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史綱

張蔭麟全集(套裝共3冊)(推薦PC閱讀) 作者:(美)陳潤成,李欣榮 編


專著

中國史綱

目錄

自序一

自序二

自序三

自序四

第一章 中國史黎明期的大勢

第一節(jié) 商代文化

第二節(jié) 夏商大事及以前之傳說

第三節(jié) 周朝的興起

第四節(jié) 周代與外族

第二章 周代的封建社會

第一節(jié) 封建帝國的組織

第二節(jié) 奴隸

第三節(jié) 庶民

第四節(jié) 都邑與商業(yè)

第五節(jié) 家庭

第六節(jié) 士

第七節(jié) 宗教

第八節(jié) 卿大夫

第九節(jié) 封建組織的崩潰

第三章 霸國與霸業(yè)

第一節(jié) 楚的興起

第二節(jié) 齊的興起(附宋)

第三節(jié) 晉、楚爭霸

第四節(jié) 吳、越代興

第五節(jié) 鄭子產(chǎn)

第四章 孔子及其時世

第一節(jié) 魯國的特色

第二節(jié) 孔子的先世與孔子的人格

第三節(jié) 孔子與其時世

第四節(jié) 孔子與政治

第五節(jié) 孔子與教育

第六節(jié) 孔子的晚年

第五章 戰(zhàn)國時代的政治與社會

第一節(jié) 三晉及田齊的興起

第二節(jié) 魏文侯、李克、吳起

第三節(jié) 秦的變法

第四節(jié) 經(jīng)濟的進步與戰(zhàn)爭的變質(zhì)

第五節(jié) 國際局面的變遷

第六章 戰(zhàn)國時代的思潮

第一節(jié) 新知識階級的興起

第二節(jié) 墨子

第三節(jié) 墨子與墨家

第四節(jié) 孟子、許行及《周官》

第五節(jié) 楊朱、陳仲、莊周、惠施、老子

第六節(jié) 鄒衍、荀卿、韓非

第七章 秦始皇與秦帝國

第一節(jié) 呂不韋與嬴政

第二節(jié) 六國混一

第三節(jié) 新帝國的經(jīng)管

第四節(jié) 帝國的發(fā)展與民生

第八章 秦漢之際

第一節(jié) 陳勝之起滅

第二節(jié) 項羽與巨鹿之戰(zhàn)

第三節(jié) 劉邦之起與關(guān)中之陷

第四節(jié) 項羽在關(guān)中

第五節(jié) 楚、漢之戰(zhàn)及其結(jié)局

第九章 大漢帝國的發(fā)展

第一節(jié) 純郡縣制的重建

第二節(jié) 秦、漢之際中國與外族

第三節(jié) 武帝開拓事業(yè)的四時期

第四節(jié) 武帝的新經(jīng)濟政策

第十章 漢初的學(xué)術(shù)與政治

第一節(jié) 道家學(xué)說的全盛及其影響

第二節(jié) 儒家的正統(tǒng)地位之確立

第三節(jié) 儒家思想在武帝朝的影響

第十一章 改制與“革命”

第一節(jié) 外戚王氏的專權(quán)

第二節(jié) 哀帝朝的政治

第三節(jié) 從王莽復(fù)起至稱帝

第四節(jié) 王莽的改革

第五節(jié) 新朝的傾覆

第六節(jié) 東漢的建立及其開國規(guī)模

第十二章 漢帝國的中興與衰亡

自序一(1)

這部書的開始屬草,是在盧溝橋事變之前二年,這部書的開始刊布,是在事變之后將近三年。

現(xiàn)在發(fā)表一部新的中國通史,無論就中國史本身的發(fā)展上看,或就中國史學(xué)的發(fā)展上看,都可說是恰當其時。就中國史本身的發(fā)展上看,我們正處于中國有史以來最大的轉(zhuǎn)變關(guān)頭,正處于朱子所謂“一齊打爛,重新造起”的局面;舊的一切瑕垢腐穢,正遭受徹底的滌蕩剜割,舊的一切光晶健實,正遭受天捶海淬的鍛煉,以臻于極度的精純;第一次全民族一心一體地在血泊和瓦礫場中奮扎以創(chuàng)造一個赫然在望的新時代。若把讀史比于登山,我們正達到分水嶺的頂峰,無論回顧與前瞻,都可以得到最廣闊的眼界。在這時候,把全部的民族史和它所指向道路,作一鳥瞰,最能給人以開拓心胸的歷史的壯觀。就中國史學(xué)的發(fā)展上看,過去的十來年可算是一新紀元中的一小段落;在這十來年間,嚴格的考證的崇尚,科學(xué)的發(fā)掘的開始,湮沒的舊文獻的新發(fā)現(xiàn),新研究范圍的墾辟,比較材料的增加和種種輸入的史觀的流播,使得司馬遷和司馬光的時代頓成過去;同時史界的新風(fēng)氣也結(jié)了不少新的,雖然有一部分還是未成熟的果。不幸這草昧初辟的園林,突遇狂風(fēng)暴雹,使得我們不得不把一個萬果累累的時代,期于不確定的將來了。文獻的淪陷,發(fā)掘地址的淪陷,重建的研究設(shè)備的簡陋和生活的動蕩,使得新的史學(xué)研究工作在戰(zhàn)時不得不暫告停滯,如其不致停頓。“風(fēng)雨如晦,雞鳴不已”的英賢,固尚有之;然而他們生產(chǎn)的效率和發(fā)表的機會不得不大受限制了。在這抱殘守缺的時日,回顧過去十來年新的史學(xué)研究的成績,把他們結(jié)集,把他們綜合,在種種新史觀的提警之下,寫出一部分新的中國通史,以供一個民族在空前大轉(zhuǎn)變時期的自知之助,豈不是史家應(yīng)有之事嗎?

著手去寫一部通史的人,不免劈頭就碰到一個問題,以批評眼光去讀一部通史的人,也不免劈頭就碰到同一的問題,那就是,拿什么的“筆削”做標準?顯然我們不能把全部中國史的事實,細大不捐,應(yīng)有盡有的寫進去。姑勿論一個人,甚至一整個時代的史家沒有能力去如此做。即使能如此做,所成就的只是一部供人檢查的“中國史百科全書”,而不是一部供人閱讀的中國通史。那么,難道就憑個人涉覽所及,記憶所容和興趣所之,以為去取嗎?這雖是最便當?shù)霓k法,我懷疑過去許多寫通史的人大體上所采的正是這辦法,無怪佛祿德(Froude)把歷史比于西方的綴字片,可以任隨人意,拼成他所喜歡的字。我們?nèi)羧∪魏螏追N現(xiàn)行的某國或某處通史一比較,能否認這比喻的確切嗎?但我們不能以這樣的情形為滿足。我們無法可以使幾個史家各自寫成的某國通史去取全同,如自一模鑄出,除是他們互相抄襲。但我們似乎應(yīng)當有一種標準,可以判斷兩種對象相同而去取不同的通史,孰為合當,孰為高下,這標準是什么?

讀者于此也許會想到一個現(xiàn)成的答案:韓昌黎不早就說過“記事者必提其要”嗎?最能“提要”的通史,最能按照史事之重要的程度以為詳略的通史,就是選材最適當?shù)耐ㄊ贰!肮P削”的標準就在史事的重要性。但這答案只把問題藏在習(xí)熟的字眼里,并沒有真正解決問題。什么是史事的重要性?這問題殊不見得比前一問題更為淺易。須知一事物的重要性或不重要性并不是一種絕對的情實,擺在該事物的面上,或蘊在該事物的內(nèi)中,可以僅就該事物的本身檢察或分析而知的。一事物的重要性或不重要性乃相對于一特定的標準而言。什么是判別重要程度的標準呢?

“重要”這一概念本來不只應(yīng)用于史事上,但我們現(xiàn)在只談史事的重要性,只探究判別史事的重要程度的標準?!爸匾币辉~,無論應(yīng)用于日常生活上或史事的比較上,都不是“意義單純”(Univocal)的;有時作一種意義,有時作別一意義;因為無論在日常生活上或史事的比較上,我們判別重要程度的標準都不是獨一無二的;我們有時用這標準,有時用那標準。而標準的轉(zhuǎn)換,我們并不一定自覺。唯其如此,所以“重要”的意義甚為模糊不清。在史事的比較上,我們用以判別重要程度的可以有五種不同的標準。這五種標準并不是作者新創(chuàng)出來的,乃是過去一切通史家部分地、不加批判地,甚至不自覺地,卻從沒有嚴格地采用的?,F(xiàn)在要把它們盡數(shù)列舉,并加以徹底的考驗。

第一種標準可以叫做“新異性的標準”(Standard of Novelty)。每一件歷史的事情都在時間和空間里占一特殊的位置。這可以叫做“時空位置的特殊性”。此外它容有若干品質(zhì),或所具若干品質(zhì)的程度,為其他任何事情所無。這可以叫做“內(nèi)容的特殊性”。假如一切歷史的事情只有“時空位置的特殊性”而無“內(nèi)容的特殊性”,或其“內(nèi)容的特殊性”微少到可忽略的程度,那么,社會里根本沒有所謂“新聞”,歷史只是一種景狀的永遠持續(xù),我們從任何一歷史的“橫剖面”可以推知其他任何歷史的“橫剖面”。一個民族的歷史假若是如此,那么,它只能有孔德所謂的“社會靜力學(xué)”,而不能有他所謂的“社會動力學(xué)”;那么,它根本不需有寫的歷史,它的“社會靜力學(xué)”就可以替代寫的歷史?,F(xiàn)存許多原始民族的歷史雖不是完全如此,也近于如此;所以它們的歷史沒有多少可記。我們之所以需有寫的歷史,正因為我們的歷史絕不是如此,正因為我們的史事富于“內(nèi)容的特殊性”,換言之,即富于“新異性”。眾史事所具“內(nèi)容的特殊性”的程度不一,換言之,即所具“新異性”的程度不一。我們判斷史事的重要性的標準之一即是史事的“新異性”。按照這標準,史事愈新異則愈重要。這無疑地是我們有時自覺地或不自覺地所采用的標準。關(guān)于這標準有五點須注意。第一,有些史事在當時富于“新異性”的,但后來甚相類似的事接疊發(fā)生,那么,在后來這類事便減去“新異性”;但這類事的始例并不因此就減去“新異性”。第二,一類的事情若為例甚稀,他的后例仍不失其“新異性”,雖然后例的新異程度不及始例。第三,“新異性”乃是相對于一特殊的歷史范圍而定。同一事情,對于一民族或一地域的歷史而言,與對于全人類的歷史而言,其新異的程度可以不同。例如十四世紀歐洲人之應(yīng)用羅盤針于航海,此事對于人類史而言的新異程度遠不如其對于歐洲史而言的新異程度。第四,“新異性”乃是相對于我們的歷史知識而言。也許有的史事本來的新異程度很低,但它的先例的存在為我們所不知。因而在我們看來,它的新異程度是很高的。所以我們對于史事的“新異性”的見解隨著我們的歷史知識的進步而改變。第五,歷史不是一盤散沙,眾史事不是分立無連的;我們不僅要注意單件的史事,并且要注意眾史事所構(gòu)成的全體;我們寫一個民族的歷史的時候,不僅要注意社會之局部的新異,并且要注意社會之全部的新異;我們不僅要注意新異程度的高下,并且要注意新異范圍的大小?!靶庐愋浴辈粌H有“深濃的度量”(Intensive Magnitude),并且有“廣袤的度量”(Extensive Magnitude)。設(shè)如有兩項歷史的實在,其新異性之“深濃的度量”可相頡頏,而“廣袤的度量”相懸殊,則“廣袤的度量”大者比小者更為重要。我們的理想是要顯出全社會的變化所經(jīng)諸階段和每一段之新異的面貌和新異的精神。

假如我們的歷史興趣完全是根于對過去的好奇心,那么,“新異性的標準”也就夠了。但事實上我們的歷史興趣不僅發(fā)自對過去的好奇心,所以我們還有別的標準。

第二種標準可以叫做“實效的標準”(Standard of Practical Effect)。這個名詞不很妥當,姑且用之。史事所直接牽涉和間接影響于人群的苦樂者有大小之不同。按照這標準,史事之直接牽涉和間接影響于人群的苦樂愈大,則愈重要。我們之所以有這標準,因為我們的天性使得我們不僅關(guān)切于現(xiàn)在人群的苦樂,并且關(guān)切于過去人群的苦樂。我們不能設(shè)想今后史家會放棄這標準。

第三種標準可以叫做“文化價值的標準”(Standard of Cultural Values)。所謂文化價值即是真與美的價值。按照這標準,文化價值愈高的事物愈重要。我們寫思想史、文學(xué)史或美術(shù)史的時候,詳于灼見的思想而略于妄誕的思想,詳于精粹的作品而略于惡劣的作品(除了用作形式的例示外),至少有一大部分理由依據(jù)這標準。假如用“新異性的標準”則灼見的思想和妄誕的思想,精粹的作品和惡劣的作品,可以有同等的新異性,也即可以有同等的重要性,而史家無理由為之軒輊。哲學(xué)上真的判斷和文學(xué)美術(shù)上比較的美的判斷,現(xiàn)在尚無定論。故在此方面通史家容有見仁見智之殊。又文化價值的觀念隨時代而改變,故此這標準也每隨時代而改變。

第四種標準可以叫做“訓(xùn)誨功用的標準”(Standard of Didactic Utility)。所謂訓(xùn)誨功用有兩種意義:一是完善的模范;二是成敗得失的鑒戒。按照這標準,訓(xùn)誨功用愈大的史事愈重要。舊日史家大抵以此標準為主要的標準。近代史家的趨勢是在理論上要把這標準放棄,雖然在事實上未必能徹底做到。依作者的意見,這標準在通史里是要被放棄的。所以要放棄它,不是因為歷史不能有訓(xùn)誨的功用,也不是因為歷史的訓(xùn)誨功用無注意的價值,而是因為學(xué)術(shù)分工的需要。例如歷史中的戰(zhàn)事對于戰(zhàn)略與戰(zhàn)術(shù)的教訓(xùn),可屬于軍事學(xué)的范圍;歷史人物之成功與失敗的教訓(xùn),可屬于應(yīng)用社會心理學(xué)中的“領(lǐng)袖學(xué)”的范圍。

第五種標準可以叫做“現(xiàn)狀淵源的標準”(Standard of Genetic Relation With Present Situations)。我們的歷史興趣之一是要了解現(xiàn)狀,是要追溯現(xiàn)狀的由來,眾史事和現(xiàn)狀之“發(fā)生學(xué)的關(guān)系”(Genetic Relation)有深淺之不同,至少就我們所知是如此。按照這標準,史事和現(xiàn)狀之“發(fā)生學(xué)的關(guān)系”愈深,愈有助于現(xiàn)狀的解釋則愈重要。大概的說,愈近的歷史和現(xiàn)狀的“發(fā)生學(xué)的關(guān)系”愈深,故近今通史家每以詳近略遠為旨。然此事亦未可一概而論。歷史的線索,有斷而復(fù)續(xù)的,歷史的潮流,有隱而復(fù)顯的。隨著社會當前的使命,問題和困難的改變,久被遺忘的史跡每因其與現(xiàn)狀的切合而復(fù)活于人們的心中。例如吾人今日之于墨翟、韓非、王莽、王安石與鐘相是也。

以上的五種標準,除了第四種外,皆是今后寫通史的人所當自覺地、嚴格地、合并采用的。不過它們的應(yīng)用遠不若它們的列舉的容易。由于第三種標準,對文化價值無深刻的認識的人不宜寫通史。由于第五種標準,“知古而不知今”的人不能寫通史。再者要輕重的權(quán)衡臻于至當,必須熟習(xí)整個歷史范圍里的事實。而就中國通史而論,這一點絕不是個人一生的力量所能做得到的。所以無論對于任何時代,沒一部中國通史能說最后的話。所以寫中國通史永遠是一種極大的冒險。這是無可奈何的天然限制,但我們不可不知有這種限制。

除了“筆削”的標準外,我們寫通史時還有一個同樣根本的問題。經(jīng)過以上的標準選擇出來的無數(shù)史實,并不是自然成一系統(tǒng)的。它們能否完全被組織成一系統(tǒng)?如是可能,這是什么樣的系統(tǒng)?上面說過,眾史事不是孤立無連的。到底它們間的關(guān)系是什么樣的關(guān)系?同時的狀況,歷史的一“橫切片”的種種色色,容可以“一個有結(jié)構(gòu)的全體之眾部分的關(guān)系”(Relation between parts of An Organized Whole)的觀念來統(tǒng)馭,但歷史不僅是一時的靜的結(jié)構(gòu)的描寫,并且是變動的記錄。我們能否或如何把各時代各方面重要的變動的事實系統(tǒng)化?我們能否用一個或一些范疇把“動的歷史的繁雜”(Changing Historical Manifold)統(tǒng)貫?如其能之,那個或那些范疇是什么?

我們用來統(tǒng)貫“動的歷史的繁雜”可以有四個范疇。這四個范疇也是過去史家自覺或不自覺地部分使用的。現(xiàn)在要把它們系統(tǒng)地列舉,并闡明它們間的關(guān)系。

(甲)因果的范疇。歷史中所謂因果關(guān)系乃是特殊的個體與特殊個體間的一種關(guān)系。它并不牽涉一條因果律,并不是一條因果律下的一個例子。因為因果律的例子是可以復(fù)現(xiàn)的;而歷史的事實,因其內(nèi)容的特殊性,嚴格地說,是不能復(fù)現(xiàn)的。休謨的因果界說不適用于歷史中所謂因果關(guān)系。

(乙)發(fā)展的范疇。就人類史而言,因果的關(guān)系是一個組織體對于另一個組織體的動作,或一個組織體對其自然環(huán)境的動作,或自然環(huán)境對一個組織體的動作(Action),或一個組織中諸部分或諸方面的交互動作(Interaction)。而發(fā)展則是一個組織體基于內(nèi)部的推動力而非由外鑠的變化。故此二范疇是并行不悖的。發(fā)展的范疇又包括三個小范疇。

(1)定向的發(fā)展(Teleological Development)。所謂定向的發(fā)展者,是一種變化的歷程。其諸階段互相適應(yīng),而循一定的方向,趨一定鵠的者。這鵠的不必是預(yù)先存想的目標,也許是被趨赴于不知不覺中的。這鵠的也許不是單純的而是多元的。

(2)演化的發(fā)展(Evolutional Development)。所謂演化的發(fā)展者,是一種變化的歷程,在其所經(jīng)眾階段中,任何兩個連接的階段皆相近似,而其“作始”的階段與其“將畢”的階段則劇殊。其“作始”簡而每下愈繁者謂之進化。其“作始”繁而每下愈簡者謂之退化。

(3)矛盾的發(fā)展(Dialectical Development)。所謂矛盾的發(fā)展者,是一變化的歷程,肇于一不穩(wěn)定組織體,其內(nèi)部包含矛盾的兩個元素,隨著組織體的生長,它們間的矛盾日深日顯,最后這組織體被內(nèi)部的沖突綻破而轉(zhuǎn)成一新的組織體,舊時的矛盾的元素經(jīng)改變而潛納于新的組織中。

演化的發(fā)展與定向的發(fā)展,矛盾的發(fā)展與定向的發(fā)展,各可以是同一事情的兩方面。因為無論演化的發(fā)展或矛盾的發(fā)展,都可以冥冥中趨赴一特定的鵠的。惟演化的發(fā)展與矛盾的發(fā)展則是兩種不同的事情。

這四個范疇各有適用的范圍,是應(yīng)當兼用無遺的。我們固然可以專用一兩個范疇,即以之為選擇的標準,凡其所不能統(tǒng)貫的認為不重要而從事舍棄。但這辦法只是“削趾適履”的辦法。依作者看來,不獨任何一個或兩三個范疇不能統(tǒng)貫全部重要的史實;便四范疇兼用,也不能統(tǒng)貫全部重要的史實,更不用說全部的史實,即使僅就一個特定的歷史范圍而論。于此可以給歷史中所謂偶然下一個新解說,偶然有廣狹二義:凡史事為四范疇中某一個范疇所不能統(tǒng)貫的,對于這范疇為偶然,這偶然是狹義的偶然;凡史事為四范疇中任何范疇所不能統(tǒng)貫的,我們也說它是偶然,這偶然是廣義的偶然。歷史中不獨有狹義的偶然,也有廣義的偶然。凡本來是偶然(不管狹義或廣義的)的事,謂之本體上的偶然。凡本非偶然,而因我們的知識不足,覺其為偶然者,謂之認識上的偶然。歷史家的任務(wù)是要把歷史中認識上的偶然盡量減少。

到此,作者已把他的通史方法論和歷史哲學(xué)的綱領(lǐng)表白。更詳細的解說不是這里篇幅所容許。到底他的實踐和他的理論相距有多遠,愿付之讀者的判斷。

二十九年(1940)二月 昆明

自序二(2)

作者寫此書時所懸鵠的如下:(1)融會前人研究結(jié)果和作者玩索所得,以說故事的方式出之,不參入考證,不引用或采用前人敘述的成文,即原始文件的載錄亦力求節(jié)?。唬?)選擇少數(shù)的節(jié)目為主題,給每一所選的節(jié)目以相當透徹的敘述,這些節(jié)目以外的大事,只概略地涉及以為背景;(3)社會的變遷,思想的貢獻,和若干重大人物的性格,兼顧并詳。至于實際成就與所懸鵠的之間,有多少距離,只好付之讀者的判斷了。

這部書原不是作者創(chuàng)意要寫的。創(chuàng)意要他寫這部書并且給他以寫這部書的機會的是傅孟真先生和錢乙藜先生。往在昆明,(3)黃子堅先生、孫毓棠先生曾費心謀刊印此書而未成。比來遵義,(4)張曉峰先生主國立浙江大學(xué)(5)史地教育研究室,為石印五百冊以廣其傳。以上諸先生,作者謹于此志謝。

三十年三月于貴州遵義書

張蔭麟(6)

自序三(7)

此書再版和初版不同的地方,除多處筆誤和刊誤的校正,數(shù)處小節(jié)的增刪外,乃是第九至第十一章的添入。第九章的上半作者自覺尚有缺點,卻不及修正,讀者諒之。

初版的校正,幸得柳定生女士及葉文培君的助力,合于此志謝。

三十一年九月張蔭麟于貴州遵義書

自序四(8)

或曰:“稽古勵文,本承平之飾;懷舊寄興,乃閑逸之娛。值陵谷之傾翻,宜儒柔之丕變。抱孤主而講《論語》,固無救于淪胥;處圍城而習(xí)《春秋》,亦奚裨于捍御?況乃巨劫所被,文物斯墜。蘭臺之守,取作胡囊;石渠之藏,踐于羯馬。趙德父之倉皇奔命,卷軸盡拋;祁幼文之慷慨捐生,縹緗蕩散。守殘缺于荒陬,望中興于來日,尼父必歸洙泗,始述麟經(jīng);子長之在笮邛,疇稽鳳紀?勉賡弦誦,只存告朔之餼羊;宣誨文章,有類禳兇之芻狗。是則《史綱》之刊,毋亦可以已也?”

對曰:“子言有見于史之華,無見于史之實;有見于史之敝,無見于史之用。若夫明國族繩繩之使命,庶無餒于任重而道艱;表先民烈烈之雄風(fēng),期有效于起衰而振懦;斯今日之所急,舍讀史而末由。惟我華胄,卓居族群;導(dǎo)中和之先路,立位育之人極;啟文明于榛狉,播光華于黯黮。大任既已降于斯民,大難所以鼓其蘊力。屢蠻夷而猾夏,終德義之勝殘。否臻極而泰來,貞以下而元起。斯史實所炳乘,凡國民所宜稔者也。若乃勢當危迫,志存忠節(jié)。蹈東海而死,義不帝秦;抗絕島而興,誓將恢漢;恥偷生之辱,血洗孤城;酬故主之恩,身膏敵斧;凜天地之正氣,凌日月而永耀。不有述往,何以紹今?某也摧鋒無技,深慚擇術(shù)之乖;操翰為生,爰盡激揚之力云爾。”

第一章 中國史黎明期的大勢

從前講歷史的人每喜歡從“天地剖判”或“混沌初開”說起。近來講歷史的人每喜歡從星云凝結(jié)和地球形成說起。這部書卻不想拉得這么遠,也不想追溯幾百萬年以前,東亞地方若干次由大陸變成海洋,更由海洋變成大陸的經(jīng)過。也不想追溯幾十萬年以前當華北還沒有給飛沙揚塵的大風(fēng)鋪上黃土層的時候,介乎猿人與人之間的“北京人”怎樣在那里生活著,后來氣候又怎樣改變,使得他們消滅或遠徙,而遺留下粗糙的石器,用火的燼跡和食余的獸骨人骨,在北平附近的周口店的地層中。也不想跟蹤此后石器文化在中國境內(nèi)的分布、傳播和進步,直至存在于公元前六七千年間具有初期農(nóng)業(yè)和精致陶器的“仰韶文化”(仰韶在河南澠池附近)所代表的階段。

這部中國史的著眼點在社會組織的變遷,思想和文物的創(chuàng)辟,以及偉大人物的性格和活動。這些項目要到有文字記錄傳后的時代才可得確考。

嚴格地說,照現(xiàn)在所知,我國最初有文字記錄的時代是商朝,略當于公元前十八世紀中葉至前十二世紀中葉。本書即以商朝為出發(fā)點,然后回顧其前有傳說可稽的四五百年,即以所知商朝的實況為鑒別這些傳說的標準。

第一節(jié) 商代文化

商朝在最后的二百七十多年間,定都于殷,即今河南安陽,故此商朝又名殷朝。我們稱這二百七十多年為商朝的后期,我們所以確知商朝已有文字記錄乃因為公元一八九九年以來殷都遺址——即所謂殷墟——的發(fā)現(xiàn)和發(fā)掘。

殷墟出土的遺物,除了大批的銅器、陶器、骨器、石器外,最引史家注意的是無數(shù)刻有文字的龜甲和獸骨(至少有十萬片以上)。這些甲骨差不多全是占卜所用的,乃王室卜人所保存的檔案。原來商人要預(yù)測未來的吉兇,或探問鬼神的意旨,便拿一塊龜腹甲(間有用背甲的)或牛肩胛骨(間有用肋骨的),在一面加以鉆鑿,卻不令穿透,然后在鉆鑿處灼火,另一面便現(xiàn)出裂紋,這叫做“兆”。卜人看兆而斷定鬼神或一種神妙的勢力對于所問的反應(yīng)。所問的事情,有時連日后的“應(yīng)驗”,就刻在兆的旁邊,這可稱為卜辭。卜辭的內(nèi)容以關(guān)于祖先的祭祀的為最多,如卜祭祀的日期、用牲的種類、用牲的數(shù)目等;有關(guān)于氣象的,如卜雨、晴、風(fēng)、雪等;有關(guān)于歲收豐歉的;有關(guān)于征伐、漁獵和出行涉川之利否的;有關(guān)于疾病、胎孕和夢征的;有所謂卜旬和卜夕的,即于一旬之末卜下一旬有無災(zāi)害,和于日間卜是夕有無災(zāi)害的。還有別的事項這里不能盡舉。卜辭以外,甲骨文書中也有少數(shù)短短的記事,例如記頒發(fā)矛若干,某人取貝若干,某日某人入覲之類;又有田獵獲獸的記錄,刻在獸頭骨上的。甲骨文書全是商朝后期的遺物。根據(jù)甲骨文書、甲骨文字的分析、其他商代的遺物遺跡和后人關(guān)于商朝的記載,我們可作一商代的文化的速寫如下。

商人是以農(nóng)業(yè)為主要的生產(chǎn)方法。農(nóng)作物有黍、稷、稻、麥、蠶桑。卜辭中“卜黍年”、“貞(卜問)我受黍年”、“貞其登黍”的記錄很多,而此等處的黍字從未見有用別的植物名來替代,可知黍為商人主要的農(nóng)作物。帛、巾、幕等字和若干從糸的字的存在,證明絲織工藝的發(fā)達。有酒,以黍釀造。耕種全用人力。農(nóng)具有耒耜。原始的耒耜,蓋全以木為之。耒是一根拗曲的木棒,下端歧而為二,歧頭上安一橫木,以便腳踏。這是起土用的。耜和耒的分別是下端斜銳而不分歧,利于刺地而不利于起土,大約過于堅實的土,耒不能起便先用耜去刺松。耒當是利用樹椏做成。商人是否已用銅做耒耜的下部,不得而確知。

漁獵和畜牧也是商人的盛大的生產(chǎn)副業(yè)。魚的種類不見于卜辭。獵品,除野豬、鹿、狼、兕、兔、雉外,還有象。商王田獵的記錄中,獲鹿有一次三百四十八頭的,獲豬有一次一百十三頭的,獲狼有一次四十一頭的??梢娨蠖几浇拈_辟程度。供食的家畜,除牛、羊、雞、豕外,還有狗。牧畜業(yè)之盛從王室祭祀用牲之多可見,每有一次用牛羊三四百頭的。馴役的動物除牛(旱牛和水牛)、馬、犬外,還有象。至遲在商朝末年,商人并且曾利用象去作戰(zhàn)。

商人已有鑄造青銅(銅錫合金)器的工藝,鑄造工場的遺物曾在殷墟找得,有可容銅液十二三公斤的陶制煉鍋,有銅制的型范,有銅礦石,有煉渣。商人的兵器及工具大部分已用銅制,但也有一部分仍用石或骨角制。殷墟遺物中有銅制的戈頭、矛頭、瞿、箭鏃、錛、小刀、針;石制的矛頭、槍頭、箭鏃、刀、斧、粟鑿;牛角或鹿角制的矛頭、箭鏃和骨錐。骨角制的兵器也許是僅作明器用的。

商人鑄銅技術(shù)之最高的造就,乃在王宮和宗廟里所陳列的供飲食和盛載用的種種器皿,如尊、卣(盛酒用)、爵(酌酒用)、觚(飲水器)、罍、(食器)、方彝、巨鼎(盛食物用)等等,都是具有很絢麗的花紋的。可惜寫此段時,殷墟的銅器,作者尚無緣寓目。茲根據(jù)他人參觀(民國二十六年夏教育部第二次全國美術(shù)展覽會所陳列者)的報告,略記二器,以見一斑。一為提梁卣:器分三層,上層為一蓋,以練系于梁間,下層為卣的本體,中層擱上是一蓋,取下來卻是一觚,提梁的兩端,各有一生動的兔形的獸頭,全器周圍是細致的花紋。一為盂形的器:當中有一柱,柱頂成蓮花形,其旁四龍拱繞,兩龍銳角,兩龍鈍角,四龍相連,可以環(huán)柱為軸而旋轉(zhuǎn),盂身和柱周圍也是細致的花紋。

此外殷墟銅器之可注意的有盤、壺、鏟、勺、漏勺、筷子等,還有戰(zhàn)士戴的盔。

殷墟的陶器包括種類繁多的飲器、食器、盛器和烹飪器,其質(zhì)地有灰色、紅色的粗陶,黑色、白色的細陶和一種經(jīng)高溫燒加釉的陶;其紋飾多數(shù)是刻劃的。細陶的紋飾極復(fù)雜,其母題有動物形、幾何圖案和圖案化的動物形。

商人牙、骨、玉、石雕刻工藝在殷墟的遺跡也很豐富,舉其特別可注意的:有鑲嵌綠松石的象牙鴟尊;有一種雕紋的(也有繪紋的)骨制玩器,仿佛后世“如意”一類的東西,長形略曲,其花紋為龍、鳳或蟬形,偶或嵌著綠松石;有各種式的佩玉,或作圓圈,或作半圓,或作長筒,或雙龍相對成一圓形,或兩魚相對成一半圓,或狀人物、人面、獸頭、虎、兔、象、鸮、燕、鴿、魚、蛙、蟬、長尾鳥、蝙蝠等;又有巨大的大理石的立體雕刻品,狀人物、虎、龜、鸮、蟾、雙獸等,以供陳設(shè)之用的。

從狀人物的雕刻品和其他遺物,我們知道商人是席地而坐的;知道當時一部分人的服裝是交領(lǐng)、右衽、短衣、短裙、束帶,其鞋翹尖;知道當時女人臉上涂朱;頭飾極復(fù)雜,左右兩鬢或額間的頭巾上綴一綠松石砌成的圓形物;頭發(fā)中間束一骨圈;發(fā)上戴雕紋嵌綠松石的象牙梳;又簪骨制或玉制的笄,少的一兩枝,多的幾十枝,笄頭雕各式各樣的(現(xiàn)已發(fā)現(xiàn)四五十種)獸頭和花紋;她的頭飾比頭還高。

關(guān)于商人的居室,我們也有一些推想的根據(jù)。在殷墟曾發(fā)現(xiàn)版筑的遺跡,那是房屋的基址。有一處基址作長方形,四圍有許多大石卵,其相互間的距離,大略相等。這些石卵大約就是柱礎(chǔ),原來上面是安柱的。有一基址長三十公尺,寬九公尺,石柱礎(chǔ)之外,并有銅柱礎(chǔ)十個。殷墟絕無磚瓦,房頂想必是用茅草編成的。古人所謂“茅茨土階”,大約就是商朝宮殿的寫照。又發(fā)現(xiàn)一座純黃土筑成的大臺基,面向正南,與羅盤所指的完全相合。臺基前十幾公尺,也有大石卵,排成弓背形。臺基的四周,遺下好些整副的野豬骨,可見這建筑必是和祭祀有關(guān)的。又掘出若干長方的坎穴,有階級可上下,中有破陶片、牛骨、狗骨之類??惭▋?nèi)周圍用硬土筑成,鐵一般堅固。有些坎穴之下又套一個坎穴。這些坎穴是否與上說的版筑柱礎(chǔ)同時,不能確定。但我們知道,遠距商朝亡后三四百年,還有貴族的地下宮室見于記載(《左傳》),則商朝后期之有這種穴居是很可能的。殷墟又掘出一些商王的陵墓。從墓室的情形可以推知王宮內(nèi)部的情形。墓室一律作亞字形,原是木構(gòu),木料已腐化無存,卻剩下木構(gòu)上所裝的各種立體石雕,作獸頭、雙面、牛頭、鳥、獸等形的。又從墓中的遺跡推之,可知原來墻壁的內(nèi)面是嵌鑲著許多紋飾和涂著紅色的。

商人的交通用具,有牛、馬或象駕的車。除普通的車外,又有兵車,其形式大略是輿作半圓形,由后升降,一轅駕四馬,兩服兩驂,與后來周朝的兵車無多差異;這是從殷墟發(fā)現(xiàn)的銅質(zhì)車飾推知的。據(jù)卜辭的記載,商人出征有時遠行至三四十日。

上面講的是商人的“物質(zhì)文明”。其次要講他們的社會組織,可惜后者的資料遠不如前者的詳細。

商人是普遍地聚族而居的,而且每族自成為一社會的單位。每族有一名號,即所謂“氏”。所以后來商朝亡后,新朝把商遺民分派給新封的諸侯都是整族整族地分派的:例如以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等六族分給魯國;以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饑氏、終蔡氏等七族分給衛(wèi)國。卜辭記商人用兵,每有派某一族或某些族的人去作戰(zhàn)的;例如“令斿族寇周”,“令多(眾)子族從犬侯寇周”,“命五族伐羌”等。姓和氏的分別,商朝當已有之。姓是舊有的族號,氏是比較后起的族號。因為族人的繁衍,一族可以分成許多族,而散居異地。同源異流的眾族保留其舊有共同的族號,謂之姓;同時各有其特殊的族號,謂之氏。姓字甲骨文及周金文皆作生,不從女,以生為姓者,溯生之所從來也。(古人名與姓氏不并舉,因為在比較原始的社會里,互相接觸的人,以同姓氏為常,自無以姓氏冠其名上之必要。此種習(xí)慣直至春秋時代猶然。以姓氏冠名乃是有了五方雜處的大都市以后的事。)

商民族以一個王室和它的都邑為核心。這都邑商人自稱“天邑商”。在商朝六百年間,這“天邑商”曾經(jīng)六次遷徙,最初是在亳,即今河南商丘北四十里;中間五遷皆不出今山東的南半和河南的東半;最后的二百七十余年是在殷,即安陽的殷墟。商王統(tǒng)屬著許多部族的君長,即他的“諸侯”。原則上他們對商王的主要義務(wù),是當他需要時,派兵去助他或替他征戰(zhàn),此外也許還有定期的貢獻。這些諸侯的來源,大抵是本來獨立部族的君長,為商王所征服的,或震于商朝的威勢而自愿歸服的;似乎還有一部分是商王把田邑分給自己的臣下或親族而建立的。商王對各諸侯的控制能力并不一致,諸侯對商朝也叛服不常,他們彼此間也不永遠是和平的友侶。卜辭里每有商王命這個諸侯去伐那個諸侯的記載。諸侯領(lǐng)土與王畿之間,民族和文化的關(guān)系疏密不一。有些諸侯所領(lǐng)的部族與王畿的人民是屬同一民族,或原來雖不屬同一民族,而已經(jīng)與商人同化的,這些可以概稱為商人;但也有些諸侯所領(lǐng)的部族在語言習(xí)慣上皆與商人相異,而始終對商人保存著“非我族類”之感的,例如當商朝末年居于涇渭流域的周人。

商朝王位的繼承,自第二傳以下,以兄終弟及為原則。王子無嫡庶之分,皆有繼位的資格。至無弟可傳,然后傳子。但傳末弟之子抑傳其先兄之子,似無定制;多數(shù)是傳末弟之子,但有不少例外。每因堂兄弟爭位釀成王室的大亂。最后的四傳皆是以子繼父,似乎已鑒于舊制的不善而有意把它改革了。諸侯的繼承法是否也以兄終弟及為原則,無從知道,但至少有例外,如“周侯”的繼承,始終是以子繼父的。

在商朝的勢力范圍以內(nèi)和以外散布著許多文化遠較商人落后的游牧民族,不時寇略商朝或其諸侯的領(lǐng)域。商朝后期的最大外敵是西北的鬼方(其根據(jù)地蓋在山西北部及陜西的北部和西部)。歷史上記載商王武丁曾對他用兵至三年之久。此外卜辭所記商人的外敵還有好些,但其中除羌人外都與后來的歷史失了聯(lián)絡(luò)。卜辭所記商人對外戰(zhàn)爭,用兵至多不過四千、五千,俘虜至多不過十五、十六,但這些似乎不能作代表的例,因為卜辭曾記一次殺敵二千六百五十六人。

戰(zhàn)爭所獲的俘虜,當有一部分是用作祭祀的犧牲,卜辭中屢有人祭的記錄。但那不是常見的事。大多數(shù)俘虜當是用作奴隸。卜辭中有奴、奚、臣、仆等字皆是奴隸之稱。奴隸除用執(zhí)賤役外,當亦用于戰(zhàn)爭,卜辭中有“呼多臣”伐某方的記錄,似是其證。又有所謂“耤臣”和“小耤臣”,似是奴隸之用于耕作的。

商人的商業(yè)已發(fā)展到使用貨幣的階段,他們的貨幣以一種咸水貝為之,小塊的玉器似乎也用為貨幣。從殷墟的遺物可以推知殷都一帶商業(yè)之盛。銅器、玉器和綠松石飾品的原料都非近地所有;占卜用的消費量甚大的龜也是異地所產(chǎn);咸水貝也是如此。特別是玉和貝必定是從遠方輾轉(zhuǎn)販運而來的。

關(guān)于商人的社會狀況,我們所知僅此。其次要估量他們表現(xiàn)于生產(chǎn)方法以外的智力。

甲骨文書包涵單字約三千,可識的約一半。這些文字雖然形體上與今字大異,但已識的字都可依照一定規(guī)則譯成今字。其意義及用法大體上與今字不殊,習(xí)慣的保守性真是可驚的。除形體外,甲骨文字與今字的差異有兩點可注意:(一)帶有圖像性的字無論物體的寫生或動作性態(tài)的喻示,每隨意描寫,但求肖似,沒有定構(gòu)。例如龜字,或畫正面,或畫側(cè)面,或畫尾,或不畫尾,或畫兩足,或畫一足。又如漁字,或畫一魚,一網(wǎng),一手;或只畫一魚,一手;或畫四魚在水中;或畫一魚傍水。(二)在意義的分別上,有好些地方比今字為詳細。例如駕馭之馭,或從馬,或從象,因所馭不同而異字。又如牧字,或從牛,或從羊,因所牧不同而異字,又如一獸的雌雄,各有異名;牝牡二字原指牛的兩性,此外馬、羊、豕、犬、鹿等,各于本字的邊旁或底下加匕或土,以別雌雄。

現(xiàn)存商人的文書只有契刻的甲骨文書。但商人所有的文書不只此種。甲骨文書是先寫而后刻的。這從甲骨上一些寫而漏刻的朱墨跡可以推知。殷墟又發(fā)現(xiàn)一塊白陶上寫著字。從這些字跡可以推知毛筆的存在。又甲骨文中有冊字,像竹簡匯集之形。既有筆又有簡冊,可知當有寫在簡冊上的文書?,F(xiàn)存薈聚上古文件的《尚書》中,傳說為商朝遺文的有五篇。其中比較可信為真出商人手筆的是《盤庚》三篇,那是記商王盤庚遷都(自奄,即今山東曲阜,遷殷)前后對臣民三次訓(xùn)話的。

古代記載原有“商人尚鬼”的話,證以卜辭而知其確切。在商人看來,神鬼的世界是和有形的世界同樣地實在,而且這兩個世界關(guān)系極密切。鬼神充斥于他們的四周,預(yù)知他們自身及其環(huán)境的一切變動,操縱著他們的一切利害吉兇禍福,需要他們不斷的饋饗和賄賂。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每遇有可容猶豫的事情或不能解答的疑問,照例要聽命于龜殼和牛骨。神鬼世界的主要成分是他們的祖先。王室對祖先的祭祀,其名目之眾多,次數(shù)之頻繁,供獻之豐盛都非我們所能想象的。用牲的數(shù)目有多至一次五十羊、三百牛,或四百牛的。用牲的方法,除置俎中蒸熟或當場生宰以供陳列外,有以火焚燒,或沉于水中,或埋入土中的。祭祀的時日,用牲的種類、數(shù)目、方法,有時連牝牡、毛色,都要憑卜人預(yù)先向所祀的祖先請示。商人心目中死鬼與現(xiàn)世的關(guān)系,從盤庚遷都前對臣民的第二次訓(xùn)詞(即《盤庚》中篇所記)很可以看出。茲將其中一段的大意,譯白如下:“我念著先王為你們的先人勞碌,就關(guān)心你們,要保育你們。我若有失政,先王就要重責我說:為什么虐待我的子民?你們?nèi)舨恢デ蟀矘返纳?,不與我同心,先王便要責罰你們:為什么不和我的幼孫和好?……你們?nèi)袅⑿牟涣?,先王便要革了你們的先祖先父在天的職位。你們的先祖先父受了你們的牽累就要棄絕你們.不救你們的死亡了。我有了這樣亂政的臣民,只得拿貝和玉去祈禱。你們的先祖先父便會告訴先王:懲罰我的子孫罷!于是先王便大大地降下不祥來了!”祖先而外,商人的神祇,以現(xiàn)在所知,有主土壤的社神,有山川之神,有風(fēng)雨之神,有蠶神,還有主宰百神的“帝”,即上帝。風(fēng)神就是上帝的使者,他是鳳鳥。卜辭中風(fēng)與鳳同字。

商人不知有沒有占星術(shù),但他們已會觀察天象而定歷法。他們的歷法大致與舊時的陰歷相同;一年為十二月,月有大小,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有閏月,置于年終,稱為十三月。

商人的樂器有磬、塤(有石制、陶制、骨制三種)、鼓、鐃(形如鈴鐸而無舌,持以敲擊,大小三枚為一套)、龢(笙之小者)。又卜辭中有從絲從木的樂(樂)字,可見琴瑟之類當時亦已存在。

商代文化的速寫止此。

第二節(jié) 夏商大事及以前之傳說

商朝從成湯創(chuàng)業(yè)以后,六百年間,可考的大事,除了六次遷都,除了對鬼方的大戰(zhàn),除了最后直接間接和亡國有關(guān)的打擊外,便是五度由盛而衰的循環(huán)。所謂盛就是君主英武,諸侯歸服;所謂衰就是君主昏暗,或王室內(nèi)亂,而諸侯叛離。前期第一度的盛衰牽涉到湯孫太甲(商朝第四王)和湯的開國功臣伊尹的關(guān)系。這有二說:一說太甲無道,“顛覆湯之典型”,伊尹把他放逐于桐,過了三年,伊尹見他悔過修德,又迎他復(fù)位。一說伊尹于商王仲壬死后,把法當嗣位的太甲放逐于桐,而自即王位;其后七年,太甲自桐潛出,殺伊尹。肇始商朝后期的盤庚是一中興之主。在他以后,惟他的侄子武丁曾一度中興。武丁以降,商朝一直衰下去。繼位的君主皆生長安逸,“不知稼穡之艱難,惟耽樂之從”(這是周朝開國元勛周公追數(shù)前朝衰亡的原因的話)。他們以畋游荒宴代替了國政的煩勞。在商朝末年,一種叔世的頹廢和放縱彌漫了整個商人社會??耧嫗E醉的風(fēng)氣普遍于君主、貴族和庶民。這是他們亡國的主因。

在敘述商朝滅亡的經(jīng)過之前,讓我們回溯商朝所繼承的歷史線索。

商朝所替換的朝代是夏。關(guān)于夏朝,我們所知,遠更模糊。例如夏朝已有沒有文字?有沒有銅器?其農(nóng)業(yè)發(fā)展到什么程度?其政治組織與商的異同如何?這些問題都無法回答。在后人關(guān)于夏朝的一切傳說和追記中,我們所能抽出比較可信的事實,大要如下。

夏朝歷年約莫四百。其君位是父死子繼而不是兄終弟及。其國都的遷徙比商朝更為頻數(shù)。最初的君主禹歷都陽城、晉陽、安邑,皆不出今山西的西南角(陽城在翼城西,晉陽在臨汾西,安邑在平陸東北)。禹子啟始渡河而南,居今新鄭、密縣間。以后除啟孫后相因外患失國遠竄外,夏主的遷徙,不出今河南的黃河以南,汝、潁以北。當夏朝為成湯所滅時,都于斟,即今鞏縣西南。夏朝最大的事件是與外族有窮氏的斗爭。有窮氏以(今河南滑縣東)為根據(jù)地,當啟子太康時,攻占了夏都(時在斟),以后統(tǒng)治了夏境至少有六七十年。太康逃居于外,有窮氏以次立其弟仲康及仲康子后相為傀儡。后相繼被竄逐追殺。后來后相的遺腹子少康收聚夏朝的殘余勢力,乘有窮氏的衰弱,把他滅掉,恢復(fù)舊物。有窮氏是在夏境的東北,后來滅夏的成湯則來自東南,其先世亦發(fā)祥于東北。夏朝的外患蓋常在東方。

成湯的先世累代為部族長。他的先十四代祖契與禹同時,以蕃(今河北平山附近)為根據(jù)地。契子昭明遷于砥石(今河北砥水流域),繼遷于商(今河南商丘),“天邑商”,商朝之得名由此。昭明子相土是一雄才大略的君長,曾大啟疆宇,以相(在今安陽西十五里)為東都??上墓I(yè)的記錄只剩下他的后裔的兩句頌詩:

相土烈烈,海外有截。

此時的海外說不定就是遼東或朝鮮。后來商朝亡后,王弟箕子能逃入朝鮮而歷世君臨其地,莫不是因為商人原先在那里有些根據(jù)?相土以后兩三百年間,商人的事跡無考,也許這是他們的中衰時代(傳說相土發(fā)明以馬駕車,又他的后裔王亥——也是成湯的先世——發(fā)明以牛駕車)。到了成湯才復(fù)把商人帶領(lǐng)到歷史上,他從商北遷于亳,繼滅了北方的若干鄰族,然后向夏進攻,夏主桀兵敗,被他放逐于南巢(在今安徽巢縣東北五里)而死,夏朝于此終結(jié)。

我們?nèi)魪南某偻纤?,則見歷史的線索迷失于離奇的神話和理想化的傳說中不可析辨了。凡此種種,本書自宜從略。但其中有一部分和后來歷史的外表,頗有關(guān)系,應(yīng)當附帶敘及。

據(jù)說禹所繼承的君主是舜,國號虞;舜所繼承的是堯,國號唐。當堯舜之世,天下為公,而不是一家一姓所得私有的。堯怎樣獲得帝位,傳說沒有照顧到。舜本是歷山(在今山東)的農(nóng)夫,有一串故事(這里從略)表明他是一個理想的孝子和理想的賢兄,又有一串故事(例如他在哪里耕種,哪里的農(nóng)人便互相讓界;他在哪里打魚,哪里的漁人便互相讓屋;他在哪里造陶器,哪里的陶工便不造劣器),表明他是一個理想的領(lǐng)袖。帝堯聞得他的圣明,便把他召到朝廷里來,把兩個女兒同時嫁給他,試他治家的能力;并拿重要的職位去試他政治的能力。他果然家庭雍睦,任事稱職。堯老了,便告退,把帝位推讓給他。堯的時候有一場普遍于全“中國”的大水災(zāi)。禹父鯀,因治水無功,被處死刑,禹繼承了他父親的任務(wù),終于把水患平定。禹治水的工作凡歷十三年,在這期間,曾三次走過自己的家門,都沒有進去,有一次并且聽到新產(chǎn)的兒子在呱呱地哭呢。后來舜照堯的舊例,把帝位推讓給禹。禹在死前,也照例選定了一位益做自己的繼承者。但禹死后,百姓不擁戴益,而擁戴禹的兒子啟,于是啟踐登了帝位(一說益和啟爭位,為啟所殺)。舊例一破便不再回復(fù)了。這便是堯、舜“禪讓”的故事。

還有一位值得提到的傳說中重要人物,那是黃帝。他所占故事中的時代雖在堯舜之先,他的創(chuàng)造卻似在堯舜之后。照傳說的一種系譜(《史記·五帝本紀》),他是堯的高祖,舜的八世祖,禹的高祖(舜反比禹低三輩,這很奇怪),也是商周兩朝王室的遠祖,并且成了后來許多同化的外族的祖先。黃帝和他左右的一班人物并且是許多文化成分的創(chuàng)造者,例如他發(fā)明舟、車、羅盤、陣法、占星術(shù)和許多政治的制度;他的妃嫘祖最初教人養(yǎng)蠶織絲;他的諸臣分別發(fā)明文字、算術(shù)、歷法、甲子和種種樂器??傊华毷侵袊说墓沧?,并且是中國文化的源頭。他的功用是把中國古代史大大地簡單化了。

第三節(jié) 周朝的興起

現(xiàn)在讓我們離開想象,回到事實。

當商朝最末的一百年間,在渭水的流域,興起了一個強國,號為周。周字的古文像田中有種植之形,表示這國族是以農(nóng)業(yè)見長。周王室的始祖后稷(姬姓),乃是一個著名的農(nóng)師(傳說與禹同時),死后被周人奉為農(nóng)神的。后稷的子孫輾轉(zhuǎn)遷徙于涇渭一帶;至古公亶父(后來追稱太王),原居于豳(今陜西邠縣附近),因受不了鬼方侵迫,率眾遷居岐山(在今陜西岐山縣境)之下。這一帶地方蓋特別肥沃,所以后來周人歌詠它道:

周原,堇荼如飴。

以一個擅長農(nóng)業(yè)的民族,經(jīng)過移民的選擇,來到肥沃土地,而且飽經(jīng)憂患,勤奮圖存,故不數(shù)十年間,便蔚為一個富強之國。到了古公子季歷(后來追稱王季)在位時,竟大敗鬼方,俘其酋長二十人了。古公在豳,還住地穴,其時周人的文化可想而知。遷岐之后,他們開始有宮室、宗廟和城郭了。季歷及其子昌(后來追稱文王)皆與商朝聯(lián)婚,這促進了周人對商文化的接受,也即促進了周人的開化。

至少自古公以下,周為商朝的諸侯之一,故卜辭中有“令周侯”的紀錄。舊載季歷及昌皆受商命為“西伯”,即西方諸侯之長,當是可信。但卜辭中屢有“寇周”的記載,可見商與周的關(guān)系并不常是和諧的。舊載古公即有“翦商”的企圖。蓋周自強盛以來,即以東向發(fā)展為一貫之國策。古公和季歷的雄圖的表現(xiàn),于史無考,但西伯昌的遠略尚可窺見一斑。他在逝世前九年,自稱接受了天命,改元紀年。此后六年之間,他至少滅掉了四個商朝的諸侯國:

一、密 今甘肅靈臺縣西,

二、黎 今山西黎城縣東北,

三、邘 今河南懷慶西北,

四、崇 今河南嵩縣附近。

此外商諸侯不待征伐而歸附他的當不少。又舊載西伯昌曾受商王紂命,管領(lǐng)江、漢、汝旁的諸侯,大約他的勢力已及于這一帶。后來周人說他“三分天下有其二”,若以商朝的勢力范圍為天下,恐怕竟去事實不遠了。滅崇之后,西伯昌作新都于豐邑(在今長安縣境),自岐下東遷居之。他東進的意向是夠彰明的了。

文王死后第四年的春初,他的嗣子武王發(fā)率領(lǐng)了若干諸侯及若干西北、西南土族的選鋒(中有庸、蜀、羌、、微、盧、彭、濮等族類,其名字不盡見于以前和以后的歷史),大舉伐商;他的誓師詞至今猶存,即《尚書》里的《牧誓》。憑一場勝仗,武王便把商朝滅掉。戰(zhàn)場是牧野,離商王紂的行都朝歌(今河南淇縣)不遠。朝歌是他的離宮別館所在,是他娛悅晚景的勝地。這時他至少已有六七十歲了。在享盡了畋游和酒色的快樂之后,他對第一次挫敗的反應(yīng)是回宮自焚而死。商兵潰散,武王等長驅(qū)入殷。商朝所以亡得這樣快,照后來周人的解釋是文王、武王累世積德行仁,民心歸向;而商紂則荒淫殘暴,民心離叛。所謂“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yīng)乎人”。這固然不能說沒有一些事實的影子,但事實決不如此簡單。周人記載中無意泄露的關(guān)于商、周之際的消息,有兩點可注意。一說“紂克東夷而隕其身”??梢娚倘嗽谀烈爸畱?zhàn)以前,曾因征服東方的外族,而把國力大大損耗了;武王乃乘其疲敝而取勝的。一說“昔周饑,克殷而年豐”??梢娔烈爸畱?zhàn),也是周人掠奪糧食,競爭生存之戰(zhàn)。武王是知道怎樣利用饑餓的力量的。

殷都的陷落和商朝的覆亡,只是周人東向發(fā)展的初步成功。商朝舊諸侯的土地并不因此便為周人所有,而且許多舊諸侯并不因此就承認武王為新的宗主。此后武王、成王、康王之世,不斷地把兄弟、子侄、姻戚、功臣分封于外,建立新國。這些新國大抵是取舊有的諸侯而代之,也許有的是開辟本來未開辟的土地。每一個這類新國的建立,便是周人的一次向外移殖,便是周人勢力范圍的一次擴展。

但當初武王攻陷殷都之后,并沒有把殷都及殷王畿占據(jù),卻把紂子武庚祿父封在這里,統(tǒng)治商遺民,而派自己的兩個兄弟管叔和蔡叔去協(xié)助并監(jiān)視他們。這不是武王的仁慈寬大。這一區(qū)域是民族意識特別深刻的“殷頑民”的植根地,而且在當時交通不便的情形之下,離周人的“本部”豐岐一帶很遠,顯然是周人所不易統(tǒng)治的。故此武王樂得做一個人情。但這卻種下后來一場大變的原因。武王克殷后二年而死,嗣子成王年幼,王叔周公旦以開國功臣的資格攝政。管、蔡二叔心懷不平,散布流言,說“周公將不利于孺子”。并鼓動武庚祿父聯(lián)結(jié)舊諸侯國奄(今山東曲阜一帶)和淮水下游的外族淮夷,背叛周室。周公東征三年,才把這場大亂平定。用兵的經(jīng)過不得而詳,其為艱苦卓絕的事業(yè),是可想象的。于是周公以成王命,把殷舊都及畿輔之地封給文王的少子康叔,國號衛(wèi);把商丘一帶及一部分殷遺民封給紂的庶兄微子啟,以存殷祀,國號宋;把奄國舊地封給周公子伯禽,國號魯;又封功臣太公望(姜姓)的兒子于魯之北,國號齊(都今山東臨淄);封功臣召公奭(周同姓)的兒子于齊之北,國號燕(都今北平附近);都是取商朝舊有諸侯國而代之的。周公東征以后,周人的勢力才達到他們的“遠東”。就周人向外發(fā)展的步驟而論,周公的東征比武王的克殷還更重要。這大事業(yè)不可沒有一些藝術(shù)的點綴。舊傳《詩經(jīng)·豳風(fēng)》里《東山》一篇就是周公東征歸后所作,茲錄其一章如下:

我徂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濛。鸛鳴于垤,婦嘆于室。

灑掃穹窒,我征聿至。有敦瓜苦,烝在栗薪。自我不見,于今三年。

假如傳說不誤,這位多才多藝的軍事政治家,還是一個委婉的詩人呢!

先是武王克殷后,曾在豐邑以東不遠,另造新都曰鎬京(仍在長安縣境),遷居之,是為宗周?!斑h東”戡定后,在周人的新版圖里,豐鎬未免太偏處于西了。為加強周人在東方的控制力,周公在洛陽的地方建筑一個宏偉的東都,稱為成周。成周既成,周公把一大部分“殷頑民”,遠遷到那里。從此周人在東方可以高枕無憂了。卻不料他們未來的大患乃在西方。周公對被遷到成周的殷人的訓(xùn)詞,至今還保存著,即《尚書》里的《多士》。

武王、成王兩世,共封立了七十多個新國,其中與周同姓的有五十多國;但這七十余國而外,在當時黃河下游和大江以南,舊有國族之歸附新朝或為新朝威力所不屆的,大大小小,還不知凡幾。在這區(qū)域內(nèi),周朝新建的和舊有的國,現(xiàn)在可考的有一百三十多。茲于現(xiàn)在可考的周初新建國中,除上面已提到的宋、衛(wèi)、魯、齊、燕外,擇其可以表示周人勢力的分布的十八國列表如下。

本節(jié)敘述周人的東徙至周朝的創(chuàng)業(yè),本自成一段落。但為以下行文的方便起見,并將成王后康、昭、穆、共、懿、孝、夷、厲八世的若干大事附記于此。這時期的記載甚為缺略,連康、昭、共、懿、孝、夷六王在位的年數(shù)亦不可考(成王在位的年數(shù)亦然)。因此厲王以前的一切史事皆不能正確地追數(shù)為距今若干年。成、康二世為周朝的全盛時代,內(nèi)則諸侯輯睦,外則四夷畏懾。穆王喜出外巡游,其蹤跡所及,不可確考,但有許多神話附著于他。夷王時周室始衰,諸侯多不來朝,且互相攻伐。厲王即位于公元前八七八年。他因為積久的暴虐,于即位第三十七年,為人民所廢逐,居外十四年而死。在這期間,王位虛懸,由兩位大臣共掌朝政,史家稱之為“共和”時代。厲王死后,其子繼立,是為宣王。

第四節(jié) 周代與外族

夏、商、周三朝的遞嬗,代表三個民族的移徙和發(fā)展。大體上說,夏人自西而東,商人自東而西,周人復(fù)自西而東,他們后先相交錯,相覆疊,相同化,同時各把勢力所及地方的土族同化,在一千數(shù)百年間,這參伍綜錯的同化作用團結(jié)成一大民族,他們對于異族,自覺為一整體,自稱為“諸夏”,有時也被稱并自稱為“華”。中華民族的“華”字起源于此。這自覺和自號很難說是哪一年哪一月開始,大約,至遲在公元前七七〇年“周室東遷”的前后當已存在。這劃時代的大變,一會就要講到。我們可用這時間做中心點,以敘述諸夏與若干影響重大的外族的關(guān)系。至于其他星羅棋布于今河北、山東、河南、山西、陜西而與諸夏錯居的許多游牧或非游牧的種族(周人所泛稱為夷或戎的)以及他們不斷與諸夏互相龁而漸漸為諸夏同化吸收的經(jīng)過,這里不能詳及,現(xiàn)在也不能盡考。

(一)商末、周初的鬼方,后來周人稱為狁,繼稱犬戎。此族在周初屢出沒于豐鎬以西和以北。成王時曾伐鬼方,俘人至一萬三千余,戰(zhàn)爭之劇烈可想。參加此役的盂國(近岐山)曾鑄鼎刻銘以記其事,至今尚存。穆王時又大敗此族,俘其五王,遷其部落若干于汾洮一帶。至厲王末年,狁乘周室內(nèi)亂,又復(fù)猖獗;以后四十余年間,不時寇略西陲,甚至深入王畿,迫近鎬京,終為宣王所攘逐。這期間出征狁的將士的寫懷詩,至今還有留存(即《詩經(jīng)·小雅》的《采薇》、《出車》、《六月》、《采芑》),茲示一斑(《采薇》六章,錄四章)如下: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歸曰歸,歲亦暮止。靡室靡家,狁之故。不遑啟居,狁之故。

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歸曰歸,心亦憂止。憂心烈烈,載饑載渴。我戍未定,靡使歸聘。

采薇采薇,薇亦剛止。曰歸曰歸,歲亦陽止。王事靡盬,不遑啟處。憂心孔疚,我行不來。(中略)

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行道遲遲,載渴載饑。我心傷悲,莫知我哀。

宣王死,子幽王立。幽王因?qū)櫰G妃,廢王后及太子宜臼。太子出奔王后的外家,即申國。王欲殺太子,求之于申,不得,王伐申,申侯求助于犬戎。于是犬戎攻陷鎬京,追殺幽王于驪山下。方鎬京陷落之時,魯侯、許公及申侯擁立宜臼于申(前七七〇年),是為平王。及幽王既死,虢(當時東虢)公又立王子余臣于攜(當在東虢附近)。兩王并立了二十一年,而余臣為晉文侯所殺,周室復(fù)一。平王因鎬京及王畿的西半已為犬戎所據(jù),定都于成周,后來王室一直留在這里。平王把淪陷區(qū)交托給一個護駕功臣、原來承襲西垂大夫世職的秦襄公,許他若果能克服犬戎,便領(lǐng)有其地。襄公果然完成了他的任務(wù),在那里建立了秦國。而王畿的西半不復(fù)為王室所有了。經(jīng)這次打擊,王室日漸衰微,到后來只保存了一個共主的空名。史家稱東遷以前的周朝為西周,以后的周朝為東周(現(xiàn)存魯國史記《春秋》包括東周第四十九年以下的二百四十二年,史家稱這時代為春秋時代)。

(二)入東周后,從公元前六六二至前五九五年間,為諸夏禍最烈的外族,是犬戎的同源異派,當時周人稱為“狄”的。狄有赤、白之別,又各分為許多部族。赤狄分布于今河北廣平至山西潞城、屯留一帶;白狄一部分在今陜北延安一帶,一部分在今河北藁城、晉縣一帶。但這時期的記載并沒有分別侵略者為赤為白,或其所屬的特殊部族,只籠統(tǒng)稱之為狄而已。大約來侵的狄人,赤狄占大多次數(shù),東方的白狄占小數(shù),而西方的白狄不預(yù)。在這期間齊受狄侵七次,衛(wèi)六次,晉五次,魯二次;邢、宋、溫、鄭、周各一次。衛(wèi)受摧殘最甚,被逼兩次遷都(衛(wèi)原都朝歌,在河南淇縣東北;一遷楚丘,在河南滑縣東,再遷帝丘,在河北濮陽),其國境大半淪陷,賴齊桓公之救始免于亡國。邢亦被迫遷都(邢本都河北邢臺,遷山東東昌),亦賴齊桓公之救始免于亡國。成周為狄攻陷,周襄王出奔于鄭,賴晉文公之救始得復(fù)國。結(jié)束狄患的是晉國,它于公元前五九三至前五九二兩年間,傾全國之力滅赤狄;繼于前五三〇至前五二〇年間滅東方白狄的大部分。經(jīng)這兩役,廣漠的狄土的邢、衛(wèi)的淪陷地皆入于晉,晉境蓋展拓了一倍以上。

(三)周代以前,中國歷史的主要地盤是在今山東、河南、山西,而旁及河北、陜西的一部分。其時長江下游包括湖北、安徽、江蘇、浙江等地的歷史,幾乎完全埋在黑暗之中。到了周朝,這一區(qū)域里民族分布的情形才有鱗爪可見。周人的拓殖已達到湖北漢水的東北,其漢水以西南,直至大江,則為楚人的領(lǐng)域。安徽境內(nèi)部族之可考者有群舒,在舒城至廬江間及六安、霍丘一帶;有徐戎,在泗縣以北一帶。在江蘇境內(nèi),江北有淮夷,以邳縣一帶為中心,其江南則為吳人的領(lǐng)域。吳地并跨浙江的浙西,其浙東則為越人的領(lǐng)域。越地并跨江西的鄱陽湖之東。

這些民族中,群舒的歷史,吾人所知最少,只知道他在魯僖公(前六五九至前六二七年)時曾與魯為敵,魯人歌頌僖公,有“荊舒是懲”之語,它們自前六一五年以后陸續(xù)為楚所滅。

徐戎當周穆王之世,在徐偃王的統(tǒng)治之下,曾盛極一時;東方諸侯臣服于他的有三十六。他晚年力行仁義,不修武備;結(jié)果,楚人來伐,他一戰(zhàn)敗死,他的霸業(yè)也隨之煙消云散。徐戎每與淮夷聯(lián)合,以敵對諸夏,特別是魯。周公子伯禽初就封于魯時,這兩族便并起與他為難。厲、宣之際兩族又乘機憑陵諸夏,至勞宣王親征平定?!对娊?jīng)》里《常武》(《大雅》)一篇即詠此事,中有云:

王奮厥武,如震如怒。時厥虎臣,厥如虓虎。鋪敦淮,仍執(zhí)丑虜。截彼淮浦,王師之所。王旅啴啴,如飛如翰,如江如漢,如山之苞,如川之流,綿綿翼翼,不測不克,濯征徐國。

后來魯人歌頌僖公的成功也說他:

保有鳧繹,遂荒徐宅;至于海邦,淮夷蠻貊。

淮夷受諸夏同化的程度,現(xiàn)在無征。徐戎至遲在東周時已采用了諸夏的文字。這有現(xiàn)存幾件徐國銅器的銘文為證,舉其一例如下:

隹(唯)正月初吉丁亥,徐王庚之淑子沇兒,擇其吉金,自作和鐘。中翰且揚,元鳴孔皇。孔喜元成,用盤(樂也)飲酒,和會百姓。淑于威儀,惠于明祀。(吾)以晏以喜,以樂嘉賓及我父兄庶士。皇皇熙熙,眉壽無期,子子孫孫,永保鼓之。

徐戎于公元前五一二年為吳所滅?;匆淖郧拔逡晃迥暌院蟛灰娪跉v史,其結(jié)局無考,大約非被滅于吳則被滅于越。

楚、吳、越三國有一重要的共同點:三國的王族都不是土著,而是從北方遷來的。傳說楚王族的先祖季連,其長兄昆吾為夏朝諸侯之一,國于今河南許昌;其后嗣稱昆吾氏。昆吾氏之國為成湯在伐桀之前滅掉。季連的事業(yè)無考。他的后裔衰微,散在中國和蠻夷。周文王時,有鬻熊,乃季連后裔之君長于楚地者,歸附于文王。鬻熊的曾孫熊繹,當成王末年始受周封。吳國王族的始祖是王季之兄泰伯和仲雍(兄弟相繼),傳說他們因為讓國給王季而逃至吳地。越國王族的始祖相傳是夏禹之后。這些南向遠徙的殖民領(lǐng)袖,怎樣犯難冒險去到目的地,怎樣征服了土人而君臨其上,現(xiàn)在都不得而知了。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既與本土隔絕,漸為當?shù)匦U夷所同化。例如居吳越的便同土人一樣斷發(fā)(諸夏束發(fā),戎狄被發(fā),吳越斷發(fā))文身。但經(jīng)過了長期的隔離之后,當這些國族的發(fā)展把他們帶到諸夏的世界時,同化的方向都倒轉(zhuǎn)了過來。楚和諸夏發(fā)生密切的關(guān)系最早,自西周初期以來,便是周室的勁敵;吳次之,入東周一八五年(前五八三年)始與諸夏有使節(jié)往來;越則直待前四七三年滅吳以后,始有機會與諸夏接觸。楚、吳、越的歷史續(xù)詳于第三章。

第二章 周代的封建社會

第一節(jié) 封建帝國的組織

武王所肇創(chuàng)、周公所奠定的“封建帝國”,維持了約莫七百年(公元前十一世紀初至前五世紀末)。這期間的社會概況便是本章所要描寫的。自然在這期間,并非沒有社會變遷,而各地域的情形也不一致。這縱橫兩方面的變異,雖然現(xiàn)在可能知道的很少,下文也將連帶敘及。這個時期是我國社會史中第一個有詳情可考的時期。周代的社會組織可以說是中國社會史的基礎(chǔ)。從這散漫的封建的帝國到漢以后統(tǒng)一的郡縣的帝國,從這階級判分、特權(quán)固定的社會到漢以后政治上和法律上比較平等的社會,這其間的歷程,是我國社會史的中心問題之一。

上面所提到“封建”一詞常被濫用。嚴格地說封建的社會的要素是這樣:在一個王室的屬下,有寶塔式的幾級封君,每一個封君,雖然對于上級稱臣,事實上是一個區(qū)域的世襲的統(tǒng)治者而兼地主;在這社會里,凡統(tǒng)治者皆是地主,凡地主皆是統(tǒng)治者,同時各級統(tǒng)治者屬下的一切農(nóng)民非農(nóng)奴即佃客,他們不能私有或轉(zhuǎn)賣所耕的土地。照這界說,周代的社會無疑地是封建社會。而且在中國史里只有周代的社會可以說是封建的社會。名義上這整個的帝國是“王土”,整個帝國里的人都是“王臣”,但事實上周王所直接統(tǒng)屬的只是王畿之地。王畿是以鎬京和洛邑為兩個焦點,其范圍現(xiàn)在不能確考,但可知其北不過黃河,南不到漢水流域,東不到淮水流域,西則鎬京已接近邊陲。王畿之地,在周人的估計中,是約莫一千里左右見方。王畿之外,周室先后至少封立了一百三十個以上(確數(shù)不可考)的諸侯國,諸侯對王室的義務(wù)不過按期納貢朝覲,出兵助王征伐,及救濟畿內(nèi)的災(zāi)患而已。諸侯國的內(nèi)政幾乎完全自主。而王室開國初年的武威過去以后,諸侯對王室的義務(wù)也成了具文,盡不盡聽憑諸侯的喜歡罷了。另一方面,周王在畿內(nèi),諸侯在國內(nèi),各把大部分的土地,分給許多小封君。每一小封君是其封區(qū)內(nèi)政治上和經(jīng)濟上的世襲主人,人民對他納租稅,服力役和兵役,聽憑他生殺予奪,不過他每年對諸侯或王室有納貢的義務(wù)。

周朝的諸侯國,就其起源可分為四類:第一類是開國之初,王室把新征服或取得的土地,分給宗親姻戚或功臣而建立的。前章所表列的國家皆屬此類。第二類是開國許久之后,王室劃分畿內(nèi)的土地賜給子弟或功臣而建立,例如鄭、秦。鄭始祖為周厲王少子友,宣王時始封,在今陜西華縣。幽王之亂,鄭友寄家于鄶及東虢,因而占奪其地,別建新國(在今河南中部黃河以南新鄭一帶)。第三類是拿商朝原有的土地封給商朝后裔的,屬于此類的只有宋。第四類是商代原有的諸侯國或獨立國,歸附于周朝的,例如陳、杞等。舊說周朝諸侯,爵分五等,即公、侯、伯、子、男。此說曾有人懷疑。但現(xiàn)存東周的魯國史記里確有這五等的分別。其中所稱及的諸侯公爵的只有宋,男爵的只有許(今河南許昌);屬于第一類的多數(shù)為侯,亦有為伯的;屬于第二類的秦、鄭皆為伯;屬于第四類的大抵為子。

王畿內(nèi)的小封君殆全是王族。列國的小封君原初殆亦全是“公族”(國君的同族);但至遲在前七世紀初這種清一色的局面已打破。齊桓公(前六五一至前六四三年)有名的賢臣管仲和景公(前五四七至前四九〇年)有名的賢臣晏嬰都有封地,卻非公族,晏嬰并且據(jù)說是個東夷。晉國自從獻公(前六七六至前六五一年)把公族幾乎誅逐凈盡,后來的貴族多屬異姓,或來自別國。秦國自從它的政制有可稽考,自從穆公(前六五九至前六二一年)的時代,已大用“客卿”,公族始終在秦國沒有抬過頭。但魯、鄭和宋國,似乎終春秋之世不曾有過(至少稀有)非公族的小封君。這個差異是進取和保守的差異的背景,也是強弱的差異的背景。畿內(nèi)小封君的情形,我們所知甚少,姑置不談。列國的小封君統(tǒng)稱為大夫。列國的大夫多數(shù)是在國君的朝廷里任職的,其輔助國君掌理一般國政的叫做卿。卿有上下或正副之別。大國的卿至多不過六位。大夫亦有上下的等級,但其數(shù)目沒有限制。大夫的地位是世襲的,卿的地位卻照例不是世襲的,雖然也有累代為卿的巨室。大夫的家族各有特殊的氏。有以開宗大夫的官職為氏的;有以封地的首邑為氏的;若開宗大夫為國君之子,則第三世以下用開宗大夫的別字為氏。下文為敘述的便利,稱大夫的世襲的家業(yè)為“氏室”,以別于諸侯的“公室”和周王的“王室”(周制:列國的卿,有一兩位要由王朝任命,但此制實施之時間、空間范圍不詳)。

周王和大小的封君(包括諸侯)構(gòu)成這封建社會的最上層,其次的一層是他們所祿養(yǎng)的官吏和武士,又其次的一層是以農(nóng)民為主體的庶人,最下的一層是貴家所豢養(yǎng)的奴隸。

第二節(jié) 奴隸

關(guān)于奴隸階級的情形現(xiàn)在所知甚少。譬如在全國或某一地域奴隸和其他人中的比例是怎樣呢?天子、諸侯或大夫所直接役屬的奴隸各有多少呢?我們都不得而知。幸而當時周王和列國君主賞賜奴隸的數(shù)目常見于記錄。最高的記錄是晉景公(前五九九至前五八一年)以“狄臣”(狄人做奴隸的)一千家賞給他一個新立戰(zhàn)功的大夫荀林父。其次是齊靈公(前五八一至前五五四年)以奴隸三百五十家賞給他的一個新受封的大夫。荀林父在這次受賜之前已做過兩朝的執(zhí)政,他家中原有的奴隸,至少當可以抵得過這一次的賞賜。可見是時一個大國的闊大夫所有的奴隸會在一萬人以上。

這些奴隸的主要來源是戰(zhàn)爭。周初克殷和東征的大戰(zhàn),不用說了,此后諸夏對異族的征討和諸侯相互的攻伐,每次在戰(zhàn)場內(nèi)外所獲的俘虜,除了極小數(shù)有時被用來“釁鼓”(殺而取血涂鼓,以祓除不祥)或用作祭祀的犧牲外,大部分是做了勝利者的奴隸。殷亡國以后,殷人被俘虜?shù)囊欢ê芏?,但究有若干,現(xiàn)在不可確考(《逸周書》所載不可靠)。此后俘數(shù)之可知者:對外的例如成王二十五年伐鬼方之役俘一萬三千八十一人,又如上說賞給荀林父的“狄臣”一千家就是當時新獲的俘虜?shù)囊徊糠?。對?nèi)的例如前四八四年吳國、魯國和王師伐齊,俘齊國甲車八百乘、甲士三千人。俘虜?shù)睦嬗袝r竟成為侵伐的動機。諸侯對天子,或小國對大國時常有獻俘的典禮。諸夏國互獲的俘虜可以贖回。魯國定規(guī)贖俘之費由國庫負擔。但有被贖的幸運的恐怕只是顯貴的俘虜,而有時所費不貲。例如前六一一年,宋國向鄭人贖那“睅其目、皤其腹”的華元,用兵車百乘,文馬百駟(但這些禮物還未交到一半他就逃脫回來了)。奴隸的另一個來源是罪犯。犯罪的庶人和他的家屬被沒入貴家為奴的事雖然不見于記載,但我們知道,貴家因罪戾被廢,或因互爭被滅,其妻孥有被系或被俘而用作賞品的,其后裔有“降在皂隸”的。

奴隸做的是什么事?第一,自然是在貴人左右服役。這一類的奴隸包括“小臣”(即侍役)、婢妾和管宮室、管車駕的仆豎;還有照例用被刖的罪犯充當?shù)摹伴捜恕焙陀帽弧皩m”的罪犯充當?shù)摹八氯恕?。但這些只占小數(shù)。大部分的奴隸是被用于生產(chǎn)的工作。每一個貴家,自周王的以至大夫的,是一個自足的社會。谷米不用說是從采邑里來的。此外全家穿的衣服和用的東西,自家具以至車輿、兵器、樂器、祭器,多半是家中的奴隸制造的。這時代用車戰(zhàn),兵車以馬駕,養(yǎng)馬和管廄又是奴隸的事。此外山林川澤是由貴家專利的。樵、蘇、漁、牧和煮鹽又是奴隸的事。女奴也有分配到外邊做工的;采桑養(yǎng)蠶的叫做蠶妾,做紡織或其他女紅的叫做工妾。貴家設(shè)有一官專管工人。公室的工官普通叫做工正,惟楚國的叫做工尹。王室和公室的總工官之下還有分管各業(yè)的工官:例如以現(xiàn)在所知,周室有所謂“陶正”者,大約是管制造陶器的;魯國有所謂“匠師”者,大約是管木工的。有專長的奴隸每被用作禮物。例如前五八九年,魯國向楚國求和,賂以執(zhí)斫、執(zhí)針、織纴各百人。又例如前五六二年,鄭國向晉國講和,所賂有美女和工妾共三十人,女樂二隊每隊八人。

奴隸可以抵押買賣。西周銅器銘刻中有“贖茲五夫用百爰”的話。奴隸的生命自然由貴人隨意處置。例如晉獻公有一回思疑肉里有毒,先拿給狗試試,狗死了;再拿給小臣試試,這不幸的小臣便與那狗同其命運了。又例如獻公的兒子重耳出亡時,他的從臣們在桑下密謀把他騙離齊國,被一個蠶妾偷聽了;她回去告訴重耳的新婚夫人齊姜,齊姜恐怕妨礙公子的“四方之志”,一聲不響地便把那蠶妾殺了。在周代盛行的殉葬制度底下,奴隸也是必然的犧牲。平常以百計的殉葬者當中,我們不知道有多少奴隸。他們的死太輕微了,史家是不會注意的。但也有一件奴隸殉葬的故事因為有趣而被保留。晉景公的一個小臣有一朝起來很高興地告訴人,他夜夢背著晉侯登天,午間他果然背著景公但不是登天,而是“如廁”;景公本來病重,他跌落廁坑里死了,那小臣便恰好被用來殉葬。

奴隸是以家為單位的,一個奴隸家里不論男女老幼都是奴隸。他們的地位是世襲罔替的;除了遇著例外的解放。新俘奴隸被本國贖回也許是常見的事。此外奴隸被解放的機會似乎是很少的,歷史上只保存著兩個例子。其一,前六五五年,晉滅虞,俘了虞大夫百里奚,后來把他用作秦穆公夫人的“媵臣”(從嫁奴隸)。他從秦逃到楚,被楚人捉住。他在虞國本來以賢能知名,秦穆公想重用他,怕楚不給,于是以贖“媵臣”為名,出五張黑羊皮的很低代價,竟把他贖回了。他因此得到“五羖大夫”的綽號。其二,前五五〇年,晉國內(nèi)亂,叛臣手下的一個大力士督戎,人人聽到他的名字就懼怕。公家有一個奴隸叫做斐豹,自薦給執(zhí)政道,若把他的奴籍燒了,他便殺死督戎,執(zhí)政答應(yīng)了他,后來他果然把督戎殺了。

第三節(jié) 庶民

我們在上文敘述奴隸的生活時,保留著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奴隸和農(nóng)業(yè)的關(guān)系是怎樣?換句話說,大多數(shù)農(nóng)民的地位是怎樣的?關(guān)于這一方面,記載很殘缺,現(xiàn)在可得而說的多半是間接的推論。我們可以懸想,周朝開國之初,無數(shù)戰(zhàn)勝的族長分批地率領(lǐng)子弟來到新殖民地里,把城邑占據(jù)了,田土瓜分了,做他們的侯伯大夫,他們于所占得的田土當中留出一小部分,直接派人去管理,收入完全歸他們自己,這種田便是所謂“公田”;其余大部分的田土,仍舊給原來的農(nóng)夫耕種,卻責他們以粟米、布縷和力役的供奉;他們的佃耕權(quán)可以傳給子孫卻不能轉(zhuǎn)讓或出售給別人。這種田即所謂“私田”。大部分的公田當是由耕私田的農(nóng)夫兼盡義務(wù)去耕種的。他們“公事畢然后敢治私事”。但也有一部分“公田”是由奴隸去耕種的。所以西周的《大克鼎》銘文里記周王賞田七區(qū),其中有一區(qū)注明“以厥臣妾”。但由此亦可見奴隸附田的制度在西周已不很普遍了。耕私田的農(nóng)夫皆是所謂“庶人”。他們的地位是比奴隸稍為高貴些;但他們的生活殊不見得比奴隸好。粟米和布縷的征收固有定額,但不會很輕;什一之稅在東周末年還是可望難即的理想。除正稅外,遇著貴人家有婚嫁等喜事,他們還有特別的供應(yīng)。力役之征更是無限的。平常他們農(nóng)隙的光陰大部分花在貴人的差使上。若貴人要起宮室、營臺榭、修宗廟或筑城郭,隨時可以把他們征調(diào)到在鞭子底下作苦工。遇著貴人要打仗,他們得供應(yīng)軍需,并且供獻生命。遇著兇年饑饉,他們更不如奴隸有依靠,多半是“老弱轉(zhuǎn)乎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

西周傳下來的《七月》一首民歌描寫豳(今陜西邠縣)地農(nóng)民的生活很詳細。根據(jù)這詩,可以作一個農(nóng)民的起居注如下:正月把農(nóng)器修理。二月開始耕種,他的妻子送飯到田里給他吃,督耕的“田畯”也笑嘻嘻地來了。同時他的女兒攜著竹筐到陌上采桑。八月他開始收獲,同時他的女兒忙著繅絲,繅好了,染成黑的、黃的,還有紅灑灑的預(yù)備織做公子的衣裳。十月獲稻,并釀制明春給貴人上壽的酒。農(nóng)夫們把禾稼聚攏好,便到貴人家里做工,白天去采茅,晚上絞繩。是月酧神聚飲烹宰羔羊;大家到貴人堂上獻酒,歡呼萬歲。十一月出獵,尋覓狐貍,為著貴人的皮袍。十二月農(nóng)夫們會同受軍事訓(xùn)練。是月把養(yǎng)肥了的豬獻給貴人,又把冰鑿下,藏好,預(yù)備明年春夏天貴人需用。

《七月》這首歌是貴人用作樂章的,自然要合貴人的口味。詩中的農(nóng)夫是怎樣知足安分地過著牛馬生活。但農(nóng)夫和別的庶民也有不安分的時候,假如貴人太過忽略了他們的苦痛。第一章里已經(jīng)說過,周朝的第十個王,厲王,就因為久積的暴虐,被民眾驅(qū)逐出國都,失卻王位。和厲王同命運,甚至比他更不幸的封君不斷地見于記載。舉例如下:前六三四年,當晉、楚兩強交爭的時候,衛(wèi)君因為得罪了晉國,想轉(zhuǎn)而親楚。但衛(wèi)國離晉較近,親楚便會時常招惹晉人的討伐。在這種當兒,首先遭殃的便是人民。他們即使幸而免于戰(zhàn)死,免于被俘,他們回到家中,會發(fā)現(xiàn)禾稼被敵人割了,樹木被砍了,廬舍被毀了,甚至井也被塞了。因此,衛(wèi)君的親楚政策是和衛(wèi)國人民的利益根本沖突的。他們聽到了,便大鬧起來,把衛(wèi)君趕到外國去了。同類的事件有前五五三年蔡國的公子燮因為想背楚親晉給民眾殺了。蔡是鄰近楚的。經(jīng)過這些事件的教訓(xùn),所以前五七七年,陳侯當外患緊急時只好把國人召齊來,征求他們的意見,來決定外交政策。因直接殘虐人民失去地位或性命的封君,為例更多。前六〇九年,莒君因為“多行無禮于國”被他的太子率領(lǐng)民眾殺了。前五六一年,畿內(nèi)的原伯,因為詳情現(xiàn)在不知的暴行弄到民不聊生,被民眾趕走了。前五五九年,另一位莒君因為喜歡玩劍,每鑄成一把劍便拿人民來試;又因為想背叛齊國,被一位大夫率領(lǐng)民眾趕走了。前五五〇年,陳國的慶氏據(jù)著首都作亂,陳侯率兵來圍,慶氏督著民眾修城。是時,城是用土筑的,筑時用板夾土。督工的看見一兩塊板倒了,便把旁邊的役人殺死。于是役人暴動起來把慶氏的族長通殺了。前四八四年,陳大夫某,因為陳侯嫁女,替向國人征收特稅;征收的太多,用不了,他把剩下的為自己鑄了一件鐘鼎之類的“大器”。后來國人知道,便把他趕走了。他走到半路,口渴,同行的一位族人馬上把稻酒、干糧和肉脯獻上,他高興得了不得,問為什么這樣現(xiàn)成?答道:大器鑄成時已經(jīng)預(yù)備著。

上述厲王以后的民變,全發(fā)生在前六世紀當中和附近。這些見于記載的暴動完全是成功的,影響到貴人的地位或生命的,其他失敗而不見于記載的恐怕還有不少。這時候民眾已漸漸抬頭,許多聰明的卿大夫已認識民眾的重要,極力施恩于他們,收為己助,以強其宗,以弱公室,甚至以得君位。例如當宋昭公(前六一九至前六一一年)昏聵無道的時候,他的庶弟公子鮑卻對民眾特別講禮貌。有一回宋國大鬧饑荒,他把自己所有的谷子都借給饑民。國中七十歲以上的人他都送給食物,有時是珍異的食物。他長得很美,連他的嫡祖母襄夫人也愛上了他,極力助他施舍。后來襄夫人把昭公謀害了,他便在國人的擁戴中繼為宋君。又例如齊國景公(前五四七至前四九〇年)的時候,當公室底下的人民以勞力的三分之二歸入公室,而僅以三分之一自給衣食的時候,陳氏卻用實惠來收買人心。齊國的量器,以四升為豆,四豆為區(qū),四區(qū)為釜,十釜為鐘。陳家特制一種新量,從升到釜皆以五進,仍以十釜為鐘,借谷子給人民的時候,用新量;收還的時候,用舊量。陳家專賣的木材,在山上和在市上一樣價,專賣的魚鹽蜃蛤,在海邊和在市上一樣價。這一來民眾自然覺得陳家比公室可愛。后來陳氏毫無阻力地篡奪了齊國。此外如魯?shù)募臼?、鄭的罕氏都以同類的手段取得政?quán)。

上文所說參加叛變和被強家利用的民眾自然包括各種色的庶人。當中自然大部分是農(nóng)人,其余當有少數(shù)商人和工人。庶人和奴隸的重要差別在前者可以私蓄財物,可以自由遷徙。但農(nóng)人實際上很少移動,除了當饑荒的時候。雖然在前六世紀時人的記憶中,有“民不遷,農(nóng)不移”的古禮,這似乎不是絕對的限制,禮到底與法禁有別。

第四節(jié) 都邑與商業(yè)

人民聚居的地方通稱曰邑。邑可分為兩大類,有城垣的和沒有城垣的。有城垣的邑又可分為三類,一是王都和國都(直至東周時,國字還是僅指國都而言);二是畿內(nèi)和列國的小封君的首邑;三是平常的城邑。周室的西都鎬京自東遷后已成為禾黍油油的廢墟,其規(guī)模不見于記載。東都洛邑(今洛陽)的城據(jù)傳說是九里(一千六百二十丈)見方,其面積為八十一方里,約當現(xiàn)在北平城之百分之二一·七(北平城面積是今度一百九十四方里,周一里當今〇·七二一五里,一方里當今〇·五二〇五六方里)。城的外郭據(jù)傳說是二十七里(四千八百六十丈)見方,其所包的面積差不多是現(xiàn)在北平城的兩倍。列國的都城,連外郭計,以九百丈(五里)見方的為平常,其面積約為今北平城的十五分之一。一直到前三世紀初,一千丈見方的城還算是不小的。但春秋末年勃興的吳國,其所造的都城卻特別大。據(jù)后漢人的記載,那箕形的大城,周圍約為今度三十四里,其外郭周圍約為今度五十里(今北平城周約五十四里)。卿大夫首邑的城照例比國都小,有小至五百丈至一百丈左右見方的,那簡直和堡寨差不多了。這些小城的基址似乎到唐、宋時還有存在。唐人封演記當時“湯陰縣北有古城,周圍可三百步,其中平實。此東,頓丘、臨黃諸縣多有古小城,周一里或一二百步,其中皆實”。又宋人陳師道記:“齊之龍山鎮(zhèn)有平陸故城高五丈,四方五里,附城有走馬臺而高半之,闊五之一,上下如之?!贝硕怂浐芟袷侵苋说倪z跡。

王城和列國都城的人口不詳。但我們知道春秋時大夫的封邑在一千戶上下的已算很大的了。平常國都的人口就算比這多十倍也不過一萬戶。我們從前六八六年內(nèi)蛇與外蛇斗于鄭都南門中的故事,可知當時的國都決不是人煙稠密的地方。前六六〇年比較小的衛(wèi)國都城被狄人攻破后,它的遺民只有男女七百三十人,加上共、滕兩邑的人口,通共也只有五千人。

我們試看列國都城在地圖上的分布,很容易發(fā)現(xiàn)他們的一個共同點:它們都鄰近河流,以現(xiàn)在所知,幾無例外。一部分固然因為交通的便利,一部分也因為河谷的土壤比較肥沃,糧食供給比較可靠。城的作用在保衛(wèi),貴人的生命和財富和祖先神主的保衛(wèi)。國都的主要居住者為國君的家族和他的衛(wèi)士、“百工”;在朝中做官的卿大夫和他們的衛(wèi)士。大多數(shù)國家的朝廷,像王室的一般,內(nèi)中主要的官吏有掌軍政的司馬,掌司法和警察的司寇,掌賦稅和徭役的司徒和掌工務(wù)(如城垣、道路、宗廟的修筑)的司空。國都里的重要建筑,有國君的宮殿、臺榭、苑囿、倉廩、府庫、諸祖廟、祀土神的社、祀谷神的稷,卿大夫的邸第和給外國的使臣居住的客館。這些建筑在城的中央,外面環(huán)著民家和墟市。墟市多半在近郭門的大道旁。郭門外有護城的小池或小河,上面的橋大約是隨時可以移動的。城郭的入口有可以升降的懸門。城門時常有人把守,夜間關(guān)閉,守門的“擊柝”通宵。貨物通過城門要納稅,這是國君的一筆大收入。

都邑也是商業(yè)的中心。至遲在春秋下半期,一些通都里已可以看見“金玉其車,文錯其服”的富商。他們得到闊大夫所不能得到的珍寶,他們輸納小諸侯所不能輸納的賄賂。他們有時居然闖入貴族所包辦的政治舞臺。舊史保存著兩個這樣的例子:(1)前五九七年晉軍大將知在戰(zhàn)場被楚人俘了。一位鄭國的商人,在楚國做買賣的,要把他藏在絲帛中間,偷偷地運走。這計策已定好,還沒實行,楚國已把知放還。后來那位商人去到晉國,知待他只當是他救了自己一般。那商人謙遜不遑,往齊國去了。(2)前六二七年,秦人潛師襲鄭,行到王城和鄭商人弦高相遇。弦高探得他們的來意,便一方面假托鄭君的名義,拿四張熟牛皮和十二只牛去犒師,一方面派人向鄭國告警,秦人以為鄭國已經(jīng)知道防備,只好把襲鄭的計劃取消了。這兩個故事中的商人都是鄭人。如故事所示,鄭商人的貿(mào)易范圍至少西北到了王城和晉國,東到了齊國,南到了楚國。鄭國最早的商人本是鎬京的商遺民,當鄭桓公始受封的時候,跟他們一同來到封地,幫他們斬芟蓬蒿藜藿,開辟土地的。鄭君和他們立過這樣盟誓:“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丐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编嵁斀煌ǖ闹行?,自東遷時便有了一群富于經(jīng)驗的商人,他們又有了特定的保障,故此鄭國的商業(yè)特別發(fā)達。但這時候商人所販賣的大部分只是絲麻布帛和五谷等農(nóng)產(chǎn)品,加上些家庭的工藝品。以傭力或奴隸支持的工業(yè)還沒有出現(xiàn)。

周人的貨幣,除貝以外還有銅。西周彝器銘文中每有“作寶尊彝,用貝十朋又四朋”一類的記錄。也有罰罪取“金”(即銅)若干爰(字亦作鍰)的記錄。傳說周景王(前五四四至前五二一年)已開始鑄大錢。但貝和“金”似乎到春秋時還不曾大宗地、普遍地作貨幣用,一直到春秋下半期,國際間所輸大宗或小宗的賄賂還是用田土、車馬、布帛、彝器或玉器,而不聞用貝或用“金”,錢更不用說了。

第五節(jié) 家庭

庶人的家庭狀況自然不會被貴人身邊的史官注意到,因此現(xiàn)在也無可講述。只是這時代的民歌泄露一些婚姻制度的消息:

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藝麻如之何?縱橫其畝。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少年男女直接決定自己的終身大事的自由在這時代已經(jīng)被剝奪了。在樊籠中的少女只得央告她的情人:

將仲子兮!無逾我里!無折我樹杞!豈敢愛之?畏我父母!

甚至在悲憤中嚷著:

之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這種婚姻制度的背景應(yīng)當是男女在社交上的隔離。詩人只管歌詠著城隅桑間的密會幽期,野外水邊的軟語雅謔,男女間的堤防至少在貴族社會當中已高高的筑起了。說一件故事為例:前五〇六年,吳人攻入楚國都城的時候,楚王帶著兩個妹妹出走,半路遇盜,險些送了性命。幸運落在他的一個從臣鐘建身上,他把王妹季羋救出,背起來跟著楚王一路跑。后來楚王復(fù)國,要替季羋找丈夫,她謝絕,說道:處女是親近男子不得的,鐘建已背過我了。楚王會意,便把她嫁給鐘建,并且授鐘建以“樂尹”的官,大約因為他是一個音樂家。

周初始有同姓不婚的禮制,但東周的貴族還沒有普遍遵行,庶民遵行的程度,今不可知。

貴族家庭中的一種普遍現(xiàn)象是多妻。至少在周王和諸侯的婚姻里有這樣的一種奇異制度:一個未來的王后或國君夫人出嫁的時候,她的姊妹甚至侄女都要有些跟了去給新郎做姬妾,同時跟去的婢女還不少,這些遲早也是有機會去沾新主人的雨露的。陪嫁的妾婢都叫做媵。更可異的,一個國君嫁女,同姓或友好的國君依禮,要送些本宗的女子去做媵。在前五五〇年,齊國就利用這種機會把晉國的一位叛臣當作媵女的仆隸送到晉國去,興起內(nèi)亂,上文提及的斐豹的解放就是這次變亂中的事。

媵女而外,王侯還隨時可以把別的心愛的女子收在宮中。他們的姬妾之多也就可想。多妻家庭里最容易發(fā)生骨肉相殘的事件,在春秋時代真是史不絕書。舉一例如下:衛(wèi)宣公(前七一八至前七〇〇年)和他的庶母夷姜私通,生了急子。后來急子長大,宣公給他從齊國娶了一個媳婦來,看見很美,便收為己用,叫做宣姜。子通庶母,父奪子妻,在春秋時代并不是稀奇的事。這時代男女禮防之嚴和男女風(fēng)紀之亂,恰成對照。宣公收了宣姜后,夷姜氣憤不過,上吊死了。宣姜生了兩個兒子,壽和朔。宣姜和朔在宣公面前傾陷急子,這自然是很容易成功的。宣公于是派急子出使到齊國去,同時買通一些強盜要在半路暗殺他。壽子知道這秘密,跑去告訴急子,勸他逃走。他要全孝道,執(zhí)意不肯。當他起程的時候,壽子給他餞行,把他灌醉了;便取了他的旗,插在船上先行,半路被強盜殺了。急子醒來,趕上前去對強盜說:“衛(wèi)君要殺的是我,干壽子甚事?”他們不客氣地又把他殺了。

第六節(jié) 士

有兩種事情打破封建社會的沉寂,那就是祭祀和戰(zhàn)爭。所謂“國之大事,惟祀與戎”。二者同是被認為關(guān)系國家的生存的。先說戰(zhàn)爭。

周室的分封本來是一種武裝殖民的事業(yè)。所有周朝新建的國家大都是以少數(shù)外來的貴族(包括國君、公子、公孫、卿大夫及其子孫)立在多數(shù)土著的被征服者之上。這些貴族的領(lǐng)主地位要靠堅強的武力來維持。而直至春秋時代,所有諸夏的國家若不是與戎狄蠻夷雜錯而居,便是與這些外族相當?shù)慕咏?,隨時有受其侵襲的危險。再者至遲入東周以后,國際間的武裝沖突和侵略戰(zhàn)爭成了旦暮可遇的事。因為這三種原因,軍事成了任何國家的政治的中心,也成了貴族生活的中心。貴族一方面是行政的首腦,一方面也是軍事的首腦。農(nóng)民每年于農(nóng)隙講武,每逢國家打仗都有受征調(diào)的義務(wù)。此外有一班受貴族祿養(yǎng)著專門替貴族打仗的人,也就是戰(zhàn)場上斗爭的主力,那叫做“士”,即武士。

到底每一國的“士”有多少呢?這不能一概而論。據(jù)說周朝的制度,王室有六軍,大國三軍(《齊侯镈鐘》:“余命汝政于朕三軍”;又“穆和三軍”),中國二軍,小國一軍。周朝行車戰(zhàn),軍力以乘計。大約一軍有車一千乘,每乘有甲胄之“士”十人。事實自然與制度有出入。例如周室東遷后六十三年,周桓王合陳、蔡、衛(wèi)的兵還打不過鄭國,此時的周室決不能“張皇六師”。又例如在春秋末葉(約前五六二至前四八二年),頭等的大國如晉、秦、楚等,其兵力總在四五千乘以上。

士字原初指執(zhí)干(盾)、戈,佩弓、矢的武士;其后卻漸漸變成專指讀書、議論的文人。為什么同一個字,其先后的意義恰恰對極地相反?懂得此中的原因,便懂得春秋以前和以后的社會一大差別。在前一個時代,所謂教育就是武士的教育,而且惟有武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在后一個時代,所謂教育,就是文士的教育,而且惟有文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士字始終是指特別受教育的人,但因為教育的內(nèi)容改變,它的涵義也就改變了。

“士”的主要訓(xùn)練是裸著臂腿,習(xí)射御干戈。此外他的學(xué)科有舞樂和禮儀。音樂對于他們并不是等閑的玩藝,“士無故不徹琴瑟”。而且較射和會舞都有音樂相伴?!笆俊钡纳羁梢哉f是浸潤在音樂的空氣中的。樂曲的歌詞,即所謂“詩”。詩的記誦,大約是武士的唯一的文字教育。這些詩,到了春秋末葉積有三百多篇,即現(xiàn)存的《詩經(jīng)》。內(nèi)中有的是祭祀用的頌神歌,有的是詩人抒情的作品,大部分卻是各國流行的民歌。較射和會舞都是兼有娛樂、交際、德育和體育作用的。較射是很隆重的典禮,由周王或國君召集卿大夫舉行的叫做大射,由大夫士約集賓客舉行的叫做鄉(xiāng)射。較射的前后奏樂稱觴。預(yù)射的人揖讓而升,揖讓而下。這是孔子所贊為“君子之爭”的。會舞多半是在祭禮和宴享的時候舉行(不像西方的習(xí)俗,其中沒有女子參加的)。舞時協(xié)以種種的樂曲,視乎集會的性質(zhì)而異。這時期中著名的樂曲,如相傳為舜作的“韶”,相傳為禹作的“大夏”和武王所作的“大武”等,都是舞曲?!按笪洹钡奈枳?,現(xiàn)在猶可仿佛一二,全部分為六節(jié),每一節(jié)謂之一成。第一成象“北出”,舞者“總干(持盾)山立”;第二成象“滅商”,舞容是“發(fā)揚蹈厲”;第三成象南向出師;第四成象奠定南國;第五成象周公、召公左右分治(周初曾把王畿分為兩部,自陜而東,周公主之;自陜而西,召公主之,陜西省之得名由此),舞者分夾而進;第六成象軍隊集合登高,最后舞者同時坐下。六成各有相配的歌詞,皆存于《詩經(jīng)》中,茲引錄如下。

六成不必全用,第二成單行叫做“武”,第三成叫做“勺”,第四、五、六成各叫做“象”。幼童學(xué)舞,初習(xí)“勺”,次習(xí)“象”?!按笪洹笔侵艽膰鴺?,是創(chuàng)業(yè)的紀念、垂教的典型、武威的象征,其壯烈蓋非“韶”、“夏”可比。舞者必有所執(zhí),在“大武”中舞者執(zhí)干戈,此外或執(zhí)雉羽,或鷺羽,或斧鉞,或弓矢。執(zhí)羽的舞叫做“萬”,這種舞,加上講究的姿勢和伴奏,一定是很迷人的,可以一段故事為證。楚文王(前六八九至前六七七年)死后,遺下一個美麗的夫人,公子元想勾引她,卻沒門徑,于是在她的宮室旁邊,起了一所別館,天天在那里舉行“萬舞”,希望把她引誘出來。她卻哭道:“先君舉行萬舞原是為修武備的,現(xiàn)在令尹(楚國執(zhí)政官名,公子元所居之職)不拿它來對付敵人,卻拿它用在未亡人的身邊,那可奇了!”子元聽了,羞慚無地,馬上帶了六百乘車去打鄭國。

理想的武士不僅有技,并且能忠。把榮譽看得重過安全,把責任看得重過生命;知危不避,臨難不驚;甚至以藐然之身與揭地掀天的命運相抵拒。這種悲劇的、壯偉的精神,古代的武士是有的,雖然他們所效忠的多半是一姓一人。舉兩例如下:(1)前六八四年,魯國和宋國交戰(zhàn),縣賁父給一個將官御車。他的馬忽然驚慌起來,魯軍因而敗績。魯公也跌落車下,縣賁父上前相助。魯公說道:“這是未曾占卜之故?!保ㄕ绽蛘糖斑x擇御士須經(jīng)占卜。)縣賁父道:“別的日子不打敗,今日偏打敗了,總是我沒勇力。”說完便沖入陣地戰(zhàn)死。后來國人洗馬,發(fā)現(xiàn)那匹馬的肉里有一枚流矢。(2)前四八〇年衛(wèi)國內(nèi)亂,大臣孔悝被圍禁在自己的家中。他的家臣季路(孔子的一位弟子),聽到這消息,便單身匹馬地跑去救應(yīng),半路遇著一位僚友勸他不必。他說,既然食著人家的飯,就得救人家的禍。到了孔家,門已關(guān)閉,他嚷著要放火。里頭放出兩位力士來和他斗,他腦袋上中了一戈,冠纓也斷了。他說:“君子死,冠不免。”把冠纓結(jié)好才死。

王公大夫的子弟至少在原則上都得受武士的教育。王室有“學(xué)宮”,王子和他的近侍在內(nèi)中學(xué)射,周王和他的臣工也有時在內(nèi)中比射;又別有“射盧”,周王在內(nèi)中習(xí)射,作樂舞。公室也當有同類的設(shè)備。

武士的地位僅次于大夫。他們雖然沒有封邑,卻有食田。出戰(zhàn)時“士”是穿著甲胄坐在車上的主要戰(zhàn)斗力。但他們底下還有許多役徒小卒,這些多半是臨時征發(fā)農(nóng)民充當?shù)摹?/p>

第七節(jié) 宗教

周人的神鬼世界我們知道得比較殷人的詳細些。這其中除了各家的祖先外,有日月星辰的神,他們是主使雪霜風(fēng)雨合時或不合時的;有山川的神,他們是水旱癘疫的原因;但最重要的,人們生存所賴的,還是土神和谷神。前者關(guān)系土壤的肥瘠,后者關(guān)系五谷的豐歉。土神叫做社,或后土;谷神叫做稷,或后稷。供奉社稷的地方,也叫做社稷。稷只是谷的一種,而以名谷神,以名“田祖”,這里似乎泄露一件久被遺忘的史實:最初被人工培植的野種是稷。

像封建社會之上有一個天王,主宰百神的有一個上帝。他是很關(guān)心人們的道德的,會賞善罰惡。但他也像天王一般,地位雖尊,實權(quán)卻有限,他和人們的日常生活很少發(fā)生關(guān)系,人們也用不著為他破費。祀上帝的典禮叫做郊祀。舉行郊祀禮的只有周王和魯君。上帝的由來不知周人曾涉想到否。至于自然界各部分的神祇,在周人的信仰中,多半有原始可稽的。他們多半是由人鬼出身;而且,像封君一般,他們的地位是上帝所封的。例如汾水的神,傳說是一位古帝金天氏的兒子,他生時做治水的官,疏通汾、洮二水有功,因而受封。又例如永遠不相會面的參、商兩個星座,其神的歷史是這樣的:古帝高辛氏有兩個不肖的兒子,他們死了,住在荒林里還是整天打架。上帝看不過,便把大的遷到商丘,做商星的神,把小的遷到大夏,做參星的神。這段神話的歷史背景是商人拿商星做定時節(jié)的標準星,故此它名為商星。古人在沒有日歷之前,看一座恒星的位置的移動來定時節(jié)的早晚,這叫做“觀象授時”。被選作目標的恒星叫做辰。

周人的稷神是一位農(nóng)業(yè)的發(fā)明者,同時又是本朝的祖先。但到底稷神是周人的創(chuàng)造呢?抑或周室不過搬舊有的稷神做祖先呢?現(xiàn)在不得而知。社神卻確是在周代以前已經(jīng)有的。周人稱殷人的社為亳社。至少在魯國的都城同時有亳社和周社。朝廷的建筑,就在兩社之間。大約原初魯國被統(tǒng)治的民眾大部分是殷的遺民,新來的統(tǒng)治者顧忌他們的反感,只好讓他們保留原來的宗教,而別立自己的新社,叫做周社。一直到前五世紀初,魯國大夫尚有盟國君于周社、盟“國人”于亳社的故事。社神的來歷現(xiàn)在不得而知了。祀社的地方照例種著一棵大樹,據(jù)說夏代的社用松,殷代用柏,周代用栗。

從天子到士都有宗廟。天子和封君的廟分兩種,合祀眾祖的太廟和分祀一祖的專廟。除太祖外,每一祖的專廟,經(jīng)過若干代之后,便“親盡”被毀,否則都城之內(nèi)便有廟滿之患了。宗廟社稷是每一個都會的三大圣地。它們年中除了臨時的祈報外都有定期的供祭。宗廟的供祭尤其頻數(shù)。其他的神祇則只當被需求的時候,才得到饋賂。但他們可不用愁,這樣的機會是很多的。雖然水旱癘疫和風(fēng)雨失調(diào)是比較的不常,雖然眾神各有各的領(lǐng)域,但任何神鬼在任何時候,都能給任何人以禍難,尤其是疾病。在這些當兒犧牲和玉帛是不會被人們吝惜的,疾病的原因都推到鬼神。他們的歡心勝過醫(yī)藥,巫祝就是醫(yī)生。周人事神似乎不像殷人的煩瀆,但也和殷人一樣認真。祭祀之前主祭的人要離開家庭,到廟旁清凈的地方齋戒幾天;祭某祖的時候要找一個人扮成他的模樣,來做供奉的具體對象,這叫做“尸”。祭宗廟社稷的犧牲,雖然也照后世的辦法,只給鬼神嗅嗅味道,而“祭肉”由預(yù)祭的人瓜分,但在其余的祭典中也有時把整只的牛、羊、豬或狗焚化了,埋了或沉在水里給鬼神著實受用的。焚給一切鬼神的布帛,也通是真的而不是紙做的。獻給鬼神的玉,不能擺一下就算了,要捶碎了,或拋入河中。但鬼神也像小孩子一般,可以用“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不許我,我乃屏璧與珪”一類的話(這是周公對祖先說的話)來試誘的。盛大的祭典是一種壯觀,在丹柱刻椽的宗廟里,陳列著傳為國寶的鼎彝,趨蹌著黼黻皇華的縉紳,舞著羽翰翩躚的萬舞,奏著表現(xiàn)民族精神的音樂,排演著繁復(fù)到非專家不能記憶的禮儀(周朝始避諱祖先之名,因而王侯有謚,大夫士有別字)。

諸神中最與民眾接近的是社。每年春間有一次社祭的賽會。這時候鼓樂歌舞、優(yōu)技、酒肉和鄉(xiāng)下的俏姑娘引誘得舉國若狂。在齊國,也許因為民庶物豐,禮教的束縛又較輕,社祭特別使人迷戀,連輕易不出都城的魯君有時也忍不住要去看看。每逢打仗之前,全軍要祭一回社,祭畢把祭肉和酒分給兵士,叫做受脤。釁鼓就在這時候舉行。這以壯軍威的餉宴,這拼命之前的酗醉,這震地的喧囂,是全國緊張的開始。得勝回來的軍隊要到社前獻俘,有時并且把高貴的俘虜當場宰了用作祭品。此外遇著水災(zāi)和日蝕,則在社前擊鼓搶救,同時用幣或獻牲;火災(zāi)之后,也要祭社,以除兇氣。遇著訟獄中兩造的證據(jù)不能確定,也可以令他們到社里奉牲發(fā)誓,而等候?qū)淼钠孥E。

除了上說列在祀典的鬼神而外,還偶然會有陌生的精靈或是神話上的英雄,或是被遺棄了的舊鬼新鬼,或是來歷不明的妖魅,降附在巫覡(巫是女的,覡是男的)身上。巫覡是神靈所鐘愛的。他們能和降附的神靈說話,因此人們?nèi)粲星笥谶@些神靈得先求他們。王侯大夫都有供奉巫神的。被人驅(qū)逐去位的周厲王有使衛(wèi)巫監(jiān)謗的故事,春秋時代的第一個魯君隱公就是一位佞巫者。他未即位之前曾做過鄭國的俘虜,被囚在尹氏家中。這家有一個著名靈驗的鐘巫。他串通尹氏私去祈禱。后來鄭人把他放歸,他便把鐘巫都帶到魯國來。他被他的兄弟派人暗殺,就在他出外齋宿預(yù)備祭鐘巫的時候。

巫覡是某些鬼神的喉舌,所以能直接知道這些鬼神的意旨和未來的吉兇。但其余的人,要知道鬼神的意旨和未來的吉兇,除問巫覡外,只有憑間接的占測方法。周代的占測方法,除了沿襲自商代的龜卜(獸骨卜在周代似已不通行)外,還有周人所發(fā)明(約在商末周初)的筮。要說明筮法,得先說明筮時所用的一部書,即《周易》。這部書包涵六十四個符號和他們的解釋。這些符號叫做卦。每一卦有六層即所謂六爻。每一層都是一橫畫,或一橫畫中斷為二,前者可說是奇的,后者可說是偶的。卦各有專名,例如六爻皆奇的()名為乾,六爻皆偶的()名為坤,六爻中第二五爻為偶(從底數(shù)起)余皆為奇的()名為離。每卦的解釋分兩種,解釋全卦的叫做卦辭,解釋各爻的叫做爻辭。筮的時候取五十莖蓍草,加以撮弄(有一定方法,這里從略)以得到某一卦,再加以撮弄,看這一卦中那些爻有“變”,例如筮得乾卦而第二五爻有變則為“遇乾之離”。筮者應(yīng)用卦辭及變爻的爻辭而作預(yù)言。至于怎樣應(yīng)用法,那就有點“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了。卦爻辭包涵許多關(guān)于人事的教訓(xùn),有些是很深刻的,例如說“無平不陂,無往不復(fù)”,那是說明“物極必反”,教人不要趨極端的。

巫覡的神通只限于降附他們的神靈的勢力范圍,他們并不管宗廟社稷等有常典的祭祀。他們即使被王侯供養(yǎng)的,也不是正常的職官。

王侯的朝廷中管理和鬼神打交涉的正常職官有諸祝、宗、卜、史。祝的主要任務(wù)在代表祭者向鬼神致辭,因此他特別要知道鬼神的歷史和性情。宗是管理宗廟的司祭禮的程序,祭壇的布置,祭品的選擇、保存等等。卜是掌卜筮的,但有些國家于卜之外別置筮官。史的主職在掌管文書,記錄大事,占察天象,但也兼理卜筮和祭祀的事。這四種職官的首長,在王朝分別名太祝、太宗、卜正、太史;在列國大抵如之;惟楚國名卜長為卜尹,又有左史、右史而似乎無太史。祝、宗、卜、史等長官的地位史無明文,但我們從下面兩件故事,可以推想。楚平王(前五二八至前五一七年)即位之初,曾把他所尊敬的敵人觀起叫來,要給他官做,說唯汝所欲。因為他的先人曾掌卜,便使他做卜尹??梢姴烽L的地位是很高的。衛(wèi)獻公(前五六七至前五五九年)出奔歸國,要頒邑給從臣而后入。從臣有太史柳莊者,恐其偏賞私近,致失人心,力加諫阻。獻公從之,以為他是社稷之臣,等他臨死之時,終于給他田邑,并寫明“世世萬(萬世)子孫毋變”的約言放在他的棺中??梢娞返檬烙刑镆?,宗長、祝長等當亦如之。至于低級的祝、宗、卜、史等官則皆有食田,而且有時多至值得王室或世室搶奪的食田。但擁有強力的大夫很少出身于祝、宗、卜、史,或同時充任著這些官職的。

這時期的國家大事,上文已說過,不外打仗和祭祀。而打仗之前,照例要“受命于(宗)廟,受脤于社”,照例要來一番卜筮。故此沒一次國家大事沒有上說的四種專家參與。他們又是世業(yè)的,承受著愈積愈豐的傳說。因此他們都是多識前言往行的。史官因為職在典藏與記載,尤熟于掌故和掌故所給人的教訓(xùn)。他們成為王侯時常探索的智囊。周初有一位史佚,著過一部書,后人稱為《史佚之志》的。這大約是夾著論斷的歷史記載。春秋時有知識的人常常稱引這書,可惜后來佚了,但至今還保存著其中一些名句,如“動莫若敬,居莫若險,德莫若讓,事莫若咨”。

第八節(jié) 卿大夫

封君當中,不用說以大夫占多數(shù)。他們是地主而兼統(tǒng)治者的階級的主體。雖然各國在任何時期的氏室總數(shù),無可稽考;但我們知道,在魯國單是出自桓公的氏室已有三桓,在鄭國單是出自穆公的氏室已有七穆,宋國在前六〇九年左右至少有十二氏,晉國的一小部分在前五三七年左右已有十一個氏室。

氏室的領(lǐng)地,或以邑計,或以縣計。言邑自然包括其附近的田土??h本來是田土的一種單位,但言縣也自然包括其中的都邑。

一個氏室的封邑有多少?這不能一概而論。前五四六年,衛(wèi)君拿六十邑賞給一位大夫,他辭卻,說道:“唯卿備百邑,臣六十邑矣?!边@恐怕只能代表小國的情形。我們知道,在齊國,管仲曾“奪伯氏駢邑三百”;又現(xiàn)存一個春秋以前的齊國銅器(子仲姜寶镈),上面的刻辭記著齊侯以二百九十九邑為賞。

縣的名稱一直沿到現(xiàn)在,在春秋時似乎還只秦、晉、齊、楚等國有之。最初秦、楚兩強以新滅的小國或新占領(lǐng)的地方為縣,直屬于國君,由他派官去治理。這種官吏在楚國叫做縣公或縣尹。他們在縣里只替國君征收賦稅,判斷訟獄。他們即使有封邑,也在所治縣之外。這種制度是后世郡縣制度的萌芽。秦在前六八八年滅邽、冀戎,以其地為縣,次年以杜、鄭為縣。楚國在前五九七年左右,至少已設(shè)有九縣,每一縣即舊時為一小國。晉、齊的縣制較后起,它們的縣不盡是取自它國的土地,也不盡屬于公室。晉國在前五三七年左右有四十九縣,其中九縣有十一個氏室;直屬公室的縣各設(shè)縣大夫去管,如楚國的縣尹。前五一四年,晉滅祁氏和羊舌氏,把他們的田邑沒歸公室;分祁氏的田為七縣,羊舌氏的田為三縣,各置縣大夫。在晉國,縣肥于郡。前四九三年,晉國伐鄭,軍中曾出過這樣的賞格:“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田(下田字原作萬,蓋誤),庶人工商遂(得仕進),人臣隸圉免(免奴籍)。”齊國在春秋時有縣的惟一證據(jù),乃在靈公時代一件遺器(齊侯镈鐘)的銘文,內(nèi)記靈公以三百縣的土地為賞。顯然齊國的縣比晉、楚等國的縣小得多。

縣郡的區(qū)分在春秋時代還不普遍。在沒有縣郡的國里,公室和較大的氏室都給所屬的邑設(shè)宰。邑宰的性質(zhì)和縣尹縣大夫相同,不過邑宰所管轄的范圍較小罷了。

上文有點離開敘述的干路,讓我們回到列國的氏室,它們的土地原初都是受自國君。國君名義上依舊是這些土地的主人。雖然氏室屬下的人民只對氏室負租稅和力役的義務(wù),氏室對于國君年中卻有定額的“貢”賦,所以有“公食貢”的話。國君或執(zhí)政者可以增加貢額。舉一例如下:魯國著名圣哲臧武仲有一次奉使去晉國(前五五一年),半路下雨,到一位大夫家里暫避。那位大夫正要喝酒,看見他來,說道:“圣人有什么用?我喝喝酒就夠了!下雨天還要出行,做什么圣人!”這話給一位執(zhí)政者聽到了,以為那位大夫自己不能出使,卻傲慢使人,是國家的大蠹,下令把他的貢賦加倍,以作懲罰。

大夫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土地。至少有些闊大夫把食邑的一部分撥給一個庶子,另立一個世家,叫做“側(cè)室”或“貳宗”。別的被大夫?qū)櫺业娜艘部墒芩p邑或求他賞邑。例如前五〇〇年,宋公子地拿自己食邑的十一分之五賞給一個嬖人。又前四八六年,鄭大夫某的嬖人某向他求邑,他沒得給,許他往別的國里取,因此鄭軍圍宋雍丘,結(jié)果全軍覆沒。大夫也可以受異國君主的賜邑,例如前六五六年,齊桓公會諸侯伐楚,師還,一位鄭大夫獻計改道,為桓公所喜,賜以鄭的虎牢;又例如前六五七年,魯大夫某出使晉國,晉人要聯(lián)絡(luò)他,給他田邑,他不受;又例如前五六三年,晉會諸侯滅偪陽國,以與向戌,向戌也辭卻。大夫又有挾其食邑,投奔外國的,例如前五四七年,齊大夫某以廩丘奔晉;前五四一年,莒大夫某以大厖及常儀奔魯;前五一一年,邾大夫某以濫奔魯。

大夫私屬的官吏,除邑宰外,以現(xiàn)在所知,有總管家務(wù)的家宰,這相當于王室和公室的太宰;有祝,有史,有管商業(yè)的賈正,有掌兵的司馬。這些官吏都受大夫祿養(yǎng)。家宰在職時有食邑,去職則把邑還給大夫,或交給繼任的人。氏室的官吏有其特殊的道德意識:“家臣不敢知國”;“家臣而張公室,罪莫大焉”。

氏室和公室的比較兵力沒有一個時代可以詳考。現(xiàn)在所知者:春秋初年鄭莊公消滅國內(nèi)最強的氏室,用車不過二百乘。當春秋中葉,在魯、衛(wèi)等國,“百乘之家”已算是不小的了。但大國的巨室,其兵力有時足與另一大國開戰(zhàn)。例如前五九二年,晉卻克奉使齊國,受了婦人在帷后窺視竊笑的侮辱,歸來請晉侯伐齊,不許,便請以私屬出征。而卻克的族侄卻至則“富半公室,家半三軍”。魯國的季氏從四分公室而取其二以后,私屬的甲士已在七千以上。

具有土地、人民和軍隊的氏室和公室名分上雖有尊卑之殊,事實上每成為對峙的勢力。強橫的氏室儼然一個自主的國。原則上國君的特權(quán)在(1)代表全國主祭,(2)受國內(nèi)各氏室的貢賦,(3)出征時指揮全國的軍隊,(4)予奪封爵和任免朝廷的官吏。但至遲入東周后,在多數(shù)的國家如齊、魯、晉、宋、衛(wèi)、鄭等,末兩種權(quán)柄漸漸落在強大的氏室,甚至國君的廢立也由大夫操縱。

第九節(jié) 封建組織的崩潰

我們對于商朝的政治組織,所知甚少,所以無法拿商、周兩朝的政治組織作詳細的比較。但其間有一重大的差異點是可以確知的。商朝創(chuàng)建之初并沒有把王子分封于外,以建立諸侯國。商朝王位的繼承,是以兄終弟及(不分嫡庶)為原則的。但到了無弟可傳的時候,并不是由所有的伯叔兄弟以次繼承(由末弟諸子抑或由其先兄諸子以次繼承亦無一定)。在這種情形之下,第二世以后的王子總有許多不得為王的。這些不得為王的王子是否有的被封在外建國?這問題無法確答。但周朝的舊國當中,從沒聽說是商朝后裔的。而惟一奉殷祀的宋國,卻是周人所建??芍踝臃址獾氖略谏坛舨皇墙^無,亦稀有。但在周朝,則不然了;王位是以嫡長子繼承的;王的庶子,除在少數(shù)例外的情形之下(如王后無出,或嫡長子前死),都沒有為王的資格;所以文王、武王的庶子都受封建國,其后周王的庶子在可能的限度內(nèi)也都或被封在畿外建國,或被封在畿內(nèi)立家。這商、周間的一大差異有兩種重大的結(jié)果。第一,因為王族的向外分封,周朝王族的地盤,比之商朝大大的擴張了。王室的勢力,至少在開國初年大大的加強了;同時王的地位也大大的提高了。周王正式的名號是“天王”,通俗的稱號是“天子”,那就是說,上帝在人間的代表。第二,王族的向外分封也就是周人的向外移殖;這促進民族間的同化,也就助成“諸夏”范圍的拓展。

嫡長繼承制把王庶子的后裔逐漸推向社會的下層去,而助成平民(即所謂庶人)地位的提高。周王的庶子也許就都有機會去做畿外的諸侯或畿內(nèi)的小封君;他的庶子的庶子也許還都有機會做畿內(nèi)的封君;但他的庶子的庶子的庶子則不必然了。越往下去,他的后裔胙土受封的機會越少,而終有儕于平民的。所以至遲在前七世紀的末年,畿內(nèi)原邑的人民便會以“此誰非王之親姻”自夸。隨著貴族后裔的投入平民階級里,本來貴族所專有的教育和知識也漸漸滲入民間。

周朝諸侯和大夫的傳世也是用嫡長繼承制。(以現(xiàn)在所知,諸侯位之傳襲曾不依此例者有吳、越、秦、楚。楚初行少子承襲制,至前六三〇年以后,始改用嫡長承襲制;秦行兄終弟及制,至前六二〇年以后始改用嫡長承襲制;吳亡于前四七三年,其前半世紀還行兄終弟及制。)在嫡長繼承制下,卿大夫的親屬的貴族地位最難長久維持。大夫的諸兒子當中只有一個繼承他的爵位,其余的也許有一個被立為“貳宗”或“側(cè)室”,也許有一兩個被國君賞拔而成為大夫;但就久遠而論,這兩種機會是不多的。一個“多男子”的大夫總有些兒子得不到封邑,他的孫子更不用說了。這些卿大夫的旁支后裔當中,和氏室的嫡系稍親的多半做了氏室的官吏或武士,疏遠的就做他屬下的庶民。故一個大夫和他私家的僚屬戰(zhàn)士,每每構(gòu)成一大家族:他出征的時候領(lǐng)著同族出征,他作亂的時候領(lǐng)著整族作亂,他和另一個大夫作對就是兩族作對,他出走的時候,或者領(lǐng)著整族出走,他失敗的時候或者累得整族被滅。

氏室屬下的庶民也許就是氏室的宗族,否則也是集族而居的。氏室上面的一層是國君和同姓卿大夫構(gòu)成的大家族,更上的一層是周王和同姓諸侯構(gòu)成的大家族。其天子和異姓諸侯間,或異姓諸侯彼此間,則多半有姻戚關(guān)系。這整個封建帝國的組織大體上是以氏族為經(jīng),家族為緯的。

因此這個大帝國的命運也就和一個累世同居的大家庭差不多。設(shè)想一個精明強干的始祖督率著幾個少子,在艱苦中協(xié)力治產(chǎn),造成一個富足而親熱的、人人羨慕的家庭。等到這些兒子各各娶妻生子之后,他們對于父母和他們彼此間,就難免形跡稍為疏隔。到了第三代,祖孫叔侄或堂兄弟之間,就會有背后的閑話。家口愈增加,良莠愈不齊。到了第四、五代,這大家庭的分子間就會有仇怨、有爭奪、有傾軋,他們也許拌起嘴,打起架甚至鬧起官司來。至遲在東周的初期,整個帝國里已有與此相類似的情形,充滿了這時代的歷史的是王室和諸侯間的沖突,諸侯彼此間的沖突,公室和氏室間的沖突,氏室彼此間的沖突。但親者不失其為親,宗族或姻戚間的鬩爭,總?cè)菀渍{(diào)停,總留點余地。例如前七〇五年,周桓王帶兵去打鄭國,打個大敗,并且被射中了肩膊。有人勸鄭莊公正好乘勝追上去,莊公不答應(yīng),夜間卻派一位大員去慰勞桓王,并且探問傷狀。又例如前六三四年,齊君帶兵侵入魯境。魯君知道不敵,只得派人去犒師,并叫使者預(yù)備好一番辭令,希望把齊師說退。齊君見了魯使問道:魯人怕嗎?答道:小百姓怕了,但上頭的人卻不怕。問:你們家里空空的,田野上沒一根青草,憑什么不怕?魯使答道:憑著先王的命令。隨后他追溯從前魯國的始祖周公和齊國的始祖姜太公怎樣同心協(xié)力,輔助成王,成王怎樣感謝他們,給他們立過“世世子孫無相害”的盟誓;后來齊桓公怎樣復(fù)修舊職,糾合諸侯,給他們排解紛爭,拯救災(zāi)難。最后魯使作大意如下的陳說:您即位的時候,諸侯都盼望您繼續(xù)桓公的事業(yè),敝國所以不敢設(shè)防,以為難道您繼桓公的位才九年,就會改變他的政策嗎?這樣怎對得住令先君?我們相信您一定不會的,靠著這一點,我們所以不怕。齊君聽了這番話,便命退兵。又例如前五五四年,晉師侵齊,半路聽說齊侯死了,便退還。這種顧念舊情、不為已甚的心理加上畏懼名分、雖干犯而不敢過度干犯的矛盾心理,使得周室東遷后三百年間的中國尚不致成為弱肉強食的世界。這兩種心理是春秋時代之所以異于后來戰(zhàn)國時代的地方。不錯,在春秋時代滅國在六十以上;但其中大部分是以夷滅夏和以夏滅夷;諸夏國相滅只占極少數(shù),姬姓國相滅的例尤少。而這少數(shù)的例中,晉國做侵略者的占去大半。再看列國的內(nèi)部:大夫固然有時逐君弒君,卻還要找一個比較合法的繼承者來做傀儡。許多國的君主的權(quán)柄固然是永遠落在強大的氏室,但以非公室至親的大夫而篡奪或僭登君位的事,在前四〇三年晉國的韓、趙、魏三家稱侯以前,尚未有所聞。故此我們把這一年作為本章所述的時代的下限。

宗族和姻戚的情誼經(jīng)過了世代愈多,便愈疏淡,君臣上下的名分,最初靠權(quán)力造成,名分背后的權(quán)力一消失,名分便成了紙老虎,必被戳穿,它的窟窿愈多,則威嚴愈減。光靠親族的情誼和君臣的名分去維持的組織必不能長久。何況姬周帝國之外本來就有不受這兩種鏈索拘束的勢力。

第三章 霸國與霸業(yè)

第一節(jié) 楚的興起

江水在四川、湖北間被一道長峽約束??;出峽,向東南奔放,瀉成汪洋萬頃的洞庭湖,然后折向東北;至武昌,漢水來匯。江水和漢水界劃著一大片的沃原,這是荊楚民族的根據(jù)地。周人雖然在漢水下游的沿岸(大部分在東北岸)零星地建立了一些小國,但他們是絕不能凌迫楚國,而適足以供它蠶食的。在楚的西邊,巴(在今巫山至重慶一帶)、庸(在今湖北竹山縣東)等族都是弱小得只能做楚的附庸;在南邊,洞庭湖以外是無窮盡的荒林,只等候楚人去開辟;在東邊,迄春秋末葉吳國勃興以前,楚人亦無勁敵。從周初以來,楚國只有侵略別國別族的份,沒有懼怕別國別族侵略的份。這種安全是黃河流域的諸夏國家所沒有的,軍事上的安全而外,因為江漢流域的土壤肥美,水旱稀少,是時的人口密度又比較低,楚人更有一種北方所仰羨不及的經(jīng)濟安全。

這兩種的安全使得楚人的生活充滿了優(yōu)游閑適的空氣,和北人的嚴肅緊張的態(tài)度成為對照。這種差異從他們的神話可以看出。楚國王族的始祖不是胼手胝足的農(nóng)神,而是飛揚縹緲的火神;楚人想象中的河神不是治水平土的工程師,而是含睇宜笑的美女。楚人神話里,沒有人面虎爪、遍身白毛、手執(zhí)斧鉞的蓐收(上帝的刑神),而有披著荷衣、系著蕙帶、張著孔雀蓋和翡翠的司命(主持命運的神)。適宜于楚國的神祇不是牛羊犬豕的羶腥,而是蕙肴蘭藉和桂酒椒漿的芳烈;不是蒼髯皓首的祝史,而是彩衣姣服的巫女。再從文學(xué)上看,后來戰(zhàn)國時楚人所作的《楚辭》也以委婉的音節(jié),纏綿的情緒,繽紛的詞藻而別于樸素、質(zhì)直、單調(diào)的《詩》三百篇。

楚國的語言和諸夏相差很遠。例如楚人叫哺乳做“谷”,叫虎做“於菟”。直至戰(zhàn)國時北方人還說楚人為“南蠻舌之人”。但至遲在西周時,楚人已使用諸夏的文字?,F(xiàn)存有一個周宣王時代的楚鐘(“夜雨楚公鐘”),其銘刻的字體、文體均與宗周金文一致。這時楚國的文化蓋已與周人相距不遠了。后來的《楚辭》也大體上是用諸夏的文言寫的。

第一章里已提及,傳說周成王時,楚君熊繹曾受周封。是時楚都于丹陽,在今湖北秭歸之東。至昭王時,楚已與周為敵。周昭王曾屢次伐楚,有一次在漢水之濱全軍覆沒。后來他南巡不返,傳說是給楚人害死的,周人也無可奈何。周夷王時,熊渠崛起,東向拓地至于鄂,即今武昌縣境。渠子紅繼位,即都于鄂,以后六傳至熊不改。上文提到的楚鐘即熊的遺器,發(fā)現(xiàn)于武昌與嘉魚之間,熊與宣王同時而稍后。當宣王之世,周、楚曾起兵爭,而楚鋒大挫。故是時的周人遺詩有“蠢爾蠻荊,大邦為讎。方叔元老,克壯其猷”之語。四傳為武王,其間楚國內(nèi)變頻仍,似無暇于外競。武王即位于周平王三十一年,從他以后,楚國的歷史轉(zhuǎn)入一新階段,亦從他以后,楚國的歷史才有比較詳細的記錄。他三次侵隨;合巴師圍鄾、伐鄖、伐絞、伐羅,無役不勝。又滅掉權(quán)國。他的嗣子文王始都于郢(即今湖北江陵)。在文王以前,楚已把漢水沿岸的諸姬姓國家翦滅殆盡。文王更把屏藩中原的三大重鎮(zhèn),申國、鄧國和息國滅掉(息、鄧皆河南今縣,申即南陽),奠定了楚國經(jīng)略中原的基礎(chǔ)。中原的中樞是鄭國。自從武王末年,鄭人對楚已惴惴不安。文王的侵略的兵鋒終于刺入鄭國,但他沒有得志于鄭而死。他死后的二十年間,楚國再接再厲地四次伐鄭。但這時齊國已興起做它北進的第一個敵手了。

第二節(jié) 齊的興起(附宋)

齊國原初的境土占今山東省的北部,南邊以泰山山脈與魯為界,東邊除去膠東半島。這半島在商代已為半開化的萊夷的領(lǐng)域。太公初來,定都營丘(后名臨淄,今仍之)的時候,萊夷就給他一個迎頭痛擊。此后萊夷和齊國的斗爭不時續(xù)起,直到前五六七年齊人滅萊為止。滅萊是齊國史中一大事。不獨此后齊國去了一方的邊患,不獨此后它的境土增加了原有的一半以上,而且此后它才成為真正的海國。以前它的海疆只有萊州灣的一半而已。

但遠在滅萊之前,當春秋的開始,齊已強大。前七〇六年,鄭太子忽帶兵助齊抵御北戎有功,齊侯要把女兒文姜嫁給他,他便以“齊大非吾偶”的理由謝絕。原來文姜和她的大哥即后日的齊襄公,有些曖昧的關(guān)系。她終于嫁了魯桓公。有一次桓公跟她回娘家,居然看破并且說破了襄公與她之間的隱情。襄公老羞成怒,便命一個力士把桓公殺了。講究周禮的魯人,在齊國的積威之下,只能哀求襄公把罪名加給那奉命的兇手,拿來殺了,聊以遮羞。這時齊國的強橫可以想見。此事發(fā)生后四年(前六九〇年),襄公滅紀(在今山東壽光縣南,為周初所封與齊同姓國)。這是齊國兼并小國之始。襄公后來被公子無知所弒,無知僭位后,又被弒,齊國大亂。襄公有二弟:長的名糾,由管仲和召忽輔佐著;次的名小白,由鮑叔牙輔佐著。襄公即位,鮑叔看他的行為太不像樣,知道國內(nèi)遲早要鬧亂子,便領(lǐng)著小白投奔莒國。亂起,管仲也領(lǐng)著公子糾逃往魯國,糾的母親原是魯女。無知死后,魯君便派兵護送公子糾回國,要扶立他。齊、魯之間,本來沒有好感,齊人對于魯君的盛意十分懷疑,派兵擋駕。同時齊的巨室國、高二氏暗中差人去接小白。魯君也慮及小白捷足先歸,早就命管仲帶兵截住莒、齊間的道路。小白后到,管仲瞄準他的心窩,一箭射去,正中目標,眼見他應(yīng)弦仆倒。小白的死訊傳到魯國后,護送公子糾的軍隊在慶祝聲中,越行越慢,及到齊境,則齊國已經(jīng)有了新君,就是小白!原來管仲僅射中他的帶鉤,他靈機一動,裝死躺下,安然歸國。

小白即桓公,他勝利后,立即要求魯人把公子糾殺了。召忽聞得公子糾死,便以身殉。管仲卻依然活著。他同鮑叔本是知友,鮑叔向桓公力薦他。桓公聽鮑叔的話,把國政付托給他,稱他為“仲父”。此后桓公的事業(yè)全是管仲的謀劃?;腹鯓訙缱T、滅遂、滅項;怎樣號召諸侯,開了十多次的冠裳盛會;怎樣在尊王的題目下,操縱王室的內(nèi)政,阻止惠王廢置太子,而終于扶太子正位,這些現(xiàn)在都從略。他的救邢、救衛(wèi),以阻擋狄人的南侵,給諸夏造一大功德,前面已說過?,F(xiàn)在單講他霸業(yè)中的一大項目:南制荊楚。在前六五九年即當楚文王死后十八年,當齊國正忙著援救邢、衛(wèi)的時候,楚人第三次攻鄭。接著兩年中,他們又兩次攻鄭,非迫到它和楚“親善”不休。鄭人此時卻依靠著齊國?;腹匀徊豢鲜救?。前六五七年,他聯(lián)絡(luò)妥了在楚國東北邊,而可以牽制齊兵的江、黃二國。次年便牽領(lǐng)齊、魯、宋、陳、衛(wèi)、鄭、曹、許的八國聯(lián)軍,首先討伐附楚的蔡國。蔡人望風(fēng)潰散。這浩蕩的大軍,乘勝侵入楚境。楚人竟不敢應(yīng)戰(zhàn),差人向齊軍說和。桓公等見楚方無隙可乘,亦將就答應(yīng),在召陵(楚境,在今河南郾城縣東)的地方和楚國立了一個盟約而退。盟約的內(nèi)容不可考,大約是楚國從鄭縮手,承認齊對鄭的霸權(quán),但其后不久,周王因為易儲的問題,怨恨桓公,慫恿鄭國背齊附楚,許以王室和晉國的援助,鄭人從之。于是附齊的諸侯伐鄭,楚伐許以援鄭,因諸侯救許而退。但許君經(jīng)蔡侯的勸誘和恐嚇,終于在蔡侯的引領(lǐng)之下,面縛銜璧,并使大夫穿喪服,士抬棺材,跟隨在后,以降于楚。次年齊以大軍伐鄭,鄭人殺其君以求和于齊。其后終桓公之世,鄭隸屬齊的勢力范圍。在這期間楚不能得志于北方,轉(zhuǎn)而東向,滅弦(都今湖北蘄水西北),滅黃(都今河南潢川西)。齊人無如之何;繼又討伐附齊的徐戎,敗之,齊與諸侯救徐,無功而退。

召陵之盟是桓公霸業(yè)的極峰。其后十二三年,管仲和桓公先后去世。管仲的功業(yè)在士大夫間留下很深的印象,他死了百余年后,孔子還贊嘆道:“微管仲,吾其被發(fā)左衽(做戎狄)矣!”到了戰(zhàn)國時代,管仲竟成了政治改革的傳說的箭垛;許多政治的理論和一切富國強兵善策、奇策、謬策,都堆在他名下,這些理論和方策的總結(jié)構(gòu)成現(xiàn)存《管子》書的主要部分。

桓公死后,五公子爭位,齊國和諸夏同時失了重心。于是宋襄公擺著霸主的架子出場。他首先會合些諸侯,帶兵入齊,給它立君定亂。這一著是成功了。接著,他拘執(zhí)了滕君,威服了曹國,又逼令邾人把君殺了祭社,希望藉此服屬與不睦的東夷。接著他要求楚王分給他以領(lǐng)導(dǎo)諸侯霸權(quán),楚王是口頭答應(yīng)了。他便興高采烈地大會諸侯。就在這會中,楚王的伏兵一起,他從壇坫上的盟主變作階下之囚徒。接著他的囚車追陪楚君臨到宋境。幸而宋國有備,楚王姑且把他放歸。從此他很可以放下霸主的架子了,可是不然。自從桓公死后,鄭即附楚,鄭君并且親朝于楚。于是襄公伐鄭。他的大軍和楚的救兵在泓水上相遇。是時楚人涉渡未畢,宋方的大司馬勸襄公正好迎擊,他說不行。一會,楚人都登陸,卻還沒整隊,大司馬又勸他進擊,他說,還是不行。等到楚人把陣擺好,他的良心才容許他下進攻令。結(jié)果,宋軍大??;他傷了腿,后來因此致死。死前他還大發(fā)議論道:“君子臨陣,不在傷上加傷,不捉頭發(fā)斑白的老者;古人用兵,不靠險阻。寡人雖是亡國之余,怎能向未成列的敵人鳴鼓進攻呢?”桓公死后十年間,衛(wèi)滅邢;邾滅須句;秦滅芮、梁;楚滅夔。

第三節(jié) 晉、楚爭霸

桓公的霸業(yè)是靠本來強盛的齊國做基礎(chǔ)的。當他稱霸的時代,晉國和秦國先后又在締構(gòu)強國的規(guī)模,晉國在準備一個接替桓公的霸主降臨,秦國在給未來比霸業(yè)更宏大的事業(yè)鋪路。話分兩頭,先講晉國。

晉始封時都于唐(今太原縣北),在汾水的上游;其后至遲過了三個半世紀,已遷都絳(今翼城縣),在汾水的下游。晉人開拓的路徑是很明顯的。不過遷絳后許久,他們還未曾占有汾水流域的全部,當汾水的中游還梗著一個與晉同姓的霍國,當汾水將近入河的地方還礙著一個也與晉同姓的耿國。前七四五年晉君把絳都西南百多里外的曲沃,分給他的兄弟,建立了一個強宗。此后晉國實際分裂為二。曲沃越來越盛,晉國越來越衰,它們間的仇隙也越來越大。這對抗的局面終結(jié)于前六七九年,曲沃武公滅晉并且拿所得的寶器向周王買取正式的冊封。老髦的武公,受封后兩年,便一瞑不視,遺下新拼合的大國給他的兒子獻公去粘綴、鑲補。

獻公即位于齊桓公十年(前六七六年),死于桓公三十五年。他二十六年的統(tǒng)治給晉國換一副面目。他重新修筑了絳都的城郭;把武公的一軍擴充為二軍。他滅霍、滅耿、滅魏、滅虞、滅虢,使晉國的境土不獨包括了整個的汾水流域,并且遠蹠到大河以南。但獻公最重要的事業(yè)還不止此。卻說武公滅晉后,自然把他的公族盡力芟鋤,免遺后患。我們可以想象晉國這番復(fù)合之后,它的氏室必定滅了許多,但在曲沃一方,自從始封以來,公子公孫們新立的氏室為數(shù)也不少。獻公即位不久,便設(shè)法收拾他們。他第一步挑撥其中較窮的,使與“富子”為仇,然后利用前者去打倒后者。第二步,他讓殘余的宗子同住一邑,好意地給他們營宮室,筑城郭;最后更好意地派大兵去保衛(wèi)他們,結(jié)果,他們的性命都不保。于是晉國的公族只剩下獻公的一些兒子。及獻公死,諸子爭立。勝利者鑒于前車,也顧不得什么父子之情,把所有長成而沒有繼位資格的公子都遣派到各外國居住,此后的一長期中,公子居外,沿為定例。在這種制度之下,遇著君死而太子未定,或君死而太子幼弱的當兒,君權(quán)自然失落在異姓的卿大夫手里。失落容易,收復(fù)卻難。這種制度的成立便是日后“六卿專晉”、“三家分晉”的預(yù)兆。話說回來,獻公夷滅群宗后,晉國的力量一時集中在公室;加以他憑藉“險而多馬”的晉土,整軍經(jīng)武,兼弱攻昧,已積貯了向外爭霸的潛能??上砟瓿撩耘?,不大振作,又廢嫡立庶,釀成身后一場大亂,繼他的兒孫又都是下等材料。晉國的霸業(yè)還要留待他和狄女所生的公子重耳,就是那在外漂流十九年,周歷八國,備嘗艱難險阻,到六十多歲才得位的晉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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