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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jié) 唐詩的分期

唐詩類型的文化闡釋 作者:高春燕


第三節(jié) 唐詩的分期

眾所周知,有關唐詩的分期問題,傳統(tǒng)上形成了以“初、盛、中、晚”劃界的“四唐”說。也就是初唐、盛唐、中唐、晚唐這四個時期。多數的文學史也是以此為劃分標準的。而這一分期也是有著漫長的演化過程的。

最早對唐詩發(fā)展的過程加以綜合敘述的是唐末的司空圖。他在《與王駕評詩書》一文中談到唐代詩歌的流變,文中講到初唐詩人沈佺期、宋之問,盛唐詩人李白、杜甫、王昌齡等,對王維、韋應物的清淡詩風予以較高的評價,而后對大歷、元和時期的一些詩人各有一兩句的尖銳批評,并且對晚唐詩歌境界的日就“偏淺”表示不滿。從整體上把初盛中晚各個時期的詩歌創(chuàng)作情況大體照應到了,初步理出了唐詩盛衰變化的脈絡,只是沒有提出明確的分期。

最早給唐詩作分期的是南宋嚴羽的《滄浪詩話》。其中《詩體》一章,從詩風興替因革的角度,將整個唐詩區(qū)劃為唐初、盛唐、大歷、元和、晚唐五種體式,其實就是唐詩演變的五個階段。嚴羽為我們勾畫了唐詩流變的一個基本輪廓,即由六朝經初唐而趨向盛唐之盛,再經大歷、元和而轉入晚唐之衰的全過程。嚴羽的“五體”辨為后來的“四唐”說奠定了基礎。

明代初年的高棅《唐詩品匯》對唐詩在各個時期的流衍變化情況作了具體地分析。其《總敘》開頭部分指出:有唐三百年詩,眾體備矣。故有往體、近體、長短篇、五七言律句、絕句等制,莫不興于始,成于中,流于變,而陊之于終。至于聲律、興象、文辭、理致,各有品格高下之不同。略而言之,則有初唐、盛唐、中唐、晚唐之不同。詳而分之:貞觀、永徽之時,虞、魏諸公稍離舊習,王、楊、盧、駱因加美麗。劉希夷有閨幃之作,上官儀有婉媚之體,此初唐之始制也。神龍以還,洎開元初,陳子昂古風雅正,李巨山文章宿老,沈、宋之新聲,蘇、張之大手筆,此初唐之漸盛也。開元、天寶間,則有李翰林之飄逸,杜工部之沉郁,孟襄陽之清雅,王右丞之精致,儲光羲之真率,王昌齡之聲俊,高適、岑參之悲壯,李頎、常建之超凡,此盛唐之盛也。大歷、貞元中,則有韋蘇州之雅淡,劉隨州之閑曠,錢、郎之清贍,皇甫之沖秀,秦公緒之山林,李從一之臺閣,此中唐之再盛也。下暨元和之際,則有柳愚溪之超然復古,韓昌黎之博大其詞,張、王樂府得其故實,元、白序事務分明,與夫李賀、盧仝之鬼怪,孟郊、賈島之饑寒,此晚唐之變也。降而開成以后,則有杜牧之之豪縱,溫飛卿之綺靡,李義山之隱僻,許用晦之偶對,他若劉滄、馬戴、李頻、李群玉輩,尚能黽勉氣格,將邁時流,此晚唐變態(tài)之極,而遺風余韻猶有存者焉。

在這段詩歌小史式的陳述中,作者將原有的“初、盛、中、晚”的粗略斷限,推演為由“初唐之始制”經由“初唐之漸盛”而到達“盛唐之盛”,然后通過“中唐之再盛”轉入“晚唐之變”以至于“晚唐變態(tài)之極”的復雜變化過程,其間貫串著以“盛衰正變”論詩的指導思想,而對于各個階段的代表詩人及其詩風,亦各有論析。

但是“四唐”說并不是沒有缺點的。在高棅的整個思想中,潛藏著兩個突出的矛盾,一是李白與杜甫分列的問題,二是元和詩壇的歸屬問題,露出了他理論上的重大破綻。

關于李、杜并尊為唐詩的頂峰,這是中晚唐以來多數人的看法,至嚴羽之后差不多成了定論。高棅接受這一傳統(tǒng)看法,但在具體品第安排上,他卻將李白列入各體的“正宗”,而另將杜甫列作“大家”?!罢凇焙汀按蠹摇痹诟邨姷捏w系中都享有崇高的地位,但含義各別:前者指的是足以為人師法的盛唐風范,所謂“使學者入門立志,取正于斯,庶無他岐之惑”(《唐詩品匯·五古敘目》);后者則是指詩人個人達到的成就,如上引敘目中轉述元稹、嚴羽有關杜甫詩歌“集大成”論斷。那么,為什么要將李、杜分別列入不同的品目呢?是否表明李白夠不上“大家”的標準?當然不是?!短圃娖穮R總敘》中議及元楊士弘的《唐音》,批評其選詩時“李杜大家不錄”,明指李白為“大家”。敘中還說到自己選詩的范圍包括“一二大家,十數名家與夫善鳴者殆將數百”。按是書敘目列入“大家”的僅杜甫一人,此處卻說“一二大家”,亦顯然留有余地。據這些跡象推斷,李白在高棅的心目中被視為具有“大家”水平,是沒有疑義的。之所以未列進這一品,想來因為他已經占據各體“正宗”的地位,無須頭上安頭,再加一頂桂冠了。因此,李杜分列的緣由,不在于李白,而在于杜甫,它意味著高棅眼中的杜甫,實際上并不能算作唐詩的“正宗”。但是,不作為“正宗”,就難免有“變體”之嫌,而伸“正”絀“變”又是當時流行的觀念。高棅既不能破除這種觀念,又不敢對李杜的詩歌成就妄加揚抑,于是只好在“正宗”之外,特辟“大家”一欄以處之。這固然體現了高棅安排詩人品第上“一碗水端平”的苦心,卻不免在他的以“盛衰正變”為貫串線索的理論體系中打開了一個缺口。

不僅如此,高棅此書題名“品匯”,還包含品評詩歌的意味在內。書中“凡例”和各體“敘目”部分,均標出“正始”“正宗”“大家”“名家”“羽翼”“接武”“正變”“余響”“旁流”九個品目,用以品第詩人。這種品第又經常是同詩歌的盛衰正變結合在一起的。大致說來,“正始”指的是某一體裁詩歌演進中可以作為唐風開創(chuàng)者的詩人;“正宗”則指一種詩體進入成熟時期所產生的典范性詩人;“大家”指成就特高的作者,全書中僅列杜甫一人;“名家”指次于“大家”和“正宗”的人;“羽翼”比“名家”又次一等;“接武”指生當“正宗”“名家”之后,而能夠大體繼承前代詩風的作者;“正變”的意思是“變而不失其正”,表明列進這一檔的詩人,已開始將典型的唐風引向了蛻變;“余響”更在其后,應該相當于《總敘》中所說的“此晚唐變態(tài)之極,而遺風余韻猶有存者焉”;至于“旁流”則是指文人士夫以外的和尚、道士、婦女等詩歌作者。九個品目中,除“旁流”一品專從作者身份著眼外,其余品第都和詩歌的歷史演進有關。正如“凡例”所云:“大略以初唐為正始,盛唐為正宗、大家、名家、羽翼,中唐為接武,晚唐為正變、余響,方外異人等為旁流。間有一二成家特立與時異者,則不限世次拘之。”由此看來,高棅不僅給唐詩作了時期的劃分,更指明了前后時期乃至同一時期作家之間的邅遞因革與主從高下的關系。就這樣,世次為經,品第為緯,組成了一個更為嚴整而細密的框架,唐詩的分期至此進入圓熟的境地。以后明清兩代的詩家直到今天的一些文學史論著,在敘述唐詩的發(fā)展過程時,仍大體遵循這一劃分原則。

高棅體系中的另一個要害,是如何看待元和詩變的問題?!霸姷皆腕w變新”(白居易《余思未盡加為六韻重寄微之》),元和屬于唐詩中的變風,早有定評。所以《唐詩品匯總敘》將元和時期列入“晚唐之變”,跟大歷詩歌作為盛唐之“接武”、“中唐之再盛”區(qū)分開來,是有根據的。但是,元和作為唐詩發(fā)展中一個有特色、有成就的階段,也不容忽視,完全歸之于詩歌衰變,不免顯得不合理。所以高棅特設了“正變”這一欄目,來安置韓、孟、元、白等元和詩人,承認他們的詩作“變中有正”或“變而不失其正”。不僅如此,他在五絕、七絕、五律、七律這幾種詩體的敘目中,還把絕大多數元和名家跟大歷詩人一起歸進“接武”一品,認為他們在詩風上可以接續(xù)盛唐,另以許渾、李商隱以下的詩歌歸屬“正變”。這些地方都可以看出,對于如何將元和詩壇納入其詩歌源流正變的框子里去,高棅未免有點舉棋不定,多少陷于自相抵牾的處境。

明代徐師曾《文體明辨》一書,則明確提出了“四唐”的具體標界,即:由高祖武德初至玄宗開元初為初唐,由開元至代宗大歷初為盛唐,由大歷至憲宗元和末為中唐,自文宗開成初至五季為晚唐。(見《文體明辨序說·近體律詩》)

“五四”以來,隨著西方學術思想的輸入和傳統(tǒng)“正變”觀念的揚棄,在唐詩分期上也產生出若干新的說法。

其一是以“安史之亂”為界標,將全部唐詩劃分為前后兩大段落。胡適《白話文學史》上卷首倡此說,聞一多、陸侃如等也采取了這一分法(見鄭臨川整理的《聞一多說唐詩》及陸侃如、馮沅君合撰的《中國詩史》)。

另一種按文藝思潮的變遷,蘇雪林《唐詩概論》將唐詩分作五個時期,即:唐初宮廷詩,“四杰”至盛唐的浪漫詩潮,杜甫至元和年間的寫實詩潮,李賀、李商隱以后的唯美思潮,以及唐末詩壇。

再一種則按詩歌作風的轉變,把唐詩分成如下八個階段(中國社科院文學所《唐詩選前言》提出了這一看法):

1.唐初;2. “四杰”至開元前;3.開元初至安史之亂前;4.安史之亂爆發(fā)至大歷初;5.大歷初至貞元中;6.貞元中至大和初;7.大和初至大中初;8.大中以后至唐末。

陳伯海先生則將唐詩的整個歷史進程區(qū)劃為如下三大段:唐前期——唐初至安史之亂前(618—755),作為唐詩的成長期;唐中期——安史之亂爆發(fā)至穆宗長慶年間(755—824),為唐詩的轉變期;唐后期——敬宗寶歷以下至唐末(825—907),為唐詩的蛻變期。借用傳統(tǒng)稱呼,也可以叫作初盛唐、中唐和晚唐。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這幾種新說有一個共同的傾向,均以“安史之亂”作為整個唐詩發(fā)展史上的主要分水嶺,而以李白和杜甫分屬前后兩個時期。不過以上幾種新說法目前尚未得到普遍認可,可能因為不如“四唐”說流行久遠,也可能同它們本身還存在某些弱點有關(如兩分法稍嫌寬泛,五分、八分又似乎失之細碎)。但它們能夠擺脫傳統(tǒng)的偏見,嘗試從實際出發(fā)去重新探討唐詩的流變過程,值得借鑒。

綜上所述,唐詩的分期有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五分法和八分法。但其中影響最大的仍是四分法,即傳統(tǒng)的初、盛、中、晚四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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