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五供詞同治十三年十月九日一一三○四-一四

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作者:


脫逃跑勇溫天送四求寬限 據(jù)溫天送供:小的母親在外措備,尚未齊足,求限三日,將銀如數(shù)繳案就是。 堂諭:限三日繳銀,此諭。 〔同治十三年〕十月初九日供 劉坤值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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