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八九單同治九年十月十五日一二二一一--四

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作者:


淡水分府陳,飭差傳陳宗器驗充族長 特授臺灣澎湖分府、調(diào)署北路淡水分府陳單仰對役朱忠,立即飛往后壟街,協(xié)同總保,立傳生員陳紹熙等僉舉充當族長之陳宗器一名,克日□□□單稟帶赴轅,以憑驗充;并將舊族長陳兩端原領諭戳。克日吊銷,另給新戳,去役毋得刻延干咎,速速。 一、單仰 私記 同治玖年拾月十五日承糧總 關防 北路淡水捕盜同知關防 稿行 私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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