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上多少年
我們的社會講究所謂“利益最大化”。在同樣的意義上,人生也存在“利益最大化”。這讓我想起一部有名的電影,叫做《蕭山克的救贖》,大意是說一個被錯判的犯人為了追求自由,在獄中挖一條隧道,一個人挖了18年,最終逃了出來,獲得了幸福的余生。我想,對持“人生利益最大化”的現(xiàn)代人來講,這隧道到底“挖”還是“不挖”,很可能會成為一個問題。我們可能會說,要是從20歲開始挖,挖到38歲跑出來,還可以。出來后多掙點錢,算有的可過。而如果你已經(jīng)四十出頭了,那就算了吧。因為快60歲才能挖通,沒什么意思。如此,電影的意義就失去了,因為不少看電影的人都四十出頭了。實際上,我真正想說的是,人生的差別可能不光在于電影中“逃出來”的主人公和那些“認(rèn)命”而沒有逃出來的人物在“余生”上的差別??赡苓€會有另外一點差別,體現(xiàn)在已經(jīng)過去的18年。于此,我指懷著希望地生活和絕望地“捱”著,這18年是不同的。我不想再解釋,因為我相信,你已知我在說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