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十七 禮十二(兇禮 )

明會要 作者:清·龍文彬



◎山陵
神陵、(熙祖陵,在鳳陽府泗州城北。洪武初,薦號曰祖陵,后號其山曰基運。 )
皇陵、(仁祖陵,在鳳陽府太平鄉(xiāng)。洪武二年,薦號曰英陵,尋改稱皇陵,后號其山曰翊圣。 )孝陵、(太祖陵,在南京鐘山之陽。后號其山曰神烈。 )
長陵、(成祖陵,在京畿之昌平州。永樂七年,封其山曰天壽。以后諸陵皆在天壽山。 )獻陵、(仁宗陵,在天壽山西峰下。 )景陵、(宣宗陵,在天壽山東峰下,距長陵東少北一里許。 )
裕陵、(英宗陵,在石門山,距顯陵西三里。自顯陵碑前,分西為裕陵神路。 )景帝陵、(在金山。 )茂陵、(憲宗陵,在昌平州聚寶山東,少南。 )
泰陵、(孝宗陵,在昌平州筆架山東南。 )康陵、(武宗陵,在昌平州金嶺山東北。 )永陵、(世宗陵,在昌平州陽翠嶺。 )昭陵、(穆宗陵,在昌平州大峪山東北。 )
定陵、(神宗陵,在昌平州大峪山,距昭陵北一里。自昭陵五空橋東二百步,分北為定陵。 )慶陵、(光宗陵,在天壽山西峰石。 )德陵、(熹宗陵,在昌平州雙瑣山檀子峪西南,距永陵一里。 )
思陵。(莊烈帝陵,在田貴妃寢園內。 )
丙午四月丁卯,太祖至濠州,念祖考葬時,禮有未備,乃詢改葬典禮、服制于許存仁等。皆以《儀禮》“改葬、緦、”對。時有言“發(fā)祥之地,靈秀所鐘。不宜啟遷,以泄山川之氣”。太祖然之。乃命增土培其封,置守冢二十家。(《大政記》。 )
太祖即位,設祖陵祠祭署,置奉祀一員,陵戶二百九十三,設皇陵衛(wèi),并祠祭署奉祀一員,祀丞三員,陵戶三千三百四十二。(《禮志》。 )四年,建祖陵廟,仿唐宋同堂異室之制。(同上。 )
十一年四月,命葺皇陵。詔曰:“皇堂新造,予時秉鑒窺形,但見蒼顏皓首。忽思往日之艱辛,竊恐前此碑記出自儒臣粉飾之文,不足以為后世子孫戒。特述艱難,以明昌運?!蹦俗灾票?,命江陰侯吳良督工刻之。(《大訓記》。 )
十九年八月甲辰,命皇太子修泗州盱眙祖陵。又詔禮部制帝后冕服,命太子詣陵寢,行葬衣冠祭告禮。(《大政記》。 )
二十六年,令:車馬過陵及守陵官民入陵者,百步外下馬。違者以大不敬論。(《禮志》。 )
三十一年,太祖崩。遺詔:“喪祭儀物毋用金玉。孝陵山川因其故,勿改作。”(《本紀》。 )
永樂元年,工部以泗州祖陵黑瓦為言,帝命易以黃,如皇陵制。(《禮志》。 )
十一年,營壽陵于昌平。既成,帝車駕臨視,名曰長陵;封其山曰天壽,遂以徐皇后葬馬。(《三編》。 )
宣宗即位。方獻陵。帝欲遵遺詔從儉約,以問蹇義、夏原吉。二人力贊曰:“圣見高遠,出于至孝,萬世之利也?!钡塾H為規(guī)畫。三月而陵成,宏麗不及長陵。其后諸帝因以為制。迨世宗營永陵,始益崇侈云。(《蹇義傳》。 )
英宗即位,罷山陵夫役萬七千人。(《本紀》。 )
正統(tǒng)二年,諭:天壽山陵寢,翦伐樹木者重罪。都察院榜禁,錦衣衛(wèi)官校巡視,工部欽、天監(jiān)官環(huán)山立界。(《禮志》。 )
天順元年,毀景帝所營壽陵,以親王禮葬西山。至成化十一年,敕有司繕陵寢,祭饗視諸陵。(《景帝紀》。 )
成化四年,慈懿太后崩。詔議山陵。大學士彭時及商輅、劉定之言:“合葬裕陵,主廟,此不易之理?;噬纤赃t疑者,以今皇太后萬壽后,當與先帝同尊,自嫌二后并配,非祖宗制??贾诠?,漢文帝尊所生母薄太后,而呂后仍長陵。宋仁宗追尊生母李宸妃,而劉后仍太廟。今若陵廟之制,稍有未合,則有乖前美,貽譏來葉。”帝復猶豫。時偕朝臣伏文華門泣請。帝與太后皆感動。始從時議。(《彭時傳》。 )
鳳陽皇陵所在,近境取寸木,法皆死。陵軍多倚禁虐民。巡按何鑒請以山麓為限,他樵采勿禁。遂著為令。(《何鑒傳》。 )
慈懿雖合葬裕陵而異隧,距英宗元堂數丈許,窒之。虛右壙以待,隧獨通。弘治十七年,周太后崩。孝宗御便殿,出《裕陵圖》示大學士曰:“陵有二隧,一窒一通。此皆先朝內臣所為,未合禮。昨見成化時彭時、商輅等章奏,先朝大臣忠厚為國如此。先帝亦甚不得已耳!”因與劉健等議,欲通隧。欽天監(jiān)奏:“恐動地脈?!蹦酥?。(《錢皇后傳》。 )
孝宗崩,工部言:“大行遺詔,以節(jié)用愛民為本。乞敕內府諸司,凡葬儀冥器并山陵殿宇,務從簡省?!?《禮志》。 )
正德元年,給事中周璽奏:“中官李興、王瑞營造先帝陵寢,砍伐禁山樹木數萬株,掘取禁山石片數百丈,損傷龍脈,驚犯陵寢。新寧伯譚、工部侍郎李遂奉命提督,知情故縱,罪俱難逭。伏睹英宗諭旨:‘于天壽山偷砍樹木,該管軍衛(wèi)人等不行鈐束,罪該處死?!瘧椬谥I旨:‘于鳳陽等處應禁山場,伐樹取石,正犯處死?!胫沃校暇┦貍涮O(jiān)蔣忠于孝陵南二十余里案山開路,私便行走,事發(fā)論死。此列圣杜漸防微之深意。今興等所盜,非一木一石比。陛下止令充凈軍,罪重罰輕,未厭眾心。乞將興、瑞照例處死,、遂亟加貶黜,以全國法,以安陵寢。”疏入,帝不納。(《明臣奏議》。 )
十三年二月丙戌,傳旨以“大行太皇太后山陵將開隧道,朕欲輕騎往視。啟士工畢,遍祭諸陵”。楊廷和、毛澄等言:“山陵之役,祖宗列圣以來,付之有司。雖梓宮發(fā)引,送之不逾禁闕。其為慮也深矣。伏望勉從家法,以安人心?!笨频乐禅Q陽等言:“梓宮在殯,陛下于視朝聽政,猶且不允;輕騎遠出。豈禮所宜?且吉兇異禮,喪祭異宜。陛下欲遍祀諸陵,不知服從吉乎?抑以兇乎?以衰之哀慘,行俎豆之雍容,尤不可之甚者也?!辈粓?。
嘉靖元年十二月,命廷臣議擇壽安皇太后地。時文武大臣皆言:“橡子嶺地形高敞,可以卜葬。而上意欲附近茂陵,命興工擇日。楊廷和等言:“宋寧宗欲孝宗于裕、思諸陵之旁,朱熹累疏謂:‘祖塋之制,不宜數興工作,驚動神靈’今欲壽安皇太后于茂陵左右,將開金井,興大工,在天之靈,恐有未安。且其襟抱收疏泄,利害非細。請如原議?!辈患{。(已上《實錄》。 )
四年,民盜天壽山陵樹。巡按楊紹芳引盜大祀神御物律斬。都御史王廷相言:“大祀神御物者,指神御在內祭器帷帳之物而言。律文:盜陵木者,止杖一百、徒三年。今舍本律,非法之平。(《廷相傳》。 )
十四年三月,上親詣諸陵閱視。語郭勛曰:“景陵規(guī)制獨小,又多損壞。其于我宣宗皇帝功德之大,殊為弗稱。當重建宮殿,增崇基構,以隆追報?!?《憲章錄》。 )
十五年十月,遷孝肅、孝穆、孝惠三后神主于陵殿。禮官言:“奉慈殿之祀,其稱皇太后、太皇太后者,乃子孫所上尊號。今已遷奉于陵,則宜從夫婦之義。改題孝肅神主,不用‘睿’字,孝穆孝惠不用‘純’字,則嫡庶有別矣?!睆闹?br /> 十七年,改陵殿曰礻恩殿,門曰礻恩門。又建成祖圣跡亭于平臺山,率從官行祭禮。(已上《禮志》。 )
二十七年二月,作永陵。時大行皇后將葬,上以陵名未定,下禮官議。于是尚書費采言:“太祖葬孝慈皇后于孝陵,成祖葬仁孝皇后于長陵,皆命名在先,卜葬在后。載《實錄》中。”上乃自定孝烈皇后陵曰永陵。
隆慶元年,奉安世宗梓宮,乃自天壽山西南襖兒峪遷孝潔皇后梓宮合葬。孝恪皇后亦自金山遷焉。(已上《會典》。 )
自仁宗獻陵以后,規(guī)制儉約。世宗葬永陵,其制始侈。及神宗葬定陵,給事中惠世揚、御史薛貞巡視陵工,費至八百余萬云。(《禮志》。 )
萬歷十三年八月,作壽宮于大峪山。命禮部侍郎朱賡往視,中官示帝意,欲仿永陵制。賡言:“昭陵在望,制過之,非所安?!笔枞?,久不下。已竟如其言。(《朱賡傳》。 )閏九月,帝以李植言:壽宮有石數十丈,恐寶座將置石上。癸卯,復躬往天壽山閱視之。終謂大峪吉,遂謫植及江東之、羊可立于外。(《李植傳》。 )
是年,禮科都給事中萬象春疏:“國家之事,莫大于祀典。祀典之起,實由于人心。洪惟太祖開基,建文君嗣統(tǒng),既緣靖難兵至,避位自焚,迄今祭享無聞,陵園不治。行道之人,欷嘆息。臣嘗考往牒。當建文君沒,成祖駐營龍江發(fā)哀,命有司治喪,葬以天子之禮,遣官致祭。當其時,固未嘗不陵不祭也。乃今令甲所載,止孝陵及懿文太子陵,而建文君不與焉。國家明典禮,凡前代帝王有功德于民者,除歲時廟祭外,間遣官祀于其陵。矧君臨天下四、五年,為嗣統(tǒng)之正者乎?又如革除死事諸臣,我皇上登極之初,首發(fā)明詔,令得祀于其鄉(xiāng)。邇又允言官之奏,凡諸臣墳墓、苗裔、咸蒙治恤錄。而為之君者,反不得一А之土、一勺之水,宜天下人心惋然而深悲也。似宜敕下所司,即其原葬處所,立為陵廟,歲時一體祭祀。仍乞上尊謚,以表追報之隆,復年號,以正君臨之體。至景皇帝值土木之變,奉太后命,進登寶位,克戡禍亂。迨升遐之日,謚號祭葬,率從貶損,實非人心之公,國典之正也。憲宗純皇帝允廷臣議,復其帝號,祭以帝禮。然而廟號未加,陵制有儉,于國制終屬缺典。似宜遵照典制,備加尊謚,仍恭上廟號,昭示無疆。其陵制隘陋,尤須亟恢改,以慰人心企望之殷,以垂一代經常之則。”帝不允。(《明臣奏議》。 )
◎顯陵
獻皇帝陵在承天府鐘祥縣東十里松林山。(后號純德山。 )嘉靖三年,葺陵廟,薦號曰顯陵。司香內官言:“陵制狹小,請改營,視天壽山諸陵?!惫げ可袝w璜言:“陵制與山水相稱,難概同?!钡奂{其言。(《趙璜傳》。 )九月,錦衣百戶隨全、光祿實事錢子勛既以罪褫,希旨請獻帝顯陵改葬天壽山。事下工部,璜以為:“改葬不可者三:皇考體魄所安,不可輕犯,一也;山川靈秀所萃,不可輕泄,二也;國家根本所在,不可輕動,三也。昔太祖不遷皇陵,太宗不遷孝陵。愿以為法,不敢輕議?!鄙厦Y官集議。(《明正統(tǒng)宗》。 )十月,禮部尚書席書會廷臣集議,上言:“顯陵先帝體魄所藏,不可輕動。昔高皇帝不遷祖陵,文皇帝不遷孝陵。全等諂諛小人,妄論山陵,宜下法司按問。”報曰:“先帝陵寢在遠,朕朝夕思念,其再詳議以聞?!睍鴱图娮h,極言不可。乃已。(《席書傳》。 )
十七年十二月癸卯,章圣太后崩。先是上營壽陵于大峪山,將奉獻皇帝改葬焉。至是諭禮部曰:“茲事重大,不可緩。其遣重臣于大峪山營造顯陵;一面南奉皇考梓宮來山合葬?!倍∥?,命崔元、張瓚等為奉迎禮儀使。壬子,上詣大峪山相視山陵。直隸巡按御史陳讓上言:“合葬之舉,出自陛下誠孝之一心。然臣聞葬者藏也,欲令不得見也。今出皇考體魄于所藏之地,竊非所宜。昔黃帝衣冠之陵在陜西者曰橋陵。舜葬九疑,二女不從。古人事死之禮,先廟而后墳,重魂而后魄。臣以為宜奉睿宗遺衣冠與章圣皇太后合葬于大峪山。又以章圣皇太后遺冠帔,奉以合葬于顯陵。如此,則體魄不動,陟降有歸,仁之至、義之盡也?!笔枞?。上責其阻撓成命,黜為民。已而上自大峪山還。己未,諭輔臣曰:“遷陵一事,朕中夜思之?;士挤畈伢w魄將二十年,一旦啟露于風塵之下,撼搖于道路之遠。朕心不安,即皇考亦必不安,圣母尤大不寧也。今欲決以禮之正,莫如奉慈宮南詣,合葬穴中。令禮臣再議以聞?!?《實錄》。 )嚴嵩等言:“靈駕北來,慈宮南詣,共一舉耳。宜如初議?!鄙弦饨K不決。因止崔元等且勿行,而令指揮趙俊南往,啟視幽宮。明年,俊自承天還,言:“顯陵不吉?!鄙嫌H詣承天,周閱卜兆。九卿、大臣許贊、呂楠等皆諫。上曰:“朕豈空行哉?為吾母耳!”三月庚辰,至承天,謁顯陵。作新宮,曰:“待合葬也。”四月戊申歸,過慶都堯母墓。從臣請致祭,帝曰:“帝堯父母異陵,可知合葬非古?!奔戎辆?,復詣大峪審視,曰:“大峪不如純德?!彼於席谥h。閏五月庚申,葬獻皇后于顯陵。(《三編》。 )
◎太子陵寢
懿文太子陵太孝陵左。四孟、清明、中元、冬至、歲暮及忌辰,凡九祭。(《禮志》。 )
舊例,以祠傺司官代。萬歷中,太常少卿謝杰言:“祝版署御名,而遣賤者將事,于禮為褻。請如哀沖、莊敬二太子例,遣列侯?!钡凼侵?。乃用南京五府僉書。(《謝杰傳》。 )
嘉靖二十八年,命莊敬太子、哀沖太子并建寢園,歲時祭祀,從諸陵后。(《禮志》。 )○親謁陵洪武八年四月辛卯,上如中都,謁皇陵。
建文元年三月清明節(jié),親祭孝陵。(已上《大政記》。 )四年六月己巳,燕王謁孝陵。(《本紀》。 )永樂元年五月丙戌,以太祖忌日,謁祭孝陵。(《大政記》。 )
二年五月己酉,錦衣衛(wèi)奏:’明日上謁孝陵,請具法駕?!鄙显唬骸安挥?,但以騎士數人前導?!币讯皩T士亦不可用。(王圻《通考》。 )七年二月戊子,謁鳳陽皇陵。
十一年三月辛未,車駕次鳳陽,謁皇陵。十四年十月丁丑,次鳳陽,祀皇陵。癸未,至自北京,謁孝陵。
洪熙元年四月壬子,命皇太子謁孝陵。戊午,如天壽山,謁長陵。宣德元年二月丙戌,謁長陵、獻陵。(已上《本紀》。 )
五年二月乙未,奉太后謁二陵。帝親韋建 騎導。太后輦至清河橋,下馬扶輦。畿民夾道拜觀,陵旁老稚皆山呼迎拜。太后顧曰:“百姓戴君,以能安之耳?;实垡酥啬睢!?《三編》。 )
正統(tǒng)七年二月庚申,謁天壽山陵。(《本紀》。 )
十年三月甲戌朔,謁天壽山三陵,令百官具淺色衣服,如洪武、永樂例。又定制:每歲三月謁祭,以為常。(《禮志》。 )十一年三月癸酉,如天壽山,竭陵。
十二年三月癸亥,如天壽山,謁陵。(已上《本紀》。 )十三年二月乙酉,如天壽山,謁陵。(《大政記》。 )正德十三年四月己巳朔,謁六陵。(《本紀》。 )
嘉靖十五年三月丙子,奉章圣皇太后如天壽山謁陵。癸未,謁恭讓章皇后、景皇帝陵。(《本紀》。 )至沙河,見居民蕭條,顧謂李時曰:“七陵在此,宜加守護?!睍r對曰:“昔邱浚建議,京師當設四輔:以臨清為南,昌平為北,蘇州、保定為東西,各屯兵一二萬。今若于昌平增一總兵,可南衛(wèi)京師,北護陵寢?!钡勰讼峦⒊伎弊h,于沙河筑鞏華城,為置戍焉。(《李時傳》。 )
四月癸卯,以建山陵,親詣七陵,行祭告禮。九月庚午,如天壽山,謁陵。十六年三月癸酉,奉章圣太后如天壽山,謁陵。
十七年三月戊辰,謁天壽山陵。九月乙未,如天壽山,行秋祭禮。十八年三月辛巳,謁顯陵。十月乙丑朔,躬祭長陵。隆慶二年二月丁未,如天壽山,謁長陵、永陵。
萬歷八年三月辛亥,奉兩宮皇太后謁陵。
十一年二月乙丑,如天壽山,謁九陵。庚午,如西山,謁恭讓章皇后、景皇帝陵。九月甲申,如天壽山,謁陵。
十二年九月丙戌,奉兩宮皇太后如天壽山,謁陵。(已上《本紀》。 )○遣官祭陵
吳元年四月,仁祖忌日。太祖詣太廟祭畢,命太子及諸王往鳳陽,展奠皇陵。(王圻《通考》。 )洪武元年三月,遣官祭仁祖陵。(《大政記》。 )
八年十月,詔翰林院議陵廟朔望、節(jié)序祭祀禮。學士樂韶鳳等言:“舊儀:每歲元旦、清明、七月望、十月朔、冬、夏至日,俱用太牢,遣官致祭。其伏、臘、社,每月朔、望,則用特羊祠祭,署官行禮。如節(jié)與朔、望、伏、臘、社同日,則用節(jié)禮?!睆闹?王圻《通考》。 )
建文初,定:孝陵每歲正旦、孟冬、忌辰、圣節(jié)俱行香,清明、中元、冬至俱祭祀。勛舊大臣行禮,文武官陪祀。(《會典》。 )宣宗即位,遣鄭王瞻往南京祭孝陵。(《大政記》。 )
弘治中,南京司禮太監(jiān)陳祖圭言:“魏國公徐亻甫每祭孝陵,皆由紅券門直入,至殿內行禮。僭妄宜改?!必楦ρ裕骸叭胗杉t券門者,所以重祖宗之祭,尊皇上之命。出由小旁門者,所以守臣下之分。循守故事,及百年,豈敢擅易?!毕露Y部議,言:“長陵及太廟,遣官致祭,所由之門,與孝陵事體相同,宜如舊?!睆闹?《禮志》。 )
正德間,定:長陵以下諸陵,凡清明、中元、冬至俱分遣駙馬都尉行禮,文武官陪祭。忌辰及正旦、孟冬、圣節(jié)亦遣駙馬都尉行禮。(同上。 )
嘉靖十四年二月,帝諭夏言:“清明節(jié)既遣官上陵,內殿復祭,似涉煩瀆?!毖砸蜓裕骸拔页郧迕?、中元、冬至凡三上陵。中元俗節(jié),事本不經。冬至既行大報配天之禮,則陵事為輕。請罷冬至上陵,而移中元于霜降;惟清明如故。仍輟二節(jié)內殿之祭?!睆闹?。(《通典》。 )
萬歷四十四年八月,南京太常寺少卿桂有根言:“孝陵元旦、清明、長至三大祭,文物俱備。中元、孟冬、兩忌辰及萬壽節(jié)五祭,向止陳設酒果,應加牲帛祝文?!睆闹?。(《三編》。 )
◎從葬孝陵四十妃嬪,惟二妃葬孝陵之東西,余俱從葬。長陵十六妃俱從葬。獻陵七妃,三葬金山,余俱從葬。(已上《會典》。 )
正統(tǒng)元年八月,追贈皇庶母惠妃何氏為貴妃,謚“端靜”;趙氏為賢妃,謚“純靜”;吳氏為惠妃,謚“貞順”;焦氏為淑妃,謚“莊靜”;曹氏為敬妃,謚“莊順”;徐氏為順妃,謚“貞惠”;袁氏為麗妃,謚“恭定”;諸氏為淑妃,謚“貞靜”;李氏為充妃,謚“恭順”;何氏為成妃,謚“肅僖”。冊文曰:’茲委身而蹈義,隨龍馭以上賓。宜薦徽稱,用彰節(jié)行?!鄙w宣宗殉葬宮妃也。(《后妃傳》。 )
天順八年,英宗崩,遺詔罷宮妃殉葬。初,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歷成祖、仁宣二宗皆用殉葬,多者至數十人。景泰帝以成阝王薨,猶用其制。至是,遺詔罷之。(《三編》。 )
◎陵災弘治元年五月丙子,南京震雷,壞孝陵御道樹。
六年十二月壬戌,南京大雷雨,拔孝陵樹。七年六月癸酉,如之。
十五年六、七月,南京大風雨,孝陵神宮監(jiān)及懿文陵樹木多摧敗者。正德元年六月丙子,南京暴風雨,雷震孝陵白土岡樹。十三年八月庚辰,獻陵明樓災。(已上《五行志》。 )
萬歷二年七月,霪雨,昭陵地陷。(《三編》。 )二十三年九月,淮水溢,浸泗州祖陵。(同上。 )三十年十月丙申,孝陵災。三十一年五月戊寅,鳳陽皇陵雨雹。
三十二年五月癸酉,雷毀長陵樓。六月丁酉,昌平大水,壞各陵橋道。三埂三提五月丙申,鳳陽大風雨,損皇陵正殿御座。四十六年九月壬子,茂陵火。(已上《五行志》。 )
崇禎八年正月丙寅,賊陷鳳陽,燔皇陵。變聞于朝,帝素服避殿。(《三編》。 )○忌辰大祖,五月十日。孝慈皇后,八月十日。
成祖,七月十八日。仁孝皇后,七月四日。仁宗,五月十二日。誠孝皇后,十月十八日。宣宗,正月三日。孝恭皇后,九月四日。
英宗,正月十七日。孝莊皇后,六月二十六日。孝肅皇后,三月一日。(已上《春明夢余錄》。 )
嘉靖元年,奏準:二月十九日,景皇帝忌辰;十一月五日,恭讓章皇后忌辰;穿青纟寧絲。(《會典》。 )
憲宗,八月二日。孝貞皇后,二月十日。孝穆皇后,六月二十八日。孝惠皇后,十一月十八日。孝宗,五月七日。孝康皇后,八月八日。武宗,三月十四日。孝靜皇后,正月二十五日。
世宗,十二月十四日。孝潔皇后,十月二日。孝烈皇后,十月十八日。孝恪皇后,正月十一日。
穆宗,五月二十六日。孝懿皇后,四月十三日。孝安皇后,七月十三日。孝定皇后,二月九日。
神宗,七月二十一日。孝端皇后,四月六日。孝靖皇后,九月十三日。
光宗,九月一日。孝元皇后,十二月二十四日。孝和皇后,三月一日。孝純皇后,七月十九日。熹宗,八月二十二日。(已上《春明夢余錄》。 )
明制:凡值帝后忌辰,遣官祭陵,止用香、燭、酒、果、無帛。(《讀禮通考》。 )
洪武八年四月乙巳,仁祖忌日,親詣皇陵致祭。辛亥、仁皇后忌辰,躬詣陵祭。(《大政記》。 )
永樂元年,禮官具奏:五月初十日,為太祖高皇帝忌辰。自初八至初十日,不鳴鐘鼓,不行賞罰,不舉音樂,禁屠宰。文武官自初八日,服淺淡衣、黑角帶侍朝。至日,早赴孝陵行禮。八月初十日,孝慈高皇后忌辰,禮亦如之。(《實錄》。 )
二年五月丙戌,高皇帝忌辰。上騎從祭陵,不用法駕。(《大政記》。 )宣德三年,令凡遇忌辰,通政司、禮科兵馬司免引囚奏事。
五年敕:淳皇帝、后忌日,官員朝參、輟奏事。高皇帝、后,文皇帝、后,昭皇帝忌辰;悉輟朝參。
正統(tǒng)三年正月初三日,恭遇章皇帝忌辰,令升殿朝參如常儀。(已上《會典》。 )
弘治十年八月癸卯,吏部尚書馬文升言:“臣伏聞宣德間有旨:‘仁祖忌辰,諸司悉免奏事。自太祖至仁宗生忌,俱輟朝一日?!浜蟛恢加诤螘r,仁祖忌辰,照常奏事;唯太祖至憲宗忌辰,百官淺淡服、黑角帶,朝廷亦出視朝,鳴鐘鼓奏事。與古禮未合,又與宣宗敕旨有違。臣竊思之。自仁祖至憲宗,世有遠近,服有隆殺。臣愚欲自仁祖忌辰至英宗生忌日,照舊視朝,鳴鐘鼓,奏事。若遇憲宗、紀太后忌日,皇上于奉先等殿祭祀畢,回宮,不出視朝,著淺淡服,進素膳,淵默以居,不預他事。或如宣宗圣旨,自太祖至憲宗生忌,照例俱輟朝一日?!鄙狭疃Y部詳議。禮部言:“文升所奏不為無見。但奉有先朝事例,迄今見行。不敢更易。伏乞圣明裁處?!鄙显唬骸傲惺ゼ沙?,已有旨,淺淡服色視事?!?br /> 十四年,令:遇忌辰,朝參官不許服絲紗羅。景皇帝,恭讓皇后忌辰,遇節(jié)令,服青綠花樣。宣宗忌辰。遇祭祀,服紅。(《會典》。 )
嘉靖元年五月,仁宗忌辰,遣官祭獻陵。先是,給事中安磐等奏稱:“是日適值經筵,衣緋賜宴。輟講則廢學,如儀則忘孝;請移經筵前一日?!钡巯缕渥h。禮部覆言:“經筵禮儀、日期,累朝未之有改??贾都懒x》曰:‘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也?!藢V父改付?。祖父以上,經禮未載。伏聞孝宗在位,遇憲宗忌辰,仍御經筵。凡侍班等官,俱衣青綠花樣賜宴。宜仿此行。”帝特旨暫免。
二年八月丁未,萬壽圣節(jié)。先是再遇圣節(jié),皆以先帝喪殺禮,又值高皇后忌辰,移之先一日。至是禮官言:“大喪既除,宜盡從吉典。先忌祭而后受朝,亦不妨同日?!鄙峡善渫罩?,猶以孝惠皇太后制未除,不忍純吉,仍暫免習儀宣表及雞唱山呼之禮。是日,帝親禮奉先殿、奉慈殿、孝惠皇太后幾筵殿,畢,出御奉先殿受賀,免文武百官及四夷使臣宴賞。(已上《實錄》。 )
十八年五月,定列圣忌祭儀。舊制:俱在奉先殿行禮,遍祭列圣。上以為非禮,更定高皇帝、后忌辰祭于景神殿,列圣帝、后祭于永思殿。(《大政記》。 )
二十四年,令:遇忌辰仍于奉先殿致祭。
隆慶元年,題準:凡遇忌辰,文武百官,不問內外班行,謝恩見辭,俱淺淡服色、烏紗帽、黑角帶,不許用公服。
萬歷四年,定:凡郊廟奏祭祀日,遇有忌辰,則移前一日。如致齋日內遇忌辰,上具常服,百官具青綠錦繡。其正祭日遇忌者,如祭在日間,臨時仍具祭服行禮。本日祭之前后,與致齊遇忌同。(已上《會典》。 )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