孩是“一位倫敦的史密斯先生的兒子,史密斯先生和太太兩人走得太快了,而因為下雨她沒能跟上?!?sup>(33)三十分鐘后,男孩就失蹤了:“社區(qū)中展開了常規(guī)調查——但是沒什么好結果,這個男孩可能永遠都找不回來了……讓事情變得更慘痛的是,這個男孩是家中的獨子,而他的祖父過世后,這個男孩可以繼承約克郡的一處房產,有一萬四千鎊的年金收入。”(34)

這類犯罪窮兇極惡,《泰晤士報》表示,僅僅是手銬已經不足以懲罰這些罪犯——死刑是必須的。吉普賽人和流浪者是主要的嫌疑犯:“人們被派遣到各個人販子可能會居住的地方,他們給在倫敦附近的吉普賽人發(fā)傳單:他們向幫會中的大佬提出請求,愿意支付大筆贖金以贖回孩子?!?sup>(35)報紙相信偷竊孩子的市場是存在的,尤其是販賣嬰兒成為奴隸或是妓女:“普遍認為,這些被偷的孩子都會被送到國家比較貧困的地方,養(yǎng)到差不多九歲,再被送走,賣到北非諸國,那里尤其喜歡購買女性,特別是那些看起來會越長越美的孩子?!?sup>(36)

另一樁發(fā)生在倫敦的兒童綁架案的受害者是托馬斯?狄龍,他是泰晤士街一個倉庫老板的三歲的兒子。1811年11月18日,狄龍的母親將他和姐姐麗貝卡托付給圣馬丁巷的水果商瑪麗?考克斯(Mary Cox)。就在瑪麗忙于招呼顧客時,一個女人買了一些蘋果,就將兩個孩子誘拐了?!拔遗艿介T邊,可孩子們已經不在了,”瑪麗回憶,“我跑了半條圣馬丁巷,我大叫貝卡,貝卡,但是沒有回應:我跑到了11號的院子里,大叫貝卡,但是依然沒找到他們。我沒想到他們會被拐走:我跑到碼頭,當我穿過天鵝巷的時候,我看到了女孩兒拿著一塊梅子蛋糕和一個蘋果走了回來?!?sup>(37)

拐走托馬斯的女人是馬格內斯太太(Magnes),當天晚上她就帶著托馬斯離開了城鎮(zhèn)[倫敦]去了[漢普郡]的戈斯波特(Gosport)。她照著丈夫的口味給托馬斯穿上了新裙子和一頂帶有羽毛的黑帽子,把他重新打扮了一番。(38)她的丈夫理查德在皇家海軍艦隊中長期擔任槍手,一直不在家,近期才剛剛回來。他無比渴望第一次見到自己的兒子理查德——而這個兒子,實為妻子想取悅他而捏造出來的。當他看到托馬斯?狄龍時喜出望外,相信這就是自己的親生兒子。然而等他回到倫敦,卻發(fā)現教區(qū)的教會委員發(fā)布了告示,提供一百基尼賞金找回孩子,直至12月末,這場騙局才徹底敗露。

在農村的薩默賽特,威廉?荷蘭對于“在倫敦,家長會教孩子說自己的名字和居住的街道名稱,這是預防孩子亂跑時或是忽然在過路的人群中走丟的一個很好的方式”這一想法感到震驚。(39)因此,他對于小兒子威廉可以用方言說出自己的住所感到十分滿意:“到薩默賽特郡布里奇沃特附近的奧威斯托伊?!?sup>(40)在此,威廉使用的是西部方言中的指示詞,他們不說“在”而是說“到”。

幾天后荷蘭記錄道:“在書房中,我的兒子就在我的手臂旁和他媽媽說自己上過的課,他的拼寫很好,很快他就可以讀書了?,F在他才剛剛三歲,是個學得很快的孩子?!?sup>(41)在托馬斯?狄龍被綁架時,他和威廉一樣的歲數,還不到穿褲子的年齡,依然穿著長裙。一旦男孩換上褲子,中產階級以上的家庭就會讓孩子開始接受教育。他們大都從閱讀開始學起,然后開始學習寫作。荷蘭的兒子在六歲的時候已經學習了這兩種技能:“早餐后,我讓威廉開始寫作,他的母親則聽他閱讀?!?sup>(42)教育,尤其是讀寫能力,是一種備受嘉獎的財富,由家庭成員相互傳授——父母教導孩子,孩子之間相互幫助。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家,孩子們一開始都是用軟石筆在石板上練習寫字,或者是用沙子寫出人生中的第一二個字母,年長后,他們就可以使用紙張、鉛筆、鋼筆和墨水。石板和鉛筆也用于草稿和繪畫,因此威廉?約翰斯的手邊常備這些用具:“我的床邊一直放著石板和鉛筆,一旦腦子里有什么想法,我總是立刻寫下來?!?sup>(43)黑色鉛筆一開始是在湖區(qū)凱西克(Keswick)的一個農舍里生產的,這是全歐洲唯一具有石墨礦床的地方。鉛筆中使用的石墨堆芯現在仍被稱為“鉛”,那是因為在一開始人們以為這種材料就是鉛。18世紀后半葉,法國人尼古拉?孔特(Nicolas Conte)以碾碎的石墨以及黏土的混合物為原料,制作成了鉛筆。一開始鉛筆很貴,一支大約六便士,單支售賣。1800年,荷蘭在日記里記錄道:“我今天走去[下]斯托伊,買了一支鉛筆后回家?!?sup>(44)

幾個世紀來人們一直使用墨水和鋼筆,無論對于成年人還是孩子,這項書寫技術基本沒有發(fā)生變化。使用鵝毛或是類似羽毛制成的羽管筆比較常見,不過當時帶有金屬筆尖的鋼筆已經開始出現。無論是哪種鋼筆,人們在寫字時都需要不斷蘸取墨水:而在寫了幾行之后,羽管筆的筆尖需要用小刀做修剪——這種小刀就叫作“削筆刀”(penknife)。當停泊在雅茅斯公路時,威廉在皇家海軍艦隊“彌諾陶洛斯號”上給妻子莎拉寫信:“我十分感恩自己能借來這張紙還有墨水,我正把筆頭調過來寫信?!?sup>(45)如果不能修剪筆尖,這是唯一延續(xù)羽管筆使用壽命的方法。

因為羽管筆是一種消耗品,所以鵝毛永遠有市場。許多鵝毛都來自林肯郡沼地的傳統(tǒng)生產區(qū),一位游客參觀后描述道:

一年中要給鵝拔五次毛:第一次是在天使報喜節(jié),要拔出羽毛和羽管,鵝毛重新長出后再拔的就只需要羽毛了。其余四次則是在米迦勒節(jié)前拔完。老鵝對于拔毛已經十分安靜鎮(zhèn)定了,但是幼鵝則顯得吵鬧且難以控制。我見證了一次拔毛的過程,甚至六周大的幼鵝都沒被放過,人們拔下它們的尾巴讓它們早日適應之后的拔毛過程。當天氣逐漸變冷,很多鵝就會因為這一野蠻的習俗而死亡。(46)

商店中是可以買到墨水的,但是很多家庭選擇自制墨水。1805年,一位礦產代理威廉?詹金(William Jenkin)寫了一張配方:

3/4磅阿勒波汁液-碾碎成末(不要過?。?/p>

4盎司干凈的考培拉-4盎司阿拉比克樹膠

1盎司羅氏阿勒姆

將以上原材料混合3夸脫雨水,在6至7日內經常搖晃使其混合。(47)

阿勒波汁液是一種質量上等的橡樹汁,其中包含可以將墨水鐫刻在紙張上的物質,而其他原料則用來顯現不同的色彩以及作為稀釋混合劑。為了防止墨水弄臟紙,可以使用吸墨紙將墨水快速弄干。

一些官方文書偏好使用羊皮紙或是牛皮紙,但大部分其他文書都會使用普通的紙張。普通的紙張大量使用精細切碎的破布,由手工制成。這樣制成的紙張比現在用紙漿制成的紙張更耐久。出售的紙張質地從粗糙到絕對精良分為不同等級,也分不同顏色(越白的紙越高級)和不同的價格。熱壓紙在最后會在加熱的滾輪之間滾動,完成最終工序后就得到了表面光滑的高質量紙張。1775年,伍德福德牧師記錄:“從這家店的男人那里買了一刀紙,已付一先令。”(48)十年后他又到同一家店,以相同的價錢買了“一刀黑色邊緣的信紙”。(49)一刀里有24張紙,而兩刀紙就能花掉一個女傭幾乎一周的薪酬,比如今的紙貴得多。

家境良好的男孩可能父母在家就已開始對他們進行教育,就比如小威廉?荷蘭。而有的孩子則是由家中的姐姐與家庭女教師教育。之后,他們可能會上私立小學或是學院。1782年,卡爾?莫里茲在英格蘭旅行時就參觀了這樣一棟建筑:

我找到了可以考察學校管理的一個方法,在這里,學校被稱為“學院”。在倫敦及附近地區(qū),學校的數量大得驚人:然而,在這些浮夸的名字背后,只不過是一些由私人辦立的小學校,主要教導兒童和青少年……這些學院的學費大都是[每年]40到50鎊不等……普遍而言,它們主要是由收入菲薄的牧師在城鎮(zhèn)和鄉(xiāng)村建立的。(50)

而這也正是簡?奧斯汀的父親喬治在史蒂文頓牧師住宅區(qū)從事了多年的事務——他向自己的兒子們教授閱讀、寫作以及經典書籍(但從不教女兒),此外還有一小批付費的學生,其中一些還是寄宿生。

之后,年長一些的男孩可以去上當地的語法學校,這些語法學校大都是修道院解散后由當地富裕的慈善家捐贈善款建成的。語法學校將其他課程都排除在外,主要教授拉丁語語法,使學生能夠進入牛津大學或是劍橋大學:在這兩所大學中,拉丁語也是主課。到了18世紀下半葉,很多學校也開始教授古希臘語以及數學、文學等課程,并開設了演講術或是諸如板球等團體運動課程。一些語法學校的建立時間更早——可能在中世紀就已經存在了,其中包括溫徹斯特大學(1382)以及伊頓公學(1440)。后者更是在學校方圓10英里內實行壟斷制度,“因此伊頓公學就可以超越其他的語法學?!⒈环Q為其他語法學校之母?!?sup>(51)

英國幾乎每一個城鎮(zhèn)都有通過捐款建立的語法學校。這些學校不同于私立學校,主要實行公共管理,向公眾開放。然而,當地的精英分子會選擇將自己的兒子送去幾所著名的公立語法學校當寄宿生,比如伊頓公學,哈羅公學,溫徹斯特大學,威斯敏斯特學院、拉格比學校,切特豪斯公學以及什魯斯伯里中學。在英格蘭,“公立學?!逼嫣氐匮莼癁橄蛏贁堤貦嚯A層開放的、為其私有、獨享且需要付費的寄宿學校的代稱。在英格蘭徒步旅行時,莫里茲在伊頓公學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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