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常
迎神賽會這一天出巡的神,如果是掌握生殺之權的,——不,這生殺之權四個字不大妥,凡是神,在中國仿佛都有些隨意殺人的權柄似的,倒不如說是職掌人民的生死大事的罷,就如城隍和東岳大帝之類,那么,他的鹵簿中間就另有一群特別的腳色:鬼卒,鬼王,還有活無常。
這些鬼物們,大概都是由粗人和鄉(xiāng)下人扮演的。鬼卒和鬼王是紅紅綠綠的衣裳,赤著腳;藍臉,上面又畫些魚鱗,也許是龍鱗或別的什么鱗罷,我不大清楚。鬼卒拿著鋼叉,叉環(huán)振得瑯瑯地響,鬼王拿的是一塊小小的虎頭牌。據傳說,鬼王是只用一只腳走路的;但他究竟是鄉(xiāng)下人,雖然臉上已經畫上些魚鱗或者別的什么鱗,卻仍然只得用了兩只腳走路。所以看客對于他們不很敬畏,也不大留心,除了念佛老嫗和她的孫子們?yōu)槊婷鎴A到起見,也照例給他們一個“不勝屏營待命之至”的儀節(jié)。
至于我們——我相信:我和許多人——所最愿意看的,卻在活無常。他不但活潑而詼諧,單是那渾身雪白這一點,在紅紅綠綠中就有“鶴立雞群”之概。只要望見一頂白紙的高帽子和他手里的破芭蕉扇的影子,大家就都有些緊張,而且高興起來了。
人民之于鬼物,惟獨與他最為稔熟,也最為親密,平時也常常可以遇見他。譬如城隍廟或東岳廟中,大殿后面就有一間暗室,叫作“陰司間”,在才可辨色的昏暗中,塑著各種鬼:吊死鬼,跌死鬼,虎傷鬼,科場鬼,……而一進門口所看見的長而白的東西就是他。我雖然也曾瞻仰過一回這“陰司間”,但那時膽子小,沒有看明白。聽說他一手還拿著鐵索,因為他是勾攝生魂的使者。相傳樊江東岳廟的“陰司間”的構造,本來是極其特別的:門口是一塊活板,人一進門,踏著活板的這一端,塑在那一端的他便撲過來,鐵索正套在你脖子上。后來嚇死了一個人,釘實了,所以在我幼小的時候,這就已不能動。
倘使要看個分明,那么,《玉歷鈔傳》上就畫著他的像,不過《玉歷鈔傳》也有繁簡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斬衰兇服,腰間束的是草繩,腳穿草鞋,項掛紙錠;手上是破芭蕉扇,鐵索,算盤;肩膀是聳起的,頭發(fā)卻披下來;眉眼的外梢都向下,像一個“八”字。頭上一頂長方帽,下大頂小,按比例一算,該有二尺來高罷;在正面,就是遺老遺少們所戴瓜皮小帽的綴一粒珠子或一塊寶石的地方,直寫著四個字道:“一見有喜”。有一種本子上,卻寫的是“你也來了”。這四個字,是有時也見于包公殿的扁額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寫,他自己還是閻羅王,我可沒有研究出。
《玉歷鈔傳》上還有一種和活無常相對的鬼物,裝束也相仿,叫作“死有分”。這在迎神時候也有的,但名稱卻訛作死無常了,黑臉,黑衣,誰也不愛看。在“陰司間”里也有的,胸口靠著墻壁,陰森森地站著;那才真真是“碰壁”。凡有進去燒香的人們,必須摩一摩他的脊梁,據說可以擺脫了晦氣;我小時也曾摩過這脊梁來,然而晦氣似乎終于沒有脫,——也許那時不摩,現在的晦氣還要重罷,這一節(jié)也還是沒有研究出。
我也沒有研究過小乘佛教的經典,但據耳食之談,則在印度的佛經里,焰摩天是有的,牛首阿旁也有的,都在地獄里做主任。至于勾攝生魂的使者的這無常先生,卻似乎于占無征,耳所習聞的只有什么“人生無?!敝惖脑?。大概這意思傳到中國之后,人們便將他具象化了。這實在是我們中國人的創(chuàng)作。
然而人們一見他,為什么就都有些緊張,而且高興起來呢?
凡有一處地方,如果出了文士學者或名流,他將筆頭一扭,就很容易變成“模范縣”。我的故鄉(xiāng),在漢末雖曾經虞仲翔先生揄揚過,但是那究竟太早了,后來到底免不了產生所謂“紹興師爺”,不過也并非男女老小全是“紹興師爺”,別的“下等人”也不少。這些“下等人”,要他們發(fā)什么“我們現在走的是一條狹窄險阻的小路,左面是一個廣漠無際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廣漠無際的浮砂,前面是遙遙茫茫蔭在薄霧的里面的目的地”那樣熱昏似的妙語,是辦不到的,可是在無意中,看得往這“蔭在薄霧的里面的目的地”的道路很明白:求婚,結婚,養(yǎng)孩子,死亡。但這自然是專就我的故鄉(xiāng)而言,若是“模范縣”里的人民,那當然又作別論。他們——敝同鄉(xiāng)“下等人”——的許多,活著,苦著,被流言,被反噬,因了積久的經驗,知道陽間維持“公理”的只有一個會,而且這會的本身就是“遙遙茫茫”,于是乎勢不得不發(fā)生對于陰間的神往。人是大抵自以為銜些冤抑的;活的“正人君子”們只能騙鳥,若問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陰間!
想到生的樂趣,生固然可以留戀;但想到生的苦趣,無常也不一定是惡客。無論貴賤,無論貧富,其時都是“一雙空手見閻王”,有冤的得伸,有罪的就得罰。然而雖說是“下等人”,也何嘗沒有反???自己做了一世人,又怎么樣呢?未曾“跳到半天空”么?沒有“放冷箭”么?無常的手里就拿著大算盤,你擺盡臭架子也無益。對付別人要滴水不羼的公理,對自己總還不如雖在陰司里也還能夠尋到一點私情。然而那又究竟是陰間,閻羅天子,牛首阿旁,還有中國人自己想出來的馬面,都是并不兼差,真正主持公理的腳色,雖然他們并沒有在報上發(fā)表過什么大文章。當還未做鬼之前,有時先不欺心的人們,遙想著將來,就又不能不想在整塊的公理中,來尋一點情面的末屑,這時候,我們的活無常先生便見得可親愛了,利中取大,害中取小,我們的古哲墨翟先生謂之“小取”云。
在廟里泥塑的,在書上墨印的模樣上,是看不出他那可愛來的。最好是去看戲。但看普通的戲也不行,必須看“大戲”或者“目連戲”。目連戲的熱鬧,張岱在《陶庵夢憶》上也曾夸張過,說是要連演兩三天。在我幼小時候可已經不然了,也如大戲一樣,始于黃昏,到次日的天明便完結。這都是敬神禳災的演劇,全本里一定有一個惡人,次日的將近天明便是這惡人的收場的時候,“惡貫滿盈”,閻王出票來勾攝了,于是乎這活的活無常便在戲臺上出現。
我還記得自己坐在這一種戲臺下的船上的情形,看客的心情和普通是兩樣的。平常愈夜深愈懶散,這時卻愈起勁。他所戴的紙糊的高帽子,本來是掛在臺角上的,這時預先拿進去了;一種特別樂器,也準備使勁地吹。這樂器好像喇叭,細而長,可有七八尺,大約是鬼物所愛聽的罷,和鬼無關的時候就不用;吹起來,Nhatu,nhatu,nhatututuu地響,所以我們叫它“目連嗐頭”。
在許多人期待著惡人的沒落的凝望中,他出來了,服飾比畫上還簡單,不拿鐵索,也不帶算盤,就是雪白的一條莽漢,粉面朱唇,眉黑如漆,蹙著,不知道是在笑還是在哭。但他一出臺就須打一百零八個嚏,同時也放一百零八個屁,這才自述他的履歷??上矣洸磺宄耍渲杏幸欢未蟾攀沁@樣:
“……
大王出了牌票,叫我去拿隔壁的癩子。
問了起來呢,原來是我堂房的阿侄。
生的是什么病?傷寒,還帶痢疾。
看的是什么郎中?下方橋的陳念義la兒子。
開的是怎樣的藥方?附子,肉桂,外加牛膝。
第一煎吃下去,冷汗發(fā)出;
第二煎吃下去,兩腳筆直。
我道nga阿嫂哭得悲傷,暫放他還陽半刻。
大王道我是得錢買放,就將我捆打四十!”
這敘述里的“子”字都讀作入聲。陳念義是越中的名醫(yī),俞仲華曾將他寫入《蕩寇志》里,擬為神仙;可是一到他的令郎,似乎便不大高明了。la者“的”也;“兒”讀若“倪”,倒是古音罷;nga者,“我的”或“我們的”之意也。
他口里的閻羅天子仿佛也不大高明,竟會誤解他的人格,——不,鬼格。但連“還陽半刻”都知道,究竟還不失其“聰明正直之謂神”。不過這懲罰,卻給了我們的活無常以不可磨滅的冤苦的印象,一提起,就使他更加蹙緊雙眉,捏定破芭焦扇,臉向著地,鴨子浮水似的跳舞起來。
Nhatu,nhatu,nhatu—nhatu—nhatututuu!目連嗐頭也冤苦不堪似的吹著。
他因此決定了:
“難是弗放者個!
那怕你,銅墻鐵壁!
那怕你,皇親國戚!
……”
“難”者,“今”也;“者個”者“的了”之意,詞之決也。“雖有忮心,不怨飄瓦”,他現在毫不留情了,然而這是受了閻羅老子的督責之故,不得已也。一切鬼眾中,就是他有點人情;我們不變鬼則已,如果要變鬼,自然就只有他可以比較的相親近。
我至今還確鑿記得,在故鄉(xiāng)時候,和“下等人”一同,常常這樣高興地正視過這鬼而人,理而情,可怖而可愛的無常;而且欣賞他臉上的哭或笑,口頭的硬語與諧談……。
迎神時候的無常,可和演劇上的又有些不同了。他只有動作,沒有言語,跟定了一個捧著一盤飯菜的小丑似的腳色走,他要去吃;他卻不給他。另外還加添了兩名腳色,就是“正人君子”之所謂“老婆兒女”。凡“下等人”,都有一種通病:常喜歡以己之所欲,施之于人。雖是對于鬼,也不肯給他孤寂,凡有鬼神,大概總要給他們一對一對地配起來。無常也不在例外。所以,一個是漂亮的女人,只是很有些村婦樣,大家都稱她無常嫂;這樣看來,無常是和我們平輩的,無怪他不擺教授先生的架子。一個是小孩子,小高帽,小白衣;雖然小,兩肩卻已經聳起了,眉目的外梢也向下。這分明是無常少爺了,大家卻叫他阿領,對于他似乎都不很表敬意;猜起來,仿佛是無常嫂的前夫之子似的。但不知何以相貌又和無常有這么像?吁!鬼神之事,難言之矣,只得姑且置之弗論。至于無常何以沒有親兒女,到今年可很容易解釋了;鬼神能前知,他怕兒女一多,愛說閑話的就要旁敲側擊地鍛成他拿盧布,所以不但研究,還早已實行了“節(jié)育”了。
這捧著飯菜的一幕,就是“送無?!?。因為他是勾魂使者,所以民間凡有一個人死掉之后,就得用酒飯恭送他。至于不給他吃,那是賽會時候的開玩笑,實際上并不然。但是,和無常開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為他爽直,愛發(fā)議論,有人情,——要尋真實的朋友,倒還是他妥當。
有人說,他是生人走陰,就是原是人,夢中卻入冥去當差的,所以很有些人情。我還記得住在離我家不遠的小屋子里的一個男人,便自稱是“走無?!保T外常常燃著香燭。但我看他臉上的鬼氣反而多。莫非入冥做了鬼,倒會增加人氣的么?吁!鬼神之事,難言之矣,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論了。
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