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莊稼
我故鄉(xiāng)那地方,把秋后到野外田里撿掉下的黃豆哇、苞米呀、谷子什么的統(tǒng)稱為撿莊稼。這活一般都是郊區(qū)或小鎮(zhèn)子上的家庭婦女和半大孩子們干的。秋天的田野實在是誘人,實在是充滿著樂趣。其誘人處在于收獲,而樂趣則在于收獲前的尋找和奔波。我少年時代是在鎮(zhèn)里度過的,我記憶里便留下不少關(guān)于撿莊稼的事。
撿莊稼必得到遠處去,近處連柴草都被撿干凈了。小孩子們是愿意到遠處去撿莊稼的,到遠處去中午回不來,必得做頓頂餓的干糧,如玉米餅子什么的,若頭天收獲大母親高興了也許會蒸點白面饅頭。這些干糧即使做得再少,也會有小孩子半個。我那時就是為這半個干糧盼母親走遠些。母親要是能帶上我一起去就更好了,我就可以得到兩整個或更多一點的干糧。當然母親是不會帶我去的,一是舍不得,二是嫌我絆腳。那么,我們就只好在太陽快落山時到城邊去迎接母親。當看見母親和大娘嬸嬸大姐姐們順著小路一支隊伍樣走來時,我們便迎著夕陽朝滿面紅光的媽媽撲奔過去。媽媽的收獲太多了,馱了座小山似的,有一大捆黃豆,上面還有半布袋玉米或谷穗子。我們便搶過母親背上的布袋,讓母親輕松些。而母親總是怕壓著我,一邊囑咐著一邊從兜里掏出幾把燒黃豆或紅紅的山菇娘。這時我們便什么都忘了,連母親的勞累都給忘了,路上就大吃起來。吃過苦的孩子當然不會不懂事的,一旦哪天看母親收獲得少,臉上沒有笑容,我們就趕緊講點好消息,比如受老師表揚了、考試分多了,或在家收拾屋子等。兒子的進步和背上的糧食都是母親的收獲啊。
盼到十一二歲了,我們才可以在星期天擠進母親她們的撿莊稼隊伍。我第一愿意去撿苞米,因為可以遇到幾棵綠著的苞米稈兒。秋后剩下的綠苞米稈兒是甜的,可以當甜稈兒嚼吃,而且上邊有苞米穗的話,還可以煮鮮苞米吃口霜打過的嫩苞米,味兒有點怪,留下的回味和記憶也就深長。第二愿意撿的是谷子,谷穗在我看來最重要的用處是喂鳥。我們男孩子都養(yǎng)幾只鳥的,以為和自由的鳥兒在一起我們也就自由歡快了,豈不知我們已用谷粒剝奪了鳥兒的自由。第三是愿意撿黃豆,而且愿脫離大人自己結(jié)伴走遠遠地去撿,那樣可以把撿到的頭一抱豆子燒吃完了,嘴粘滿黑灰打著飽嗝再去撿應(yīng)該往家背的。
每每母親領(lǐng)我們共享撿來的歡樂時,爸爸就好說,撿莊稼和種莊稼的收獲是不一樣的。撿莊稼不操旱了澇了風了雨了收了和不收了的那份心。所以,至今一想起撿莊稼的事,我還不由得產(chǎn)生對農(nóng)民的感謝之情。
(原載1992年10月14日《長春日報》文藝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