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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執(zhí)政前之荊公(上)

梁?jiǎn)⒊v王安石其人 作者:梁?jiǎn)⒊?著


第五章 執(zhí)政前之荊公(上)

古之天民者與大人者,必有其所養(yǎng)。觀其所養(yǎng),而其所樹立可知也。觀其所樹立,而其所養(yǎng)可知也。荊公之德量氣節(jié)事業(yè)文章,其卓越千古也若彼,則其所以養(yǎng)之者必素矣,吾故于其少年時(shí)代事實(shí)之有可考者略論次焉。集中有《憶昨詩示諸外弟》一首,蓋慶歷三年由淮南判官乞假歸省時(shí)作,讀之而公少年之經(jīng)歷可概見也。詩曰:

憶昨此地相逢時(shí),春入窮谷多芳菲。

短垣囷囷冠翠嶺,躑躅萬樹紅相圍。

幽花媚草錯(cuò)雜出,黃蜂白蝶參差飛。

此時(shí)少壯自負(fù)恃,意氣與日爭(zhēng)光輝。

乘閑弄筆戲春色,脫落不省旁人譏。

坐欲持此博軒冕,肯言孔孟猶寒饑。

丙子從親走京國(guó),浮塵坌并緇人衣。

明年親作建昌吏,四月挽船江上磯。

端居感慨忽自悟,青天閃爍無停暉。

男兒少壯不樹立,挾此窮老將安歸。

吟哦圖書謝慶吊,坐室寂寞生伊威。

材疏命賤不自揣,欲與稷契遐相希。

昊天一朝畀以禍,先子泯沒予誰依。

精神流離肝肺絕,眥血被面無是晞。

母兄呱呱泣相守,三載厭食鐘山薇。

屬聞降詔起群彥,遂自下國(guó)趨王畿。

刻章琢句獻(xiàn)天子,釣取薄祿歡庭闈。

身著青衫手持版,奔走卒歲官淮沂。

淮沂無山四封庳,獨(dú)有廟塔尤峨巍。

時(shí)時(shí)憑高一悵望,想見江南多翠微。

歸心動(dòng)蕩不可抑,霍若猛吹翻旌旗。

騰書漕府私自列,仁者惻隱從其祈。

暮春三月亂江水,勁櫓健帆如轉(zhuǎn)機(jī)。

還家上堂拜祖母,奉手出涕縱橫揮。

出門信馬向何許,城郭宛然相識(shí)稀。

永懷前事不自適,卻指舅館排山扉。

當(dāng)時(shí)髫兒戲我側(cè),于今冠佩何頎頎。

況復(fù)邱樊滿秋色,蜂蝶摧藏花草腓。

令人感嗟千萬緒,不忍倉(cāng)卒回驂。

留當(dāng)開尊強(qiáng)自慰,邀子劇飲毋予違。

此不啻公二十三歲以前自述之小傳也,其天性孝友之純篤,固盎然溢于楮墨間,而所謂欲與稷契遐相希者,蓋自弱冠時(shí)而所志固已立矣。

荊公之學(xué),不聞其所師授,蓋身體力行,深造而自得之。而輔仁之友,則亦有焉。今刺取集中書序往還論學(xué)言志者次錄之,其于公所養(yǎng),可見一斑也。

夫君子有窮苦顛跌不肯一失詘己以從時(shí)者,不以時(shí)勝道也。故其得志于君,則變時(shí)而之道,若反手然,彼其術(shù)素修而志素定也。(《送孫正之序》)

予材性生古人下,學(xué)又不能力,又不得友以相鐫切以入于道德,予其或者歸而為涂之人而已耶?……自予之得通叔,然后知圣人戶庭可策而入也。是不惟喻于其言而已,蓋觀其行而得焉者為多。(《李通叔哀辭》)

某愚不識(shí)事務(wù)之變,而獨(dú)古人是信。聞古有堯舜也者,其道大中至正,常行之道也。得其書,閉門而讀之,不知憂樂之存乎已也。穿貫上下,浸淫其中,小之為無間,大之為無崖岸,要將一窮之而已。(《上張?zhí)禃?

方今亂俗,在學(xué)士大夫,沈沒利欲,以言相尚,不知自治而已。(《答曾子固書》)

天下之變故多矣,而古之君子,辭受取舍之方不一,彼皆內(nèi)得于己,有以待物,而非有待于物也。非有待于物,故其跡時(shí)若可疑;有以待物,故其心未嘗有悔也。若是者,豈以夫世之毀譽(yù)者概其心哉?若某者不足以望此,而私有志焉。(《答李資深書》)

學(xué)足乎己,則不有知于上,必有知于下;不有傳于今,必有傳于后。不幸而不見知于上下,而不傳于今又不傳于后,古之人猶不憾也。知我者其天乎。此乃易所謂知命也。命者非獨(dú)貴賤死生爾,萬物之廢興皆命也。孟子曰:“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答史諷書》)

夫君子之學(xué),固有志于天下矣。然先吾身而后人,吾身治矣,而人之治不治,系吾得志與否耳。身猶屬于命,天下之治,其可以不屬于命乎?孔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又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鬃又f如此,而或者以為孔子之學(xué)汲汲以憂世者,惑也。惑于此而進(jìn)退之行,不得于孔子者有之矣?!岐?dú)以為圣人之心,未始有憂。有難予者曰:然則圣人忘天下矣。曰:是不忘天下也。否之象曰:君子以儉德避難,不可榮以祿。初六曰:拔茅茹,以其匯,貞吉。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在君者,不忘天下也。不可榮以祿者,知命也。吾雖不忘天下,而命不可必合,憂之其能合乎?……孔子所以極其說于知命不憂者,欲人知治亂有命,而進(jìn)不可以茍,則先王之道得伸也。世有能諭知命之說而不能重進(jìn)退者,由知及之仁不能守之也。始得足下文,特愛足下之才耳。既而見足下衣刓履缺,坐而語未嘗及己之窮。退而詢足下終歲食不葷,不以絲忽妄售于人。世之自立如足下者有幾?吾以為知及之仁又能守之,故以某之所學(xué)報(bào)足下。(《與王逢原書》)

集中言論,似此者尚多,今不悉錄,錄其尤者,嘗跡荊公一生立身事君之本末。進(jìn)以禮,退以義,其蚤歲貧苦患難,曾不以攖其胸,能卓然自立,以窮極古今之學(xué)而致之用。其得君以道易天下,致命遂志而不悔。其致為臣而歸,則又澹然若與世相忘。記所謂素位而行,不愿乎外,無入而不自得者,公當(dāng)之矣。及讀此諸篇,然后知公之學(xué),蓋大有本原在。其大旨在知命,而又歸于行法以俟命,故其生平高節(jié)畸行,乃純?nèi)巫匀?,非?qiáng)而致。而功名事業(yè),亦視為性分所固然,而不以一毫成敗得失之見雜其間。此公之所以為公也。

公固守道自重,不汲汲于用世,而玉蘊(yùn)山輝,不能自悶,賢士大夫,稍稍知之而樂稱道之。其交公最蚤者,則曾鞏也。鞏與歐陽修書云:

鞏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稱其文。雖已得科名,然居今知安石者尚少也。彼誠(chéng)自重,不愿知于人。然如此人,古今不常有,今時(shí)所急,雖無常人千萬,不害也;顧如安石,此不可失也。

而陳襄上薦士書,以之與胡瑗等并舉,稱其才性賢明,篤于古學(xué),文辭政事,已著聞?dòng)跁r(shí)。皇祐三年,宰臣文彥博,遂以之與韓維共薦,于是有集賢院校理之命。嘉祐元年,歐陽修又以之與包拯、張環(huán)、呂公著三人共薦,稱其學(xué)問文章,知名當(dāng)世,守道不茍,自重其身,議論通明,兼有時(shí)才之用,所謂無施不可者。自是征辟屢至,然安于小吏,不肯就職,非故為恬退,亦有取于素位之義而已。

(考異一)《宋史本傳》稱曾鞏攜安石文示歐陽修,修為之延譽(yù),擢進(jìn)士上第。今按此妄語也。鞏上修書,有先生使河北之語,其事在慶歷六年。而公之成進(jìn)士,在慶歷四年,且書中明有已得科名之語,則公之得第,非藉揄揚(yáng)甚明?!端问贰烽_口便誣,何以示信。

(考異二)《本傳》又云:安石本楚士,未知名于中朝,以韓呂二族為巨室,欲藉以取重,乃深與韓絳、絳弟維及呂公著三人交。三人更稱揚(yáng)之,名始盛。今按此又妄語也。陳襄當(dāng)皇祐間,已稱公文辭政事,著聞?dòng)跁r(shí)。歐陽公亦言學(xué)問文章,知名當(dāng)世。而韓維者,則文潞公以之與公同薦者也;呂公著者,又歐陽公以之與公同薦者也。然則韓呂安能重公?而公亦安藉韓呂以為重哉?夫自皇祐以及熙寧二十年間,公聲名滿天下,若范文正公、富鄭公、韓魏公、曾魯公皆交相延譽(yù),見于本集及其他記載者班班可考。而《本傳》曾不道及,乃至并文歐二公之薦剡而沒之,一若有損諸君子知人之明者,徒曰藉韓呂以為重而已,毀人者何所不用其極耶。吾所以嘵嘵辨此者,以公之名節(jié)高一世,即其沒后,而反對(duì)黨魁之溫公,猶稱道之(見下),今如《宋史》所記,則一干祿無恥之小人,而其居恒所謂知命守道者,皆飾說以欺人矣,此大有玷于公之人格,雖欲勿辨,烏得已也。

(考異三)荊公少年,交友甚少,曾子固稱其不愿知于人,而公《答孫少述書》,亦言:“某天稟疏介,生平所得,數(shù)人而已,兄素固知之。置此數(shù)人,復(fù)欲強(qiáng)數(shù),指不可詘。”由此觀之,公之寡交可見。而俗史乃有公與濂溪交涉一事,是又不可以不辨。羅景綸《鶴林玉露》云:荊公少年,不可一世士,獨(dú)懷刺候濂溪,三及門而三辭焉。荊公恚曰:吾獨(dú)不可自求諸六經(jīng)乎?乃不復(fù)見。度正撰《周濂溪年譜》云:嘉祐五年,先生年四十四,東歸時(shí),王介甫為江東提點(diǎn)刑獄,年三十九,已號(hào)通儒。先生遇之,與語連日夜。介甫退而精思,至忘寢食。(此說本邢恕,恕程氏門人也)今按此兩說者,一言不見,一言已見,既相矛盾,豈荊公少年既恚其不得見,及年至四十,又及其門而求見耶?抑濂溪始焉三辭之不見,而繼焉且復(fù)自往見之耶?一何可笑,不知兩說皆妄也??煎ハ贿^長(zhǎng)荊公五歲,以為少年,則俱少年耳,即云荊公求友心切,亟欲見濂溪,而濂溪以彼此同在求學(xué)之時(shí),何得妄自尊大若此。豈孔子之與孺悲耶?且濂溪既未見荊公,以一向?qū)W之少年,何由望名刺而知其不可與語?濂溪果如此,尚得為人耶?況按諸兩家年譜,蓋終身無遇合之地。濂溪以天禧元年生道州。天圣九年,年十五,父卒。從母入京師從舅氏。則自十五以前,皆在道州也。景祐四年,母卒,葬潤(rùn)州??刀ㄔ?,年二十四,起洪州分寧縣主簿,始入江西。荊公生天禧五年,幼隨父宦韶州,其《憶昨書》曰:“丙子從親走京國(guó),則年十六也?!泵髂暧H作建昌吏,則年十七至江寧矣。寶元二年,父卒,在江寧居喪,詩所謂三年厭食鐘山薇也。慶歷二年,年二十二,成進(jìn)士,官淮南,而濂溪已先二年官分寧。是二人當(dāng)少年時(shí),未嘗一日相值,羅氏之說,從何而來?嘉祐三年,荊公自常州移提點(diǎn)江東刑獄。四年,年三十九,五年五月,召入為三司度支判官,而濂溪于是年六月解合州簽事歸京師,則荊公已去江東,而年亦四十矣,以為二人相遇于江東,其年與地皆不合,而刑氏、度氏之說,從何而來?彼講學(xué)之徒之造為此說者,欲借荊公以重濂溪耳。若夫濂溪之見不見,則何足為荊公輕重?而吾猶辨之不憚詞費(fèi)者,凡以見當(dāng)時(shí)之所以誣詆荊公者,肆無忌憚,乃至毫無影響之事,而言之若鑿鑿焉,則其他之不可信,皆類是矣;而真事實(shí)之被抹煞而不可見者,又何限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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