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童婚
寫這些對我來說是一種滿含痛苦的歷程,我得不斷地咽下許多痛心的眼淚。我多么不想寫!但是我知道我是一個事實的崇拜者,我不能回避這一段經(jīng)歷。因此在此記述我在13歲就結(jié)婚的事既是一種沉痛,也是一種責(zé)任。當(dāng)看到我所照料的、和我那時年歲相當(dāng)?shù)暮⒆觽儠r,就會讓我不禁想起我的婚姻,不禁為自己悲傷,同時也慶幸他們沒有遭遇像我一樣的命運,我的早婚是荒唐的。
必須說明我不是訂婚而是結(jié)婚。在卡提亞華,訂婚和結(jié)婚是兩種禮儀。訂婚為一種婚約,是雙方的父母預(yù)先應(yīng)許的,那是可以解除的。如果男的死了,女的可不守寡。這和兒女們沒有多大關(guān)系,完全是雙方父母之間的一種協(xié)議,有時本人根本不知道。我似乎訂過三次婚。之前聽說與我訂婚的兩個女孩都先后死了,因此我想我可能訂過三次婚。第三次訂婚我還模糊記得,是在七歲的時候。
我大哥早已成親了。家長決定讓我二哥,還有比我大一歲的堂哥和我三人一起結(jié)婚。他們這樣做完全是為了省事和節(jié)省金錢,并沒有為我們的幸福著想,更不用說是出于我們的愿望。
印度教徒為了一場婚姻,使得男女雙方的父母傾家蕩產(chǎn)是常事。為置辦衣飾、酒席,往往要花費大量金錢,并且浪費幾個月的時間。為了排場,辦酒席的時候,互相競爭,攀比誰家的樣數(shù)多,誰家做得出色。而婦女們,不管是否善于歌唱,卻總要高歌歡唱,毫不顧忌叫嚷喧鬧打攪鄰居。而那些鄰居們面對如此情境,還能泰然處之,因為他們知道這么一場婚禮終有一天會光顧他們。
我們的家長之所以要三婚并舉,一氣呵成,是因為他們知道這些事情的麻煩。花錢一次,即使鋪張,也總比辦三次的花費合算。再就是父親和叔叔輩年紀(jì)都大了,他們大概是希望在未死以前,能夠分享小輩們婚事的喜悅。所以,我們的婚事就一起操辦了。
在忙這些事情的過程中,我們對即將來臨的事,才有所警覺。當(dāng)時其實思想很簡單,認(rèn)為結(jié)婚不過是穿好衣服、敲鑼打鼓、迎接新娘,以及豐盛的酒席和將會有一個陌生的女孩子來和我們共同游玩而已,性的欲望是后來才有的。
為準(zhǔn)備結(jié)婚,我和二哥從拉奇科特回到波爾班達。
我的父親即使是個帝萬,但仍然還是一個奴仆,他受本邦王公的寵信,所以顯得更加如此。直到最后一刻王公才派了幾輛專用馬車,讓我的父親離開,派馬車可以節(jié)省兩天的路程。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命運做了另外的安排。我的父親從拉奇科特到波爾班達坐馬車想用三天趕五天的路。在120英里的最后一程,車子翻了,他被摔成重傷。當(dāng)他回到家的時候,已是紗布裹身。父親和我們對于這場婚禮的興趣已然大減,然而婚禮還得舉行。最后,由于少不更事,又沉溺于婚禮的逸樂,我竟然忘卻了父親的傷痛。
我是孝敬父母之人,但是我也耽溺于肉欲。那時我不懂得孝敬父母高于自己的幸福和快樂。我耽于逸樂,像是懲罰我自己,于是,發(fā)生了一件令我遺痛終生的事情,這事情以后再談。尼斯固藍(lán)納歌中有一句這樣說:“絕欲而不清心,終難持之有素?!泵慨?dāng)我唱起這支歌,或者聽見別人在唱,這件令人痛心的丑事便縈繞我的心頭,慚愧充滿內(nèi)心。
父親雖然傷痛在身,但還是參加了婚禮。在婚禮的每一個細(xì)節(jié)的過程中他所坐的位置至今清晰地嵌在我的腦海里。
當(dāng)時我自己也想結(jié)婚。結(jié)婚的每項安排都令我愉快。正因為父親那天的所做無可厚非,因此回想那些事情至今仍然新穎。直到今天,我還能勾畫出當(dāng)時坐在婚禮臺上的情景,以及新婚夫妻的我們?nèi)绾伟鸦槎Y完成后由夫婦分食的用小麥做的合歡糖送到彼此的嘴里,而后又是如何同居的。還有那新婚之夜!兩個無知的孩子在懵懂中把自己投身于人生的大海里。我的嫂嫂曾經(jīng)充分地傳授給我初夜應(yīng)有的知識。當(dāng)然我不知道也沒問過我的妻子是不是也有人教過她那些。那一夜,我們的確很難為情。我不知道和她怎樣交談,談什么!嫂嫂教我的,并沒有使我得到多少幫助。然而事實上,這種事情用不著別人指點。后來我們開始逐漸了解彼此,而且交談也比較隨意。我們雖是同年,但不久我便行使起丈夫的權(quán)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