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術語、符號
2.1 術語
2.1.1 高層建筑 high-rise building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圖2-1、圖2-2)
注:建筑高度的計算應符合本規(guī)范附錄A的規(guī)定。
2.1.2 裙房 podium
在高層建筑主體投影范圍外,與建筑主體相連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屬建筑。(圖2-3)
2.1.3 重要公共建筑important public building
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嚴重社會影響的公共建筑。
圖2-1
圖2-2
圖2-3
2.1.4 商業(yè)服務網點 commercial facilities
設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層或首層及二層,每個分隔單元建筑面積不大于300m2的商店、郵政所、儲蓄所、理發(fā)店等小型營業(yè)性用房。(圖2-4)
2.1.5 高架倉庫highrackstorage
貨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機械化操作或自動化控制的貨架倉庫。
圖2-4
2.1.6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間地面低于室外設計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該房間平均凈高1/3,且不大于1/2者。(圖2-5)
2.1.7 地下室 basement
房間地面低于室外設計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該房間平均凈高1/2者。(圖2-6)
2.1.8 明火地點 open flame location
室內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熱表面的固定地點(民用建筑內的灶具、電磁爐等除外)。
2.1.9 散發(fā)火花地點 sparking site
有飛火的煙囪或進行室外的砂輪、電焊、氣焊、氣割等作業(yè)的固定地點。
2.1.10 耐火極限 fire resistance rating
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筑構件、配件或結構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至失去承載能力、完整性或隔熱性時止所用時間,用小時表示。
2.1.11 防火隔墻 fire partition wall
建筑內防止火災蔓延至相鄰區(qū)域且耐火極限不低于規(guī)定要求的不燃性墻體。
2.1.12 防火墻 fire wall
防止火災蔓延至相鄰建筑或相鄰水平防火分區(qū)且耐火極限不低于3h的不燃性墻體。
2.1.13 避難層(間) refuge floor(room)
建筑內用于人員暫時躲避火災及其煙氣危害的樓層(房間)。(圖2-7)
圖2-5
圖2-6
圖2-7
2.1.14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
供人員安全疏散用的樓梯間和室外樓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內外安全區(qū)域的出口。(圖2-8)
2.1.15 封閉樓梯間 enclosed staircase
在樓梯間入口處設置門,以防止火災的煙和熱氣進入的樓梯間。(圖2-9)
2.1.16 防煙樓梯間 smoke-proof staircase
在樓梯間入口處設置防煙前室、開敞式陽臺或凹廓(統(tǒng)稱前室)等設施,且通向前室和樓梯間的門均為防火門,以防止火災的煙和熱進入的樓梯間。(圖2-10)
圖2-8
圖2-9
圖2-10
2.1.17 避難走道 exit passageway
采取防煙措施且兩側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3h的防火隔墻,用于人員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圖2-11)
2.1.18 閃點 flash point
在規(guī)定的試驗條件下,可燃性液體或固體表面產生的蒸氣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夠閃燃的液體或固體的最低溫度(采用閉杯法測定)。
2.1.19 爆炸下限 lower explosion limit
可燃的蒸氣、氣體或粉塵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發(fā)生爆炸的最低濃度。
2.1.20 沸溢性油品 boil-over oil
含水并在燃燒時可產生熱波作用的油品。
2.1.21 防火間距 fire separation distance
防止著火建筑在一定時間內引燃相鄰建筑,便于消防撲救的間隔距離。(圖2-12)
注:防火間距的計算方法應符合本規(guī)范附錄B的規(guī)定。
圖2-11
圖2-12
2.1.22 防火分區(qū) fire compartment
在建筑內部采用防火墻、樓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設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時間內防止火災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間。(圖2-13)
2.1.23 充實水柱 full water spout
由水槍噴嘴起到射流90%的水柱水量穿過直徑380mm圓孔處的一段射流長度。
圖2-13
2.2 符號
A——泄壓面積
C——泄壓比
D——儲罐的直徑
DN——管道的公稱直徑
ΔH——建筑高差
L——隧道的封閉段長度
N——人數
n——座位數
K——爆炸特征指數
V——建筑物、堆場的體積,儲罐、瓶組的容積或容量
W——可燃材料堆場或糧食筒倉、席穴囤、土圓倉的儲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