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作戰(zhàn)篇第二

孫子 作者:孫子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里饋糧,則內(nèi)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

  其用戰(zhàn)也貴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

  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于國,因糧于敵,故軍食可足也。國之貧于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近于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財竭,財竭則急于丘役,力屈財殫,中原內(nèi)虛于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公家之費,破車罷馬,甲冑矢弩,戟楯蔽櫓,丘牛大車,十去其六。

  故智將務(wù)食于敵,食敵一鍾,當吾二十鍾,萁稈一石,當我廿石。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故車戰(zhàn),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yǎng)之,是謂勝敵而益強。

  故兵貴勝,不貴久;故知兵之將,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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