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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牌示太歲(實則光緒)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九

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作者:


新竹縣都城隍、監(jiān)理醮務,示告下屬巡查驅邪 監(jiān)理醮務、新竹縣都城隍,為懸牌示知事。本年十月十五日,據(jù)竹北一保聯(lián)莊紳董彭殿華暨士庶人等僉稱:「緣因去年夏秋間,(照詞云云敘至)謹疏以聞」等情,到堂。據(jù)此,除批示外,合行懸牌示知。為此牌,仰所屬司判、吏役,及該莊都土等,一體遵照,至期,務宜恪供厥職,分班巡查街道,驅逐邪魔,護衛(wèi)法壇,肅清境域,以昭誠敬,而佑生靈。俱各凜遵,毋違,切切。須至牌者。 一、牌示懸掛轅門 私記 太歲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注) 印 新竹縣城隍?。ㄗ仙? 都城隍行 私記 (注一)本文件與下二件相連,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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