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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三十五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 作者:(宋)楊仲良



  仁宗皇帝

  宗室遷官

  景祐二年十一月乙未,祀天地於圜邱,以太祖、太宗、真宗并配。大赦,錄唐、梁、后唐、晉、漢、周及諸偽國后、建隆以來臣僚將校沒于戰(zhàn)陣無子孫食祿者,于所屬自言。宗室并與轉(zhuǎn)官,仍自諸司使以下至殿直,皆換西班官。丙午,宗子諸司使領(lǐng)諸州刺史者十二人,換諸衛(wèi)大將軍、領(lǐng)諸州團練使、諸同使十九人,換諸衛(wèi)大將軍、領(lǐng)諸州刺史、諸司副使十九人,換諸衛(wèi)大將軍、內(nèi)殿承制以下一百三十人,并為將軍、率府副率,用乙未赦書也。先是,宗子無遷官法,惟遇稀曠大禮,則普遷一官。及此南郊,并侑三圣,宗子皆上表乞推恩,故為此制。舊自借職十遷乃至諸司副使,今副率四遷即遙領(lǐng)刺史,八遷即為節(jié)度使云。

  宗子換官姓名,《實錄》與《百官表》略不同,今參取之。凡自正刺史以上遷改者,不在此數(shù)。《記聞》載:『呂申公當國,見上體不安,故擢允讓管勾宗正司。宗室聽換西班官,皆申公之策也,故時自借職十遷至諸司副使[1],及換西班官,自率府副率,四遷即為遙郡刺史,俸祿十倍于舊,國用益廣,至今為患?!话矗荷喜辉ツ巳ツ臧嗽?,其九月即康復(fù)。然則允讓管勾宗正司及宗子換官,自別有所為也。宗子換官,沈括《筆談》當?shù)闷鋵?。允讓管勾宗正,當從正史?!豆P談》云:『宗子換南班官,世傳王文正公旦為宰相日,始開此議,不然也。故事,宗子無遷官法,惟遇希曠大慶,則普遷一官。景祐中,初定祖宗并配南郊,宗室欲緣大禮乞推恩,使諸王宮教授刁約草表上之[2]。后見宰相王沂公,公問:「前日宗室乞遷官表何人所為?」約未測其意,答以不知。歸而思之,恐事窮且得罪,乃再詣相府。沂公問之如前,約愈恐,不敢復(fù)隱,遂以實對。公曰:「無他,但愛其文詞爾?!乖偃为劊煸唬骸敢训弥紕e有措置,更數(shù)日,當有指揮?!棺源怂煊心习嘀凇=鼘僮猿醭④姺舶诉w,即為節(jié)度使,遂為定制。諸宗子以千縑謝約,辭不敢受。予與約親舊,約嘗出表藁示予。』按:『實錄》、《會要》、正史并補換西班官,《百官表》獨稱南班官,當考。

  十二月丁丑,御史臺言:『諸衛(wèi)大將軍、將軍并系三品,一行序立;諸衛(wèi)率府率、副率并系四品,一行序立。今新除皇親諸衛(wèi)大將軍、將軍八十五員。諸衛(wèi)率府率、副率五十一員,緣皇親大將軍以下并內(nèi)殿起居,員數(shù)稍多,殿序難為排立。及非次曲宴,殿上窄隘,亦是一行,座次不得?!辉t大將軍、將軍、率府率、副率品序排立,如殿庭窄隘重行。

  寶元二年六月癸丑,詔宗室遙郡并大將軍以上遇朔望,令其長一人內(nèi)出參起居。

  慶歷四年七月戊寅,封武勝節(jié)度使、同平章事、馮翊郡公德文為東平郡王,余皆封爵有差。上始用富弼議(見荊王元儼事)次第封拜。宗室以德文尊屬,且賢方漢東平王蒼,故拜東平,仍詔德文等十人并列本班之上少前。

  八月丙午,德文等十人既封拜,又以宗室久不遷官,于是遞進一等[3],凡遷者三百二十一人。

  置睦親宅

  景祐二年九月。初,諸王邸散居都城,過從有禁,非朝謁從祠,不得會見。己酉,詔即玉清昭應(yīng)宮舊地建宮,合十位聚居,賜名睦親宅,命三司使程琳總其事,入內(nèi)都知閻文應(yīng)等典領(lǐng)工作。

  三年七月乙未[4],初置大宗正司,以寧江節(jié)度使允讓知大宗正事,彰化留后守節(jié)同知大宗正事,仍賜器幣、襲衣、金帶、鞍馬。時諸王子孫眾多,既聚居睦親宅,故于祖宗后各擇一人,使司訓(xùn)導(dǎo)糾違,凡宗族之政令,皆關(guān)掌,奏事毋得專達,先詳視可否以聞。

  《記聞》載允讓管勾宗正事,已于二年十一月宗室改西班官辨之云?!队浡劇份d呂申公當國,見上體不安,擢允讓管勾宗正司(詳見《宗室遷官注下》)。

  八月庚戌,知大宗正事允讓等請自今宗室每朝罷[5],各就位聽讀。從之。辛未,三司使、刑部侍郎程琳為吏部侍郎、崇儀使,英州刺史,入內(nèi)副都知張永和領(lǐng)貴州團練使,引進副使王克基為西上閤門使,并以修睦親宅成也。監(jiān)督工作使臣而下第賞之。

  九月庚辰,幸睦親宅,燕宗室及從官,賜宗室器幣有差。時儒臣多為賦頌以獻者。乙未,以祠部員外郎崇文院檢討崇政殿說書國子監(jiān)直講王宗道、太常博士國子監(jiān)說書兼監(jiān)丞事楊中和并為睦親宅講書[6],仍兼國子講說。睦親宅講書始此。

  康定元年二月,西夏反,左千牛衛(wèi)大將軍、綿州刺史從誨等六人上言:『幸托腹心,尸厚祿,顧無以自效。愿得從邊,以捍西賊?!淮笞谡m其事不由本司。詔從誨等自今有所陳,宜關(guān)大宗正司以聞。從誨,德昭孫也。

  二年七月丁巳,知宗正事允讓言:『先朝故事,宗室子孫七歲始賜名授官。今者襁褓,已有恩澤。請自今遇乾元節(jié)、南郊,聽官其子孫,余須俟五歲,方得授官?!粡闹?。

  慶歷五年十二月己未,詔大宗正帥宗子勉勵學(xué)業(yè),睦親宅北宅諸院教授官常具聽習(xí)經(jīng)典,或文詞書翰功課以聞。

  七年九月癸巳,以北宅為廣親宅。先是,帝以秦王子孫眾多而所居隘狹,乃命修王欽若故第增益之。徐國公承簡言于上曰:『陛下敦愛宗室,無疏近之間。既建睦親宅,

  亦愿得美名以榜秦王第?!毁n今名。十月甲子,幸廣親宅,謁太祖、太宗神御殿,宴宗室,賜器幣有差。

  荊王元儼

  乾興元年二月,李文定墨筆攪水(事見《訓(xùn)導(dǎo)太子注》)。戊午,仁宗即位。己未,大赦,詔有司議尊禮,涇王元儼及諸皇親優(yōu)加恩命。丙寅,楚王元佐加兼江陵牧,涇王元儼加太尉、中書令兼尚書令,進封定王,充鎮(zhèn)安、忠武節(jié)度使,賜贊拜不名。

  天圣五年十二月辛未,以南郊加恩百官,賜定王元儼詔書不名。

  七年九月戊午[7],定王元儼改封鎮(zhèn)王。

  明道元年十一月,恭謝天地,大赦改元,百官加恩,鎮(zhèn)安忠武節(jié)度使、太尉、尚書令兼中書令、鎮(zhèn)王元儼為河陽三城武成節(jié)度使、守太師,徙封孟王。辛卯,孟王元儼徙封荊王,為永興、鳳翔節(jié)度使。

  二年正月乙未,御端明殿,閱左右騏驥院馬,賜荊王元儼馬二疋。

  三月庚寅,皇太后劉氏崩。初,荊王子養(yǎng)禁中,既長,呂夷簡請出之。太后欲留使從帝誦讀,夷簡曰:『上富春秋,非親儒學(xué)之臣,恐亡益圣德?!患慈彰€邸中。權(quán)御史中丞蔡齊為龍圖閣直學(xué)士、權(quán)三司使事。時有飛語傳荊王元儼為天下兵馬都元帥者,內(nèi)侍捕得三司小吏,鞠之,逮及數(shù)百人。帝怒,使齊按之,跡其所來無端,而上督責愈急,有司不知所為,京師為之恐動。齊曰:『此小人無知,非有他意,不足治,且無以安荊王?!皇枰幌θ?,帝大悟,止笞數(shù)人而已。

  十一月丙子,加贈荊王元儼母太儀王氏為德妃。

  景祐二年南郊,百官加恩,荊王元儼為荊南、淮南節(jié)度大使,行荊州、揚州牧,仍賜入朝不趨。二州牧自元儼始。

  三年正月戊申,置荊王府翊善一員。

  四年三月,濟州團練使劉從廣娶荊王元儼女。庚子,授從廣滁州防御使,時年十七。帝遇從廣特厚,猶以莊獻故也。

  慶歷二年五月甲子,荊王元儼盡納公使錢以助邊費,詔以半給之。

  三年五月甲午,復(fù)給荊王元儼所上公使錢。元儼領(lǐng)荊、揚二鎮(zhèn),歲凡給緡錢二萬五千。西邊用兵,當納其半。上以元儼叔父之尊,不欲裁損。不踰年,復(fù)全給之。元儼用度無節(jié),每預(yù)借數(shù)年俸料。翊善王渙上書諫,以方有邊患,宜助朝廷,節(jié)用度。元儼判其后曰:『愁殺人?!凰沼种G,元儼又判曰:『仰翊善依舊翊善?!?br />
  十二月辛丑,幸荊王元儼第問疾。

  四年正月乙亥,荊王元儼薨。元儼生而穎悟,太宗尤所鍾愛,不欲令早出宮。每朝會宴集,必侍左右,期以年二十,始得出就封,故宮中呼為『二十八太?!弧V顙豐頤,資質(zhì)嚴毅不可犯,其名聞于遠裔。性喜儒學(xué),在宮中時,孫奭為侍講,平日與論經(jīng)藝,尤所親禮。多蓄書,好為文詞,頗善二王書法及飛白書。嘗自繪太宗圣容。性謹約,寡嗜欲。帝以十二歲即位,章獻皇太后制朝事[8],自以屬尊望重,恐為太后所忌,深自晦密,因闔門卻絕人事,不復(fù)與朝謁,或故謬語,陽為狂疾不慧。及太后崩,帝親政,益加尊寵,凡有所請報可,王必自書謝牘。嘗問翊善王渙曰:『元昊平未?』對曰:『未也?!辉籟9]:『如此,安用宰相?』聞?wù)呶菲溲?。去冬大雨雪、木冰,陳、楚之地尤甚,占者曰:『大臣憂?!患榷獌安?,帝憂形于色,親至臥內(nèi),手調(diào)藥,屏人語久之,所獻皆忠言。賜白金五千兩,辭不受。帝敦諭,又固辭曰:『臣羸憊不能治,且死,重費國家多矣!』帝為嗟泣。臨終,誡諸子以孝友,仍以太醫(yī)治,不瘳,慮得譴,豫為表祈貸。及薨,贈天策上將軍、徐兗二州牧、燕王,謚恭肅。詔取墨跡及所賦詩分頒輔臣,余藏秘閣。范仲淹言:『昨奉旨,令中書熟議荊王葬事者。臣謂此有三說,其一曰年歲不利,此陰陽之說也;其二曰財用方困,此有司之憂也;其三曰京西寇盜之后,不可更有搔擾,此憂民之故也。臣又別有四議,乞陛下?lián)裰?。其一曰諸侯五月而葬,自是不易之典,今年歲不利之說,非圣人之法言也。其二曰天下財利雖困,豈不能葬一皇叔耶?陛下嘗以荊王是太宗愛子、真宗愛弟,雖讒惑多端,陛下仁圣,力能保全,使得令終,豈忍送葬之際,卻惜財利而廢典禮,使不得及時而葬?恐未能副太宗、真宗之意。臣為陛下惜之!豈不防天下之竊議哉?更乞檢會先朝諸王之薨有無權(quán)厝者。其三曰自來勅葬,多是妄生事端,呼索無算。臣請?zhí)貍魇ブ?,令宋祁、王守忠與三司使、副并禮官聚議,合要物色,務(wù)從簡儉,畫一聞奏,與降勅命,依所定事件應(yīng)副,更不得于敕外故生事節(jié),枉費官物。仍出圣意,特賜內(nèi)藏庫錢帛若干備葬事,使三司使為應(yīng)副。如此,則陛下孝德無虧,光于史策。其四曰自來敕葬,枉費太半,道路供應(yīng),民不聊生。臣乞待降嚴旨:荊王二子并左右五七人送葬外[10],其余婦人,合存合放,便與處分,更不令前去,自然道路易為供頓,大減冗費。既減得費耗,又存得典禮,此國家之正體也。乞圣慈從長處分。臣待罪政府,不敢不盡?!粡闹?。

  四月,乾元節(jié),罷垂拱殿置酒,以翌日燕王葬故也。

  六月,富弼上《河北守御策》,其六曰:『北人風俗貴親,率以近親為名王將相[11],以治國事,以掌兵柄,而信任焉。所以視中國用人亦如己國[12]。燕王威望著于外,知是皇叔,又為王爵,舉天下之尊無與二,朝廷庶事,皆決于王。王善用兵[13],天下兵皆王主之。嚴刑好殺,無敢當者。北人疑此,益所畏懼,故燕、薊小兒夜啼,輒曰:「八大王來也!」于是小兒輒止啼。每牽牛馬渡河,旅拒未進,又曰:「必是八大王在河里!」其畏若此。北使每見南使,未嘗不問王安否及所在。朝廷以王之故,亦見重于彼,謂南朝有如是親賢,每欲妄動,未必不畏王而止[14]。今春王薨,識者亦憂之,謂王之生,北人以朝廷為重;王之薨,則北人以朝廷為輕矣。臣亦嘗念國家將帥,既未聞于外裔,而親王素有威望,為北人所畏者。又以淪謝,且不復(fù)聞皇親可以為朝廷屏翰者,彼必謂王室孤危,無所扶助,本根不固,易以動搖,此誠宜為外寇之窺測。臣愿陛下親擇宗室中年長知書、識道理、曉人事者數(shù)人,為王畿千里內(nèi)州。慮宗室出外不達民政,或有任性為事,通判位下,難以規(guī)正,宜擇方嚴公干近上朝臣一人為同知州,所貴勢均力敵,可以共事,而無所乖。俟歷一兩郡,可以獨任,則罷同知州。又擇其次者數(shù)人,為千里內(nèi)州郡鈐轄,恐未練軍馬,職事不舉,其都監(jiān)、監(jiān)押未可減省[15],宜擇歷事廉干之人,且令供職[16],仍選良守臣伺察而審處。其年少官卑,度其堪任差遣者[17],為畿縣都監(jiān)押,雖年少,亦須擇二十以上者,選良令守以諫正之。并限二年一替,亦用文武臣寮賞罰以勸沮之。臣知不數(shù)年,當有賢宗室如前漢河間、后漢東平二王者,不為難矣。內(nèi)以屏藩王室,外可以威示四方,此有國者之急務(wù)也,長久之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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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故時 原本作『故特』,副使 原本作『副史』,據(jù)《長編》卷一一七改。

  [2]諸王宮教授刁約 原本作『諸王宮□□約』,據(jù)《長編》卷一一七補。

  [3]遞進 原本『遞』字為墨丁,據(jù)《長編》卷一五一補。

  [4]三年七月乙未 原本作『二年七月』,據(jù)《長編》卷一一九改補。

  [5]知大宗正事 原本脫『知』字,據(jù)《長編》卷一一九補。

  [6]兼監(jiān)丞 原本『監(jiān)』字為墨丁,據(jù)《長編》卷一一九補。

  [7]九月 原本『九』字為墨丁,據(jù)《長編》卷一○八補。

  [8]章獻 原本作『莊獻』,據(jù)《長編》卷一四六改。

  [9]曰 原本此字為墨丁,據(jù)《長編》卷一四六補。

  [10]五七人 原本『七』字為墨丁,據(jù)《長編》卷一四六補。

  [11]北人風俗貴親率以 原本『親』與『率』二字訛倒,據(jù)《長編》卷一五○乙正。

  [12]所以視中國用人亦如己國 原本作『所□視中國用人□□』,據(jù)《長編》卷一五○改補。

  [13]王善用兵 原本脫『王』字,據(jù)《長編》卷一五○補。

  [14]畏王 原本脫『王』字,據(jù)《長編》卷一五○補。

  [15]都監(jiān)監(jiān)押 原本脫一『監(jiān)』字,據(jù)《長編》卷一五○補。

  [16]供職 原本『職』字為墨丁,據(jù)《長編》卷一五○補。

  [17]差遣者 原本『者』字為墨丁,據(jù)《長編》卷一五○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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