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六回 杖奸僧決配遠(yuǎn)方

包公案-百家公案 作者:(明)安遇時 等編


  斷云:

  宋女嫌疑遭棄逐,奸僧施計怎逃刑。

  包公千載聲名盛,一鞠從交法令明。

  話說東京離城二十里,有一地名新橋,有富人姓秦名得,原亦有名之裔,娶南村宋澤之女秀娘為妻。秀娘性格溫柔,幼年知書,其父愛之,使就鄰里李先生學(xué)。秀娘明敏過人,凡書一經(jīng)目遂記之不忘,以此詩詞歌賦,綴聯(lián)成誦,大為人所重。

  年十九歲過秦得門后,待人禮客,饋中飲食,甚稱夫意。

  一日秦得表兄有婚姻之期,著人來請秦得。秦得與宋氏道知,徑赴約而去。表兄許大郎見秦得來到,不勝歡喜,設(shè)酒禮相待,一連留款數(shù)日。宋氏懸望不回,因出門首等候,忽見一僧人遠(yuǎn)遠(yuǎn)來到。那僧人:

  頭頂三山帽,身穿百納衣。

  缽盂隨手捧,誦偈不暫離。

  將近行過秦宅門首,見宋氏立于簾子下,僧人只顧偷目視之。不提防石路凍滑,正向前長揖,忽跌落于沼中。時冬月寒凍,僧人走得起來,渾身是水,戰(zhàn)栗不有當(dāng)。秀娘見而憐之,叫他入來,在外舍坐定,連忙入廚下燒著一堆火出來與僧烘干衣服。那僧人口稱感德,就附火邊烘焙衣服。秀娘又持一甌湯出,與僧人飲訖。秀娘問其從何而來,和尚道:"貧僧住居城里西靈寺,日前師父往東院未回,特著小僧去接。適行過娘子門首,不覺路邊水凍石滑,遭跌沼中。今日不是娘子施德,幾喪性命。"秀娘道:"爾衣服既干,可就前去,倘夫主回歸,見知不便。"僧人應(yīng)諾,正待拜辭而行,恰遇秦得轉(zhuǎn)來,見一和尚坐舍外烤火,其妻亦在旁邊,心下大不樂。僧人懷懼,徑抽身走去。秦得入問妻僧人從何來之故,宋氏不隱,具知:"遭跌沼中,我憐而取火與之烘焙衣服。"秦得聽罷怒云:"婦人女子不出閏門,鄰里間有許多人,若知爾取火與僧人,豈無議論?

  秦得是個明白丈夫,如何容得爾不正之婦?"即令:"速回母家,不許再入吾門。"宋氏低頭無語,不能辯論,見其夫決意要逐她,沒奈何只得回歸母家。母氏得知棄女之由,埋怨女身不謹(jǐn),惹出丑聲,甚輕賤之,雖是鄰里親戚亦疑其事。秀娘不能自明,悔之無及,憂悶累日,靜守閏門不出。每對更殘,寂寥無賴,因述古體幾篇以自怨。詩曰:

  挑盡殘紅苦夜長,縈心萬事已參商。

  朔風(fēng)不管人憔悴,暗送鈴聲到枕旁。

  又詩曰:

  倚欄頻問夜如何?待月中庭欲睡遲。

  砌壁蛩蟲如訴怨,不關(guān)風(fēng)景自生悲。

  又詩曰:

  遙睹空中一寶輪,樓臺深處避飛塵。

  自來自去無相管,肯念憑欄有待人?

  時光似箭,日月如梭,宋氏女為夫所棄,在母家有一年余。

  當(dāng)下那僧人聞知宋女被夫棄逐出,便生計較,走離西靈寺,還俗長發(fā),改名劉意,要圖婚宋氏。嘗言"和尚財人心",此語說得真。比及發(fā)齊,遂投里嫗來宋家議親。里嫗先見秀娘之父,說道:"小娘子與秦官人不睦,故以丑事壓之,棄逐離門,未過兩個月,便議劉宅女為室,不思量令娘子,如此背恩負(fù)義丈夫,顧戀他甚么?老妾特來議親,要與娘子再成一段好姻緣,未知尊意允否?"其父笑道:"小女子不守名節(jié),遭夫逐棄,今留我家,常自怏快而已??霞夼c否,由她心意,此則我不敢主張。"里嫗遂入見其母親,道知與小娘子議婚之事。其母歡悅,謂嫗云:"我女兒被逐來家,有一年余,聞得前夫已婚他家之女,往日嫌疑未息,既有人婚,情愿勸我女出嫁,免得人再議論。"里嫗見允,即回報于劉某,劉某暗喜。

  次日,備重聘于宋家。納姻初到,秀娘聞知此事,悲哀終日,飲食俱廢。怎奈被母所逼,推托不過,只得順從,歸于劉氏之門?;T之夕,劉氏不勝歡喜,親戚都來作賀。待客數(shù)日完備,劉某重謝里嫗。秀娘雖則被前夫棄逐,其心自謂彼無虧行之情,亦望久后仍得團(tuán)圓。誰想遭僧人之計,已失身于他人。劉某雖則愛戀秀娘,秀娘終日快怏,慕念前夫不忘,曾自述一律以見志云:

  默默傷心只自言,好姻緣化惡姻緣。

  回頭恨折章臺柳,赧面羞看玉井蓮。

  只為羹湯輕易泄,遂交鸞鳳等閑遷。

  誰人為挽天河水,一洗前非共往愆。

  將半載間,一日劉某為知己邀飲,甚醉而歸,正值秀娘在窗下對鏡而坐。劉某原是個僧人,淫心協(xié)蕩,一見秀娘,乘興醉抱住,遂戲謔云:"爾能認(rèn)我否?"秀娘俄答云:"不能認(rèn)。"

  劉某曰:"獨不記那被跌沼中,多得娘子取火來與那僧人乎?"

  秀娘驚問:"原何卻是著俗家?"劉某曰:"汝雖聰明,不料吾計。自當(dāng)日聞汝被夫逐棄歸母家,我遂長發(fā),待成冠后,遣里嫗議親,不意娘子已得在我邊頭。"秀娘聽罷,大恨于心。過數(shù)日逃歸,見父說知此情,其父怒恨:"我女兒施德于爾,反生不良!"遂具狀徑赴開封府衙陳告于拯。拯差公牌拘得劉某、宋氏來證。劉某辯問,不肯認(rèn)。拯再拘西靈寺僧人勘問,委的逃離寺里還俗之徒。拯令取長枷監(jiān)于獄中根究,劉某不能抵諱,供謂:"婦人既歸母家,方即歸俗長發(fā)。"拯乃判云:"失遭跌已出有心,長發(fā)問親真大不法。"將劉某決杖脊配千里,宋氏斷歸母家。后來秦得知妻無其事,再遣人議續(xù)前姻。秀娘亦絕念不思?xì)w家矣。于是宋氏之名節(jié)方雪于僧人之決配,亦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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